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攻略对象》作者:或许有一天
文案:
生活在一本被穿烂了的书里,作为主角的钟韶自然是很多人的攻略对象,但是作为一个曾经被攻略,重生后自带了“读心术”的主角,她对攻略者的厌恶可谓是根深蒂固,于是顺利成为了传说中的不可攻略对象……
奉上了万千金银,献上了一片忠心,赔上了卿卿性命,然而这些攻略者通通都失败了。事实上攻略钟韶只需要一块桂花糕……
钟韶九岁时,母亲离家,父亲病逝,她流落街头。然后在一个时辰之内,她收到了一堆金银,三个陌生人说要带她回家收留她,然而她读到了这些人的心声……
攻略者:系统,主角好感度涨没涨?
系统:主角好感度目前为0……主角好感度-10,目前为-10。
攻略者:为什么,为什么好感度还会减?难道主角从小心高气傲,受不了人施舍/接济/收留!
钟韶:不,因为你不怀好意,还太蠢了!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女扮男装
搜索关键字:主角:钟韶,苏墨 ┃ 配角:各种攻略者 ┃ 其它:穿越,反攻略,gl
作品简评
某日醒来,钟韶突然发现世界变了,身边无时无刻有人想要接近她不说,这些人身上还有“孤魂野鬼”纠缠。她惊恐,她防备,她逃避,可是总也躲不开这些仿佛无孔不入的人。多年以后,她明白过来,这些人不是什么孤魂野鬼,这些人是身负系统的攻略者,而且还是一群逗比!一个攻略者会让钟韶的人生凄苦收场,但一群攻略者却可以让她摆脱前世的悲剧结局,过上顺风顺水的美好生活。&本文基调整体轻松,攻略者负责搞笑,负责助攻,负责提供金手指。不同于传统攻略文,本文角度反转,站在被攻略者的角度看待一群攻略者的攻略,当掌握了主动权之后,原本以为面目可憎的攻略者,其实各有各的可爱之处……作者文笔流畅,文风诙谐,可以让读者们和主角一起重新成长,一起体会攻略者们的攻略不易,是一篇值得一读的轻松好文。
上卷:安阳往事
第1章 进城
自六月下旬入伏,天气便是越发的炎热了,不仅白天热得人心浮气躁,便是夜间也不得安歇。
钟韶趟在床上,脸上的汗水不断的往外冒,轻薄的夏衣早已被汗水浸透,身下的凉席也早没了丝毫的凉意,一夜就在她翻来覆去烙煎饼似得过程中过去了。
清晨,天还没放亮,一夜不得安眠的钟韶突然间睁开了眼睛。
入目,一片漆黑。
钟韶半撑起身子坐了起来,瞪大眼也看不清眼前的情景,但她却莫名生出了一种不知身在何处,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
头有些疼,钟韶单手撑着脑袋静静地坐在床上,并没有去点灯。也不知是不是昨晚一夜没睡好,被那些光怪陆离的梦境影响,她总觉得自己似乎忘了什么。
不过清醒后回头想想,梦醒之后忘记梦境也是很寻常的一件事,并不用太放在心上。
就在钟韶撑着脑袋醒神的当口,外面突然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阿韶,快出来,我们该出门了,再不走天就亮了,这两天日头可毒着呢。」
天还未亮,杨柳村里本是一片寂静,这一声打破了静谧,左右并无人声传来,却惊起了一片犬吠。
「哦,来了。」忙开口答应一声,刚还撑着头醒神的钟韶顿时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了下来,破旧的木板床发出「吱呀」的声响,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散架。
破败的茅草屋里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钟韶身上的衣服早被汗水浸得半湿了,但她并没有衣服可以换,也顾不得这许多,只简单的从水缸里舀了水来漱了口,顺便抹了把脸就匆匆跑出去了。
茅草屋外有一圈儿简单的篱笆,给这破屋添了个简陋的小院儿。
洗漱过后,钟韶一边扭头把脸上的水迹蹭在衣服上,一边急匆匆的跑到小院的一角拎起个木笼,然后便再没耽搁的打开院门出去了。
