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私密按摩师完本[耽美甜文]—— by:豆瓣君
豆瓣君  发于:2018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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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操,这小妞的眼睛贼拉漂亮!”
坐在前排一角的叶茂忍不住对身边的基友们发出一声东北腔的感叹。
从小到大,这位丁家的小傻冒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眼睛控。
只要是看到一双心目中美型的眼睛,他就会不由自主地被那双美目吸引,甚至会自动过滤掉眼睛之外的许多东西。
舞台传来了节奏强劲的音乐之声。
叶茂愣了愣,他已经听出这是张国荣经典的一首歌,《红》。
“红像蔷薇任性的结局
红像唇上滴血般怨毒
在晦暗里漆黑中那个美梦
从镜里看不到的一份阵痛”
……
一把低沉中透着清咧的声音在酒吧的空间中如水波乍起,回荡开来。
舞台下 ,开始有掌声和口哨声响起。
忽明忽暗的灯光打过去,白的脸,红的唇,黑的眼。
再打过去,律动的腰,摇摆的臀,勾魂的手。
我就靠了!
这小妞的模样身材气质眼睛是自己的菜也就罢了,连选歌也能选到自己的心坎里去,真毙!
已经开始有花篮摆上舞台的一角。
这是此间酒吧的规矩。
在歌手固定演唱的曲目之外,如果有客人想要请歌手演唱自己点唱的歌曲,可以通过献花加小纸条的方式来表达。
不过这个时候,要想点唱的歌能被歌手演唱,就要看哪一桌所献花篮折合的金额最大。
而NO25酒吧的花篮,一向是业界出了名的贵。
如果出现客人所献花篮金额相当的时候,酒吧规定,将由歌手从小纸条上的歌曲自行选择唱哪一首歌。
叶茂感觉自己简直被这个叫白光的女歌手迷住了。
从小玩音乐的他,由于家境优越,父母兄长又鼎力支持,看过中外很多歌星的现场演唱会。
说实在的,很多歌手在音像视频中的表现完美无缺,声音仿若天赖。可是真正到最为凸显实力的演唱会上,却大多像是车祸现场,惨不忍睹。
而眼前的这个女歌手,无论是极富特色的中性声线,还是气息,技巧和台风,都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流的LIVE歌者。
而让他更加着迷的,是她投入在歌声中的感情。
这种投入和很多歌手在演唱时摇头闭眼甚至于歇斯底里满场飞并不一样。
她只是一直静立在麦克风前,身体随着节奏微微摇摆。
与她口中浓烈妖艳的歌声相比,她的表情反而有些过于淡漠,甚至会让人怀疑她的思绪是不是游离在歌声之外。
然而美目控的叶茂一直留意着她的眼睛。
那是一双埋藏在冰山下的火山眼。
在那双极美的眼眸里,每时每刻,都有一份情愫在荡漾着、蒸腾着,与她的歌声同喜同悲。
叶茂伸手叫来了负责点花和小纸条业务的服务生。
一曲张国荣的《红》和《左右手》之后,白简的面前摆放了三张点歌的纸条。
很显然,这三张纸条来自是点唱金额最高并且旗鼓相当的三桌客人。
这个时候,就要看自己的选择了。
说实在的,白简心里面并没有在纸条中精挑细选的念头,因为在这里驻唱了一段日子,他早已经看透了这些夜场中的客人。
所谓的点歌,不过就像方才范平说的那样,是一个掩饰欲望与交易的借口罢了。
那些纸条上,除了随便写的一些流行歌名,最重要的,都是约自己散场后去宵夜的请求和电话号码而已。
所以,又有什么所谓,随便找一首歌唱就是了。
白简将目光在三张纸条上扫过。
最下面纸条上的字迹很大,吸引了他的注意。
纸条上没有任何其他的字眼和电话号码,只有一首歌的名字……
《你是我的眼》。
白简的心瞬间加速跳动了几下,继而便面无表情地抽出那张纸条,交给乐队。
闪烁的追光中,他似乎在静静倾听着乐队的前奏,两道清冷的目光在淡淡的烟雾中穿透向远方。
这是一首白简最喜欢的歌。
一首或许只有失去过光明的人才会真正喜欢的歌。
也是在这样充满欲望与酒精的夜场里,从来没有人点过的歌。
他在刚才的纸条上看到了点歌的桌号,那是一张前排靠边角的座位。
白简的目光略略偏了偏,不为人知的在那张桌子上扫了一眼。
桌子上有四个年轻的男子,看他们的外表和打扮,似乎还有着浓浓的学生气。
其中一个男生没有和另外三人交谈,而是抱着肩凝视着舞台,大概是对前奏音乐很熟悉,眼睛里明显有一种中奖般兴奋的神情。
想来,这就是点歌的那位。
不知道为什么,白简感觉有一点疑惑。
这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小上几岁的年轻男生,却长了一张莫名有些似曾相识的脸。
像谁呢?
