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是欺负我好看 完结+番外完本[修真甜文]—— by:归如远客
归如远客  发于:2018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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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法:“!!!简逸!!!你儿子变熊猫了!!!”
路西法,一个伟大的预言家,想什么有什么。
简勾勾适应的很快,没过几天就会自由变换了,路西法气压低,他就变成熊猫给他揉,气压高就正常形态。
自己的儿子就是好,想怎么揉就怎么揉。
路西法很感动,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实现了梦想。
生孩子是个十分正确的选择。
简勾勾一岁时,他们公布了孩子的名字,俩人虽然不介意跟世界分享宝宝的可爱,但商量了一下,还是瞒着的好。如果让所有人都知道可以加熊猫基因,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普通熊猫会深陷危机。
所以简勾勾的熊猫形态一直被瞒着,除了球球和郁子苏,谁也不知道。
不得不承认郁子苏是个旷世奇才,他的天才基因在简勾勾身上逐渐显现出来,自小就跟别的小朋友不一样。
简勾勾抓周时,周围摆了无数美好的东西任他挑,他却张着小手在空中一抓,跟简逸说:“我抓好啦。”
简逸笑着问:“在哪里?爸爸没看到呀。”
简勾勾把空手往他面前一摊:“我抓到了宇宙。”
语惊四座,一时间鸦雀无声。
许久大家才纷纷祝福:“此子日后必有大作为!”
“天才啊!”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自己儿子肯定不同凡响,路西法没什么感觉,反而简逸不能接受。
他痛苦地跟路西法说:“我希望勾勾是个普通小孩,健康快乐成长,这太早熟了,我不希望他过的太累。”
俩人便商量一番,最后决定伪装带简勾勾下凡,让他跟普通小朋友一样上学玩耍,有许多同伴。
如果日后锋芒无法遮挡,那就随他自己吧,至少让他有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简勾勾顺利上了幼儿园小学,表现跟一般小朋友没什么区别,简逸这才渐渐安心。
一年级时,趁勾勾睡着,俩人检查他的作业。
字迹工整,没有错误。
聪明点就聪明点吧。
俩人偷偷看他的作文。
简勾勾写:“我的爸爸温柔又坚毅,像只老母鸡一样一直张着他的翅膀呵护着我,为我遮挡成长路上的风雨。”
简逸:“……”老母鸡,老母鸡……
路西法:“噗,你的确是下蛋把他生出来的……”他被简逸瞪了一眼,没有敢笑,干咳了两声,“勾勾文笔不错啊。”
嗯,文笔不错……
简勾勾健康而快乐地成长着,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要经常变成熊猫幼崽给两位父亲揉。
还是长着小翅膀的!
这是回抱父爱的表现,他这样安慰自己。
不过被揉揉还是很舒服的!简勾勾也很喜欢。
然而随着年纪的增大,简勾勾就有了奇异的思想。
爸爸希望他像普通小朋友一样成长,父亲是听爸爸的,他不想伤他们的心,有些疑问就不问他们,便问偶尔来看他们的郁子苏和球球。
郁子苏总能给他新鲜的答案。
后来他遇到了僵尸,僵尸带他去小黑屋玩。
简勾勾被小黑屋里包罗的万象惊呆了。
这是,这是科学!
简勾勾自小就对物理感兴趣,他渴望宇宙,渴望探索,小黑屋是他的天堂。
几千年后,简勾勾造好了飞船。
简逸叹了口气,离别,此时对他来说已不是那么难以接受:“去吧,你喜欢什么就去做吧。”
简勾勾抱紧双亲:“我会想你们的,爸爸父亲。”
他踏上自己的飞船,朝父亲们挥挥手,擦干离别的眼泪,狠狠心启动。
向着他的梦想,向着宇宙深处。
他的征途是。
星辰大海——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咦这就个完结了?
本意就是想写两个人谈恋爱的故事,其实在一起时差不多就是我所想吧,写的很开心!
感谢大家一路陪伴,我们有缘下本见~
还有几个番外嗯……
新文《我肚子里已经有了你的孩子[娱乐圈]》已开!
