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在府里,都会让人把小林榆抱到他这里,亲自照看孩子。这么一来,倒是杜绝了那些下人阳奉阴违的机会。
因为他的重视,小林榆的小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消息传到“状元府”,林黛玉这才完全的放下心来。
徒阡也被林陌带得,完全把想当一名严父的想法给抛到了脑后,和林陌一起,享受起迟来的天伦之乐。
这日,徒阡早早的就被宫中的来人给叫走了。假期里,林陌难得起了个大早,刚收拾完自己,就有奶娘抱着林榆,带了两个大丫鬟到了林陌这里,身后还跟着几个提着大包小包的丫鬟婆子。
他们的时间掐得极准,众人刚一进来,林陌正好吞下最后一口粥。
奶娘见状,忙把小林榆递到林陌的手上,由他抱着逗弄,进行雷打不动的父子互动时间。
今天在林小榆身边当值的官嬷嬷上前给林陌福身一礼,笑道:“国公爷,榆哥儿的行李都收拾好了。今儿一早啊,想是知道要出门去玩儿,哥儿自醒来便笑嘻嘻的,一声儿哭音都无。显见的,咱们榆哥儿是个伶俐的。”
林陌心情也不错,笑着点了点头:“劳烦嬷嬷了。”
目前看来,这两个宫里出来的嬷嬷还是不错的,只要她们行事没有触及到他的底限,他很乐意给她们两分体面。
官嬷嬷笑道:“嗐,有什么劳烦不劳烦的,这原就是老身的份内之事。”
早有小厮进来回禀:“外头的马车已经备好。”
林陌这才抱着小林榆出了王府。今天他要带着林小榆去庄子上玩一天。
本来同行的人员名单里,应该还有一个徒阡的,可惜他入宫去了,失去了这个一家三口外出踏青,加深感情的机会,林陌很没诚意的替徒阡可惜了一把。
不过他也知道,当今这个时候找昭瑞亲王入宫,肯定是有什么预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而徒阡被抓壮丁了。
林陌可不管这些,今天是他难得的的亲子时间,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止他。
林陌不知道的是,被火急火燎的叫进宫来的徒大王爷,此时正一脸无奈的看着他的皇帝哥哥,以及,那个被宫女抱在怀里,怯生生的小娃娃。
“皇兄是认真的?”
当今严肃着一张脸,闻言点头:“对,这孩子是朕的第九子,生母是成嫔,之前一直是在成嫔宫里养着的。只是半个月前,成嫔突发急症,一病去了,只留下这么个没娘的孩子。你也知道,这宫里是个什么样儿的,没了娘的孩子,过的是怎样的日子。朕怜他幼年失恃,便想着将他过继到你的名下,和林家那孩子做个伴儿。”
徒阡很想翻白眼,他还以为当今已经放弃给他过继孩子的事了呢,没想到居然又被提出来了。
之前当今提起此事时,他给拒绝了,除了没时间养孩子外,主要还是他看不上前面那几个小皇子。生母都在的就不说了,生母不在的,皇子的外祖家就没有几个是省心的。
不过,如果这个皇九子是成嫔的孩子,倒是可以养养看,毕竟已经拒绝过一回了,再拒绝的话,总是不那知合适。
想当初,当今和徒阡说起过继皇子的事时,他把内心里的实话告诉给当今,当今沉默许久后,便不再提起此事。这一回,怕也是想到了皇九子的情况,挺合他的要求的,这才急忙忙的把他叫进宫里来吧。
倒是难为他皇兄了。
第91章
徒阡抬眼向那个孩子看去, 这孩子约莫六七个月大, 小小的一团, 窝在宫女的怀中,白白嫩嫩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怯怯的看着这处陌生的地方,和陌生的人。
徒阡意外于这个孩子被照顾得极好, 想来那成嫔为母倒是挺合格的,只是命薄了些,早早就亡故了。
不得不说,看到这个孩子后,徒阡可耻的动心了。
最近他和林陌一起沉迷养孩子无可自拔,再多加一个孩子也是不错的,至少两个孩子也能有个伴儿不是?
再说了, 他和阿陌并无亲子,将来昭瑞亲王府的继承人, 肯定是要从他那些皇族兄弟里过继的, 即是如此, 倒不如过继皇子,倒是能省去他好大一番功夫。
当皇帝的,即使他和你的关系再如何好,都不要忘了, 他们首先是君臣, 最后才是兄弟!这是当年林陌告诉他的, 而他也是牢牢的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一刻也不曾忘记。因为这句话,说的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很早以前,在徒阡决定和林陌结契,并不打算娶妻生子时,他就知道,总有一天,他必须要从皇子中过继一个来继承昭瑞亲王府。
皇帝是不可能会让他从皇族的其他人那里过继孩子的。
想到这一?1" 红楼之阡陌0 ">首页33 页, 悖节湟簿筒辉倬澜崞渌阃酚ο铝说苯袢⒆拥亩鳌?br /> 他问道:“他可有名字?”
