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完本[耽美]—— by:洛无奇
洛无奇  发于:2018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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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腿伸直,勾脚尖,用力。”程澈用他不太标准的中文不慌不忙指导着凌希,见凌希自己使不上力气,他又主动蹲下去帮忙压着膝盖和脚掌,“临时加大运动量是这样的,肌肉还没适应,慢慢就好了……”
两人正忙活着,门口突然有人说话:“咦,凌希?你怎么在这?”
抬头一看是林广乐,凌希原本纠结的脸上顿时绽开了明显笑意,他丢下程澈,一瘸一拐迎了上去:“我来练舞的,乐哥你呢?”他嘴里问着林广乐,眼神却止不住朝林广乐身后瞄去,可惜没能找到那个隐隐期待的人影。
“我来和朋友约会的。”林广乐看看凌希,又看看休息室里端着一杯咖啡边喝边跳机器舞的程澈,嘻嘻嘻笑了起来:“这是里岛舞王要发威了吗?还有专属陪练,哈哈哈……练得怎么样?腿没事吧?”
“嗯……”凌希心不在焉地应对着,又没头没脑问林广乐,“孝严哥……最近挺忙的吧?”
林广乐揽住凌希肩膀慢悠悠往外走着:“你问孝严啊,他最近确实好忙,在张罗着筹钱做生意呢。”
“他缺钱吗?”凌希有些惊讶,“需要多少?二十万够不够?”
林广乐非常喜欢拿凌希寻开心:“怎么,你有二十万?”
凌希想了想:“现在还没有,不过比赛拿了冠军会奖励一辆车,差不多能卖二十几万吧。”
这么一说林广乐倒不忍心再开他玩笑了:“好不容易赚到的钱,干嘛便宜陆孝严那小子?”
凌希一脸的理所应当:“不是朋友吗?”低头想了想,他又问林广乐,“乐哥,说老实话,孝严哥是不是被家里人赶出来的?”
“啊?”林广乐一愣,下意识先扫视了一眼四周,感觉不会有人听见,才憋着笑问道,“你怎么会这么想?”
凌希有理有据地认真分析着:“看他房子那么大,开的车也是名牌,还有个老佣人照顾,家里条件一定不错。既然如此干嘛要去牛郎店做事?一定是临时有困难,想赚快钱吧。听你说他妈妈很早去世了,爸爸不重视,兄弟又不和,应该是被赶出来的吧,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那位生病的阿姨……”
听他越说越离谱,林广乐比划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打住打住打住,凌希啊,你学唱歌真是屈才了,应该去学写作,进电视台当编剧才对嘛。”
凌希倒很谦虚:“不行的乐哥,我念书时作文写得很烂……”

晚上去夜总会同陆孝严碰面的时候,林广乐把白天和凌希间的交谈当笑话原原本本学给了陆孝严。陆孝严听了拎起桌球杆就去戳林广乐屁股:“欠揍吧你!好好的干嘛跟他提那个!他本来就一门心思想扎在什么破*赛里头,拼死拼活要拿个冠军回来,这下更拉不住了。”
林广乐被戳得上蹿下跳,捂着屁股在包厢里绕起了圈子:“去就去了,参加比赛好歹是积累经验,又不会少块肉。不过我今天看到你的凌希小朋友和个筋肉靓仔凑在一起,好暧昧的样子,孝严,可不要太心酸哦!”
陆孝严完全不理他的挑衅,竖起桌球杆朝他一指:“去去去,去打听打听那家‘藤花’的老板是谁!”
林广乐保持在不会挨揍的安全距离外,学李小龙那样不断跳着碎步:“打听那个做什么?”
陆孝严霸气地一拍桌球案:“买下它!封了它!”
哼!让它再胡乱起名字!
第19章 抢劫
为了纪念四人共同付出了智慧和心血却不幸夭折的天星,也为了表达对未来事业的美好愿景,陆孝严替新公司起了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叫“世纪天星”。可惜大气高端的只有名字而已,成立之初这间公司没有办公场所,没有员工,没有管理条例,简直连草台班子也及不上,完全是靠林广乐的私人交际圈在拓展业务。
作为里岛他日最辉煌的娱乐公司之一,世纪天星的第一次股东会议是在西区某间夜总会的包厢里进行的,四位高层一边打着桌球唱着歌,一边商讨起了公司的首个重要项目。
陆孝严决定花三百万投资一部小成本喜剧片,预计拍摄周期四十天,,导演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之前即没有作品也没有名气,制作团队是东拼西凑好不容易组起来的,演员也都不知道是从哪翻出来的,策划书让人看了只想摔在地上踩两脚,再评价一个字——瞎!