一个再不填就自杀的古耽坑《从前有只小白兔》……
☆、第六十章 师门的番外(上)
因为整个门派都追着掌门跑, 元崇自小只能跟元丹相依为命, 两个人的日常就是蹲在院子里看四个人演的生死绝恋连续剧,定时播出,从不重样。
元崇生在战乱的年代,被守静捡到时才五岁, 长得跟个小姑娘似的漂亮,穿着干净的小裙子梳着小辫子,遭到了全师门的围观。
元丹一个人寂寞地蹲在一旁,眼睛一亮,终于来了个能说话的人, 虽然是个小姑娘。
彼时四个人错综复杂的关系才刚刚冒出头, 守静自己忙得焦头烂额,元丹自告奋勇:我来带师妹吧!
守静很高兴,就把元崇交给他。
元崇出生于富贵人家,娇气得不行,望着光秃秃的师门嘴撅得能挂个酱油瓶, 被元丹拉着手不情不愿的,低头踢脚下的灰尘。
元丹忙道:“师妹,别把鞋子弄脏了。”
元崇撅嘴说:“全身都脏,我要洗澡。”
有点为难, 但元丹还是给他找了个大盆, 烧好水,让他到屋里自己泡,自己在外面守着, 一边苦苦思索怎么带大一个小姑娘,实在不方便啊。
哪知没过几分钟元崇就掀开帘子出来了:“师兄,我够不着背。”
元丹吓得魂都飞了,忙将帘子往他身上裹,斥道:“姑娘家家注意点,这都是大老爷们,别让人看见了……”
元崇睁大了黑白分明的眼睛:“我不是姑娘家,我是男的。”
元丹:“?!”
他往下一瞅,整个人都不好了,好好的娇滴滴师妹,为什么凭空多了根奇怪的东西!
元丹都惊呆了,难不成师叔故意给人家孩子穿成这样,气愤不已:“没想到师叔竟然有如此嗜好!不行,我得找他问清楚!”
他找到守静,神情凝重:“师叔,我一向敬重你,可没想到你居然是这种人!给小男孩穿姑娘衣服!”
守静一愣,然后叹了口气:“不是我给他穿的,我捡到他就那样。说起来,元崇也是可怜,偌大一个家没一口人留下来的,还是他娘给他换上女装让下人混出来的。”
这个话题有点凝重,元丹一时无言。
虽然表面上全门派最受欢迎的是掌门守静,然而实际上大家最宠的还是小师弟元崇,他年纪小是一方面,身世悲惨也是一方面。
元丹辛辛苦苦把元崇拉扯大,就连修炼也是自己手把手教,让守静只挂了个师父名。
守静很是愧疚,对于俩人的要求向来不拒绝,元丹脾气好,并不要求他什么,元崇喜欢的就多了,自从穿过小裙子后就念念不忘,给他拿正常衣服,他就不高兴,把床单披在身上当裙子,走到哪披到哪,问他为什么,他说裙子好看,只想穿裙子。
当时也没有异装癖的说法,元丹找守静商讨,师弟天天披被单不是办法,既然喜欢穿裙子就给他穿呗,修真之人谁没几个怪癖,不如满足他,守静觉得很有道理,徒弟爱穿裙子就穿裙子,有什么不好。
从小旗袍到稀有的小洋装,元崇把各式各样的裙子穿了个遍,没有哪个大家闺秀裙子能有他多。
后果就是守静堂堂一个掌门,元婴期修士,厚着脸皮给富豪们做法事抓鬼挣钱买裙子。
全门派的资产都用来给小师弟打扮了。
元崇一天天长大,出落得也越来越水灵,体格苗条,腰肢纤细,手脚修长,从外表上看根本发现不出真实性别。
元丹看着满满的自豪,这可是他一手带大的……带大的,女装师弟,他甚至研究出了一百零八种编辫子方法,每天早上给元崇编辫子,因此元崇也最喜欢他,每次换新裙子都要第一个给他看。
当然主要原因是只有元丹看,其他四个人每天都在上演生死绝恋,神龙见首不见尾。
元崇正式辟谷前一天晚上,两个人坐在清冷的院子里,就着泠泠月光喝酒。
元丹十分忧伤地望着元崇碗里的面:“慢点吃,这是师兄给你做的最后一顿饭了。”
元崇听罢吃得更快了,谢天谢地终于熬到头了,他吃了近二十年的师兄煮的面,雷打不动从不换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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