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凶兽来袭完本[bl同人]—— BY:莫子乔
莫子乔  发于:2019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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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玫瑰最忠诚的孩子。
连红玫瑰的拥趸都不得不心酸地承认这一点。
而科威尔呢?
他当年从利兹联离开的过程虽说众口纷纭,却也是普遍公认的不愉快。
如今伤病缠身,倒想着回利兹来啦?
转会费还敢要得辣么贵!
敌对球迷固然要嘲笑科威尔吃回头草没志气,利兹球迷也很不怎么友好。
然而不等球迷们闹出点儿什么,阿兰和加里就先后发声了。
撇开当年科威尔离开利兹联的经过,他到底是个敬业的球员、坚强的男人。
伤病缠身——
除了绿茵场上受的伤,这位还是真的病,自身免疫性肝炎,不具传染性,也并非发作即致命的急症,但潜在破坏性可能逐渐吞噬人体内的肝细胞……
那是一种目前无药可以根治,只能用药控制的疾病。
控制得好的话,仿佛与常人无异,但致命威胁依然时刻存在。
并且,所谓的“与常人无异”,并不等于“与之前的一流球员水平无异”,科威尔能维持他目前的状态,已经尽了极大的努力。
“他依然坚持在绿茵场上奔跑,为了国家队,为了俱乐部……
无论是为了哪个国家队、和哪个俱乐部,这种精神本身,就无愧于在利兹青训染上的色彩……
他愿意回来,一起为了白玫瑰的再次绽放而努力,我们都很开心。”
这个说法其实没有什么震慑力,但震慑力的大小并不只看语言阐述本身,很大程度也取决于发言人的身份。
而加里和阿兰都是什么身份?
对于整个足坛来说,他们也许不算什么。
可对于利兹来说,加里·凯利是将整个职业生涯都奉献给白玫瑰的忠诚战士,
他的脚法或许不足以惊艳时光,他的忠诚却足够温柔岁月。
他在利兹联十来年,
曾经见证过白玫瑰的一次萎靡后重新绽放,
曾经作为青年近卫军的一员逐鹿欧洲赛场,
同样曾经因为里兹代尔的急功近利摔进坑里。
一同被里兹代尔埋坑底的白衣战士不只他一个,事实上,他曾经只是其中不算起眼的一位。
但随着其他人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连同样努力坚守到最后的阿兰和罗宾逊也不得不离去的时候,依然坚守利兹的加里,在球迷眼中,就显得格外与众不同了起来。
至于阿兰?
在白色战袍染红的那两年,阿兰也曾经是利兹拥趸唾骂不已的犹大。
有多喜欢,也就有多恨。
不过那也是过去的事情了。
当狄伦回归,当A·D还没买入利兹联的时候就先买下埃兰路,当狄伦完全只是因为阿兰才大把撒钱重振白玫瑰的消息得到官方认证……
即使阿兰是在重伤后还没来得及证明自己状态的情况下归来,利兹拥趸也是欢欣鼓舞的。
曾经有多恨,又变成更多的爱。
什么犹大?
那叫忍辱负重!
这不一有机会就带着大把资源回来了吗!
虽说阿兰还来不及显示他能带着多少资源,但神通广大的小报连梅西西当年进入拉玛西亚时带去新球场的前因后果都打听出来了——
要知道那只是狄伦当年在南美时候偶然相识、一起踢球的小朋友,阿兰可是狄伦的救命恩人!
两人的感情可是好得能当着现场好几万、电视前更是至少上百万观众玩亲亲的!
狄伦会给阿兰的,显然只会比给梅西西的多得多。
而这份资源的厚重程度,也足以验证阿兰对白玫瑰的忠诚。
好些球迷,甚至(从翻译的种花媒体评论上上)学会了“去留肝胆两昆仑”这句话。
利兹还在英冠,阿兰却俨然已经成了埃兰路的救世主。
这样的阿兰和加里,同时力挺科威尔,哪怕话语威慑力并不怎么够,球迷闹事之前也不得不先想一想。
而就在他们稍微一犹豫的时候,重磅□□来了。
狄伦先是公然唾弃包括但不仅限于科威尔的前经纪人在内的吸血鬼们抽取回扣等等无耻没下限行为,
在唾弃吸血鬼的同时,还公然鄙视利兹联原有医疗体系:
“明明利兹(城)是西约克郡首府、国际化大都市,利兹大学还是英国最精英大学(之一)、校史可追溯到1831年的利兹医学院……
结果同在‘上帝之郡’的利兹联队内医疗就坑成这样?兽医都……
不,如果是我家福宝,连兽医都不会用他们!”
