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耳朵竖起来完本[种田甜文]—— by:无边客
无边客  发于:2018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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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壶探入,窸窸窣窣,摸准地方,暗色很好的掩去霍铮面上奔涌而起的烧红。
直到尿液稳稳落入夜壶,他松开手,气息憋至胸腔,拎起壶柄,梦游一样出了屋子。
拂晓未至,一抹高大身躯伫立于庭院,晦暗中看不清他的神色,唯独他侧握成拳的手,昭示着他内心的焦灼与彷徨。
掌心尚存有淡淡余温,霍铮暗恼,无声将自己怒骂。
他有心魔滋生,如今生了瘾,一面悔恨懊恼,一面却抵挡不住诱惑,如同此刻,他不敢去想,方才竟为亲手白细把尿。
掌心摊平而后紧握,怕风将那抹余温带走。
作者有话要说: 铮铮内心活动好丰富纠结,把尿神马的=-=
谢谢大家的支持,么么哒!
①引至《菩萨诃□□经》

第27章 醉酒落吻
天光大亮,一梦憨甜。暖黄的日光透过窗户拂照于床尾,白细眉梢绯红,身上仿佛还残留有两个人亲密贴合的体温。
他搂抱被子,靠在在床头痴笑,腮帮酸紧,方才弯腰捡起鞋子套上。
想起昨夜的事,便攀在床头翻找刻画有可爱白兔的夜壶,找了一圈不见影子,不知夜壶一早就让霍铮拿出去清理了。
霍铮在井口旁打磨猎具,磨石浸水,猎刀铁锈褪去,磨得光滑发亮,刀与磨石相擦时发出嚓嚓的声音,白细立于井边,听得牙齿咬磕,腮帮子绷紧。
“铮铮!”
霍铮扭头看他,白细已经换好添置的素色新衣裳,尺寸贴合,一头墨黑长发披落于身后,乌发如缎,发丝已至脚踝,随风微晃。
当朝除了女子,很少会有男子留这般长的头发。
白细无措抓着手里的发条,他不会束男子发饰,见霍铮目不转睛看他,耳尖缓缓弥漫一层薄薄的羞红,细声道:“我、我不会束发……”
他不知他羞赧的模样多么诱人。
放下手中猎具,霍铮洗干净手,接过发带,“进屋里,我给你束发。”
“噢!”
白细眉眼化出温柔可爱的笑,搓搓两人碰到的指尖,继而问:“铮铮,昨夜你送我的夜壶在哪儿,为何我一觉醒来见不着了?”
闻言,霍铮目光一敛,夜里那荒唐之事浮上脑中。他捏紧右手,掌心似乎还握有那温暖的物件。
哐啷——
霍铮个头比门高,他一时游神,避之不及。
白细抬眼,就看到霍铮一脑袋之磕在门框上边。
“铮铮!”
这一撞,倒把霍铮撞清醒了。
他惊觉自己入邪,将那些不该存有的念头甩去。
霍铮安抚欲往他身上靠来的白细,“无碍。”
两人同是男儿身,霍铮并不敢让白细与他太近。
将一头长软乌发拈在掌心,霍铮双目深沉,敛去所有思绪。
从不曾替任何人束发,白细是第一个。或许是他的头发太软了,握在掌心舒服,这一刻,霍铮内心柔然得不可思议。
他为白细专注束发,白细则撑着下巴,痴痴看着镜子里倒映的人。
霍铮映在镜中,他是白细见过最容貌俊朗端正,最好的人。
明月村有百余户人家,数百名村民,在外与人摩肩擦踵,他见过数百张人的面容,唯独记住了霍铮的样子。
抬眸,视线与霍铮的目光在镜中相汇。
白细只笑,一时无言。他依恋的神色令霍铮喉咙一阵发痒,束好发,沉默离开。
夏热渐褪,枝头树梢挟有丝丝早秋之意。太阳当空高悬,不似夏时闷热,微风干燥舒爽,适宜村民整日在外干农活。
霍铮入山狩猎,用早饭时将此事告知白细,白细当即说一起上山。
霍铮却认为不妥,他道:“你的身子才痊愈,应当注意休息,切勿过度劳累。”
白细眼巴巴看着他,“不累呀。”
霍铮坚持,“山路陡峭,你若跟来会让我担心。”
白细不怕悬崖峭壁,“铮铮,我要去。”
霍铮安抚,“乖些。”
此话出口,白细毫无抵抗之力。
霍铮将猎具收拾好背在身上,白细一路送他,不舍嘱咐,“那铮铮记得早点回来。”
他站在门外,束起男儿头冠比起女儿打扮精神不少,眉目英俏,衣着虽然朴素,也难掩气质。
霍铮深深望他一眼,负弓前行。
送走霍铮,白细回院子坐下,又到后院鸡圈里看小鸡崽。
鸡崽们幼小,围着白细叽叽喳喳叫些什么他听不明白,与它们待了半晌,折身回屋,穿过院子时,从墙角蔓延而上的树梢东摇西晃。
白细登时警惕,跑到杂房取出霍铮置放的大扫帚,沿着树干转了一圈,“谁在上面!”
