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完本[古耽]—— by:九秋黄叶
九秋黄叶  发于:2018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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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骑马,那么远的路,我怎么去?走过去?”沈潘笑一声。重重地拍着孙子锐的头。
“坐马车啊。”
“。。。。”好有道理怎么办。
“男子汉,好儿郎。做什么马车啊。”沈潘僵了半天。好不容易说道。
“哦。”孙子锐给了他一个。“你说什么都是对的”的眼神。
“嘿。你还不服气?”沈潘又拍一下。“你丫欠抽?”
“哪里能啊。”孙子锐噘嘴道。
“什么时候回来?”
到底是舍不得。孙子锐抱着他胳膊。委委屈屈问道。
“不知道。”沈潘思忖道。
“说不定等我回来你儿子都打酱油了。”
“哪,哪能啊。”孙子锐噎了一下。讪笑道。
“说不定,等我回来。可给你带个嫂子。”沈潘哼笑一声。
“嫂子?”孙子锐眼睛一亮。忽然脸色一凛。“你不是喜欢”
“好龙阳。”沈潘直言不讳。“等我把他带回来。你可要给他敬茶。”
前世那年,他镇守梧州。在那梧州小院里不止一次地搂着明琼想象。
“日后待得凤连让我打到了盛都。我变带你去我兄弟府上祭拜。你喝不上他的茶,倒给他喝也是无妨的。”
明琼总会含着羞,半敛眉。看着他嘿嘿嘿傻笑的样子,拧他耳朵。
“谁要跟你回去给你当媳妇儿?”
“不当不当。”沈潘忽然摆手。搂着明琼换个姿势。“我就这么一个从小到大的朋友。他若是知道我有你,还不告诉他。定然会爬上来,让人盖不住棺材板。”
孙家那时候全家被诛。连着家产都被抄没了。
如今的孙子锐才十六岁。正是年轻。正是个好年龄。
“我给他倒茶?好呀。”孙子锐尤不自知。“男的?”
“嗯。”
“真的是男的?”
“嗯。”
“男的我也认他当嫂子。”孙子锐拍马屁。
“好。”沈潘回答他。
“情来情去情随缘,缘分来了是挡不住的。听我一句。若是欢喜,定要让自己无怨无悔。”
“我走了。”
沈潘骑上马。轻拍疾风。
随着哒哒的马蹄声。渐行渐远。
孙子锐还未回过神来。
只看到一抹黑影,顺着官路,慢慢离去。
影与人齐。
“原来,你什么都知道。”孙子锐喃喃。苦笑一声。又觉得心里酣畅淋漓。好不轻松。
。。。。。。。。。
晨起喧嚣。一间驿店里,鸡声嘹亮。
店里出来个人。看着满天的星光,扯着极为熟练的梧州腔,和店小二说话。
“几时了,你们这鸡就叫了?”
“客官。五更了。”店小二哈腰殷勤道。“大多数住店的行人都是五更启程。这鸡,也就这时候叫。客官是现在就走,还是天大明了再走?”
“现在就走吧。”沈潘结了账。买了好些干粮往外有去。
烈国处北。宁国是南。
这五更天的初夏倒也没有宁国盛都的烦热。多了丝粗犷的疏意。
连着天都显得更高一些。
沈潘牵了马,走出驿店,随手拿出块干粮啃。
梧州离边关不远。他乔装打扮,刚从宁国出来,就是这梧州。
千里梦回,如今又踏上这土地,感到新鲜又忐忑。
梧州是当年他镇守的地方。
凤连未雨绸缪的时候,派他亲自来当了监察史,将梧州打探清楚。
当年他出手凌厉,将梧州知府先斩后奏砍在马下的时候,震惊了整个朝堂。
李淮安中饱私囊,鱼肉百姓。仗着出身李家。在梧州胡作非为。甚至出卖敌情。
那时候自己年轻气盛。凤连刚以铁血手段积下威信,正是他们杀鸡儆猴的好机会。
是也,沈潘砍了李淮安丝毫不手软。
那个大贪官。从他府里抄出的银钱,比那整个梧州报上来的税都多。
杀了算了。
沈潘叹了口气。挠挠头。硬着头皮,问了声,追着他出来送他的店小二。
“这梧州知府还是李淮安?”
