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 完结+番外完本[耽美]—— by:朱砂
朱砂  发于:2018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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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骥这也是干惯了的事。美国那边儿风气开放,他长得又好,到哪儿都受欢迎,加上天生的撩贱脾气,就养成了这个动手动脚的毛病。
不过撩贱这种事也要看对象的,大家都知道是玩笑那就没啥,如果有一方当真就没得玩了。所以唐骥一知道顾颐是个真GAY,顿时收敛了很多。谁知道今天聊天聊得有点起兴,他又得意忘形了,不但顺嘴调戏了一句,还顺手伸了爪子。只等到顾颐这一躲,他才突然想起来这事不对劲儿,顿时手就僵在半空了。
两人面面相觑,还是唐骥脸皮厚,眨了眨眼睛,硬是若无其事地把手收了回去,还顺便捋了捋自己的头发:“那什么,我那儿有种特制的防晒霜,短时间隔离一下阳光还是没问题的,等我明天给你。到时候再加上头盔什么的,应该就不会晒伤了。”
他说到这里,发现顾颐还是直直地盯着他,唐骥再厚的脸皮也有点顶不住了,干咳一声,从桌子上起身——没错,他刚才就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呢:“我先睡了,没什么事你也早点休息吧。不是今天下午还有点不舒服吗?脸也冰凉,冷的话多穿件衣服。”
他一边说,一边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脸上有点发热,简直不敢再看顾颐的眼睛了,走到床边笔直地躺下去,又开始扮演咸鱼。同时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再叫你手贱!真要是把人撩上了,看你怎么办!
顾颐仍旧坐在椅子上不动。因为他赫然发现,露了破绽的不只唐骥一个人,如果不是唐骥提起,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有严重的日光性皮炎”,根本不应该跟他们去玩什么野外真人CS,更不用说还答应唐骥要照顾李天翌和丹尼尔了。
疏忽了。这几天先是弗林后是安德烈,对他的冲击太大,以至于在唐骥面前他都有些心不在焉,刚才居然还让唐骥摸上了他的脸。幸好只是指尖触到,今天又因为下雨气温略低,若是天气再暖和一些,单凭他触手生凉的体温,就会引起猎魔人的怀疑。
不能再住在这里了。甚至在风宇继续工作下去也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但是现在不行,弗林的问题不解决,他的行踪一旦暴露,宁静的生活就不复存在了。
谁能想到,过了七十多年,他还能遇见弗林呢。如果按照原本的计划,他现在多半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发白齿落,皱纹横生,即使弗林有一只好眼睛,也应该认不出来了。可是世事总是多变,在中俄边境把那颗钻石送给安德烈之后,他就注定还要带着这副永远不变的面貌,一直生活下去了。
但是,安德烈呢?
宣传图册上的照片的确是他。如果据资料上说,安德烈·莫洛佐夫,其祖父是一位大商人,于二战期间发家,酷爱收藏珠宝,数十年间积攒了价值近亿的贵重珠宝。传到安德烈手中之后,他不愿让这些珍贵的珠宝都埋没在保险箱里——尤其其中一些还颇有历史意义——所以就举办了这个展览会。
当然,如此一来,莫洛佐夫的商业集团也就跟着名气大涨了。所以归根结底这还是一种商业宣传,所以什么“不忍埋没”之类的说辞,少不了也要被人诟病。
不过这对顾颐来说没有意义,他关注的是另一方面。
安德烈·莫洛佐夫,据说他的名字跟他的祖父、那位行商起家,一手建立了莫洛佐夫商业集团的人物完全相同,甚至长相也极其相似——这有画像和照片为证。倒是他的父亲,据说体弱多病,多年在国外休养,但仍旧很早就去世了,以至于安德烈今年只有十八岁,却要支持整个商业集团了。但看他的手笔,还真不像个初入行的毛头小子,单是把近亿的珠宝拿来做巡回展览这一条,就颇见气度。
这些都是宣传图册上提到的,但是顾颐很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位据说年仅十八岁的安德烈,与他那位早就过世的祖父,根本就是同一个人。虽然头发眉毛都经过修饰,眼睛的颜色也略有不同,但某些连本人都可能未曾察觉到的细节是最难模仿的。尤其是,宣传册里提到的血雾迷宫,那只有安德烈本人才可能知道。还有始祖之血——即使安德烈恢复成了人类,这种秘密他也绝不可能再向子孙随意透露。所以,顾颐很肯定,这个安德烈,就是他曾经在西伯利亚见过的那个安德烈。按时间算,那已经是七十五年之前了。
没有一个正常人能在活了七十五年之后还保持着十八岁的模样——确实点说,安德烈成为吸血鬼的时候只有十六岁,现在的十八岁大概都是为了法律上行事方便编出来的——所以说,安德烈现在仍旧不是一个人类。
所以说,安德烈没有用那滴血。
顾颐伸手又拿起了那本图册,翻开第一页,第一张图片就是那颗“永生之血”,颜色深红,切磨成水滴形,看上去的确很像一滴鲜血。
这会是当初镶嵌在尸手戒指上的那枚钻石吗?但那枚是淡一些的粉红色,而且是椭圆形切磨。但如果不是——为什么要用永生之血这个名字,又为什么要把始祖和血雾迷宫拿出来做宣传?