对此四个人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陆孝严当然是挽起袖子就要干的,作为陆孝严的跟屁虫,林广乐也是表示无条件支持:“干就干喽,三百万嘛小意思,这笔钱我来出,赔了算我的,赚了算大家的!”
蔡史墨的想法要比狗腿林总裁成熟很多,他俯身推了两杆,等球慢悠悠滚进袋子里才开口道:“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既然孝严想搞事业,就按正规的来,一个好的起点至关重要。投资错误损失的不仅仅是钱,还有外界的风评,不管你找什么借口,左不过是没眼光、没运气、没业绩,试想谁会选择这样的公司合作?”
戴志友在高歌了几曲学生时代就深深挚爱的“张信哲”之后,终于从女友远行的苦闷中走出来,也加入了讨论:“只要孝严喜欢,大家陪着玩玩都无所谓啦,反正阿乐有钱,我有时间,阿Mo有脑子……不过话说回来,目前国语喜剧片的市场不够乐观啊,情节、花样能玩的都玩烂了,我看最近上映的几部票房都不高。而且投资小,导演、演员没名气,宣传使不上力啊。”
虽说大家看法各不相同,但无疑都达成了一个共识——这三百万是打水漂的,一旦投出去就铁定收不回来了。只是林广乐出于义气、戴志友出于习惯、蔡史墨出于愧疚,说白了就是朋友们心甘情愿陪着陆孝严一起疯罢了。
既然意见无法统一,那只好投票决定了,可他们有四个人,是双数,于是林总裁突发奇想拉了一名夜总会的酒水促销小姐过来充当公司临时成员,并成功靠一箱红酒的订单收买了临时成员,最终在投票中顺利取胜。林广乐任性胡闹了二十几年,就没正经过,剩下三个人都不跟他计较,话说回来,计较也没用,因为陆孝严决定的事根本没得商量。

忙碌着筹备新公司的同时,陆孝严还抽空顾起了另外一件事。他先是动用私家侦探找到了一个叫“金石”的男人,得知金石的资料正存放在某家中介公司,便以聘用保镖和司机为名联系了金石过来面试。
陆孝严并不认识金石,从资料上看他是个退役军人,身材高大威猛,长相正气凛然,绝对是女人心目中最崇敬的那种硬汉。里岛大大小小的保安公司无数,很多都水准极高经验丰富,陆孝严之所以特意要找这个叫金石的男人,并不是看中他的外形和能力,而是为了控制另外一个人——盛旷。
上辈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盛旷就讲明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虽然她为了家族利益选择和陆孝严结婚,但在感情上绝对是天长地久矢志不渝的,而那个成功打动她芳心的男人正是金石。
就像所有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言情剧一样,富家千金遭遇绑架,穷小子保镖舍命相救,危难之际两人间迸射出了爱情的火花,可当富家千金大胆表白的时候,穷小子却在现实面前退缩了。他买不起几克拉的钻戒和半山豪宅,又不想让心爱的姑娘跟着自己受苦,于是故意伪装成不解风情的样子,冷冰冰拒绝了姑娘,甚至不惜辞去薪酬丰厚的工作,一个人远走他乡。算算时间,这会儿金石应该刚从盛家离开不久,正在为寻找新工作而焦头烂额呢。
当然了,这故事的女主角是盛旷,就注定不会像个小言剧那么期期艾艾。不光在女人当中,即便算上男人,盛旷也绝对是群体里的佼佼者,她容貌出众,身家富贵,事业有成,牙尖嘴利,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驯服她、控制她的,恐怕只有爱情了。
能成功将金石拴牢在身边,就等于栓牢了半个盛旷,这才是陆孝严放着大把专业人士不用专门去请金石的真正理由。
中介公司很快联络到金石,并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按理说这事没什么阻碍,应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达成,谁知当天他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到金石人影,直到他决定离开才接到金石的电话,除了一叠声抱歉之外,金石解释说是临时有事耽搁了,希望能把面试推辞一天。换成别人,陆孝严早就劈头盖脸地开骂了,他可没有等人的习惯,但是想想最终目的,他还是和颜悦色答应了金石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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