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玉年华完本[耽美甜文]—— by:闵华
闵华  发于:2017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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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玉年华》闵华
文案:
曾有人对我说过,“有些秘密,永远只能封存在记忆里,谁都不会知道,除了我自己。”
没有年少轻狂过,没有哭过、笑过,没有叛逆过,没有暗恋过,那都不叫青春!
内容标签: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杨一、罗希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第一章 离别
2012年,北京。
我叫罗希。
今天是我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晚。
我在这座城市待了十年,大学四年,工作六年。当初我抱着无限的憧憬和喜悦报考了这座城市的大学,可被录取后,伤感却多过应有的喜悦,只因我那刚刚萌芽却被扼杀在摇篮里的初恋。其实严格说起来那还算不上初恋,最多就就只能算个暗恋。毕业后,我又怀着复杂的心情,最终选择留在了这座城市。
为什么最终还是选择留下呢?也许在我心里仍在等待着那个约定,只是十年过去了,他却从来没有出现过,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也许当初他只是一时兴起,随口说的,而我却当真了。又或许那时的他确实是信誓言旦旦,只是我们都忘了誓言也是有保质期的。
十年来,这座城市见证了我的成长和蜕变,离开单纯的大学校园踏入未知的社会,从一个小小的打杂文员到助理编辑再到编辑,能混到这个份上实属不易。就目前来说,这应该可以说是我人生阶段中的一个高峰,在这个时候选择离开,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可人的一生中总要有那么一点担当,肩上总要有那么一点责任,这就是我现在要离开这座城市的原因。
前几天回家了一趟,爸爸生病住院了,除了询问病情,我们之间竟找不到其它的话题。我这才惊觉,大概有十年,也就是自从我上大学后,就很少和他见面了,更别说什么交流了。
这次的回家让我留意到他这些年的变化,岁月染白了他的两鬓,病痛夺走了他眼中原有的神采奕奕。让我最不习惯的是,他竟然用带着些许的撒娇的口吻说他想吃煎饼果子,我手里正削着的苹果差点给抖掉了,可他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丝毫没有为自己刚才的行为感到有什么不妥,或许他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刚才的行为是多么的孩子气。我怔了片刻,回过神来,然后用哄孩子般的语气答应了他的央求,他那原本暗淡无光在眼睛在那一刻闪着喜悦的光芒。
这个时侯我才真正的意识到自己长大了,不再是那个懵懂无知的少女了,而爸爸不知从何时起已经把我当成了他生命中的依靠,这样想想,我也总算理解了他这一怪异的行为。有人曾说,老人和小孩子无异,现在看来,病人和小孩子也没什么两样。
我最终决定回家,回到爸爸的身边。
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了前不久刚刚联系上的龚杰――我大学时的男朋友,现在的前男友。与其说是前男友,其实更像是前男性朋友。我们的关系就像是搭伙,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互相取暖,没有轰轰烈烈,也谈不上细水长流。毕业季,分手季,好多情侣面对分离依依不舍,有的甚至哭的稀里哗啦的,可我们只是祝福对方,相互道别。我们我们大概是所有情侣中最平静,也是看起来最不正常的一对。就这样,我结束了大学里所谓的恋情,踏入社会大学,人生的另一页开始翻开。
