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合作之后,史密斯不管是出于对老朋友的支持,还是对自己即将合作的演员的好奇,都特意为此看了一遍《特工联盟》,顾云开算不上出众,却可以称之为出色。
对于死神这么一个赶鸭子上架,几乎可以说是临时救场的角色,顾云开能有这么高的完成度的确足以证明他的能力不容小觑。演员对角色的诠释也是需要时间的,有天赋到夏普那种地步的,史密斯进入圈子这么多年以来也就见过他这么一个,其他的说什么老天赏饭吃的基本上多多少少都有些水分,更别提很多影后影帝私底下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努力琢磨角色,提出自己的想法,才能换来在屏幕上的一次次认可。
至于那些在通告上忙着吹牛的所谓明星演员,就更是举不胜举了。
这是娱乐圈的颓势,没有人会比史密斯更了解这些操作,他出品的不少商业片其实也是流水线工程加上本身的导演能力,这才造出一个又一个成功的口碑跟优秀作品,而现在的明星也在慢慢变成流水线商品起来,人们的容忍度慢慢被挤压变低,再也不会像当年那样苛刻。
史密斯拍摄独立片,除了自己的梦想,也同样是不想被圈子所腐化。
顾云开的表现的确不够完美,可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实在是无可挑剔了。
斯蒂芬是个实打实的处女座,倘若顾云开表现的不是契合他心中对死神的想法,那么就算砍掉这个角色,顾云开也绝对会被换下去。
但凡一个人看中意了,对方只要不表现出过大的反差,自然就会越来越中意,史密斯对顾云开也是如此。他本身就不是什么天赋型的导演,跟斯蒂芬这种天才导演走得是两种不同的道路,对于顾云开这种认真勤奋的演员,当然也更为欣赏——与之相反的,斯蒂芬就比较喜欢夏普,可史密斯觉得夏普太跳了。
大概是天才之间的脑电波总是与众不同的。
而片场里的拍摄也进展了一小半,史密斯一直紧盯着监视器,确保得到的是自己想要的画面。
“你一点都不生气?”
凯莉的声音有些尖锐,她涨红了脸,难以理解的打量着坐在琴凳上的罗曼,对方空洞的目光毫无神采的落在虚无处。这个可悲的小人物,这个可笑的孤芳自赏者,他竟然不为所动,连拿正脸对着她都做不到。
她几乎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尽管凯莉的确是个平庸的女人——她自己也承认自己毫无定性,爱慕虚荣;可她并非是个恶毒的女人,也极少诅咒谩骂他人。凯莉脸上又很快露出了羞愧的神采来,那点善良又再冒出头来,她知道罗曼的缺陷,这是她最不该攻击这个男人的地方。
尽管罗曼一无所知,可凯莉还是在心里为此致歉。
对方比凯莉所以为的要更从容和善的多,他的手落在冰凉的琴键上,顺着声音变动着身体,可仍然微微偏着身体,于是凯莉就改变了自己的站位,让他们俩面对面着,并且跪坐了下来,仰视着这个曾用音乐征服她心灵王国的男人。
她刚刚让虚荣心吞噬了自己,只因为罗曼压根没为她的新男友吃醋这事儿而感到无名的怒火,对魅力的自信受挫这事儿让凯莉几乎想要口出恶言,然而她依旧克制住了。
“别这样,罗曼。”凯莉捧着这位音乐家的手,柔声道,“你不必掩藏自己的情绪,我真挚的为此感到愧疚,但你应当明白……”
她依旧不能相信罗曼是真的不为之所动。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一旦陷入对自己魅力的盲目自信之中,他就变得毫无理智起来了。
“凯莉。”音乐家轻柔的说道,他的声音低哑而冷淡,“我爱你更胜过自己,你的陪伴对我已是恩惠,我还能再奢求什么呢?请相信我,我绝没有任何隐瞒。我并非聪慧明智之人,也不是学识渊博之徒,我很清楚自己,实在是个枯燥乏味的生物,我明白自己最引以为傲的音乐对你而言实为一文不值,假使你选择更好的人,我也没有什么可责怪的。”
