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干嘛!”陆孝严一眼看见,急忙抓着胳膊把沐夏给拽到了身旁。家里那架鱼缸是凌希的宝贝,里头的鱼不管大小胖瘦都听过凌希弹琴,陆孝严爱屋及乌,连带着对这里的鱼也生出了珍惜之情。
沐夏没站稳,手肘磕到了背后的立柱上,可能有点疼,他忽闪着眼睛委屈地望向陆孝严,不住用揉弄着手肘。陆孝严察觉到自己举动有些粗鲁,耐着性子解释道:“这种鱼对水质和温度非常敏感,受不得半点污染,喜欢的话你远远看着就行了,千万不要乱碰。”
沐夏乖觉地吐了吐舌头,随后又露出了一个甜到不能再甜的笑容:“嗯,知道了,下次不敢啦。”
店主不光对咖啡颇有研究,也是个雪茄爱好者,见陆孝严有空,又兴冲冲招呼他过去分享起了自己的收藏品,只留沐夏独自一人站在了鱼缸旁边。
等陆孝严走远了,周围也没了别人的注意,沐夏盯着那只白底红纹的热带鱼鱼默默看了一会儿,突然伸手进去,一把将鱼捏住拎出了水面,那鱼甩动身体猛烈挣扎了一会儿,渐渐不动了,只嘴巴还在微弱地开合着,沐夏手指似乎又攥紧了一点,几分钟后,鱼头鱼尾软趴趴耷拉下去,是彻底死透了。直到这时沐夏才贴着水面将鱼小心放回了水中,注视着它飘飘忽忽一路沉到缸底,然后不慌不忙用纸巾擦净了双手。
“沐夏,过来试试衣服。”陆孝严结束掉和老板的对话,踱着步子走了回来。
“好的,就来。”沐夏欢快地转身迎了过去,脸上还挂着奶油蛋糕般甜腻的笑意。
由设计师本人亲自帮沐夏挑选了全套的礼服鞋子和领结,试衣服的时候沐夏又对一条手链表现出了很喜爱的样子,陆孝严也二话不说一道买下送给了他。
酒店门口刚一下车,就碰上了出来迎接朋友的大哥陆孝诚。大哥看看陆孝严又看看沐夏,显然已经猜出了二人此时的关系,当即挂着暧昧笑容彼此打了招呼,还老熟人一样拉着沐夏寒暄道:“这次我家二妹特别向慧妍社赞助了几支九九年份的罗曼尼康帝,绝对都是好东西,要不稍后一起尝尝?”
沐夏紧紧挨在陆孝严身边,神情怎么看都有些娇羞:“实在抱歉啊陆先生,我不太懂红酒,而且最近正准备要去参加电视台的一个比赛,得好好保护嗓子才行,所以是不能喝酒,见谅见谅。”
大哥笑了:“你说的是不是那个‘璀璨之星’新秀大赛?”
沐夏立刻来了十二万分兴致:“陆先生也知道这个比赛?”
大哥虽然在对沐夏说话,眼睛却分明瞄着陆孝严:“不光知道,我们腾华还是合作举办方之一。”
沐夏当即笑逐颜开:“看来是我消息太不灵通了,这些都没听说。陆先生认识人那么多,门路又广,到时候还请多多关照啊。”
大哥嘻嘻哈哈应承着:“好说,好说,”又十分亲热地拍打着陆孝严肩膀,带着他们边聊边往酒店里走去,“沐夏你呢,只管把孝严哄好就够了,电视台那边他也说得上话。其实这种比赛就是搭台唱戏,无非是各家都想找机会、推新人而已。我们腾华这边虽然不是大头,但想安排个三甲进去还不是问题……”
沐夏闻言夸张地“噢”了一声,从袖口底下暗暗捏住了陆孝严的手,指尖在他掌心有一下没一下轻轻挠着:“要是我还想拿个冠军玩玩呢?”
陆孝严顺势也在他脸蛋上重重捏了一把,色眯眯笑着:“想玩玩?那就去玩玩喽!”