龚杰知道我的决定后,沉默了半响,然后告诉我,他也正有离开的打算,目前正在申请家乡所在的分公司,理由是不想做房奴。这里的房价对一般的工薪族来说是绝对的望而止步。
我们为彼些的决定深表理解。
说实话,我们两个人的关系相对于朋友似乎又有些微妙,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的关系比一般的朋友要亲密,回想我们从相识到现在的再次见面,我们之间竟从来没有过争吵,我们彼此信任,彼此理解,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无法用朋友还是恋人来界定我们之间的关系。你看,我们都分开六年了,还那么的有默契,还那么的理解对方。
就像我跟他说我要辞职,要离开这座打拼了多年的大都市,要回到家乡的小县城,我身边几乎没有一个人是完全赞同的。只有他是静静的听我说完,然后表示理解,我甚至没在他的眼中看到一丝的诧异,就像是很早之前就预料到了一样。有一种关系叫做亲密无间,无关风月,只因彼此理解。
我本来打算静静的走,可芳芳却非要大张旗鼓的给我办个欢送会,说是在一起共事了六年,怎么都得留下个美好的回忆。
我这人不爱交际,朋友也不多,芳芳是所有同事中跟我最要好的一个,和她的友谊也是我在这座城市的最大收获。
新同事一波一波的来,旧同事一波一波的走,刚开始大家都挺不习惯的,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时间一长,也就没什么感觉了。可现在轮到自己了,那早已淡漠的情绪又开始在心里翻腾了。说真的,我还真的很舍不得,这里就像我的第二故乡。
那天除了芳芳,还有部门的另外两个同事,虽然和这两个同事说不上有多深的交情,但平时工作接触的多,比起其他同事也就熟络多了。我们边吃边聊,围绕着离别好好的抒情了一番。
“六年了,怎么一晃就过了六年了?我怎么总觉得大学毕业就是昨天的事呢?”说话的是当年和我一同进公司的陈伟,他的名字总能无意识的让我想到中学时的体育委员陈明伟,那个满脸痘痕,总喜欢跟班主任打小报告的男生。
“对啊,我们三个当年好像都是差不多时间进来的。”芳芳回忆着,“就光头强比我们好像晚来一年吧,他来咱们公司好像还是半路是跳槽过来的。”
她口中的光头强是我们部门的美工,大名赵晓军。因为总剃个光头,这个外号就这样诞生了。一开始,还是在暗地里叫,后来大家熟了,也就这样叫开了。说起光头强,他的来头可不小――海归人士,单就这一点就是我们这些没出过国门的井底之蛙所望尘莫及的,至于他从哪个国家回来的,为什么会回国的,有很多版本。芳芳所说的“半路跳槽”指的是从国外的公司跳到国内现在的公司。人家是人往高处走,他是水往低处流,至少在一般人的眼里是这样的,我也是一般人,所以也不能例外。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光头强夹着菜看似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腔着,可余光却是探究着想从我脸上找出蛛丝马迹。
“怎么,我脸上写了吗?”我暗自深吸了口气,展现出一个很平淡的微笑,可我却用笑容稍稍的向他传递了一个信息“你的故事应该比我的更多。”
光头强嘴角虽挂着淡淡的笑,可却避开了我的目光,分明是心虚。我不由得暗笑,看来暗恋这事和年龄没有多大的关系。正想看看芳芳的神情,她却突然跳出来打圆场道:“罗希,我也有同感。你肯定是有故事的。”
“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有故事。”陈伟总结似的说,而后又望着我们,似乎想等其中的某个人先开口。
“要不,我们赶下一场,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芳芳提议去K歌,她这架式是不打算轻易散场了,看来今晚注定会有故事发生。
第2章 我们的故事
我和芳芳是两个极端,我天生五音不全,一般是不去KTV的,即使为了不少朋友的兴非去不可,也只是扮演个打酱油的角色,纯粹是捧个人场。而芳芳却天生一副好嗓音,KTV回回都是她的主场。要是平时我肯定会找借口先开溜,可这次我没有,还主动提出买单,芳芳兴奋的抱住我大声说:“罗希,我爱死你了!”
