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金玉其外完本[古耽爽文]—— by:夕夕里
夕夕里  发于:2018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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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重锦略一挑眉,与宫婢们一道走出门迎接。
穆太后比起一年前,少了几分温和宽容,多了几分锐利严苛。她已经不是那个凤位岌岌可危,孤立无援的皇后,而是当今天子的母后,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
她看了一眼跪在殿前的叶重锦,并未言语。
叶重锦也不着急,只老实跪着,左右他是叶家的公子,弘文先生最宝贝的孙儿,任凭穆太后再不喜他,也不敢对他做什么。再者,顾琛就快到了,那男人决计不会看他被人欺负的。
片刻后,穆太后道:“叶公子起身吧。”
叶重锦应道:“草民遵旨。”
穆太后仔细打量眼前的少年,任凭她眼光挑剔,面对叶家这孩子,也是挑不出半点不好。
论家世,叶家乃是当世名门,再无人出其右。论相貌,这孩子不过十五六岁,便生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等年岁稍长一些,还不知道会是何等风姿。论性情,不卑不亢,平和自持。
只有一点,偏是个男人,不能延续子嗣的男人。
她道:“哀家体恤陛下操劳国事,特意炖了参汤,既然陛下不在,叶公子就喝了吧。”
叶重锦道:“太后娘娘一片盛意,草民不敢推辞。”
穆太后脸色稍好转了一些,率先进了内殿,让宫婢们将盅盏摆上,吩咐叶重锦入座。
叶重锦乖乖坐下,舀了一碗,慢条斯理地喝了起来。
这汤的味道实在是好,他忍不住又盛了一碗。
宫中用膳是有规矩的,一顿餐食,吃多少分量皆有严格规定,按规矩不可添第二碗。
但他吃饭的模样实在讨喜,两腮鼓鼓,一勺接一勺地往嘴里送,偶尔舔一舔瓷勺,淡粉的唇,樱红的舌,玉白的勺构成一幅极美的画卷,直看得人胃口大增,压根想不起阻止他。
等顾琛得了消息赶来时,叶重锦已经添第三碗了,而他母后,正万分慈爱地看着未来儿媳,唤他慢点喝。
第115章 抽丝剥茧
穆太后此行前来, 只是为了送参汤,以及劝谏皇帝注意龙体,莫要操劳过度, 见着叶重锦实属意外。
不过她心里也清楚,他儿子是要定了叶家这孩子。
到底是自己肚子里掉出来的一块肉, 穆太后对这位年轻的帝王, 多少是有些了解的。这孩子打小开始, 执着之物甚少, 一旦让他记挂在心里了, 便再难抹消。
再说, 她也不讨厌叶家那孩子,还隐隐有一些喜欢。
久居深宫的人,对于干净的,无害的孩子总是会多一丝好感。
她如今年纪大了, 偶尔会想起从前, 想起她的好妹妹, 曾经宠冠后宫, 独占圣心的丽妃陆婉颜, 那是一个单纯的,干净的好姑娘,最后是死在了她手上。
她这辈子做的坏事不算少,但却是第一次手里沾血, 难免记挂在心上。
有时,她梦到婉颜, 那姑娘还是曾经的年少模样,天真而娇憨,时而笑着唤她姐姐,笑颜灿烂,时而哭着问她为什么,幽怨哀伤。
哪里有为什么呢,都是为了活下去罢了。
但她心里也会不安,因此见着同样单纯无垢的叶家公子,总是不自禁心软,好像对他好,就能弥补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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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离去后,顾琛命人传膳,转头问怀中的少年,道:“阿锦可还吃得下?”
叶重锦点头。
顾琛忍不住笑,揉了揉他圆润的小肚腩,轻笑道:“阿锦的肚子像个无底洞,怎么也填不饱。”
叶重锦斜了他一眼,仔细想想,这些日子的确吃的偏多。他无辜地问:“你掂掂我,是不是重了许多?”
顾琛把他抱在臂弯里掂量一番,忍不住一笑,自然是重了。阿锦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眼看着个头在往上拔,就算不长肉,还能不长骨头么?
他朝少年点点头。
叶重锦脸一僵,他一向将相貌看得过重,担心胖了不好看。跟男人商量道:“那,那晚膳少吃一点?”
顾琛失笑,道:“索性不吃不是更好?”