三人刚刚靠近电梯口,门开了,陆孝严一抬头,猛瞧见凌希从里面低头走了出来。这功夫凌希也看到了陆孝严,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顿时“唰”地一亮,随之嘴角微微弯成了一种近似猫嘴的弧度,抬起手做出了要打招呼的准备。
陆孝严万没料到会在这种场合偶遇凌希,出于安全考虑,他并不想大哥和沐夏知道凌希的存在,所以只能硬着头皮装成根本不认识凌希的样子,连看都没多看一眼就和大哥、沐夏有说有笑地走进了电梯,要死的是,就这点功夫沐夏还得意忘形踮着脚尖儿在他下巴处亲了一口。
电梯门缓缓合拢,陆孝严看到凌希歪过头去,嘴巴紧紧抿成了一条线,为了掩饰尴尬,那只抬起来要打招呼的手假装转去蹭了蹭眉毛……
第11章 女人
自作多情是件很尴尬的事,尤其自作多情还被对方无视的时候。回家路上凌希懊恼了半天,他从前很少像这样主动对人示好,更别提是个仅仅见过几面,除姓名、职业外都知之甚少的家伙了。
凌希这个人内心敏感却懒于表达,更多时候会刻意和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认为这样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唯独遇到陆孝严,竟让他一反常态地打破了惯例。
那天在警察局的遭遇,使他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困顿和无助的滋味,翻遍电话簿也找不出一个可以来解救他的人,整个晚上只能反复回忆着与外公有关的画面来安慰自己,假装外公还活在世上一样……直到漫漫长夜过去,天亮了,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抬起头,迎着大片大片雪白刺眼的光线,他看到了陆孝严,陆孝严说可以带他一起走……
什么鲍参翅肚山珍海味,都比不过饥寒交迫时的一碗热饭,一口菜汤,正是绝境中伸向他的那只手,让凌希铭感于心,念念不忘。他不会整天把感激的话挂在嘴边,可一旦记了人家的好,就是一辈子。正是从那天开始,他在内心深处暗暗认定了陆孝严是个值得信任和依赖的人。
酒店里电梯门闭合的瞬间,凌希清楚看到沐夏仰头在陆孝严脸上亲了一下,而陆孝严并没做出任何的抗拒和躲闪。短暂惊讶之后,凌希坦然接受了“陆孝严原来是个GAY”这一现实。
因为打工的环境比较复杂,看多了各种另类的、疯狂的、不合常理的男男女女们,凌希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好比酒吧里那名小胡子调酒师就有个四十几岁的大叔男朋友,两人经常毫无避忌地当众秀恩爱,几个月接触下来小胡子留给凌希的印象很不错,除开穿衣服骚气了点儿,言行举止扭捏了点儿,性格倒是开朗又和善的,说白了一个人是好是坏跟他爱男人还是爱女人并没有半点关系。
想到陆孝严特殊的性取向,凌希不禁替他感到有些郁闷,要知道牛郎店里的“少爷”可是专门服务女客人的,明明对女人毫无兴趣,还要每天陪着喝酒、聊天,还要使尽浑身解数逗乐子,日复一日下来,早晚都会身心俱疲吧。
这样一想,就更应该早点把钱还给陆孝严了……
站在路口等信号灯的功夫,一队花花绿绿的机车骑士轰鸣着从眼前飞驰而过,突然间,当中最醒目的一辆车子脱离了队伍,调过头直笔笔朝凌希驶来。凌希这边还没来得及躲闪,那辆机车已经前轮扒地后轮翘起,带着股青烟停在了他面前。
车上人单脚撑地,故作潇洒地一把掀起头盔,露出了林广乐那张圆滚滚的娃娃脸:“嗨,凌希小朋友,今晚不用去表演吗?”
有了之前从陆孝严那领到的教训,凌希变得矜持了许多,只是抿着嘴角略微点了点头:“嗯。”
林广乐还以为几天不见凌希把他给忘了,当即挑起大拇指朝自己一通比划:“不认识了?林广乐啊!乐哥!上次和陆孝严一起送你回家那个,想起来了吗?在辉途唱片楼下,就你跟人起争执那次……”
眼见林广乐大有不厌其烦要一直自我介绍下去的趋势,凌希只好开口打断了他:“我记得,乐哥,混文艺圈儿那个。”
林广乐心满意足得下巴扬起老高:“嗯嗯嗯,没错,我就说嘛,像我这么拉风的人,管是谁见了肯定都过目不忘的。”
“哦,对了!”凌希猛然想起什么,急忙从钱包里抽出了一沓钞票递给林广乐,“麻烦帮忙把这钱转交给陆孝严,上次出事从他那挪用的,一直想当面还他来着,可他太忙了,总找不到机会。”
林广乐做惯了少爷,从来不把钱当回事,所以直接就替陆孝严拒绝掉了:“算了算了,你收起来吧,他又不缺这个,既然都是朋友,就别计较太多了。”
可凌希却很固执:“缺不缺钱是他的事,要不要还是我的事,无论是朋友还是别的什么关系,一旦在钱上头牵扯不清,也就差不多该要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