芳芳这个人只要一进K歌房,无论有什么烦心事,都会统统抛开,很快便能进入忘我的歌神世界。她这会正积极的选歌,不时的还撅着屁股兴奋的扭两下。而我只是安静的坐在沙发上吃点零嘴,喝点饮料,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其他两个人聊几句,确切的说是他们聊天的时候聊到我了,然后问我一句,我便答一句。我这人实在是没有交际天份,尤其是和异性,我从来都不知道该找怎样的话题,所以只好保持沉默。
芳芳选完歌便一首接一首的尽情开唱,还真有点个人演唱会的意思。
一旁早就选好歌的光头强在一旁等的着急了,想切歌却被芳芳死命的抱住胳膊,最后他只好甘拜下风。
在芳芳不知道又唱了第几首的时候,光头强终于坐不住了,他边抢芳芳手中的话筒边说:“芳芳,我说芳芳,你不能一直霸屏啊,我们今晚的主角还没献唱过呢。”芳芳边跑边唱,他们俩一个跑一个追,包房里乱成了一片。
这时嗑着瓜子的陈伟笑着说:“我怎么觉着他们俩有点像在情骂俏啊。”
我笑而不语,边喝着菊花茶边欣赏着这道特殊的风景。这时芳芳气喘吁吁的跑到我身后,一把抱住我说:“罗希,救我!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啊。”
我起身挡在他们俩之间说:“我把机会让给芳芳,让她代替我献唱吧。”
芳芳挺直腰杆白了光头强一眼,然后理直气壮的对着麦克风大声说:“听到没有,人家都说没意见呢,你瞎起什么哄啊!”
芳芳这么拼命确实有点帮我的成份在里面,因为我是绝对不会拿麦克风的。还记得第一次和芳芳去K歌,她不知道我的底细,以为我怯场,还在一旁卖力的为我打气,非要我跟她合唱那个《风吹麦浪》。我那一嗓子,估计是令她终生难忘,从此以后,她担当起了我为挡唱的角色。
用芳芳的话来说:“这些年你哪哪都变了,唯有一样自始自终没变,那就是歌唱的还是那么的难听。
也不知道是谁点了《同桌的你》,半响没人上去。
“谁点的啊?快点,快啊。我这还排着队呢!”芳芳放下手中嗑着的瓜子,大声嚷嚷着。
“我,我点的。”陈伟半天才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边说边上前两步接过话筒,“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否还惦记,曾经爱哭的你……”
他唱的很好,很深情,我们听得也很专注,也很有感触,一曲结束,光头强带头鼓起了掌。
这时芳芳看着我们大伙说:“我们来的时候,不是要继续聊故事的吗? 现在大家也唱得差不多了,就聊一聊呗。”
陈伟问:“那谁先?”
芳芳拿起一个空啤酒瓶,横放在桌上,边转边说:“一会儿啤酒瓶的口转向谁,谁就先说。说完的那个人,再继续转瓶。你们看怎么样?”
“这不就是真心话大冒险吗?”陈伟说。
“真你的头啊,我们这是没有提问的!你可以随便说,想到什么说什么,说你小时候尿床的事也可以。”芳芳笑嘻嘻的说。
“从我记事起,我就没尿过床。”陈伟很是认真的反驳道。
“这就是自由发挥嘛,我先转一个。”光头强毫不客气的转了起来,瓶子在桌上滚了几圈,停下来时瓶口正好对着陈伟和光头强的中间。
我们大家都愣住了,这时芳芳大声说“这瓶口离陈伟近,当然就是陈伟了!”
“陈伟!陈伟!”我们一起喊道。
“那我就说一个吧。我上高中的时候,暗恋一个女孩……”说到一半,他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然后呢?”我们一起问。
“我是想高考结束跟她告白的,可人家原来早就有男朋友了。”陈伟略点遗憾的说。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光头强喝了口啤酒感慨着,“不过幸好没成,要不然,你也不能遇上你现在的女朋友,你说是吧,这人跟人啊,讲究的就是个缘份。”
本来我们是让陈伟带女朋友一起过来的,可他女朋友晚上正好要加班,就没来成。
陈伟说完开始了下一轮,这回他转了个空,于是又重新转了一次,这次转到了芳芳。
“我其实高中时也暗恋一个……”
芳芳刚开了个头,我们便一起打断了她,“你能不能说点别的,有点新意的。”
“那我就说说大学里的那段好了。”芳芳突然变得娇羞起来,“我们那时宿舍里有4个人,我和我们宿舍里的女生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个男生是我高中的校友,我其实从高中时就一直暗恋他。他那时总爱和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一起打篮球,那伙人中就数他篮球打得算好……”
绕了一大圈,话题又回到了高中时的那个他,不过这次我们没有打断她。也许每个人记忆中最深刻的是那段不曾表白过的暗恋。
芳芳的故事以暗恋开始,以别人的幸福结局收场。我想她大概已经释怀了吧,否则,她讲完之后的表情不会看起来那么的轻松。
说起自己的青春岁月,总会想到那么一群人,而那群人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的形象特别的鲜明。每当我们回忆起这个人的时候,心里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悦,那么一点点的酸涩,还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
我还沉浸在芳芳的故事里,有人拍了下我的肩膀,“罗希,轮到你了。”
我低头一看,这不瓶口正对着我呢!真的轮到我了,还是他们趁我发呆的空隙作弊啊?我正想问,却听到光头强的声音,“你是不是要说说那个前不久刚刚重逢的前男友的故事?”
