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
作者:夏秋小姐
夜莺1 (平凡受x腹黑攻)
夏秋小姐休息够了,要继续来挑战有点虐又不太虐的童话故事,和鬼子的恶搞风不同,喜欢才来喔~(呜呜……你都不看,夏秋小姐写得很辛苦捏~)
另外,可以先把碗豆看完,会更能进入剧情,不看也没关系,不会影响啦。(呜呜……看一下啦,碗豆完结了,可以一口气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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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英国。
那是一场华丽而缤纷的舞会,上流社会为他们衔著金汤匙出生的豪门子弟们举办的成年舞会,这场舞会的主角们,每一个人都像是王子,都像是公主,今天的舞会,是他们年满十六岁,在上流社会初登场的重头戏,每个人都是卯足的全劲要争奇斗艳,豔冠群芳。
然而,所有的人都比不上真正的公主!
那个还没有在上流社会露面,就已经艳名远播,号称是英国百年来最美丽的公主,翡翠。
他有一头像天使一样美丽的金色发丝,像上帝杰作一样精致的漂亮五官,像初雪一样洁白的肌肤,像初夏玫瑰一样粉嫩的樱唇,还有一双不可思议的眼睛。
那一双像是翡翠一样的绿眼睛,彷佛是亿万年来天空的星晨,迷路而坠落,灿烂光辉,夺去了所有人的魂魄,却依然毫不自知,只是永恒的闪亮著,如同王冠上的宝石,王位几度易主,但是宝石依旧闪亮。
舞台上的司仪大声的宣布:「接下来我们有请翡翠·朋·安格列斯公主出场。」
所有的人屏息以待。
没有人出场。
司仪再一次大声的宣布:「接下来我们有请翡翠·朋·安格列斯公主出场。」
所有的人再次屏息以待。
公主还是没有出现。
会场一阵骚动,连司仪都忍不住捏了一把冷汗,但他还是硬著头皮说:「接……下……来,我们……有请……翡翠·朋·安格列斯公主出场……」
「公……公……公主???」司仪握著麦克风的手在颤抖。
全场所有的来宾像是突然被丢到沸水里的青蛙,全部都大声的鼓噪了起来,难以想像这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而且还是发生在一个英国的公主身上!
「公主???公主!!!」司仪快要昏倒,但他只能回头,对著身边的工作人员嘶吼:「翡翠公主跑到哪里去了!!!???」
翡翠公主在这里,她穿著一袭纯白的小礼服,像月夜下的精灵一样美丽,流连在会场外的花园里,她纤细的脖子上戴著一条反射月光的钻石项鍊,数朵钻石玫瑰花排列组合,因为采特殊的镶嵌技法,所有花的颜色都经钻石的角度折射,让他在夜晚的花园里沿路遗落一身粉末般的光辉。
即使是这样,再美的钻石都抢不走他的光彩,翡翠本身就是发光体,不需要任何装饰,美丽就是美丽。
金·朵尔曼站在阴影处,端著一杯红酒,灰色的眼睛安静的看著这位迷路的精灵,欣赏够了,才慢慢的从暗处走出来。
「我想会场里应该为了你而急死一群人了。」他轻声的笑著,低沉醇厚的嗓音和红酒一样美味。
「啊!」吃惊的翡翠回眸,看向阴影里的男人,她没有料到这里还有别人。
「迷路的小妖精,需要我为你带路吗?」金走到月光下,穿著一袭正式的燕尾服,今天的他同样迷人。
「噗哧,你是谁?」翡翠看见来的人不是保镳,松了一口气,灿烂的笑了。
「我是夜里的领路人,亲爱的公主。」
「那麽我也不是公主。」翡翠天真的笑了,笑眯了眼,把眼里的光芒都加倍,然後说:「领路人,帮我逃走吧。」
「可以,但是你要付出代价。」金顺了顺自己柔软的黑发,仍然是温柔的语气,但他是认真的,他习惯交易,尤其是恶魔的交易。
「什麽代价?」翡翠觉得好玩极了,这个神秘的男人真是有趣,比皇室里一堆无聊的家伙要好玩得太多了。
「你的真心,还有你的身体。」金笑著说,他没道理不收藏一颗英国王室出产的宝石,更何况这颗宝石最适合镶嵌在王冠之上。
要有这样的美女,得到全世界的荣耀才能放光。
「好呀。」翡翠玩性大发,她才十六岁,不懂自己遇到了什麽样的人物,又即将遭遇到什麽样的命运,反正好玩嘛。
「但是……也要你拿的到。」翡翠的红唇勾起一抹笑花,挑衅著说。
喔,请不要挑衅你未知的敌人,你永远不知道他是虚张声势,还是真材实料。