店小二正捧着手里的碎银子傻笑。听见沈潘说话,连脑子都不用带。
“当然是李大人。李大人今年还娶了第二十七房小妾。那排场,那架势。红红火火的,哪里见过这架势?”
。。。。。
“好嘞。”沈潘抽了抽嘴角。打马直接往北去。
天色渐明。沈潘从晦暗走到天色大明?看天边泛起的日日红色朝霞。。
沈潘最近老是做梦。
梦到梧州。梦到他曾经住的院子。
当年他杀了李淮安,却不曾问他。他到底是否通敌叛国,和宁国勾搭上了。
不然,他的明琼怎么会沦落至此?
他的明琼。
初遇他的时候,还是个丁点的少年。
偷偷藏在他的门后。只一眼,就被他劫掠了去。从此不休。
明琼是被人送上门的。送与他的。
被人送到了他在梧州躲藏的屋子里。
他明知道他来路不明。到底还是喜欢上了。
日日和他在一起。日子总不腻味。
自己回京带着他,征战带着他。
直到凤连把事情查到他身上去。
他的明琼,到底不是个单纯的身份。
连到死一刻,都被明玦死死地捏在手里不得动弹。
这辈子,自己来得尚早。没人给他送来明琼,也没人来得及让他做个细作。
这辈子,他还在皇宫等着他,他自己去找他来。他们之间,可能白头偕老?
作者有话要说:
咳。昨晚上更得有点小问题。我现在补好了。叶子还有两个课设。一门课。两个星期弄完。所以,这两个星期可能真的随缘了。承蒙不弃。么么哒。我加油吧。
第52章 回宫
梧州的揽月阁里,无人不在说梧州刺史第二十七房姨娘的来历。
“听说啊,那第二十七房姨娘是京城里来的。富贵人家的独女,带的嫁妆从城头到城尾红妆何止十里?连着咱们城里的贵小姐们都比不了。”有人喝着酒。坐在揽月阁下边,和酒友讨论着。
“当然比不上。李大人房里的二十六房,哪个不是咱们城里的贵小姐?算来,李大人在这儿十几载,这一个城里的富贵人家都是他亲戚。哪家有事不请他喝酒?”他那酒友喝了杯酒,红着脖子调笑。
“人生如此,才是快哉。奶奶的,咱们要是有李大人这福气,咱们这辈子也值了。”邻桌上的酒友抱着酒坛子,醉醺醺地流着哈喇子。
“得了吧。人家李大人那是会投胎。京城李家知不知道?咱们李大人就是李家人。就算是在咱们这儿当个知府,那也是个金贵土皇帝。莫说全城的富贵人家给他收进房里当姨娘。就算是,。”那人说了一半,忽然捂了嘴,收了声。
“就算是什么?难不成还有别的更好的不成?”一旁挑起话来的汉子,粗声粗气地大声嚷嚷。
“那秋水阁的花魁见过吧?”邻桌的汉子低着头,露出个猥琐的笑。“那样的,咱们李大人都收了一个。听说啊,舶来的。稀罕着呢。。”
“人尽可夫的玩意儿,哪里比大家闺秀好了?”
“啧啧。管他好不好。反正不是咱们的。在这儿挣个什么?”默默听了个全的沈潘抽了抽嘴角。用了饭。嘴一抹就出了揽月阁去。
李家。二十七房姨娘。呵呵。
且让李淮安再安稳些时日。
这梧州处在宁国和烈国的边界上。本该有驻军的,却被个小小的知府压得死死的。这烈国或许还不如宁国。
世家专横。连着乡野百姓都知道世家李家了。看来还是得让凤连早些回来。
沈潘皱着眉。快速回了客栈,打着马,离开了梧州。
他此行不在此,如今也不是好时机。从宁国的盛都到烈国的京城,少说也要行半月余。何况他还心疼他的汗血马。怕是要大半个月。
。。。。。。。。
夏季初雨后,连着深碧的绿叶都被洗刷地干净一新。烈国都城里,巍峨威严的紫禁城却肃穆无声,宫人急匆匆地进进出出,将汉白玉石上的积水踩得啪啪响。
乾武四十年。沈潘并没听说过什么大事啊。
如今这情境,倒是比他想象的,比凤连想象的严重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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