我一步步走近他,口中喃喃唤着他的名字:“林栈……”
青光乍闪,透明的长剑蓦然对着我,剑上寒光刺痛我的眼睛。
林栈勾起优美的唇:“简,拔剑。”
我摇头:“你不要这样对我,林栈,我们和好。”
林栈道:“你还不明白么?我不爱你。”
我说:“你说谎,不爱我的话你又怎会用心脏护我?我知道的,你别推开我。”
他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消失无踪,他总是能够自如控制好情绪。
“哼,我不知道是谁跟你说的,但是你弄错了。”他用剑尖挑起我的下巴,“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值得我用心脏去保护?”
我瞬间惨白脸色,后退一步。
他笑道:“当初在人界骗你,只是想破你的功。把你掳至神界,不过是对你有了兴趣。把你从异时空唤回来,不过是因为无聊。”
我僵硬身体,完全不会动了。剑尖在我胸前游走,挑开我的衣襟,“还有,噬人散是我叫流素下的,昨夜你一定很**吧,嗯?”
我蓦然抬头,后退一步,凌空摸出一把漆黑的剑,大力朝他挥去。
林栈居然没有躲,他只伸出两根手指,捏住了我的剑尖。
我抽回剑,眼睛哭得红红的。
他道:“你哭什么?别以为我会心软。”说罢,手中长剑翻转,刺进我的肩膀。
鲜血流出,瞬间染红衣襟。我挥剑当地拨开他的剑,咬牙朝他狠狠刺去!
呲!
剑柄入肉的声音。
我不敢置信睁大眼睛,握剑的手止不住地抖。
“你为什么不躲?”
指尖在颤动,心凉了半截。
他伸出手,像要抚摸我的脸,那白玉般的手却忽然握住我的,把剑用力**他的身体。瞬间,黑剑化作碎片,融入他的伤口。他的身体如破偶般倒下。
“林栈!”我冲过去接住他的身体,把他紧紧抱在怀里。
他的伤口在流血,那血由漆黑逐渐变红,再由红转淡,慢慢变成透明的液体。而他的身体也在渐渐消失。
我拼命摇头,不断地摇。
这是怎么回事?不对,一定是哪里不对……
他微微蹙眉,嘴唇动着,像要说什么,我连忙低下头去,他的手抬起,无力地按下我的头,冰冷的唇贴上。
他的身体在慢慢消失,直至我的怀里空无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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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我在人界找到了绿水,他长长的白发用绿色的缎带系着,眼角带了点沧桑。他握住一把扇子摇啊摇,似要把从前的种种摇散。
他告诉我,林栈的心脏在记忆灵珠还进我的身体的时候就融入了我的剑柄中,把剑刺进他的身体就是把心还给他。
他还说,林栈还能够重生,只要我的执念够强,他就可以投胎。
他问我,这是条没有尽头的路,你会等下去吗?
我只是笑笑,不答。
我从怀里摸出一把折扇,打开,上面的墨迹在褪色。
我咬破指尖,浓血滴在上面,瞬间,那首诗褪去,换成一行龙飞凤舞的字:
简,我这一生爱的人只有你一个。--林栈
我与林栈相处的时间不长,然而我们却相恋千年。一路走来,磕磕碰碰,回想,宛如昨日。
我收住折扇,微笑:“林栈,你一路骗着我这么久,你以为我会就此放了你么?”
我掉转头,大步朝梅花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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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过去了,事过境迁,林栈仍没有在我面前出现。
我已不像从前毛躁,时间磨平我的棱角,我心如水止。
当初流素拖着残破的身子来找我,质问我为何不遵守诺言,与林栈见面。他还说,他是林栈两万年前的圣后,后来被林栈罚下人界,只是没想到会招惹我,引出这么多事端。我冷笑,废他灵力,把他扔回神界。我要他知道,我渝简才不在意这种东西。
后来,来萌理所当然地继承了林栈的位置,把神界管理得整整有条。而沈净秋只留下一句“首领之位传与韩子未。”便消失无踪。再后来,经过千年演变,神界与魔界停止战争,签下了和平条约。而我为了寻找林栈,一直在人间徘徊。
人类的寿命太短,为了不让人怀疑,我只能四处奔走,五千年来,整个世界我已走了数十遍。
现在,我是原木集团的一个小小员工,我尽量装出卑微的样子,以免太过出众而招惹过多的麻烦。没错,我曾经说过,我讨厌麻烦,极度讨厌。
我坐在电脑前打游戏,女同事在对面叽叽喳喳。
她们的话很没营养,大概意思可概括为:哎呀呀,据说懂事长的外孙子要来公司工作啊,他的外孙在学校就非常优秀,什么都会,简直就一超人中的超人,别的男人跟他一比,简直就是青蛙和王子!那王子叫什么来着?林……
我蹙眉,站起身去洗手间。坐了那么久,不知道会不会生痔疮……
打开门,里面的两道人影迅速分开,我定睛细看,发现是一男一女。女的衣衫不整,面色潮红。男的侧过头,松松衣领,若无其事地点烟,抽了一口。但是,单是他的背影我就震住了。
女人不悦地瞪着我,估计是气我的不识趣。 对此我不给予理会。
五千年了,我等了他五千年了,终究让我等到了。
“林栈。”
男人回头,漂亮的脸型,诱惑人的凤眼,艳红的薄唇。
停止五千年的命运轮齿再次启动,这个故事,没有终章
终于把这文写完了,非常感谢一直支持我的朋友,你们的每一条书评我都有看,我很高兴你们愿意看本人的粗鄙之作。因为这文我没有起过草稿,所以遗留的问题很多,那些问题是小小的瑕疵,所以,有时候瑕疵是可以忽视的……
我更文的速度比龟速还要龟速,这个我知道。就像小稻草说的,看我的文就像便秘,一段一段地出来,那一段还是很短的。对此,我无语。
文中我是十分偏爱绿水的,还为此专门开新坑写他,但是,纵观全场,似乎很多人喜欢渝简。渝简这人其实很优柔寡断,太过容易向人献身,还很任性。但是,俗话说,主角是用来推动情节的,配角是用来爱的……[有这句话吗?PIA飞……]所以,我喜欢配角……
咳……因为□作终于写完,所以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千言万语总在不言中,现在却不知说些什么,于是,就不多说了,只是在不知不觉中开了很多新坑……莫非真的要我一个一个填……?
在此,我向全国人民致敬,向人民解放军致敬,向为耽美事业奋斗的人们致敬,向一直支持耽美文学的亲致敬!
吼~今年高考不过,何以填巨坑!
暂且到此,小碎步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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