「我想,这不是你应该要担心的,我美丽的小妖精。」金一边笑著说,一边走到了翡翠的面前,然後低头说:「那就先付一点定金吧。」
他吻住了翡翠的唇,在月亮的见证下,定一个契约。
这是命运的起点,月夜下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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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台湾。
唐珏一直都知道自己喜欢男人,虽然他已婚,而且还和老婆生了一个孩子,刚满两岁。
这并不代表他不爱著他老婆,叶品兰,一个贤淑的好女人,他母亲帮他找的结婚对象,因为他没有办法自己主动和某个女人谈恋爱结婚,所以只能依从母亲的决定,即使如此,这个女人也没有什麽好挑剔的,相处久了,两个人更像是兄妹一般亲密。
只是他,喜欢男人。
他只是,喜欢男人,没办法解释。
他也不需要解释,因为这是一个秘密,他准备要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里。
所以他的老婆孩子都不会知道他的秘密,这就是他爱著叶品兰的证据,他绝对不会伤害这个女人,他爱著她。
但是他为什麽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呢?
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凯斯·朵尔曼。
唐珏和凯斯·朵尔曼两个人站在机场,一个是送行,一个是启程回家;一个人依依不舍,一个人轻松潇洒,但是两个大男人正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凯斯笑著说:「王王,我回家你也不用这麽舍不得吧。」
只有凯斯会这样称呼他,「王王」,是因为他的单名「珏」是由两个「王」组成的,当初,刚刚来到这个国家的凯斯,中文都还不太会讲,中国字更是指认得几个,「王」字是他刚好认识的少数几个字之一,所以他一看到唐珏的名字,就自以为的把「珏」拆开念成「王王」,後来也改不了口了。
凯斯人总是亲切和善,而且充满柔情,他的人生志愿是成为第三世界国家的无国界医生,为身陷在极度贫穷、饥饿、乾渴和重病的孩子服务,他先在自己的国家完成了医学院的课程,又跑到这里还学习中医一年。
唐珏是凯斯读C大中医系的学长,也是凯斯修的其中一门课的助教,唐珏就是这样认识这一个高大壮硕,有著一头柔软的黑发,一双温柔的灰眼,总是满脸胡渣,穿著随便,但是待人随和,内心充满理想抱负的英国人,然後无法自拔的爱上他。
唐珏沉醉在回忆中,更用力的抱紧了眼前这个男人。
这是唯一也是最後,他可以肆无忌惮的抱著这个男人的机会,不止是因为他没有把他的秘密告诉任何人,包括他喜欢的男人,凯斯;同时,他也明白,凯斯完全对他没有意思。
他从头到尾都是绝望的单恋。
「嘿嘿,王王,你也抱太紧了吧。」凯斯笑著,一边用力的回抱凯斯,还用他像熊掌一样的大掌狠狠的拍了拍唐珏瘦弱的背部。
「咳咳……」唐珏被拍到呛了气。
「哈哈哈,我忘记王王很经不起打。」凯斯豪爽的大笑,好朋友愿意来送行真的是太好了!
唐珏咳到眼泛泪光,正好用来伪装他因为离别而忍不住的几滴眼泪。
凯斯退後了一步,解除了两个人的拥抱状态,笑著说:「想念我就来英国找我,你不是一直很想正式的学钢琴吗?来英国学钢琴吧,换我照顾你。」
他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毕竟他知道唐珏有妻有子,怎麽可能抛下家庭来英国呢?不过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好朋友,当初连中文都不太会说,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只身一人,真的是受了不少唐珏的帮助,所以说他要好好在英国照顾唐珏,是真心话。
但他只是随口说说而已,除了自己当无国界医生的志愿之外,他很少会放什麽事情在心上,很少。
所以他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然而,强忍著心中悲痛,送走自己喜爱的人的唐珏,却当真了!
