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厂里上班後,商容来找过我,说是要请我一起去看最新的地下摇滚演唱会。我没去。
盛涛也来找过我,希望请我吃饭唱卡拉OK,还请我去他的办公室里谈谈。我告诉他我很忙,然後继续造我的糖精。
虽然我不需要,厂里的同事们仍在尽可能地安慰著我。我的工作台上总是有一两包零食出现,一到食堂,就有人抢著替我先打好了饭菜,包括以前想打我的工段长,包括以前跟我不和的焦头。他们现在对我,尤其地亲切。
一切似乎都很好。大约在我回去半个月後,厂里宣布下午召开职工大会。
以前老糖精厂经常开会,但後来到了白牡丹糖精厂的时代,就不怎麽开会了。职工大会是第一次。工人们纷纷热议这次职工大会,猜测厂里开大会的目的。
只有我漠不关心。坐在大会上我昏昏欲睡。我喜欢安静。如果说我真正是一个流氓,这时候就可以说我已经厌倦了打打杀杀的日子,但很可惜,我不是,所以我只能说安静是一种好,即使毫无理由,能让我安静地一个人待会儿也是好的。
职工大会开始後,先是总经理上台,回顾了这几年来公司的发展,对所有工人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然後,盛董事长走上高高的讲台,开始说整厂搬迁的事。无可否认,糖精厂新建之初,肯定是选在城市郊区,但随著近些年的城市发展,尤其是近些年来城市圈的疯狂扩张,糖精厂及周围其他化工厂所在的区域,已经与市中心接壤,只是由於工厂的存在,所以才显得荒凉。现在有开发商愿意出资购买糖精厂的地皮,并在不久的将来,将这儿建成一座跟老城区一样的旅游购物中心……
盛董事长又说:而糖精厂将地皮卖出後,虽然必须整体搬迁至远郊,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影响生产,但从长远的角度看,这是对糖精厂发展有利的大事。厂里不仅可以获取一大笔流动资金,也可以全盘更新厂里的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今後所有车间,都将采用最新式的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统一调配,车间与车间之间不再有任何区别……
工人们都很高兴,欢声雷动。这也难怪?哪个工人不希望有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哪个工人不希望厂里的效益好?普通工人,也就这点追求了。
我想我也应该高兴。散会的时候,我走得很慢,我看到盛董事长跟在我身後,似乎想说些什麽。但我没有理他,我冲他笑笑,然後就转身走掉了。
《工厂》第七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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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厂里刚开始下岗的时候,好歹还有率先实行的其他厂。现在老厂搬迁,全代城的头一个先行兵正是盛董事长的糖精厂。
工厂正式开始搬迁了,厂里的工人全都统一放假,时间暂定一个月。放假的工人们有的选择回老家,有的便好奇地天天在新厂区和老厂区之间两边转悠,兴奋地议论著。
新厂区早就完成了基础设施的建设,一些新的生产设备也已经安装调试完成。现在要做的,主要是把老厂里属於新车间及厂里办公大楼的那一部分搬过去,旧设备,只搬用得上的针头线脑。其余没有用的,就留在老厂址上,由买了地皮的开发商全权处理。反正盛董事长和开发商之间有协议,由开发商就这些拆下来、可能用得上的旧建筑材料一次性再补偿一笔钱,而卖地皮的钱是另算的。
虽然解放前,选在这儿建糖精厂及附近的厂区,肯定是因为这儿离城市远。但随著城市的发展,尤其是这些年城市的急剧扩张,这一片工厂区的地界左面毗邻繁华商业街,右面是新开发的旅游景点。
可以说,这一块地皮已经变得寸土寸金。以前是因为各个厂还占著这里,所以才把这里显得荒凉。但是,相信随著工厂的陆续搬适,这里一定会像其余的非工业城区一样繁华起来,恢复山明水秀的本来面目。
代城,原本就是一座美丽的千年古城,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只是,早期盲目发展工业污染了她的美,现在是到了还她本来面目的时候,地灵才能人杰,顺带著也能让我的老房子升升值。
想来想去,我认为,我应该高兴。我完全没有不高兴的理由。
但事实是,我确实不高兴,完全高兴不起来。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人的心情就跟晚上做梦一样,虽然都属於我,但却不由我控制。
搬迁的头几天,经常有人跟著我。一看都是熟面孔,是盛涛和商容的保镖们。
搬迁进入了尾声,跟著我的人就变得少起来。那天下午,我跟著大家一起去看老车间。
老车间已经变得空荡荡的,於是有人起哄说在这儿办场告别舞会吧,又有人说这儿够大,回音也够大,唱卡拉OK最好了。
虽然这些年,卡拉OK已经逐渐退出了流行,但喜欢唱几嗓子的青工们还是很多。不就是对著电视机嚎叫吗?嚎叫谁不会呀?
