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了初恋情人的孙子 完结+番外完本[耽美生子]—— by:迷之鹿
迷之鹿  发于:2018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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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我辛勤劳动的成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秦歌彦像极了摇着尾巴的狼,还妄想披着羊皮装可怜。
云清抚摸着趴在他肚子上睡觉的云笑,斜睨向秦歌彦,冷笑:“别以为我不在你们学校就不知道你那些事,昨天有两个你们学校的小基佬加你微信,你还给通过了是不是?”
秦歌彦心里一慌,忙不迭解释:“清哥我错了,我不该加他们的,我在学校见过他们几次,以为他们只是单纯要我联系方式而已,他们藏得那么深,要不是昨天晚上盛洋告诉我了,我还真不知道他们喜欢男人……”
话说到一半,云清突然拽住秦歌彦的手腕把他往下一拉,扬起头含住他的唇,舌头长驱直入。
“你真是个狐狸精。”云清无奈地呢喃,顺手在秦歌彦屁股上拍了一下。
这一拍把秦歌彦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拍出来了,他记得上次云清喜欢拍他屁股是因为想上他,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云清那份执念还没消除?
云清不知道的是,仅因为他心血来潮随手的一个动作,秦歌彦度过了好几年心惊胆战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一周内完结,后面再写两个剧情的番外。
顺便丧心病狂打个广告,接档文是《死对头暗恋我怎么办》,通过作者专栏点进去能看到,是个校园故事,会在15号左右开文,文案可能会有变化就不贴上来了,希望感兴趣的朋友能点个预收~
第63章 番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秦歌彦注意到了一个人。
那段时间他压力很大, 来自秦家亲戚的压力, 来自他父亲秦海一个人的压力, 以及毕业后对未来道路的选择,这些大大小小琐碎的事情像座沉重的山峰压在秦歌彦的肩膀上, 让他喘不过气来,临近期中时课业增多, 宿舍里太过嘈杂, 秦歌彦尤其喜欢一个人坐在校外的咖啡厅里静心, 什么都不做,心烦气躁一整天。
这家咖啡厅位于闹市区,上下班高峰时期, 玻璃窗外来来往往全是黑压压的人流,因此秦歌彦对靠窗的位置很排斥, 虽然他没有密集恐惧症,但有时候看到那密集的人群都快被逼出恐惧症了。
这天是周末的清晨, 失眠了一夜的秦歌彦来晚了, 咖啡厅里顾客很多, 比较好的位置都坐满了人, 没有选择之下秦歌彦只好点杯咖啡坐到窗边。
来时的路上秦歌彦接到了秦海的电话, 又是向他抱怨两个伯伯秦天和秦宇如何作天作地, 秦海很讨厌他那两个不学无术又满腹心计的哥哥,至于具体原因秦海从未告诉过秦歌彦,不过秦歌彦心里很清楚, 因为秦天和秦宇为了一己之私强行拆散了秦海和他真心喜欢的男人。
从此以后秦海就恨上了他们,却碍于亲情关系不得不把这口气咽在喉咙里。
当初秦歌彦是自己决定出国的,颇有逃避秦家纷争的心理,沉迷男色无法自拔的秦海没管过他,可现在秦海突然觉得管理公司有心无力了,他便希望秦歌彦能早点回国接替他的事业,就算放弃学业也没关系,以秦歌彦的身世来看即便他小学都没毕业,也足够在国内称王称霸了。
秦歌彦发自内心对秦家那些人的勾心斗角感到厌恶,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出生在一个平凡却和谐的家庭里,有时候秦歌彦想干脆一辈子住在国外,远离国内的争斗,可是他又不甘心木家的一切被秦家吞噬,而且他妈和他外公外婆都死得很蹊跷。
咖啡厅里很安静,时不时响起顾客交流时的低语声,以及有人轻轻敲打笔记本键盘的声音。
在这样的环境当中,那个人推开玻璃门走进来的脚步声显得格外突兀,他穿着铅灰色的西装和黑色皮鞋,打扮得很正式,皮鞋踩在木质地板上不可避免发出较大的声响,似乎没想到咖啡厅里会如此安静,他明显愣了一下,随后放缓动作慢条斯理走到柜台前面,说话语速却极其迅速:“早上好,麻烦一个三明治和一杯美式咖啡,打包。”
虽然他是亚裔长相,但是英文说得异常标准,秦歌彦猜测他可能是个ABC。
“好的,先生。”服务生笑容甜美,“今天我们出了新品的三明治,是双夹层的,先生不尝试一下吗?”