他要去英国,他要去英国学钢琴。
他要去找凯斯。
这是命运的转动,一句无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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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有鬼子,大家晚上见啦……
夜莺2 (平凡受x腹黑攻)
三个月後,英国。
没有受过正规的音乐训练,唐珏像是传奇一样考进了W音乐学院,录取的原因是一卷录影带。
没有任何自我介绍,没有任何推销辞令,只是单纯的弹琴,然後所有的评审老师都惊讶於他的惊人的天赋,音乐从他的血液里流泄出来,跳动的是心脏的节奏,然後深入骨髓的感动。
舒伯特的第16号钢琴奏鸣曲,指尖的音符跳跃在草地的花朵上,然後是一大群蝴蝶翩翩飞舞,聆听的时候你感觉得到风,因为很久都没有感觉到风吹拂在脸上了,连汗毛都竖立,但是清风为你把毛细孔打开,为了在草地上翻滚而深呼吸,你闭上眼睛,成为像孩子一样的大人,当你在草地翻滚的时候,还闻的到青草味。
三位评审的其中一位还哭了,其他的人眼里都含著泪。
舒伯特的音符虽然多变,但并非无绝难的技巧,指示那暧暧的情感却难以掌握,但唐珏不只是精准的表现出来,他的弹奏更有一种让人动容的力量。
但是这个外表朴素,精神萎靡,只有弹琴的时候展翅飞翔的男人,不但超过他们的入学年龄,而且没有任何的学历和得奖头衔,他几乎是连入学门槛都没有达到。
不管了!三位评审一致决定要破格录取他,太难得了,也许他们遇到了不世出的天才。
这就是唐珏在送走凯斯三个月之後能够来到英国的原因,这时唐珏刚出生的儿子才两岁大,妈妈和他在台湾等著爸爸。
唐珏走出维多利亚火车站,让人群将他淹没,他喜欢这种隐没在人群当中的感觉。有些人喜欢隐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但却不知道真正的极静却是处在人群当中,当过客们彼此擦肩而过,没有人会回头望他一眼,他融入为街景的一部分,这才是真正的隐世。
即使他是个东方面孔,并且一脸惶恐的外国人也是一样,伦敦的移民太多,向他这样的外国面孔早就不再引起任何注意了。
再走过几个街口,转入了住宅区,他缓慢的搜寻了凯斯给他的住址,他想见他,一下飞机就想见他,想见他的情绪从凯斯回英国的那一天开始累积,已经到了无法压抑的程度。
他今天连住的地方都还没有找到,W音乐学院没有宿舍,他身在一个陌生的国度,然而他满脑子都只是那个男人而已。
看一眼就好,然後他就可以走了。
所以他站在这一幢排屋面前,抬头看著二楼,他咬著下唇,两眼湿润,迟迟都没有办法按下电铃,他流连在凯斯家门口。
凯斯会不会忘了他?
不会的,他们在台湾感情很好,就算做不成凯斯的情人,他也知道自己是凯斯的好朋友。
凯斯会不会只是随口说说,根本就没有意思要唐珏来英国找他?
不会的,不会的,凯斯亲口邀请他的,他说只要唐珏来英国,他就会好好照顾唐珏。
那麽,在凯斯的心里,有没有一点觉得他很重要?有没有一点想念他,渴望唐珏来英国拜访他。
有的,有的。
不然他不会说那句话。
但是要是等一下见面,凯斯觉得被打扰,觉得不耐烦了呢?因为一句话千里迢迢的跑来,会不会让人觉得太痴缠,超过了朋友的界线了吧?任何人都会觉得恶心,觉得生气的吧?
唐珏想到胃都痛了。
「孩子,你为什麽站在我家门口?」一个白发老婆婆亲切的问他。
「这是你家吗?真抱歉,我以为是我朋友家。」唐珏慌慌张张的回答,心想自己果然搞错了。
「喔?」老婆婆的脸上挂著非常有气质的微笑,让人感到舒服,唐珏见了这样的微笑,也跟著安心下来,听见老婆婆问:「你朋友叫什麽名字呀?」
唐珏感到疑惑,为什麽老婆婆会问他朋友的名字呢?但他还是有礼的回答:「凯斯,他的名字叫凯斯·朵尔曼。」
「那你没有搞错,这的确是凯斯家,我是他的房东。」老婆婆回答。
太好了!
