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堂惊掠琵琶声完本[耽美]—— by:高台树色
高台树色  发于:2017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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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新堂伸出了手,未拿过烟的那只。两个人对于牵手这件事都不甚熟练,所以当两只手握在一起时,姿势不那么漂亮,也不出意外地显出了笨拙。
但终于是握上了。
本该是挺含情脉脉的场面,沈识檐却没忍住,笑了出来。
“笑什么?”孟新堂的语调也变得不同,比平时更扬了几分,带着隐隐的笑意。
沈识檐看着他摇了摇头。他总不能说,是在笑方才同他牵手时,自己的心跳竟像是一大盘珠子洒落地面一样吧。都多大的人了,就这点出息。
“按照标准流程,接下来……是不是就该接吻了?”
本是引开话题的一句玩笑话,却没想到,这个总是一本正经的人,在他话音刚落时就倾了身子。沈识檐怔了一瞬,又很快闭上了眼睛,都没察觉到自己还在翘着的嘴角。
孟新堂做的一切,好像都很合他的心意。
很轻的一声响,是眼镜先碰到了一起。
两个人皆是一顿,又不约而同笑出了声音。
孟新堂的笑声更低,也含了更多的无奈挫败。他将额头抵在了沈识檐的肩头,身子轻颤,那两声低笑几乎没经过介质的传播就荡到了沈识檐的耳朵里,带得他的笑也浮得更开。
“姿势似乎不太对。”
“嗯,”沈识檐点头赞同。
孟新堂又抬头看他,问:“该是什么姿势,眼镜才不会碰到?”
两束视线搭在一起,有点难舍难分的意思。
沈识檐想了想,挣开了他的手。他微垂眼眸,摘下了自己的眼镜,整个过程像是孟新堂与他在大树下初见时,那个戴眼镜动作的倒放。
“这样,应该可以了。”
在爱情里,他们都是拓荒者。他们在今天有了第一次牵手,第一个吻,今后还会有第一声我爱你,第一句我想你,还有第一次的地久天长。不熟练没关系,甚至,哪怕会走错路也没关系,他们一起探索着爱情,琢磨着浪漫,爱情与浪漫也终将会适应他们。
这便是独一无二了。
两个人的唇终于相碰,沈识檐还靠着栏杆,孟新堂的一只手扶上了他的腰侧。分开后,孟新堂才低声说了迟来的保证:“虽然很多事情我都不能保证,但我保证,品酒赏花,或是生活中的琐碎、磨难,只要我能,一定陪你经历。”
这回可真是天地都晕了。
“现在要回家吗?”孟新堂问。
“回哪里?”
“都可以。”
孟新堂接过沈识檐手中的眼镜,折开镜腿,重新为他戴上。
“那回我家吧,”沈识檐说,“有挂面和菜,虽然作为第一餐可能有些简陋,但正好符合你的病号身份。”
“好,”孟新堂笑道。
下桥的时候,孟新堂通过申请,点了一支烟,走了几步后忽然停住。沈识檐不解地转身。
“怎么了?”
孟新堂没动,吸了一口烟:“这回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了。”
这话说得有些没头没尾,沈识檐没听懂,笑着问他为什么。
“可以付赏花钱了,”孟新堂轻笑一声,夹着那支烟,缓缓朝他走过来。到了他身边,执起了他的手贴到胸口,“沈老板,用我这一腔的爱意,换与你同看一院的四季,可好?”
沈识檐一愣,继而在这热烈的目光中大笑。看来孟新堂不管是什么话,都不是随便说说的。
回去的路上,沈识檐的心情轻松了不少,他听着车内播放的音乐,问孟新堂:“是特意下载的这首歌吗?”
孟新堂点头。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去自己找一首歌,往常车内的音乐,体现的都是孟新初的品味。
这首歌实在特别,每每听到,他都会想起那天灯光流离下,带着后院香气的沈识檐。
而如今这个人就在旁边,闭着眼睛,靠着椅背。早知道,真的该冲动些、无脑些,在那一天就告白。
“你如果有时间的话,帮我下载一些你喜欢的歌吧,我对歌曲一窍不通。”
沈识檐没睁眼,“嗯”了一声,问:“你大概喜欢什么样的?缓慢抒情的?”