接着,在唾弃吸血鬼、鄙视利兹联原有医疗体系的同时,还强烈谴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某些球迷在球员转会问题上的过激反应:
“别和我提忠诚!职业只是职业!别说得好像你们从来不跳槽似的!”
“有本事先把天下跳槽过的家伙都骂个遍啊!”
“好歹球员跳槽还给前东家留下一笔钱!”
“不够符合身价?再不符合也是前东家点头的!再说了,什么叫身价?”
说起“忠诚”的时候狄伦还只是一般激动,说起“身价”的时候简直就要爆炸了!
没办法,哪怕是八百岁的老妖怪,总也有那么一些事情,不深思的时候还能马马虎虎过,稍微仔细一想,就忍不住要炸。
狄伦为什么坚持不能买下一个自己能够掌握的俱乐部、就宁可只孤单一个玩球?
还不是第一世的记忆太戳心。
狄伦其实并不怎么介意曾经那远比吸血鬼过分的经纪分成,反正他只留下一成收入生活也一样能过得不错。
可他介意的是那种根本被物化的卑微,无论是经纪人还是俱乐部高层眼中,作为球员的他从来就算不上是个人。
纯粹待价而沽的商品。
即使一开始的时候仿佛披着友善的外衣,也掩盖不掉只要利益足够,就根本不会在乎他本身意愿的事实。
更别提最终那段远比深渊更加黑暗的岁月,那被逼迫着使用禁药、踢假球,在下狠脚废了别人或自己被废掉之间只能二选一的悲哀……
球员?球星?
不,都只是奴隶而已。
区别只在于这个“奴隶”价值几何。
就像古罗马的角斗士,纵然赢得万人欢呼,也不过是观众血腥残酷娱乐时的一个器具。
哦,足球球员还是稍微好一点的,绿茵场毕竟没有角斗场那么血腥。
狄伦是个乐意听从身体的本能远胜于费神思考的家伙,虽说三世重来,他一开始也没有想得太多。
最初的目标,只是买一个俱乐部,不再被随意操控转会而已。
就连阿兰,狄伦不是不愿意为阿兰买下一家俱乐部,偏偏却因为误会(第一世的)阿兰转会曼联是出于自愿,便傻乎乎地只知道等待,等待阿兰转会曼联之后的一个结果。
不是不能把利兹和曼联都买下来,不过买下互为死敌的两家,还要阿兰明明在主队死敌家踢球、却又偏偏有能主宰主队+主队死敌两家大局的权力……
那场面,狄伦真是想想都纠结。
于是就一直拖拖拖,就拖到如今,初步目标尚未完全实现(买了一家俱乐部却不是给自己的),就先给引爆了。
重生那会子没深思也就无所谓爆炸,偏偏这会子炸了。
也难怪,曾经的过往、阿兰(还是狄伦自己误会导致)的委屈、和科威尔回归引发的言论……
这些加起来确实够刺激的。
多可笑啊,《欧洲人权公约》原来是默认排斥球员的。
哪怕留下了卖身钱,球员在许多球迷眼中,也是不该拥有自由与人权的。
如果俱乐部需要你,你敢走就是背叛,无论那一笔转会是俱乐部如何乐见其成、球员又是如何迫不得已。
如果俱乐部不再需要你,你敢赖着就是无耻、是敌方放进来的卧底,无论曾经付出过多少,当状态不再,敢留下来拖累球队就是罪人。
无论球员的状态不再,有多少是为了球队拼命导致的伤病。
作者有话要说:
当决定让阿兰和狄伦双.修开始,本文就注定没有打怪升级这回事了,毕竟碾压没啥好写的。莫莫只会少少写一些比赛中的特殊场景。
另外,也是基于设定,狄伦是个注定要搞大事的
第102章
狄伦并不是什么大义之辈。
他从来就没有什么“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胸怀。
狄伦也不在乎科威尔当年和利兹如何,
他只是因为某些言论, 想起了阿兰当日转会曼联后所遭遇的, 和第一世关于那个阿兰重伤后状态下滑而不得不一次次转会的模糊记忆。
不能更心疼。
如何能不炸?
狄伦炸起来真是连他自己都要害怕。
不就是利兹自家的一些球迷+别家眼红心酸的闹腾几把吗?
说是闹腾,其实吧, 这别家球迷因着没立场——
毕竟连堪称白玫瑰最大死敌的红魔都因为阿兰的关系、再加上两家如今不在一个联赛也乐得摆出个大度姿态,连酸话都没怎么说了,
和利兹联仇怨还不如曼联的更没好意思怎么大闹腾, 别家球迷哪里好太折腾?