「不过,他现在不在家,他跟著联合国的医疗团队出发去非洲了,预计要在非洲待半年以上,才有可能回来。」
唐珏非常的震惊,他最害怕的其实就是万一他扑了一个空,凯斯根本就不在家,那怎麽办?
现在他的害怕成真了,凯斯还跑到非洲去完成他的梦想了。
什麽妄想要和凯斯待在同一个国度,同一个城市,自己实在太天真了。
自己的努力,这三个月来恶补乐理,抛下年幼的孩子和辛苦的妻子,跑来英国找他,只是落得了一场空。
这是一定的吧。
毕竟自己是抛妻弃子来找单恋的男人,注定要被老天爷惩罚。
唐珏精神恍惚,他提著行李,走在林荫的街道上,在白天与黑夜的交界处徘徊,今晚要睡哪里,去找间便宜的宾馆吧,然後在学校附近找一间小房间,伦敦的物价太高,太贵,他住不起好地段,也许要找偏远一点的。
好想凯斯,好想他。
唐珏走著,走著,天渐渐黑了,伦敦的夜空没有星星,但是弯弯的月亮非常的揪心。
唐珏迷路了,来到了一座公园,傍晚的公园很多人,但是夜渐渐深了,公园里一个人影都没有,只有流浪汉或流浪狗会来这里休息吧。
在月光下,唐珏不知何去何从,所以就走进了这里。
他把行李放在路灯下的椅子上,然後坐在旁边,双手捧著脸,在空无一人的公园里遮住自己绝望的脸。
他没有掉眼泪,虽然是一副要哭的表情,并且发出呜呜的悲鸣,但是他没有掉眼泪。
只有现在他会渴望他的妻子,那个永远温顺的品兰,像是姐姐又像是母亲一样的妻子,虽然对这个妻子没有任何恋爱的感觉,但是他深深的依赖著品兰,如果没有来的话,品兰是不是会抱著他,给他温暖的安慰,为他轻柔的哼歌呢?
他深深的厌恶起自己来,自己的胆小和卑劣。
不应该来的,不应该来的。
他又把头更低低的传下,几乎就是要碰触到膝盖,因为胸口的疼痛实在太难以忍受了。
不应该来的,不应该来的。
自己的愚蠢让唐珏深深懊悔,为什麽要为了一个不可能爱他的男人抛下妻子和儿子呢?
他沉醉在自怨自艾当中,等他发现不对劲要抬起头来,已经来不及了。
好几个白人黑人围住他,全部都是高大孔武的模样,他们脸上都带著笑,但是非常的不友善。
其中一个光头的黑人高出唐珏一个头,身体快要是唐珏的两倍大,他操著浓厚口音的话说:「你好,朋友。」
唐珏惊恐著想要回话。
回答什麽?
你好?我没有钱?
但是他没有回话的机会,那个人重重的揍了他一拳,把他打飞在地上。
「碰!」是唐珏的身体撞到石子地的声音,粗糙的沙石刮伤了他的右脸和右手臂的肌肤,然後是喉头甜甜的,嚐到血的味道,他泛著疼痛的泪光,看到脸下的碎石子有血,应该是他的鼻子流下的,但他来不及摸自己的鼻子确认,更多的拳头和脚踢都往他的身上招呼过来。
唐珏感到自己的骨头断裂了,不然怎麽可能这麽痛,他被好几个大男人围殴著,身体像是一条在砧板上的鱼,半死不活,正面,背面,侧面,随著揍他的力道而转动,他连缩起身体防卫自己腰腹的可能性都没有,其中一个人狠狠的踩著他的手。
「fuck!这个死中国老怎麽都不反抗。」一个连脸上都刺青的白人狰狞著笑著:「打起来好没劲。」
「跟贱货一样。」另一个同伴说。
「要不要干他?男人後面那里的滋味听说很不错。」讲的人猥亵的抽动著嘴角,在路灯下看不见他满口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