他笑着摇头:“不了,谢谢,我喜欢按照老规矩来。”
“周末还要加班吗?”服务生一边泡着咖啡一边和他闲聊。
“是啊。”他无奈地叹息一声,疲惫全部写在脸上,“工作太不容易,连假日都赔进去了,希望忙完后能好好休息一下,不然我的身体迟早会累出毛病。”
服务生把打包好的三明治和咖啡递给他,笑着说:“毕竟为自己工作和为别人工作是不一样的,但是一定要安排好合理的休息时间,你公司还有那么多员工等着你提灯引路呢。”
坐在不远处的秦歌彦不动声色把他们之间的谈话都听了去,通过这次对话得到的信息不多,只知道他和这家咖啡厅的服务生关系不错,以及他是个创业者,秦歌彦在这里遇到过他很多次,每次他都是行色匆匆的样子。
那个男人没有逗留太久,付完钱和服务生道了谢谢,便提着装有三明治和咖啡的包装袋离开了。
他从秦歌彦面前的玻璃窗外路过,脚步很快,秦歌彦单手撑着下巴百般无聊地看着他,莫名觉得他的侧脸和背影都有些熟悉,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当然正因为这几分熟悉,秦歌彦才会在一堆人中注意到他。
没等几秒钟,才走过去的男人冷不丁退了回来,他眉心微蹙,视线从秦歌彦身上一扫而过,随后站在玻璃窗外与秦歌彦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秦歌彦有些怔愣,他不明白男人这么做要表达什么意思。
男人指了指自己的衣角,随后用口型告诉秦歌彦:“小偷。”
这下秦歌彦终于反应过来了,连忙转过头去看自己的衣服口袋,果不其然有一只手已经悄无声息摸到了他放在里面的钱包。
小偷是个看起来只有十多岁的白人小孩,他就坐在秦歌彦旁边,作案时还在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假装看风景,直到秦歌彦擒住了他的胳膊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暴露了行踪,小偷慌乱求饶,最后还是被秦歌彦送到了警局里。
有了这个小插曲后,秦歌彦再次遇到那个男人时突然找到了搭讪的理由,他用了几个清晨才等到那个人,这天早晨的咖啡厅人很少,秦歌彦坐在靠窗的位置,无聊的等待间突然看到一个颀长的身影从街头走来,他一边走着一边打电话,路过秦歌彦面前时似乎在余光中察觉到了对方的视线,歪过头对扬了扬唇角,算是打了个招呼。
这时的晨光是一层淡淡的金色,犹如暖色调的花瓣,错落有致倾洒在男人身上,他那张看似清冷疏离的脸在微光中变得柔和了许多,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不露齿,却让秦歌彦的心脏在这一刻狠狠跳动了一下,他怔愣看着玻璃窗外已经走过去的男人背影,心底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生根发芽。
后来男人进了咖啡厅,点了同往日一样的三明治和咖啡,鬼使神差间秦歌彦起身走过去,抢在他拿钱包之前付了钱。
他一愣,旋即大方地笑道:“谢谢。”
他说的是英文,秦歌彦便用英文回答:“应该是我向你道谢,那天要不是你提醒我的话,恐怕我的钱包已经被小偷拿走了。”
“举手之劳。”男人说,近看之下他的五官更加立体,淡褐色的双眸里仿佛有星辰在闪烁,今天他没有忙着去公司,居然还有时间和秦歌彦坐下来交流,看得出来他对秦歌彦印象不错,甚至愿意主动和他成为朋友。
可是在秦歌彦的印象中,他是个对服务生之外的人都很冷淡的人,他身材很好长相出挑,穿衣打扮都是上乘,因此在咖啡厅里不乏有些前来搭讪攀谈的人,全被他三言两语敷衍过去了,那时的秦歌彦以为男人是个不好相处的人,然而在后来的对话中,他又发现男人的性格随和,涉及知识面广泛,无论说起哪个话题都能接上话。
也许他对自己感兴趣吧,秦歌彦猜测,他很想知道男人为何对自己这么特别。
这个男人姓云名清,已经到了三十而立的年纪,他在高中时期就来到了LA就读,而后又读了本科和硕士,毕业后顺理成章在这里创业,从事计算机软件的行业,如今他创立的公司已经小有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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