他一定是听芳芳说的,这个大嘴巴!我不满的瞪了芳芳一眼,而她却嘻皮笑脸的耸了耸肩。
“其实那个……那个人,我都跟芳芳交待过了。”我含糊其辞笑着说。
“那也叫交待过了?你就跟我说他叫龚杰,你们是同乡,大学认识的,谈了三年,毕业分手了。”芳芳不满的说。
“其实我跟他,真的是没什么好说的。”我无奈的笑笑,沉默了一会接着又说道,“你们不都觉得我有故事吗?那我就给你们讲一下吧,这个故事有点长,你们可别听睡着了。”
“说吧,说吧,我们今天本来就打算通宵的。”这回他们仨倒是非常的默契。
“好吧,那得从1999年的那个秋天说起……”他们仨本来以为我会讲龚杰的故事,没想到男主角换人了,听得都异常的入迷,仿佛都回到了那个以为早已忘记却一直深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年代。
第3章 恰同学少年
都说七分靠打拼,三分靠运气。可到了我这,就正好倒过来了,要不然就我这么个普通中学里默默无闻,平凡无奇的学生怎么会考上东华高中?
我那成天能让鸡毛蒜皮的小事成为吵架导火索的父母,也已经破天荒的已经好几天没吵架了。我都怀疑,要不是我这石破天惊的转折,他们是不是早就离婚了?
东华高中是本市的重点高中,一般能考进来的,多半是重点中学的学生,或者是普通中学的全校前几名,可我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我是个例外,说白了就是走狗屎运,超常发挥了!
我妈可不那么认为,逢人便说,都是我这当妈的在最后关头给她补脑,她才会超常发挥的,以至于我成了那个什么补品的免费代言人。她确实给我喝了很多补脑的,但我其实只喝了最开始的几回,之后的我都用来浇阳台上的花了。后来阳台上的花居然开得特别的鲜艳,这还真得归功于我妈。
金秋九月,秋高气爽。我是一个人去的学校,不为别的,只为证明自己长大了,能独立了。
我妈当时看着我特别的欣慰。我走的特意气风发,不是因为考上了东华,而是我终于可以摆脱我妈的那句“你和你爸就一个样”,同时也证明了我爸的基因是优良的,成功为我爸沉冤得雪。
东华中学依墙傍水,墙是指学校四面的古城墙,水是指学校西面的一个湖。果然是个环境优美,适合学习的好地方。正感慨着,“勤奋严谨,求实创新”赫然印入眼帘,这八个字矗立在正校园正门的教学楼顶,教育的气息扑面而来。教学楼的南边有一座很显眼的雕像,是一男一女两个青年迈着步伐,手牵着手,微扬着头,单手扬向空中。我猜想应该是“携手共进美好未来”之类的意思吧。
我刚一有这念头,就突然听到身后一个声音说:“靠,不是重点中学吗?怎么也鼓励早恋?你看那雕像中的一男一女挨的多近,还手牵着手,一看就知道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我回头看向那个说话的男生,他长的瘦瘦小小的,这让我想起了豆芽,此时的他正低着头和身旁的男生怪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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