大家都说今儿个真高兴,卡拉OK来助兴。最後,我们一致决定办一个卡拉OK比赛。
那天在被搬得空荡荡的老车间里,空气中还残留著糖精的甜香,大家把家里的电视机混音器LCD以及各种灯光全都搬了进来,几个工人自告奋勇地跑到主席台上去打分。
当时我看著这麽多人挤在一起,还是只占了车间的一角。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禁想起了那个只能办地下摇滚演唱会的破败小厂。想著想著,我就有些恍惚,似乎我的糖精厂也破败了。
虽然从外表看没有问题,但只有我自己知道,现在的我只是在硬撑,我的精神不是很好,身上总是发冷,常常走神。有时候,走著走著,人就会跟做梦似的,想些别的事情,而且有时候的场景还很逼真。只可惜我早已经知道梦里的事情都是反的,於是美梦对我来说不称其为美梦,而恶梦就更糟糕了。
我还依稀记得在多年前的安全课上讲过,走神,在设备遍布的化工厂里是很危险的行为,要绝对禁止。如果不是老糖精车间的一切都是我做熟了的,我想也许会出事。
真不知道,到了新厂的新车间里,干起活来,像我这样的老家夥会不会跟不上趟?!我心里完全没底。
一开始,大家唱了很多。但空荡荡的车间里有回声的效果,不比正式的舞台差,对上台的人声音要不说很高,但起码要嗓门够大的才行。要不然,上台就跟蚊子嗡嗡似的,谁听得见呀?兴许是我平时嗓门高,後来,别人把我推上去比赛。
我只会唱老歌。我先唱了一首《吻别》,又唱了一首《风再起时》,下面的工人哗哗鼓掌,还有一些比较骚的工人师傅,拖著小姑娘、老阿姨在人群中跳交谊舞。看来一开始提议办告别舞会的就是他们,这下两不误。
两曲唱毕,评委亮分:9.99!焦头躲在人群里直呲牙。我高举右手,挥动,又抚著胸口做鞠躬告别状。老工人歌手夏红天从此就要阔别这干了十多年的老车间,去新车间上班啦。
比赛结束之後,我拿了第二名。也许你们还奇怪,9.99怎麽会是第二名?话说後来有个小阿姨上台唱歌时,把裙子撩了撩,昂首挺胸撅屁股,那白花花的丰腴大腿,露出一角的小内裤,让评委师傅们都看傻了,给了她10分,只能委屈我做第二名了。没胸没屁股的,大腿也不白不丰腴,第二名也该满足了。
我想想也对,只可惜不论第一名第二名,都没有奖品。
出门的时候,天都快黑了,一群听到消息较晚的青工及住在附近的居民们又闯进车间,对主办的人说:“不许收摊,我们还没唱呢。”主办的人都快昏了,很是後悔办这个比赛。据说一直搞到快九点,工人和非工人们一茬接一茬地进来唱。後来把那片的电闸给拉了,才算结束。
这些场面我都没看见,我出了老车间,有些不想回家。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七摸八拐地随便走,最後居然走到以前小红楼的地方来了。
图书馆的旧书运走了一部分,但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没人要的。比如《淫魔浪女》,比如各种过期的八卦小报。没办法,工人师傅们就这口味,所以厂里的藏书也是以这些书为主。而老厂四周的围墙也没拆,所以也暂时没有附近的居民上这里拾荒。
地上到处是丢得乱七八糟的书,空气中散发著一股难闻的霉味。
我走进去,随便找个地方坐下,然後开始抽烟。
一开始的时候我还会想著有的没的,但後来我就不想什麽了。只有在烟抽完或者烧到手指头时,才会机械地把烟屁股随手往後面一扔,再换一支烟,继续抽。也许是四周太静了,连远处的卡拉OK比赛也结束了,只偶尔有虫鸣声、远处人的声音闪过,我整个人完全处於一种迷失的状态。