“选你喜欢的就可以,我应该都会喜欢。”
沈识檐默不作声地笑,仍闭着眼,说“好”。
沈识檐家的食物风格和之前一摸一样,清心寡淡,与世无争。沈识檐不许病号动手,亲自煮了两碗青菜面,如他所说,真的比医院的病号饭还适合病号。
孟新堂看着那一盖的绿油油,没动筷子。
“怎么了?”沈识檐以为他是不舒服,询问道,“手臂疼?”
孟新堂摇头,直勾勾的盯着他。两个人在腾腾的热其中诡异地对视了一会儿,各自忍俊不禁。
“第一餐,又是你亲自做的,我是不是不该挑什么?”
沈识檐已经十分好奇孟新堂到底是在因为什么不自在,连声说:“可以挑啊,以后根据你的口味适当调整。”
孟新堂斟酌了一番:“那我向你坦诚一件事……我不是很喜欢吃青菜。”
静默一刻后,沈识檐因他的表情和话语笑得不能自已。孟新堂看着他笑,自己夹了一根青菜放到了嘴里。
虽然不喜欢,倒也愿意吃。
等沈识檐笑够了,停下来,才想起上次两个人喝酒时,孟新堂落第一筷时的动作,好像是中途转了个弯的。而且那次可是两大盘青菜,他们两个人吃了个干净。
难为他了。
沈识檐挑了一根青菜,同孟新堂说:“我这不是青菜。”
孟新堂扬眉:“是什么?”
“是寿数。”沈识檐不管对面人的笑,自己晃了两下筷子,“感谢孟老师为我们的未来做出的牺牲。”
孟新堂还是睡在了上次的屋子,不同的是,这次沈识檐靠在门口,对他说了声“晚安”。
孟新堂走过来,轻轻抱了抱他。
“晚安。”
第一天的晚上,也没有很特别。孟新堂在床上辗转,有些难以入眠,在天蒙蒙亮的时候,他摸出手机,打开通讯录改了一个名字。
从“沈识檐”到“识檐”。只是去了一个姓氏,但却大不相同了,前者是朋友、知己,后者又加了爱人的适度亲昵。
他放下手机,朦胧间又想着,何止是亲昵,这可是他要唤一生的名字,千万次不止。
第二十一章 请笑纳
沈识檐该是也没睡好,孟新堂早上起来,就看见他正顶着两个大黑眼圈在院子收拾着两盆花。
“今天这么早?”孟新堂擦了擦眼镜,戴上。
“一宿没睡。”
“没睡?”
沈识檐将最后一捧土灌上,在地上敲了敲小铲子,敲掉了一小层土。他看了他一眼,笑着说:“单身了好多年,可能有点兴奋。”
孟新堂忍不住笑,他还以为心里藏不住事儿的就他一个,闹了半天昨天屋子里俩人都自己悄悄折腾来着。
“早知道,咱俩就聊一晚上了。”说完,他走过去蹲在沈识檐的身边,帮他把两盆花摆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这么一看才发现,今天院子里的花比平时多了一些,他记得这两盆花原本是在最边缘,现在右侧却又绵延出去了许多颜色。
“花房里的也搬出来了吗?”孟新堂指着那些没出现在院子里过的花问道。
“嗯,”沈识檐点点头,“本来想今天晚上去看言午演出的时候给他带束花,昨晚给他发短信了一会儿,感觉今天的任务还是有点艰巨。我得一会儿就过去,剪束花给他,正好还可以顺便给他带份早餐压压火。”
沈识檐给孟新堂找来了牙刷和杯子,四合院里就有个方水池,两个人分别接了水,蹲在院子里刷牙,一旁的收音机里还咿咿呀呀地唱着戏曲。开始沈识檐还没觉得什么,直到最后漱口时,两个人的声音交错在一起,他才发现自己好像很久没听过这种混杂的漱口声了。往常他都是一个人对着院子刷牙,在把水都吐掉后,偶尔还会百无聊赖地冲着空荡荡的院子拉个长音,换来一声声鸟叫。
“先去旁边一条胡同吃早餐,吃完以后我回来弄花,你呢?有事的话吃完饭你就先走。”
孟新堂和沈识檐并肩走着,听见这话扬了扬眉,很认真地看着身边的人,说:“我当然没事,我陪你。”
行在胡同里,不时能听见老大爷逗鸟的声音、下棋的声音,孟新堂是住在高楼里的,平时绝没有这种体验。他张望着听了一会儿,想起第一次见沈识檐,他就是跟一帮大爷在一起。其实那会儿他觉得很神奇,明明差着那么多岁,他在那群人里却没有违和感,很像是大爷们的一个老友。
“第一次见你,你就在胡同口,陪老大爷们唱戏。”孟新堂侧身,问,“为什么喜欢跟他们一起玩?”