当今道:“小九儿尚未满周岁,并不曾序齿。你若是同意了让这孩子过继过去,今儿就带回府里去吧,到时候,你和怀瑾给他起一个好名儿便是了。”
徒阡闻言,点点头,算是应下了当今硬塞给他的继子。
也罢了,反正府里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了,再多一个,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放,有什么差别么?
于是,等到林陌满面春光的带着小林榆从庄子上满载而归时,惊讶的发现,他又喜当爹了!
无语的看着儿童床上吃手指的白嫩小娃娃,哭笑不得。
“所以,你就把这个小家伙给带回来了?”
这都是什么套路啊,硬生生的给弟弟塞儿子,这种事情,也只有当今这个不靠谱的家伙做得出来了。
徒阡能怎么办?他也很无奈啊!
林陌仔细的打量着那个白白嫩嫩的小家伙,“我孩子才刚六个月吧?比榆哥儿大了两个月,长得倒是不错,陛下这算盘打得倒是好,让咱们给他养孩子,这种主意也只有他老人家能想得出来了。”
徒阡无奈道:“这孩子八个月了。”
林陌“……宫里没给他吃饱饭么?怎么这么小?一点都不像是有八个月大的孩子!我们家榆哥儿看着都比他壮实!”他们家林小榆是双胞胎之一,体质天生不如那些一胎只生一个的。现在看着,却比眼前这个皇九子要白胖可爱。
徒阡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只无奈的摇头,他能说,小玖儿在像他这么大的孩子里,已经算是胖的了么?也只有林陌会觉得孩子还不够胖了。再说了,成嫔是一个月前没的,很明显的,在这一个多月里,宫里那些个看人下菜碟的宫女太监,肯定不如成嫔在时那般上心,孩子瘦点也是正常。
他把这孩子的出身来历给林陌说了一遍。
林陌:……果然是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呀。
最后,徒阡总结道:“我总归都是要过继一个孩子,回来继承如今我手上这一摊子事情的,由皇兄为我指定一个孩子过继,总比什么阿猫阿狗的都想来凑个热闹的好。”
他看着林陌在那里逗弄孩子,反问道:“你难道没注意到么?自从榆哥儿到了咱们家,我那几个兄弟,还有几位皇叔近来经常在我们身边出现吗?”
林陌一顿,仔细想想,的确如徒阡所说的,他恍然:“我之前还以为他们是想打探什么消息呢,原来是准备给你送儿子的吗?他们可真积极。”
徒阡:……
知道了事情的缘由,林陌对于小娃娃的到来,没了一点意见。
徒阡把孩子带回来的时候,拒绝了当今随送的奶娘,宫女和小内侍,既然从今天起,皇九子就是他和林陌的孩子了,他并不想再让宫里的腌臜事影响了孩子。
因此,来的时候,他只把孩子抱来了,甚至,连孩子的衣服,玩具,饰物之类的东西,他都给拒绝了。可以说很光棍了。
这是徒阡的一点子小心思,这般干干净净的离开,也算是让孩子和以前断了个彻底。
这是徒阡的一点子小心思,这般干干净净的离开,也算是让孩子和以前断了个彻底。
等到林陌了解了情况后,无语的直翻白眼,这种事情,还真只有他们家昭瑞王爷干得出来了。
不过他并不多言,只是叫来王府的长史,让他把府里的一众丫头小厮们都叫过来,他要给这孩子挑几个可心的人服侍。
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这孩子还没起名字吧?”
虽然是疑问句,林陌的语气却是肯定的,毕竟,在新生儿满周岁之前,暂不序齿,是大晋皇家长久以来的一个传统。谁让这个年代,儿童的夭折率那么高呢?
尤其是那些没满周岁的孩子。
因此,徒家人才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在。眼前的这个孩子才八个月大,目前自然是还没有属于他自己的名字的。
徒阡点头:“确是如此,宫里的规矩便是这样,只是我们家并不需要遵守这些规矩。”他抬头看向林陌,笑道,“你也是了孩子的父亲,明儿你给起个吧。”
林陌点头,他的文学造诣虽然不怎么,起个名字还是没问题的。
他想了想,说道:“依我说,‘翊’这个字就很不错。”
“翊”者,有辅佐,帮助之意,这孩子既然已经是要过继给昭瑞亲王了,起这个名字,就是最合适他的了。相信当今能够明白他们两个为孩子取这么个名字的用意。
徒阡很是满意。
至此,曾经的皇九子,被起名徒翊,正式落户在了昭瑞亲王府,成为了徒阡和林陌的长子。
这时,两道小动物的呜咽声自门外响起,徒阡好奇道:“嗯?外头是什么?”