而利兹联自家球迷, 有全球海洋作为库房的男人撑腰就是辣么要底气辣么不讲道理:
A·D购入利兹联之后发的第一篇声明就是拒绝球迷的一切极端行为。
狄伦当日更是同步用比官方更直白的语言宣称, 管你是几代人的死忠,不守规矩的一律开除出局, 我家(阿兰)不差那几张门票钱!
真有不服气的+能证明前代人都是守规矩球迷、只到了当代才出了老鼠屎的, 他也不计较怎么老实本分的死忠倒能养出那么恶心人得意捧老鼠屎, 情愿将前面老球迷在利兹联的花销连本带利返回去, 活人领钱、死人修墓,真洒脱到连坟墓都没有的, 也愿意以球迷的名义捐款做慈善!
总之一句话, 埃兰路也好, 以后利兹联会新建的其他球场也罢,想来就要守规矩,不守规矩的你别来。
别说主场不欢迎, 就是客场,乃至于电视转播, 也要尽一切努力排斥那些自诩利兹拥趸,却不给利兹攒人品,只知道以爱为名发泄情绪的混球!
当然,以上声明言论,因为利兹联易主之后还没开始一个正式赛季,球迷们也拿不准狄伦和他家(误)俱乐部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
但谁也不想尝试。
毕竟白玫瑰眼瞅着就要重新绽放,谁乐意被排斥得搞不好连电视直播都看不到啊?
毕竟极端球迷也是球迷,狄伦再如何鄙视人家纯粹是以对球队的爱为名、发泄自己的情绪,可人家怎么不以对别家球队的爱为名去发泄,偏偏要找利兹联?
爱其实还是爱的,就是扭曲了点,初衷也还是爱。
但凡爱了的,就总有不得不妥协的时候。
在科威尔的问题上,再极端的球迷也是努力克制了的。
他们甚至连球衣都没烧,也没到俱乐部门口拉横幅,死亡威胁啥的更加没有,也就是日常在科威尔的社交网络账号下打卡嘲讽唾弃罢了。
连咒骂都很少。
谁能想到这样都会点炸狄伦那家伙啊!
更没想到狄伦一炸就炸得那么狠!
——不就是一个即将过气老前锋转会引发的球迷嘲讽吗?
——别说球迷嘲讽球员当今都不叫事,真不满意,□□自家球迷、投诉别家球队不行呀?
——非要一把炸翻整个足坛!
自打世界上的第一家足球俱乐部诞生之日起,球员就在多方关系中出于劣势——
不,不仅仅是球员与俱乐部之间,还包括但不仅限于经纪公司等。
自由与平等被提倡了多少年,时至今日,却仍有足球界“一枝独秀”,投资商依然可以拥有人的份额。
连人的份额都可以被拥有、被支配、被出售……
那这个人,无论看似多么光鲜亮丽,又与奴隶何异?
当然,这种连个人的份额都被几分之几、甚至百分之百归第三方投资者所有的事情,大多还是发生在南美非洲之类,有天赋的孩子们为了得到一点点脱离困境的可能、根本不在乎将自己卖个彻底的地方。
特伦斯经纪公司也算是对这种现象的一种限制了,虽说治标不治本。
英国本土好像没怎么听说这种事,可英国球迷踩了狄伦另一条线。
——哪怕没有第三方投资人针对球员个人份额的支配分割,英国足坛对球员的奴役也只是相对没那么□□裸而已。
——但依然是奴役。
除了奴隶,还有什么存在,连合同期满走人都必须有法案规定?
难道自由选择为谁服务,不该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吗?
——是的,至少对于球员来说,并不是。
英法美诸国早在十八世纪末就先后提出各种关于自由与人权的法案、宣言,再过个百多年,二十世纪中期,更是连什么《世界人权宣言》啦、《人权与基本自由欧洲公约》啦,全都出台了,还有什么欧洲人权法院,号称任何人只有感觉其权利受到《人权与基本自由欧洲公约》缔约国的侵害时,皆可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这个“任何人”,并不包括球员。
不仅仅不包括非缔约国国籍的球员,也理所当然地不包括缔约国国籍的球员。
球员们,曾经一度,连和球队签订有期合同都是奢望。
甚至连有那种想法,都被球队、球迷,乃至同为球员的人们,认为是“不应当、不安分”的。
后来仿佛好了一点,但直到十来年前,博斯曼法案出台之前,所谓的有期合同也并不能保证球员在合同期满之后的自由转会权力。
哦,哪怕是博斯曼法案,维护的也仅仅是“欧盟公民资格的球员”、自由转会的范围也是“欧盟国家”,并且有着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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