而在我的生活里,迷失似乎也成了一种永恒的状态,也是我在生活这条道路上前进的唯一方法。
幸福,总是在我自以为抓住它的时候,又猛地从我指缝里挣脱。白小蓝是这样,盛涛是这样,商容是这样,连阿秀也是这样。这很像宿命,我忽然想,如果没有这座工厂,没有这座工厂里发生的一切,我也就永远不会落得这样的宿命。
著火的时候我本来可以踩熄的,或者撒泡尿浇熄也行。但我忘记了,我在这种时候总是懵头懵脑的,好像庄子梦里的蝴蝶,事後回忆起来,也不会有多少惭愧。用我爸爸以前的话说,卡车迎头开过来也不知道躲一下。但结果,最後是他自己死在车轮下,而不是我。想起来未免有点可笑。
火烧得大起来。
我看著那团火,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潮湿的书一样可以著,一样可以烧得这麽旺。
火越烧越大。
火光映红了我的脸。我想,我的脸这时候一定跟猴屁股似的,也像我小的时候,脸总是红扑扑的。或者,阿秀如果生下一个儿子,那小脸蛋也一定跟这火光一样好看,一样抱起来暖乎乎的吧……阿秀,我的妻子、我的孩子,我好想你们呀……
风起来了,烟呛进我的喉咙里,我开始咳嗽。但我的心里却因为这火而热起来,我再也不冷了。我再也不需要面对那冷酷的一切。
我笑著,迎向了这团烈火。
远处,依稀传来救火车的尖利叫声。不过没我刚才在比赛里嚎叫得好听。我那才叫唱歌,你这叫什麽,鬼哭狼嚎……
这是我最後的想法,混乱而没有章法,想的也全是平时跟我完全没有关系的事。
而跟我真正有关的事,也已经跟我无关了。
《工厂》第七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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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疼,梦中,我变成了一只老兔子,被人剥了皮,再架到火上烤。烤得金黄的油脂滴下来,而四周围著人馋涎欲滴,互相笑著商议如何分吃,又说兔头跟人头似的,啃起来有嚼劲。我想这没什麽,只是为什麽我还没死?死了多好、多自在。这样被活著分尸才是最可怕的……
梦中,我飘飘忽忽不知睡了多久。终於有一天,我醒了。弹开眼睛,我看见了一间病房,自己躺在病房的床上。我想,原来我一不泪心昏迷了,昏迷中做瞎梦了。一边想著,一边费力地用手碰碰脸,脸是自己的,用手去肩,肩也是自己的。没摸到一手兔毛。但为什麽不是兔毛呢?我有点儿不相信手了,挣起脑袋去看自己的身子──目光一路滑过去,没看到熟悉的腿,倒是看到两条像展览品般挂在半空里的白木杆、上面绑著厚厚的绷带。
我慢慢收回眼光,开始打量周围。旁边坐著一个挺秀致的少年,我不认识。旁边还坐著一个身形笔挺的青年,我也不认识。在少年和青年的身後,还有两张床,床上躺著两个陌生的女人。我努力想了想,一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麽。我只好动一下嘴巴,说水。
少年手中很快出现一只碗和匙子,往我嘴里送了几口汤水。汤水甜丝丝的,有点儿润口还有点儿醒脑。现在我知道了,我要回厂里上班。我说:“把我的工作服给我。”
少年神色悲哀地说:“你先好好好休息……”
我说:“你是谁?管我上班干什麽:?”
少年脸上的神情更悲哀了,几乎要哭出来,红的眼圈,有点儿像一头小兔子。
那青年站起身,又手插在兜里,温和地看著我。我也盯著他,说:“我可以上班了吧?”