院门外站着两个人,一大一小,却是一对父子,刚才开口喊她的便是那孩子。
「阿韶。」小孩儿笑呵呵的打着招呼。
钟韶随手将门一带就跑了过去,冲着两人喊道:「张二叔,大力。」
此时天还没有放亮,只隐隐约约能看得见人看得见路。那姓张的汉子点点头,惯来寡言少语的人只简单的应了一声:「嗯,走吧。」说完,转身向着出村的路上走去。
两个孩子赶紧跟在了后面,也不怕这黑灯瞎火的,凑在一处便说起了话来。
今日三人一大早出门是要去二十里外的洛城卖东西的,姓张的汉子是个樵夫,每日都会上山砍柴,隔日就担了柴去洛城卖。洛城虽远,但柴木只有担去了那里才能多卖上几个钱,对于村里的穷苦人来说,这几个钱便也值得这劳累了。
钟韶当然不是去洛城卖柴禾的,她年纪小也担不动那么多柴禾走那么远的路。只是前两天她好不容易在山上逮了两只野兔,家中的存粮又告罄了,这才想着进城去卖了兔子换些粮。
张二叔是整个杨柳村去洛城去得最勤快的人了,钟韶恰好和他儿子张大力关系不错,于是便央了张大力求张二叔带她一起去洛城。张二叔本不想带着个脚程慢的孩子,但看她无父无母的可怜,到底答应了,谁知张大力这小子见了热闹,也死活跟着要去长见识。
带一个是带,带两个也是带,总归今天是走不快了。张二叔受不了儿子闹腾,最后也答应了,这才有了今早三人同行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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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是繁华的,还不等进城,远远地看见那高大的城楼就足以震慑人心。
钟韶和张大力都是第一次见着这样高大的城楼,远远望见便忍不住驻足。但两个孩子看着那城楼,心中却远没有想象中那样兴奋激动。原因无他,实在是太累太饿太热太渴了。
二十里路并不算近,尤其是对于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来说。
从天黑走到天亮,再从天亮走到日上三竿,夏日骄阳的威力渐渐地发挥了出来,太阳明晃晃的炙烤着大地,连路边的草木都有些受不了的发蔫,更遑论人了。
钟韶第一回走这么远的路,她清楚的感觉到了脚底的疼痛,不用脱鞋也知道定是起了水泡了。可这还不是最让人觉得难熬的,最难熬的是那口干舌燥的感觉——她第一回去洛城,不知道要走这么久,没带水,即便张家父子带了水分了她一些,这会儿也早已经喝尽了。
舌尖舔了舔干燥的唇瓣,原本的干渴并没有得到半分纾解,钟韶看着远处的城楼问道:「张二叔,那就是洛城吧?我们快到了?」
张大力闻言也来了精神,顿时抬头看向他爹:「爹,还要走多久啊?」
张二叔担着柴,一身衣服已经汗湿了大半,将原本深褐色的衣服染得颜色更深了几分。他撩起衣襟擦了擦汗,看着远处的城楼说道:「走吧,再走一刻钟。」
一听还有一刻钟,张大力顿时就蔫儿了,心中直后悔自己非要跟来。
眼看着张二叔脚下不停的向着洛城的方向走去,两个小的赶忙跟上,张大力扯着他爹的一片衣角缠闹:「爹,好热好渴,进城了给我买薄荷水喝成吗?」
薄荷水就是薄荷泡的水,最是清凉解暑,里面还加了糖,带着淡淡的甜味儿,在这样的天气里向来得人青睐,洛城的大街小巷里多的是摊子卖这个。
钟韶听着也忍不住有些向往,但张二叔显然不这么想,他拧着眉说道:「进城了,找点儿井水喝就得了,想什么薄荷水?!」
薄荷水两文钱一碗,都够买两个馒头了,这么金贵,还不是两口就没了?辛辛苦苦砍一担柴来卖,也不过七八十文的进项,哪里能这般浪费。
张大力苦了脸,却也不敢找他爹闹。寻常事闹一闹也就算了,他今日跟着他爹走了这一遭,也知道钱来得不容易,他家更不富裕,不能随着性子乱花。
钟韶看了看手里提着的笼子,又看了看张大力那蔫头耷脑的模样,终是拿胳膊肘捅了捅他道:「大力,等进城把兔子卖了,我请你喝薄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