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小地主吧完本[主攻生子]—— by:ai呀呀
ai呀呀  发于:2018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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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点点头,他当然想读书识字,可他家穷,家里根本供不起他读私塾。
“那你想不想学?”
听到林立轩的这句话,田阳下意识的睁大眼睛,内心狂跳:“你愿意教我吗?”他知道林立轩是村里的秀才,要是他愿意教他……
看着小男孩渴望的眼神,林立轩噗嗤一笑,随即摇摇头,他可没耐心每天教小萝卜头念书。
田阳失望的低下了头。
“不过……”林立轩顿了顿,右手抬起指向言哥儿,“你可以让言哥儿教你。”
言哥儿??
季言瞪大了眼睛,让他教?
他怀里的雨哥儿也瞪大了眼睛:哥哥竟然识字!
“我不行的……”言哥儿摇头,他自己才只学会了几个字,怎么能教其他人呢?
“你把我教给你的讲给他听就好了。”
雨哥儿自从听到言哥儿也识字的消息后就不管不顾了,他急忙扯自己哥哥的衣袖,“哥哥、哥哥,你也教教我吧。”
旁边的田阳也用期待的眼神望着季言。
“好吧……可是我只会一点。”
虽然季言说自己只会一点,但这“一点”对于季雨田阳这两个小孩子来说就已经像大山一样庞大了,学写字啊,这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这种心态就像之前的言哥儿,能偷偷学来两个字就已经很满足了。
两个小男孩当即央着言哥儿教他们,言哥儿没法,只好把手头的针线活放一边,带着他们蹲在地上,用木条在地上划写着让他们认字。言哥儿教的战战兢兢,两个小朋友却学的兴高采烈,言哥儿一边用木条在地上写字,一边不时的把眼神瞥向林立轩求救,林立轩回了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后,就自顾自去做他原本在做的事了。
言哥儿教了他们一会儿,就另说自己要讲故事给他们听,两个小孩子听到有故事听,立马开心的字也不学了,催促言哥儿给他们讲故事听。
看着两个小萝卜头亮晶晶的双眼,言哥儿心开始沉了,甚至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开口说要给他们讲故事……
和林立轩成亲后,除了成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做了“那档子事”外,其他的时候都是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林立轩教他读书认字,或者给他讲故事听,和林立轩相处了这么些天,季言自然听到了许多故事,面对雨哥儿跟田阳,才会有底气跟他们说自己要讲故事给他们听。
两个小孩乖乖的坐着听言哥儿讲,言哥儿开始说:从前……在一片神州大地上,有一块饱经风雨的石头,有一天,石头裂开了,生出了一只猴子……
过来凑热闹的林立轩听到言哥儿这样“讲故事”,不由得在心里笑出来。
两个小孩一开始还挺捧场的,但言哥儿实在是语言匮乏,讲起故事来平铺直叙,跟抖豆子一样一颗一颗抖出去,一点都不吸引人,最后连特别崇拜哥哥的雨哥儿也提不起精神了,季言万般无奈下只好又求助林立轩。
少年可怜巴巴的眼神像只求主人抚摸的小奶狗,林立轩克制住心里的恶趣味,终于答应来解他的难了,接手过来跟两个小朋友继续讲猴子的故事……林立轩讲起故事来信口开河,却偏偏又合情合理,就连已经听过一遍故事的季言也不禁被吸引住了。
虽然情节还是一样,但林立轩用的词语却不同,可结果是一样的吸引人?言哥儿用崇拜的眼神望着林立轩,于是,三个小脑袋聚精会神的听林立轩讲,如果不是害怕被骂,两个小朋友都舍不得走了,只想留在林家听林立轩一直讲下去。
本来以为小孩子心性不坚,田阳说想识字也只说说说而已,却没想到这小孩当真了,那天之后,隔三差五有时间就来他们家跟言哥儿学识字,雨哥儿有时候也来凑热闹,赵立娘向来喜欢小孩子,也不排斥他们过来玩。
三天后,林立轩一个人去县城,赵立娘问他去县城干嘛,林立轩回说是“松韵书坊”,赵立娘就自发以为他是要去买书,自然就没有不同意的,叮嘱他仔细着点,早些儿回来,季言这次不能跟他去了,赵立娘这几天托村里的一个有门路的熟人帮忙去县里接了些纳鞋底、缝衣服之类的针线活,言哥儿也帮着做,自然不能跟着去了。
这些活功夫细,尤其费劲儿,虽然赚的不多,但好歹也是个进项。
林立轩坐着牛车一摇一晃的到了县城,他先就进了城门,直接去了东街的松韵书坊,书坊里守着的依旧是前几天见到的那个伙计,那伙计看到林立轩不冷不热,费了老大功夫才想起林立轩是谁,对他提起的书稿也就向那角落里指指:“还在哪儿呢,我们老板最近忙,哪有功夫看这玩意?”
