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金玉其外完本[古耽爽文]—— by:夕夕里
夕夕里  发于:2018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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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琛覆于衣袖下的拳头攥得死紧,面上却未显分毫,“那又如何,阿离素来爱凑热闹,又或许是碰巧路过。”
“这是自然,只是宋公子的相貌过于出色,让人想忽视都难,臣不自觉多看了一眼,而他当时正专注看着台上挥洒文墨的叶恒之,眼中的神采,该怎么说呢……”
他略一停顿,故意夸大其词,道:“陛下也知道,宋公子一贯骄矜,谁都不放在眼里,好似眼中万物皆轻贱,忽然露出那般憧憬的神色,臣还当认错了人。”
顾琛冷声打断他的话:“够了。”
见他脸色阴沉,莫怀轩方才堵着的气顺畅了,轻笑着住了口。
顾琛薄唇紧抿,幽幽吐出一句话:“悠儿也到娶妃的年岁了。”
莫怀轩噎住。
“先皇遗旨,将悠儿过继到晟皇叔膝下,晟王刚好没有子嗣,偌大的家业要指望悠儿,想来,晟王和王妃一定会替他挑选一位贤惠的妻子,为悠儿操持家业,传宗接代,莫卿这是……”
莫怀轩已经撩开车帘,从马车上跳了下去。
“臣有急事,先行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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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宁院。
叶重锦光着脚走到窗前,将黄花梨木窗合上,脊背贴在冰凉的墙壁上,一手撩开单薄的衣衫,瞥了眼胸前嫩白的肌肤,先前被顾琛触碰过的地方,还残留着似被火灼烧过的温度。
他咬着唇,探出微微发颤的青葱似的指尖,欲抚上胸前的红樱,尚未碰着,他像是被热水烫着一般,飞快地弹开,快速系上衣带。
真是疯了,竟被他牵着鼻子走。
叶重锦红着脸蛋,胸腔里充盈着陌生的火热,让他无法冷静下来思考。
踱到桌前,翻出屋里常备的笔墨,默抄起佛经。希望藉由这种方法,从那种疯狂中脱身。
叶重晖推门而入,看到伏案书写的少年,只穿了一层云锦薄衫,遮不住雪白的胴体,瘦削的脊背微曲着,弯成一道优美的弓形,光着脚踩在毛毡上,脚趾头调皮地摩挲,让人想握在手里,甚至是揣在怀里。
他眼里闪过复杂,却极快地被他压制下去,顷刻,又恢复成慈爱的兄长。
不动声色地拾起桌边的鞋袜,蹲下身,给他穿上,道:“怎么穿得这样少,还光着脚,不怕受凉。”
“哥哥,外面日头正晒人呢,哪有这般容易受凉。”
叶重晖道:“贪凉总是不好的。”
见弟弟朝他眨了眨眼,露出一个机灵的,带有讨好意味的笑,他胸前一滞,再也兴不起追究的心思。
终有一日,这样的笑容,这样的亲昵将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另一个人,这种想法让叶重晖蓦地冷下脸。
叶重锦挥笔的手腕一顿,问:“哥哥可是遇到不开心的事了?”
“……”
见他不答,便将手中的笔杆放下,道:“说起来,哥哥有好几日不曾来见阿锦,翰林院的事务很忙?”
“不是什么要紧事。”
叶重锦凑到他面前,似在评判他话中的真假,叶重晖垂着眉眼,任他打量。
忽而他眼神一顿,少年细长雪白的脖颈以下,因着他的动作,不慎微敞的衣领,精致的,带有少年独有性感的锁骨上,有一个惹眼的咬痕。
他猛地握住叶重锦纤细的手腕,在少年讶异的眼神中,紧紧盯着他的锁骨。
叶重锦察觉到,垂下眸,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白的近乎透明的似雪的肌肤上,染上一朵艳丽的红梅,靡艳,且荒唐的画面。
至少,在他哥哥看来,这种事必定是荒唐的。
饶是他一贯伶牙俐齿,一时间也不知如何狡辩,微微蹙起眉,道:“哥哥,你弄疼我了。”
叶重晖却没放过他,仍旧紧紧握着他的手腕,嗓音发寒:“陛下弄的?”