林陌这才想起来他刚从庄子回来,还带来了两个小可爱回来呢。没想到因为家里突然又多了一位家庭成员,他的注意力全在小玖儿的身上了,倒是把外头的两个小家伙给忘到脑后去了,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林陌放下手里抱着的孩子,亲自到外头把他带回来的小家伙给抱了进来。
徒阡抬眼看去,就看到他家阿陌笑容满面的模样,还有他怀里抱着的……
“狗?!”
林陌的手上抱着两团黑乎乎、毛绒绒的东西,可不正是狗么。
林陌笑道:“对啊。”他喜滋滋的把手上抱着的两只小毛团子怼到徒阡的面前,“这两个毛团子,是一对兄弟哦,它们的狗妈是庄子里,庄户家养的大黑狗,狗爹是一只从山上下来的黑狼。是真正的狼犬哦。
它们的狗妈这一胎只生了它们俩,你看这壮实的。别看它们这么小,在庄子里的狗圈里,可是一霸!用来陪伴两个孩子长大再好也没有了。你瞧瞧,它们多可爱啊,榆哥儿和小翊儿一定会喜欢它们的。”
徒阡:……完全看不出来这两团黑乎乎的小东西哪里可爱了,连眼睛都看不到在哪里!而且,为什么他家孩子要让这么两个畜、牲陪伴长大?这是什么道理?
林陌一眼就看出了徒阡的不以为然,不由翻了个白眼,真是没有一丁点的可爱细胞,他当年是怎么看上这人的?海国公先生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自前世起,林陌就很喜欢这些毛绒绒的小动物,在第一世的时候,在他刚出生不久,他爷爷就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土狗回来。
那只狗子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狗,只是一只非常普通的中华田园犬,聪明伶俐,忠诚可靠。狗子陪伴了他的整个童年时光,是他最好的一个朋友,以及,最忠诚的伙伴。
可惜,狗的寿命还是太短了些,他的伙伴在他十七岁那一年,老死了,自那以后,林陌就再也没有养过其他的狗子了,即使后来,外来的品种猫狗大行其道,一只毛绒绒的,帅气漂亮可爱的,应有尽有,每天都在勾引着他去吸猫吸狗。
这一世,林陌半生忙碌,更是没有时间去陪伴那些可爱的小生物们,总没有机会拥有一只属于他自己的毛绒绒,这一直都是他内心的遗憾。
之前在得知黛玉又有了身孕后,想到黛玉的这一胎将会过继回林家,成为他的孩子,林陌那颗想要一只毛绒绒的心,又蠢蠢欲动了。
抱一只小狗回来,让它陪伴在孩子的身边,和他一起长大,即是孩子的玩伴,又可以在大人不在孩子身边的时候,看护他,保护他。
因而,在林小榆还未出生时,林陌就一直在寻摸合适的小狗崽。
后来听说了庄子上有庄户养的母犬被黑狼给怼了,他立即赶去了一趟庄子,把那条母亲还未出生的小狗崽都给预定了。
因为小狗的爹是一只狼,林陌知道这一窝小狗肯定不简单,因而,当时他和那庄户就说好了,这一窝小狗不管生了多少只,他都要了,还给了那庄户一笔数目可观的银钱,算是买下小狗崽的钱。
那庄子上的庄户们,本就对海国公充满感激,林陌看上了那家的小狗崽,他高兴都来不及呢,别说林陌给钱了,便是不给,他也是不会有意见的,不过是一窝小狗罢了,比起海国公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好处,又值得了什么?
第92章
这一窝小狗只有两只, 林陌挺高兴, 他都想好了, 他家林小榆和黛玉家的云朵小姑娘一人一只,正好。
谁知道当今直接给徒阡塞了一个皇九子过来了呢?
林陌把原因告诉了徒阡,却只得到了徒阡一个面无表情的死亡视线。
很明显, 昭瑞王爷对自家伴侣的想法不敢苟同。养只狗子陪孩子长大?他们这样的人家,小孩儿还怕没有人陪着吗?不能理解!
林陌并不理会他的纠结, 只将两只小黑团子放到两个孩子的身边,让他们玩在一起。在这一刻,他已经想好了,这两只有着狼的血统的小团子,就给两个小男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