“……”
虽然他说得有理,可饿肚子实在是不好受。他在男人怀里蹭了蹭,猫似的撒娇。
顾琛抚着他的脑袋,心软成了一滩水,笑道:“朕与阿锦说笑的,哪舍得真饿着你。”
说话间,晚膳已然呈上。都是叶重锦夸过的,还有一些新菜色。
男人挥退上前伺候的宫人,亲自给少年布菜,他道:“这道四喜珍珠鸭是御膳房新研制的,朕尝着味道不错,你试试看。”
叶重锦张口吞下,珍珠鸭是一种剔除全部鸭骨,保留鸭形完整的独特制作手法,这道四喜珍珠鸭,先在鸭腹里塞入腌料蒸熟,再进行后续烹饪,酱料的味道完全渗入鸭肉里,口感鲜嫩,滋味绝佳。
好吃是好吃,叶重锦道:“我怎么吃出了姚珍的手艺。”
顾琛一顿,笑道:“阿锦的舌头真是宝贝,不错,朕让御膳房的大厨去珍味楼拜师学艺了,学了好些日子,总算领悟了一两分精髓。”
叶重锦咂舌,御膳房的大厨都是心高气傲的,怎么肯轻易去拜师?
顾琛似看出了他心中所想,笑道:“他们技不如人,有什么办法。”
说完,往叶重锦的碗里又夹了些菜,叶重锦无一不是乖乖用完。
男人道:“阿锦用膳的时候最乖,好似有求必应。”
叶重锦鼓着腮抬眼看他,他唇角沾着一滴酱汁,一脸无辜的模样,让人产生一种,可以对他做任何事的错觉。顾琛眼神一顿,忽而俯下身,扣住少年的下颚,附上那两瓣泛着油光的粉唇。
少年轻唔一声,配合地张开嘴,任由男人肆意搅动口中甜津。
一吻结束,叶重锦把他推开,轻轻喘了口气,又低下头继续吃。顾琛被气笑了,靠着椅背看那边的馋猫,黑眸里闪烁着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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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
书房内,安启明提起狼毫,在宣纸上挥下一行诗句,正是叶重晖的诗作。书童在一旁伺候笔墨,见状夸赞道:“主子的字迹越发像叶?9 当前是第: 41 页,当前每页显示 10000字 冶砩僖恕!?br /> 安启明沉默片刻,轻叹道:“仿得了形,却仿不了神,没甚用处。”
言罢,抬手毁了这幅字。
书童撇嘴,道:“主子,奴才想不明白,恒之公子固然高才,主子也不差,为何偏对他这样执着?”
安启明道:“既然想不明白,就不要多问。”
“是。”
安启明推着轮椅走到书架边,转动一个碧玉笔筒,随着笔筒转动,这书架竟缓缓朝两边移动,一道朝下的石阶横空出现,隐约可以看见一丝明明灭灭的火光。
书童将轮椅上的少年抱下去,主仆二人下了密室,身后的暗门缓缓合上。
石阶下,已经不能称之为密室,而是一座地下宫殿,四颗龙眼大的夜明珠分布左右,映照着殿内的光景,无数的金银财宝散发耀眼的光,一花一树都是珠宝玉石打造而成,其价值不可估量。
此乃前朝皇室所建,除了历代君王,就只有安家家主知晓,自安老爷子离世后,已然成了永久的秘密。
一路深入,在最深的寝宫里,盛放着陈氏先祖的牌位。最下方,盖着一个红绸,安启明抬手掀开,却是两个无名牌位。
那书童已经恭敬地跪拜在一旁。
安启明道:“我父亲虽贵为皇子,生母却是贱籍,对于皇位并无肖想,那日宫中大火,他被姚一刀救出皇宫,本无复国之心。他的身子一向孱弱,能活到成年已经是奢望,哪有那份宏图大志。”
“可是顾氏一族却赶尽杀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追杀,自打出生起,我只记得自己的每一日都被笼罩在死亡的恐惧中,不管我们逃到哪里,朝廷的追兵很快就会赶到,一次逃亡中,车辕被人斩断,我从马车上摔下去,自此成了残废。”
书童低头并不应声,他很清楚,主子真正想诉说的人并不在这里。
安启明徐徐点燃一炷香,轻轻扇动火星,黑白分明的眼底,流露出令人生畏的强烈的恨意。
“后来,娘亲又有喜了,几次三番的逃亡,她隐隐有了滑胎之相,父亲终于做出决定,命姚一刀将我们送回京城,而他独自引开朝廷追兵,其实,那时他已经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了,而母亲,生产后便紧接着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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