沈识檐想了想:“就感觉跟他们呆着挺舒服的。其实大爷们都很逗乐,而且懂的东西特别多,毕竟比咱们多过了那么多年,好多心态是咱们现在学不来的。”
说着话的沈识檐背着手,一副老成的样子,搭着老成的口气,金边眼镜更添书生气。孟新堂错后半个身子,细细地看了他好一会儿。
沈识檐带着去的那家早餐很特别,他要了咸豆浆和肉燥饭团,孟新堂从没吃过。咸豆浆倒是有点像豆花,上面洒着一小段一小段的油条和海苔,淡淡的香咸味。孟新堂吃完,只觉得这顿早餐吃得可真舒坦。
因为怕这么早食物放太久会变得不好吃,沈识檐便跟老板说打包的那份待会再过来拿。走回家时路过花店,沈识檐拉了一下孟新堂,带着他溜达了进去。
花店老板是个很知性的女性,看到沈识檐走进来,立即微笑着轻声道了声好,而在看到后面跟着的孟新堂时,则是眼中轻微地闪过一丝讶异。她的目光梭巡在两人之间,最后笑容变大,转身走到了花架后面。
“晚上回来得晚,提前来跟你买花。”沈识檐的视线落在左侧的一簇花上,“哎?你进了百日草?”
“进了你今天也不要拿它了,”女人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带着笑意。很快,她手中捏着两支花走了出来。
“百合,一支给阿姨,一支给你们。”
孟新堂此刻是真的从心里佩服“人”这种生物,真的太聪慧了,无所不能。
沈识檐倒是淡定地很,他轻笑出声,接过两支花:“那我是不是付一支的钱就可以了?”
女人笑笑没理他,侧跨了一步,朝孟新堂伸出了手。
“我是郑熹微,很高兴认识你。”
孟新堂微躬了身子,抱歉道:“您好,我是孟新堂。让女士先开口了,是我的不对。”
郑熹微因这句话又多看了眼前的人一眼,一回眼,看见沈识檐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两个人回了家,孟新堂看到沈识檐拿出一把剪刀,将花枝下沿剪出一条斜线,插到了窗台上的小瓷瓶里。今天比往日要多了一朵。
孟新堂看了那瓷瓶好一阵,心里琢磨着自己的想的事情是否可行,沈识檐又会不会喜欢。等回了神,发现沈识檐已经开始“咔擦咔擦”地剪着盆里的花。
他先前认识的人中也有爱花的,但好像他们都不太能容忍任何人破坏他们花,比如魏启明的妈妈。他记得以前魏启明剪了两朵花去讨好小姑娘,结果硬是被魏妈妈罚写一千字检讨,不得抄袭不得没有真情实感。魏启明从小就是个连作文都写不满半页纸的人,这一千字他憋了三天,也就三天没能进家门。
“这么剪自己养的花,不会心疼吗?”
沈识檐手下的剪刀很利索,也很小心,一剪刀一支,而且几乎没碰到半支旁的花。
“真的一点都不心疼。有花堪折直须折,剪下来送给值得的人,对花来说就不算浪费。”沈识檐托了托镜框,停下动作,“况且,你怎么知道花是怎么想的呢?它或许想一直开到凋,但也没准,想在最美的时候被人看到。”
沈识檐转过头来看孟新堂:“我是这么觉得的。以前也有人说过我这样不是真的爱花,其实我很爱,只是或许爱得不那么常规。”
孟新堂停了半晌,点了点头:“你当然是真的爱。”
醉酒的人能听到雨声醒来,能记得有花在淋着雨、吹着风,还冒雨去救花,怎么可能不是真爱。
沈识檐真的剪了很多花,孟新堂再望去,感觉这一侧都显得空了一些。沈识檐却一点都没有要停的意思,又走到另一侧继续。
孟新堂打量着那被剪下来的一堆,摸了摸鼻子问:“你这是要扎多大一束?”
