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仙界的和平 [金推]完本[仙侠耽美]—— by:Anecdotes
Anecdotes  发于:2018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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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自然也想到这个问题,自有人提出道:“难道走错路了?”大概这里是出口,而要往洞府的深处去,应该走其他的方向。
又有弟子道:“不然先往前走走吧。若真是出口——试炼也没规定半途不能暂时离开洞府,咱们先到前面摸摸熟,休整休整,总比在这黑黝黝的地方不见天日的好。”
他是有些腻烦这漆黑沉闷的洞府了,望向前方,忽然眼前一亮道:“前面有亮光,真的是出口!”
众人不禁都向前方望去,可是松明照不到的地方,依旧是混沌,并没有看到什么亮光。
那弟子道:“我看到了那亮光,只是闪了一闪……”像是迷途的旅人忽然找着了方向,他急急越过众弟子往前走去。
因为方才被唤“云师妹”的胆小姑娘的前车之鉴,大家虽然看不到光亮,却也不敢立即否定同伴。
那弟子举着松明已经走到众人的最前头,丁白伸手拉住他道:“孙师弟,要找出口咱们一起……”
方淮蹙了蹙眉,他眼盲自然看不到什么光亮,可前方真的是出口?
他嗅了嗅空气,正在思索,忽然耳边听见一个人笑道:“哎,呆子!”
他蓦地一怔,而后便如被雷击中一般,浑身僵硬,倏地转过身去张望。
第37章 天仙宝境(十)
那一句笑语,清脆利落得像是山间汩汩的泉水,方淮怎么也不会忘的。
平淡的生活里的某一天,二十岁的他两手抄在外套口袋里,站在欧式的,淡粉色为底,明黄作点缀的拱门面前,他第一次见学校这个拱门的时候觉得很新奇,所以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观察着周围路上和车流,把这个当作消遣,等着他心爱的姑娘下了课之后,走到这里来,两人一同去两个人都很中意的餐馆吃饭。
走在路上的时候,方淮习惯看一切路上的人和物,比如那时候陈旧的电话亭,沾了薄薄一层灰的绿化带,高楼大厦上张贴的巨幅海报,所有的行人——大家千姿百态,然而对出自己以外的人十分冷漠,当所有人都自顾自地说话时,就谁的话也听不清,嘈杂的街景变成了一出众生相的默剧。
方淮总是看这些入了神,甚至有的时候和女朋友在一起也这样,这时候后者就会有点不悦、又有点好笑地说道:“哎,呆子!和你说话呢。”
方淮连忙回过神,就去拉女友纤长的娇柔的手,两人肩膀靠着肩膀,在微风中漫步,方淮会偏过头,注视着身边的这个姑娘,女友说她喜欢方淮注视着她,他的眼神里有一种令女人陶醉的深情,哪怕其实他看着她的时候心里什么都没想。
此时此刻他倏地转过身,望向侧面的石壁——他的印象里那里应该是石壁才对,可是此时却变成一条横支出去的新的幽深的隧道。仿佛方才众人在经过它的时候,毫不在意地把它忽略掉了。
没有她。方才那一声呼唤,仿佛是因为他已经对她思念成疾,所以竟在耳边出现了幻听。
她是他记忆里一个美好的剪影,一格一格静谧的画面,但她毕竟离开了太久了。
他忘不了她,甚至在他们俩刚分手时,一个人坐在家里颓废度日的时候,真的出现过幻听——只不过到了如今,他也只是偶尔地想起她,把这当做一个令他会心一笑的习惯。
方淮伸出手,伸展了五指,修长的指节,细腻的肌理,他还是第一次这样认认真真地看自己的手。
他心里已经明白了一切,转过身,原本应该在他身旁的余潇,围绕着他的同伴,全部都不见了。
而在那条新出现的隧道的尽头,居然真的出现了一丝亮光。
方淮摸了摸袖中宝囊,从里面拿出那颗夜明珠,在明珠柔和的光芒下,举起手来饶有兴致地观察它,毕竟他有点珍惜这个难得的可以享受目力的机会。
在这个幻境之中。