爱丽莎几乎从内心深处弥漫出了悲伤,她怔怔的看着顾云开,对方模仿瞎子模仿的惟妙惟肖,那目光空洞洞的,好像落不到任何一样事物的身上,他那般温和的贬低自己,像是做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坦坦荡荡的将自己的内心完全剖析给眼前这个恶毒卑劣的女人,全无半分保留。
几乎让爱丽莎的心都碎了。
凯莉显然也猛然生出同情与怜悯的感情来,她内心渴望得到关注与爱意的那部分被满足了,因此就有心情去欣赏跟关切别人了。凯莉也许并非是个好女人,将来却说不准会成为一个好母亲,她紧紧握住罗曼的手,自心头涌出那种对无辜稚童的怜爱与关切来,对方那体贴温顺的性格成功引起了她内心最深处的歉意与不安。
“可千万别这么说,罗曼,你再好不过了,你只是……”她说不下去了,那目光落在罗曼的双眼处,对方一无所觉的聆听着,于是凯莉匆匆的改了口,“我可喜欢你的音乐了,你放心吧,我依旧照顾你,什么都不会改变。”
罗曼轻柔的抚摸着她的脸颊,他的手摸索着,落在凯莉充满魅力的脸上,然后摸索着用掌心困住她的脸颊,神态既不刻薄,也不冷酷,只是温和的祝福着:“凯莉,假使他愿意与你结婚的话,你便真正幸福了,那我也便会幸福的。”
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的凯莉欣喜若狂的拥抱他。
没注意到罗曼担忧而理智的表情。
她也从未意识到,罗曼比她所以为的更早“看”穿她与那名情夫自私软弱的本性,这会儿凯莉还沉浸在被理解与被谅解的幸福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的思路,小远那句话其实灵感出自孟子的典故,大家比较清楚的俗话: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那里面大概是这样的,孟子问宣王爱好音乐的事,宣王闻之色变,说我不喜欢雅乐,喜欢俗乐。(我觉得宣王闻之色变就可以看出大家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喜欢雅乐的DISS俗乐的)
孟子却说了句:古乐与今乐是差不多的。
然后就是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孟子其实说得是治国之道,跟宣王明说你喜欢音乐的时候,百姓也与你一同欢乐,这就是众乐乐;假如宣王奏起音乐,百姓却民不聊生,痛斥宣王骄奢淫逸,那就是独乐乐
其实跟音乐概念不太相关,但是我觉得孟子的态度很有意思,他说雅俗是差不多的,我想了想,从里面衍生开了一个概念,也就是雅俗之分,不管是雅还是俗,人们听音乐本来就是为了快乐,这玩意说实话不能吃饱穿暖,每个人的审美不同,不必过分要求别人与自己相同,也不必刻意贬低别人的品位
然后上一章看回复说前几章有些拖沓跟重复,还有些是直接说我水过一章。
这个我不知道是读者跟作者的思路不同,还是怎么样,其实就如同这一章所说
云开为了饰演音乐家而观察小远,从而发现简远更多不同面,也是在完善简远本身的塑造,工作穿插在爱情里。
正如我所说,我的文笔控制力只能到此为止,剧情节奏怎么样算快怎么样算恰到好处,怎么样又算慢,我对这个概念真的不太强,只能说我写我自己今天想写的,我写了我觉得有必要写的东西。
跟看了新章觉得失望和拖沓的读者们道个歉,因为总是很难平衡的,像小远不出场塑造薄弱,出场了又觉得太多,过于拖延;想看事业的不想看爱情线,想看爱情线的又觉得事业过多,我没法满足所有人的想法,只能尽可能的希望大家看得开心。
总之不好意思,是我能力有限。
第105章 真面
“你的袜子在那里。”
洛璇顺了顺待会儿简闻要穿的大衣放在了衣架上,往床底下指了指, 她的丈夫在除了音乐以外的任何事情上总是笨手笨脚的, 又怕冷的要命, 天知道这会儿才刚到十月份中旬,他就把自己穿得像是个圣诞老人。
简闻微微撅起嘴, 嘟嘟囔囔了几句让洛璇听不明白的话,穿着他的麋鹿棉袜——这本来是洛璇买给简远穿得,不过简远更中意大头猫, 所以剩下来的麋鹿留给了简闻, 他还因为这事儿发了脾气, 不过最后抗议无效,还是老老实实的穿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