青年说:“我是潘医生,你现在不能生气,生气不利身体的恢复。”
我说:“我一个工人不上班,你给我开工资呀?”
少年抢著说:“没问题。我给你开!”
我说:“妈逼,你谁呀?你开我就要了?做梦吧!”
潘医生转过身子,对少年说:“你这情人,的确有点儿任性……”
话音未落,我坐起抢过少年手中的碗,冲潘医生的脸泼去。潘医生身子一抖,脸上溅满了汤水。虽然这一下动作,牵动了伤口,我自己也痛彻心肺,但我仍然很高兴,一送手,碗往墙上跑去,又弹回来,在地上砸出分裂的脆响。声音引得那躺在床上的两个陌生女人醒了。原来她们是护士,她们不假思索地按住我,要让我躺下来。
少年不禁惊呼:“小心他的伤!”少年冲上来想拉开护士,却被潘医生拦住了。潘医生说:“他情绪太激动了,对腿伤不好。”
我太疼了,我伸长脖子,从喉咙里蹿出长长的尖叫。这一叫如此锐利,如此劲道,仿佛一颗子弹在玻璃上滑行,又仿佛是要把心脏给嚷出来的凄厉。总之,就是不像一个大活人的叫。两位训练有素的女护士一齐撒了手,跳到一边呆呆地站著。
少年痛心地叫:“夏──”
我喘著气,瞧著眼前。眼前是一群人!他们一个一个加起来,就成了一群人!他们把我架在火上烤,还想把我当兔子那样给吃了。我根本无法反抗。
大男人哭天抹泪的很难看。但我却控制不住,眼眶一热,有了泪水。泪水先是慢的,很快汹涌了,一波一波地扑到脸上。我想擦一下脸,手却不肯抬起来。同时我的身体似乎也恢复了痛觉,剧烈的痛楚,从两条展览品般挂於半空的白木杆里传来,我开始大叫:“我疼啊!疼啊!让我死!让我死……”
这次,好几只手臂同时扑过来,死死压住我的上半身和两条胳臂。只有潘医生很镇定,他只对著外面叫了一声:“镇静剂!”
我的气一下子喘猛了。我很恐慌,不想再次被架在火上烤。我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住潘医生的脸。我说:“求你了!”我说:“我该回去上班了!”我说:“我不想再睡了!”我还想说什麽,身上一痛,一股冰凉冲进我的体内。我想稳住自己,身子却一点点地变轻,轻得就像一只风筝。在风筝飘远的一刹那,我嘴巴动了动,使力说出一句:“妈逼!”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晚上,但场景和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差不多。两个护士都不睡了,睁著熬夜後的红眼睛,紧紧盯著我。在我第一下抬动眼皮时,她们便把水送到了我的嘴边。
“夏──”少年又在叫,嗓音无比伤痛,但似乎又含著一丝希望。
我什麽话也不说,什麽也不想。我睁大眼望著天花板,好半天才眨一下,神情迷茫。
少年心里压不住怜意,一层泪水浮在了眼中。他转而冲潘医生叫:“潘哥,我求求你了。你的医术那麽好,你救救夏吧──”
潘医生说:“商容,不是我不救他。你看,病人腿上的烧伤我不是已经治得差不多了吗?但是,病人在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有些严重,这就不是我的专长了……”
少年拉住潘医生的胳臂,哭著说:“不!潘哥,你能救他的!一开始那麽多医生说这种程度的烧伤只能截肢,你不也治好夏的腿了吗?夏只是精神不太好,夏还没有疯,你一定能治好他的!”
潘医生还想说些什麽。少年却一下子跪在地上,泪如泉涌地说:“潘哥!算我求你了,咱们不仅是同学,也是亲戚。看在这层关系上,求求你,求求你让他清醒过来吧!我宁愿他不理我,也不想看著他自杀、不想看著他变成一个疯子呀!”
“你这是干什麽?”潘医生的手劲似乎很大,说话间,就把少年从地上拉起来。少年趁势扑进他怀里,放声大哭。
我隐约地知道我的精神出了问题,但又隐约地感觉快意。别人都说疯子对外界发生的事什麽都不知道。但我偏偏知道,只是不太明白其中的含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