方淮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夜明珠温润的表面,而后闲庭信步般的,朝着隧道的光明处走去。
也不知走了多久,这幻境之中,人的时间意识也变得模糊起来,方淮倒是不着急,举着明珠,打量着这石洞隧道里的细节。
这个幻境做的很逼真,方淮伸手摸了摸石壁上凹凹凸凸的凿痕,潮湿冰凉。相比他在昆仑山铁索桥上遇到的幻境,实在细腻得太多。
铁索桥上的那道幻阵让人如堕梦境,睡梦中的人的意识是混乱而迷离的,毫无逻辑可言,就像他在那个梦里置身现代化的街道,看到女友的背影,丝毫没有对自己所处的幻境产生质疑。
而眼下所处的这个幻阵,入阵的人还能保留清醒的意识和逻辑思考能力,场景逼真的像在演电影。
方淮终于走到那光亮处,一阵刺目的光亮过后,他看到朱红色的大门,两个瑞兽铜环挂在上面,气派庄严,一堵高墙横亘在他面前,一直延伸到无穷远处。
方淮看了看白茫茫的远处,知道这扇朱漆大门是唯一的通路。
他把夜明珠收起来,走上前,握着冰冷的兽环推开了大门。
高墙之内,仍是高墙。
白墙红瓦,青石砖地,墙与墙之间差不多两丈宽的窄径,方淮眺目望去,只见小路的尽头转了个弯,两边都是。
他随便往右边走去,转过那个墙角,内墙的那头,时不时有缀满花朵的树枝伸出来,让人不禁想象墙内是一方怎样生机勃勃的庭院。
于是方淮继续走,转弯,遇到岔道,又转弯,开始他还会判断方位,记住自己转了个几个弯,走了大致多少路程,到后来他也渐渐放弃了。
这是个迷宫。
在幻境中身体也不会疲倦,可以一直不停走下去。而当你停下来的时候,看着白得刺眼的墙壁和白得虚无的天空,长长的空荡的街道,陡然对这种没有尽头的死寂产生一种恐惧。
方淮走过不知多少个街角,叹了口气,忽然被墙脚一样事物吸引了目光。
它像是突然出现,又像是早已堆积在哪里,那是一个人的骸骨。
白惨惨的骸骨,堆在白惨惨的墙边,再往上,红瓦反映出一种苍冷的色泽,越过红瓦,一支娇嫩欲滴的白玉兰探过墙来。
它是那么的饱满,花瓣舒展成优美的弧度,四周无风,它却轻轻摇动了一下,像是打马经过楼下,倚在窗前向你招手的少女。
明明那样的美丽,可是和墙边的白骨一映衬,立刻让人生出一种无望来,似乎能看到一个画面:一个迷失在这座迷宫里的人,走了不知多少时间,始终找不到出路,最后在这堵墙下,绝望地看着生机勃勃的白玉兰花朵,直到死去。
高大的围墙,幻境中的人是翻不过去的。
方淮在骸骨和花朵前面站了一会,索性也不往前走了,在旁边伸出来的两阶台阶上坐下,在宝囊里翻寻出纸笔。
他润湿了笔端,握着竹管,想了想,纸扎上写下名字:“余潇。”
端详了一会儿,他又写上自己的名字:“方淮”。
而后继续写名字,爹娘的,外公的,伺候他的小僮的,师兄师弟们的。
实在想不出名字可写,他便开始默写道经:“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
方淮一边写着,一边也不急着想怎么走出这座迷宫,他也不再看那红瓦白墙,不再眺望长长的街道,而是重新闭上眼睛,在一片熟悉的黑暗里描绘着一幕幕画面。
描绘着描绘着,他的手指不自觉的弹动着,索性扔了纸笔,盘起腿来,从宝囊里取出琴来。
琴弦震动,但琴声却像是被周围的死寂吞噬了一样,方淮也不在意,手指一动,脑中自然回响起韵律。
在这样的冥想中,他仿佛经历了很久,但脑子里的曲调翻来覆去奏响,又好像只过了一瞬间。
等到再睁眼时,墙头的花朵和墙脚的骸骨都不见了。
墙面忽然水波一样起伏着,方淮站起身来,刚要上前一探究竟,忽然水纹的波心掉出来一个黑黑白白的毛茸茸的玩意,在地上滚了两滚。
方淮看见那圆滚滚的东西的瞬间,就瞪大了眼睛。这圆润的身材,这黑白的毛色,这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这这这……这不是熊猫吗?
“怎么魇兽到了这小子跟前,变成了这么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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