沈识檐的回答有些迟,他说:“要有诚意嘛。”
等总算剪到沈识檐满意了,他才放下剪刀,走到院子里支好的桌子前,一支一支地修整。孟新堂站在一旁,看着他灵巧的手指一点一点让那些花变成最美。
“我去找条丝带。”沈识檐说完进了屋,不多会儿却又空着手出来了。
“怎么?”
“丝带没了,”沈识檐说,“我忘了,早知道刚才应该在熹微那买一些。”
“我去给你买,”孟新堂立即说,“要什么样子的?”
“那条银白的,或者你直接跟熹微说是我要就行了。哦对了,”沈识檐笑说,“不用给钱,我充了年费会员。”
孟新堂笑了两声,应了句“好”。
花店里,郑熹微见他去而复返,起身问他什么事,孟新堂照实说了。郑熹微轻皱眉头,看似有些不解地嘟囔了一句:“怎么用得这么快?”
昨天收拾店,她还想着沈识檐刚拿走了一大包丝带,一时半会儿用不着新的,便把基本只有沈识檐会用的那种丝带都放到了最顶端的柜子里。她刚要搬梯子,就听到一个声音:“我来。”
询问了位置,孟新堂帮她把梯子架好,还用手臂晃了两下,确认是否稳当。
郑熹微爬了三格就打开了柜门,丝带放得靠里,她懒得再上一格,便踮起了脚。
“小心,不要踮脚。”
郑熹微愣了愣,低头朝下看。孟新堂对上他的目光,低声解释道:“在梯子上踮脚很危险,我妹妹就曾经这么摔下来过。够不到的话我来帮你,你告诉我在哪里就好。”
郑熹微眨了眨眼,“噢”了一声,又忙说:“没关系没关系,我只是犯懒。”
说完,忙向上又走了一格。
其实梯子很稳当,踏板也并不窄。
低头拆着大包的包装袋时,郑熹微忽然停住。她偷偷看了看底下一直在双手扶着梯子的男人,又看了看手中的丝带,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撇了撇嘴,心道这个沈识檐啊。
随后,她从那包丝带里抽出一条,把剩下的都放了回去。
接过只有一条的丝带,孟新堂还有些诧异,猜测着难道沈识檐这个年费会员没冲到位?他斟酌了一番,说道:“如果还有的话能不能多拿几条,我怕下次他用到的时候再没有,还要过来拿。”
郑熹微却扬了扬手:“只有一条啦,下次进了再给他吧。”
尽管觉得奇怪,孟新堂还是没再多言。他礼貌地道了谢,告别,走到门口时却又被郑熹微叫住。
“孟先生。”
孟新堂回身。
“虽然说这话很俗气,可能还有点烦人,但是我还是要说。”郑熹微的手叉在身前,轻轻笑了笑,“我们沈医生真的太不容易了,你要好好爱他。白头偕老是最好的,就算不能,也千万别辜负他。”
“不会辜负他。”孟新堂很快说。他不知道郑熹微何出此言,但“辜负”这个词,哪怕前面带上了否定,他也并不希望用来描述他们的感情。
“你放心,我会对他最好。”
直到孟新堂走远了,郑熹微还站在店门口看着。她不知道怎么描述这会儿的情绪,想到早晨沈识檐带着孟新堂走进店里时的神情,她忽然有点想哭。
这么多年,她终于能为沈识檐感谢老天一回了。
孟新堂拎着孤零零的一条丝带回来,一路都在想着好像不太对劲,可许是当局者迷,他竟然把问题的思考方向定在了郑熹微的身上,一直在想郑熹微到底是哪里不对劲。直到他推开院门,被独一无二的香气淹没。
没有包装纸,形状有些像新娘的捧花,但要大多了,色彩多到数不清,却一点都不杂乱。
“第一次送你,也是第一份礼物。我挑了最美的花,四季给你,孟先生请笑纳。”
没人比沈识檐懂浪漫。
缠在花束上的银白丝带被风吹得飘了起来,拂过了孟新堂抬起的手。
一束花胜过了山川湖泊,天上繁星。
第二十二章 交到即赚到
只还有一周多的时间就要到中秋,孟新堂还没琢磨出要给沈识檐什么礼物。这天孟新初刚好回家来拿东西,孟新堂靠在门口看着她翻翻找找,把本来整齐的房间一点一点翻乱,忽然开口问:“生日礼物的话,送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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