而此刻,在丁猛同志那张与叶茂有几分相似的脸上,一双乌黑的浓眉皱得紧紧的,正对着沐浴间的落地镜在自己身体中部检视着什么。
一番调试后,他有些气馁地低骂了一句,放水洗了洗手。
妈的,还是不行!
虽说在昨天夜里,那块贫瘠的土地上神奇地出现了一线生机,可是现在看来,那生机大概还只是冻土层下的嫩芽,离破土而出,顶天立地还远得很呢。
丁猛有些丧气地赤身穿上睡衣,歪在自己的大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刷着朋友圈。
洗个澡验个身的功夫,自家的小傻冒已经发了好几条朋友圈。
和过去只发照片不同,这一次,除了照片外,还配上了几句简单的文字。
“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这句歌词般的文字配的是一个正在唱歌的女人,暗淡的灯光下,不太能看清人的脸,只能看出她一身纯黑的妆扮和雪白的肌肤。
“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这几句配的是一张镜头拉近后抢拍的照片。
拉得太近的原因,画面上只有一双略有些模糊的眼睛,不过看大概轮廓,应该还是刚才那个女歌手。
虽然画面的质感有些差劲,丁猛也能看出那是一双相当漂亮的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丁猛忽然间感觉自己的身体打了一个寒颤。
他摇了摇头,他知道弟弟是个美目控,可是自己,可从来没有看见谁的眼睛漂亮便走不动路的时候。
可是这双眼睛,却为什么让自己心中一凛呢?
一念及此,丁猛的大脑忽然在懒散中清醒起来。
自家弟弟的为人他再清楚不过,能让他在朋友圈里留下身影,尤其是留下漂亮眼睛的女人,一定是让叶茂有感觉的人。
当然,在叶茂这个年纪,谈上个把恋爱,对哪个女人有感觉,都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如果他感兴趣的女人是一个混夜场的女人,那可就不太正常了!
要知道,在三里屯夜场混的女人,随便拎出一个两个,都是有着千年道行的狐狸。
自己家刚出校门的小傻冒,要真的和她们搅在一起,估计最后连骨头渣子都不知道被嚼剩在哪里。
丁猛打算摇个电话过去,催叶茂一下,让他早点滚回来。
在退出微信之前,他又不由自主地看了看画面上那双漂亮的眼睛。
忽然之间,丁猛伸向电话的手停住了,继而,目光下意识落向了自己身体的中段。
不对……
不对!
我的天,这是怎么回事?
第7章
在刚刚过去的一瞬间里,丁猛忽然收到了一个犹如电闪雷鸣般的信号。
小猛子…
好像…
有反应了!
一时间,丁猛感觉自己有点懵。
他186的高大身体好像僵在了床上,两条长腿下意识地向前伸着,脚尖绷得溜直。
这个动作,可以让他的身体在床上保持一个平得不能再平的姿势。
而这样的姿势,也可以让在他目之所及处,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变化。
没错,这不是自己的幻觉,也不是仓皇中看花了眼。
此时此刻的小猛子,就像是一个弱不禁风、披头散发的多病少年,正扶着床榻,努力想要从枕边挣扎着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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