又或许这真的只是个巧合?毕竟当初他送给安德烈的根本不是什么始祖之血,正相反,那是一滴可以让血族重新成为人类的鲜血——那是一滴上帝之血。
是的,所谓尸手里蕴藏着的“有关世界的秘密”,其实就是戒指上的那颗粉红色钻石,但那不是真正的钻石,而是一滴固化的上帝之血。
在血族始祖该隐被驱逐的时候,上帝同时给了他一滴自己的血。只要该隐真心忏悔,吞下这滴血,他就能够重新恢复成为人类,回归天堂乐土。
但是该隐始终没有使用这滴鲜血。在他看来,他杀害自己的兄弟亚伯固然有错,可这件事的起因却是上帝莫名地拒绝了他的贡品,难道说虔诚之心就是用贡品来判断的吗?想不通这个问题,他绝不忏悔。
但是血族的生命太过漫长,该隐在寂寞之中创造了血族的第二代,之后,第二代生出了第三代。再之后,第三代回过头来灭绝了第二代,并且发动了血族内部的战争。
在血族之中,唯有第三代不是初拥转化而来,而是两名血族之间自然繁衍产生的,他们的能力也有特殊的异化,威力近神。这不但是他们的后代无法达到的高度,甚至连他们的父母都无法企及,所以血族内部一直有这样的说法——只有血族之间自然繁衍的后代,才会超出世代的限制,变异出更强的能力。
哦,这些都扯得太远了,重要的是该隐始终没有使用那滴上帝之血,因为他虽然也厌倦了血族的生活,却也并不想回归那片乐土,所以在封印了三代血族之后,他隐居于血雾迷宫之中,而那滴上帝之血则因为戴在他的左手上,就随着那只左手一起成为了梵卓一族的圣器,被供奉了起来。
如果想要取回左手,对该隐来说并不算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但是他没有去做,直到顾颐带着那只左手千年来头一次进入血雾迷宫,走到他的面前,他才揭开了这个秘密。之后,他把这滴血送给了顾颐。
顾颐没有在迷宫里就使用这滴血,因为那时候,路易已经安排人在迷宫外面等着他了。假如他恢复了人类的身份走出去,简直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顾颐不知道他究竟是哪里入了该隐的眼,或许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都已经厌倦了做一个血族吧。总之该隐决定帮忙帮到底,除了上帝之血以外,他还给了顾颐自己的一滴血。或许这滴血,才应该被叫做“永生之血”。
靠着该隐的那滴血,顾颐才杀出重围,离开了血雾迷宫。之后他在血族的追杀之中流浪了六年,最终加入盟军成了一名飞行员。在二战的最后几年,他驾驶的飞机“坠落”在西伯利亚,成为了阵亡名单上的一员。
就是在那儿,他遇到了安德烈,一个十三代的小吸血鬼,弱得像一只新生的小鸡。
乔凡尼家族的吸血鬼都从他们的血脉中获得了经商的天赋,即使作为一个血族能力不强,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世界各地都能做一个成功的商人。安德烈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血族,在寒冷的西伯利亚他生活得居然不错,还发展了自己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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