冒出头的家伙是几个贼心不死的村民,他们找准时,机趁霍铮外出狩猎才得了机会偷偷爬上墙头看,想看看那美丽的小娘子,不料小娘子没现身,倒出来一位看上去年纪不大的少年。
村民问他:“你是何人,屋中的小娘子到哪儿去了?”
白细知晓他们说的小娘子便是自己,嘴巴抿紧不吱声,看他们张头探脑不愿离开,开口赶走他们,“你们快离开吧,不然铮铮会生气!”
“哟,我看你这小白脸年纪不大,口气倒挺大,还赶人?”
另一村民嚷道:“我们就不走怎么啦?”仗着霍铮不在,这几个村民脸皮可无赖着呢。
“你们——”白细瞪圆双目怒视,吼不出能震慑对方的话,手臂高扬,挥舞起大扫帚往他们脸上打,赶苍蝇似的,“出去出去!”
青天白日,几个村民不敢把事闹大,他们偷窥在先,只能忍气吃了白细的几扫帚,灰溜溜跳下墙角逃走,边跑边骂,什么小娘子不在,还多了个男的,真是邪门。
——
霞光散至满天,霍铮打猎而归。
他今日运气不错,竟猎得一头山猪。
村子周边的山脉早被村民猎个精光,农人大多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老天爷赏给他们一口饭,他们不敢过于贪心,只在限定的地界范围内捕猎,偏远的地方鲜少涉足。
且不说深山中有猛兽出入,路途较远,他们出得去也未必在一天内赶得回来,何况山里入夜后危机四伏,没有村民甘愿冒险。
射杀的山猪个头厚实肥壮,有霍铮大半身子宽胖,獠牙长粗,十分凶恶。
白细瞧见他把一头如此硕大的野猪扛回来,血液还未凝固,染湿半身衣裳,像个血人。
村庄周边的山脉少有如此肥大的山猪出没,踏暮回家的村民看到霍铮猎了一头这么大的家伙,闲来无事,存有分食贪便宜的念头,就跟在他身后看热闹,一路跟到门外。
霍铮刚把山猪抗进屋,白细立刻颠颠关门,隔绝外头好奇惊羡的视线。
“铮铮,这头猪好大呀。”
山猪虽被猎杀成死物,白细依然不敢靠近。这些体型庞大的野兽多数凶蛮残忍,死于它们嘴里沦为腹中食的弱小动物数不胜数。
白细从此类庞大的野兽口中逃过,对它们很是惧怕。
霍铮让白细避远些,匆忙换了身衣服,打了一盆水冲刷干净石板,臂膀发力,将整头庞大的山猪扔在石板上。
石板一声轰然,白细目色呆滞。
霍铮取出刀具与几个木盆,将山猪开膛破腹,动作利落迅速,手起刀落,取肝肠内脏,跺猪蹄,精肉与肥肉割分开置于木盆内。
白细看着可谓心惊肉跳,小脸时白时青,对霍铮又惧又敬仰。
一头山猪被霍铮分了个七七八八,眼下气温热不易储存,盘算着用于腌制,或制成腊肉肉干,足以吃上几个月。
白细喝到了霍铮亲手熬制的肉汤,搭配自制香料,味道鲜美,分量足,连平常仅用粗食裹腹的霍铮都吃了不少。
肉饱饭足,还有酒饮,酒是烧烈之酒,下田用的,霍铮素来少饮,今夜却多喝了两杯。浓烈的酒香熏人,白细软声恳求一番,向霍铮讨来一小杯,烧酒入喉穿肠,呛着他双目含泪,
眸光潮润。
霍铮身体藏火,被白细那双眼睛这样一看,体内热意叫嚣,脑子也跟着沌起来。
“铮铮?”
霍铮看着他默然不语,沉黑的眼却异常灼亮。
白细悄悄挪了凳子,挨在霍铮边上。
未沾过酒的人双颊透红,嘴里吐出的气息混有浓浓酒味,裹着一丝丝甜,竟醉后吐露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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