老板忙不忙林立轩不知道,但这个伙计却是无心帮他,甚至还带点恶意。
对这种结果他也有所预料,老板没见着,只有这个粗俗不识字的小厮,他就是口舌功夫再厉害也翻不出个天,对于这种结果,也只能认了,也是他之前太想当然,没有考虑周到……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此路不行就只有另谋他路了。
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林立轩这次来县城还有另一件事。
他走出书坊后,就拦过一名路人,向他打听自己要去的地方,按照路人指明的方向,林立轩不急不缓的往那边走去。
林立轩走出松韵书坊后,坐在书架边的一个男子抬起头,他望着林立轩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他坐的地方隐蔽,林立轩方才进来时没有发现他。
男子站起身,走到那一堆杂物边,从最底下找到了林立轩和那伙计口中所说的书稿。

☆、写信
走出了东街,径直朝西走,路过一片繁华的闹市,沿街摆着好几个小吃摊子,几张简陋的桌椅围着路旁,客人车水马龙摩肩接踵,卖汤面的、买小馄饨的小伙子嘴里发出响亮的声音向路人吆喝着。
穿过这片闹市,临近县里民居区,热闹声隔了墙似的消失不见了,眼前又出现了之前见过的石桥,石桥规模不大,已是有些年龄,桥壁上痕迹斑驳不断,那路人说他要找的地方就在这石桥附近。
林立轩站在石桥中心四处张望,他想找的地方没看见,却被另一个人发现了。
上次在这里见到的黄远依旧在石桥附近摆着个简陋的卖字摊,几张写的不怎么好看的毛笔字挂在摊子的上头,黄远看到他就像看到救星一样,拉着他过去帮忙。
“这个黄大婶要给她儿子写封信,我怎么写她都不满意,可巧这时我有点急事要做……那个……你能不能帮这位黄大婶给写了呀?”黄远根本就不等林立轩到底同不同意,拉着人就往自己的摊子边走,他搓搓手跟那边的黄大婶子讨好的笑了笑:“看见这位没有?他可是个秀才,比我的学识高多了,放心吧,黄大婶,让他帮你写,保准你满意。”
黄远都要被这个跟他同姓、几百年前可能是一家的黄大婶子给折磨疯了,不就是一份家书吗?那吹毛求疵的态度,应付她比应付一场秀才考试还难,可恨的是这人还不识字!!就知道在一旁要求他写着写那的,心思变得比六月的天气还快,好不容易给她写完了她还不满意。
对他要求重写!
重写个屁。
他黄大爷可不答应。
黄大婶子上上下下看了看林立轩:“哦,是个秀才哥,长得挺俊的,比你这个黄小子好看多了。”
黄远冲林立轩挤了挤眼睛,拉着他偏到一旁耳语:“怎么样?帮我应付一下黄大婶,她给的钱可丰厚了,一百文一封信,我们三七分,你三我七。”要不是她说给一百文,黄远才不肯接这份活,平时遇上这种麻烦的雇主,他早就掀桌子不干了。
穷人必须为一钱银子而折腰。
林立轩挑了挑眉:“三七分?”
黄远有些心虚:“要不,……你七我三?反正这个黄大婶就交给你了……”他骚了骚头,嘿嘿地笑了一声,拿起桌上沾着墨的毛笔往林立轩手中一放,自己一溜烟找个地躲了起来。
林立轩根本不想管这个事儿,那黄远还真是个自来熟,平白无故的就让人帮他忙,可是……一百文钱呢?上次他跟言哥儿来卖菜,辛辛苦苦背了两篓才卖了九十三文……喂言哥儿吃个包子,他回去还一个劲念叨吃的不是包子而是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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