这不是显而易见么,除了那位九五之尊,谁敢动他弟弟一根头发丝。
叶重锦有些窘迫,并非是因为被顾琛占了便宜,在身体上留下痕迹,而是他哥哥的眼神,雪水似的冰冷,透着一股干净纯粹的审视意味,让他感到无地自容。
分明不是什么罪无可赦的事,可被他这样的眼神看着,就是会让人觉得羞惭。
他眼睫颤了颤,小声嘟囔:“哥哥,你先放开我。”
用了挣了挣,叶重晖的力气远比看上去要大得多,手腕像是被镣铐锁住一般,根本挣脱不开,他哥哥眼里闪烁着陌生的神色。
叶重锦咬着唇,索性直言道:“是他,是他,除了他还能是谁,咬了一口罢了,哥哥何必让我难堪。”
叶重晖问:“他还对你做了什么。”
“……”
叶重锦一愣,随即别开眼,想着都是男人,他哥哥又年岁不小了,没什么好隐瞒的,便道:“他还亲了我。”
说完,用自由的那只手抚上唇瓣,瓷白的,带着淡粉的指尖,轻轻点在樱唇上,被那人温柔轻吮的触感,似乎还残留在唇上。
他嘟起唇,道:“还疼着呢,哥哥替我看看,是不是红了肿了。”
水润的唇似早红樱桃一般,饱满艳丽,叶重晖额角青筋跳动,闭了闭眼,放开了他。
叶重锦早知道他受不了,清心寡欲的叶恒之,是连情欲都嫌肮脏的,如今他在他哥哥眼里,怕也是寡廉鲜耻的那一类。
他有些不悦,揉着被捏红的细腕,故意调侃道:“都是男人,没必要遵守男女大防吧,哥哥若是想跟父亲母亲告状,直接去便是,总归,我从前没少告你的状,你总算有机会讨要回来了。”
叶重晖咬牙道:“告状?好让父亲罚你跪祠堂么。”
“若是能叫哥哥解气,跪一跪又何妨。”
叶重锦故意凑到他眼前,脸上挂着一抹傲慢的,嚣张的浅笑,道:“而且,父亲若当真要罚我,先心疼的也是哥哥。”
叶重晖定定地看了他一会,眼前的少年多像一只骄矜的猫,狠狠挠了人,然后舔了舔爪子,摆出一副无辜又傲慢的姿态,任谁也拿他无计可施。
淡淡移开视线,道:“也是,若遂你的意,我心有不甘,若不遂你的意,你不开心,最后心疼的还是我。到头来,我竟拿你毫无办法。”
“哥哥……”
叶重晖恢复冷淡的模样,替他整理好胸前的衣襟,低声嘱咐:“莫要让旁人瞧见。”
言罢,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叶重锦望着合上的门,若有所思,他踱到窗前,打开一扇雕花木窗,刚好看见叶重晖离去的身影。
庭院里的翠竹,衬得他越发如水墨画般清雅出尘。
前世也好,今生也罢,他哥哥于他而言,都是冰山冷玉,不可亵渎的存在。
可他,在叶重晖的眼里,大约从来都不是好人。
撕开叶重锦这层伪装,真实的他,大约会让叶重晖反感,厌恶,不想再多看一眼。
毕竟,宋离本就是一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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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元元年,阳春三月,宋离受人邀约,去所谓的文墨诗会,他早腻烦了这些伤春悲秋,无病呻吟的诗文,不过看在那人孝敬了一尊冰心玉壶的份上,勉强去凑个热闹。
那日的盛况,比起热闹的庙会也不遑多让,十多个常服侍卫将他护在人群间,高大的人墙,让他看不清台上的光景。
周遭的人都在兴冲冲的谈论,说许多名仕专程从江南,津州赶来这里,只为一睹恒之公子的风采。
叶恒之,他听说过的,叶相的公子,很是清高,连科考也不屑参加。
他轻嗤,叶家人么,自然要比旁人冷傲一些。
这种诗会,无非是作诗。
以画作出题,以对联出题,或以单字出题,江南隐士瞿老带来一幅画,那是一幅极朴实的画作,冰雪消融的官道上,有车轮压过的痕迹,在车轴的印记下,一株嫩草初初冒了个尖。
就是这样一幅画,让许多才子尝到了挫败的滋味,因为瞿老一再摇头,表示不满。
正百无聊赖时,他听到台上传来一道清雅的嗓音,道:“晚生叶恒之,愿意一试。”
那样多的人,本该听不见的,可是在那人出现的刹那间,几乎所有人都自觉住口,屏息,以至于宋离听得清清楚楚,甚至连那句话里夹杂的一丝慵懒,都听进了耳朵里。
宋离多少提起了几分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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