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锋 完结+番外完本[耽美娱乐圈]—— by:沈爻
沈爻  发于:2017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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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微信,秦戈没回他,姜陶表示不知道猫的事,又问他是要养猫了吗,说养只小猫陪陪他很好。朋友圈里也没人承认送了他只猫。
这真是CatWho了,林素略纠结了一会儿,不想了,管他谁送的,猫他给养好就行了。
喜滋滋的,他又继续往购物车里添加猫咪用品,零零碎碎的买了一堆,最后挑了一个实木猫爬架,一起付款时,发现数字还不小。
Abel自从来家后,过上了皇帝一样的生活,林素彻彻底底成了一个猫奴,连工作都不愿意出B市,只希望白天出门,晚上就能回来。
有些轻松易捞钱的通告他也不接,白杨气得骂他“玩猫丧志”,林素躺在吊椅里接电话,“Abel才这么小,不能缺失唯一的父爱,否则影响以后的身心发展啊。”
养了一个月,当事猫Abel长大了一些,不像有的猫那么懒,活泼好动,此时趴伏在林素的胸膛上,埋头用两只前爪挠他睡衣的扣子,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声。
白杨还在那头训他,身上的猫忽然不动了,林素低头看去,Abel脑袋往后缩着,两只圆眼睛呆呆地望着他。
“Abel!”白杨听见他在那头吼,“我这可是真丝的!”静了一秒,然后是一声弱弱的“喵”,再然后,“算了,你喜欢挠真丝的吧。挠吧,爷有钱。”
“林素,你他妈世界第一猫奴!”
第52章
这一个月,林素也没干什么大事,却又一次上了热搜。#林素龙夔#,该话题当日浏览量仅次于某知名女星产下双胞胎。
“龙夔”是林素去年客串的一部武侠片里的角色,该片制作精良,上映后票房口碑双高,除了男女主角,影片中还有一个十分出彩的角色,便是林素饰演的大反派,龙夔。
龙夔只有几个镜头,全片几乎都以背影示人。他长发,黑袍,为人心思缜密,阴冷无情,设计害死无数正派人士,却又因手下违背他命令杀害妇孺孩童而大发雷霆,致使旧疾复发,闭关一月。他身形清瘦,近乎孱弱,最后于正邪大战中,被人用剑尖挑去面具,露出一张绝美而血污蔓延的脸,瞬间俘获了一众影迷。
“啊啊啊我龙夔不要太美啊啊啊……”“为龙教主疯狂打call!!!”“林素演技绝了,台词是真好,路转粉……”“大影帝客串,电影牛逼了!”“龙夔好美!”
“啧。”林素看着网友上传的那个镜头,心里还挺美。“你爹帅吧?”他摸了摸被圈在怀里一起看视频的Abel的耳朵。
Abel端端正正地坐在他大腿上,脑袋正对着屏幕,一只爪子搭在平板边缘,懵懂又认真,不知道多萌。
林素忍不住又自拍了一张。自从有了Abel,小粉丝们又能看爱豆,又能看爱豆的萌猫,心情好得要上天。
中野路,薇薇宠物店。
罗薇按着某只造反的小孩,无奈间打出了一个电话,“哥听说你最近休息?拜托你一件事,带沈曦去看电影吧,我今天临时有事走不开!他正咬我呢……啊!”
“可以。”罗锋说,放下手里的书,从半包围式的吊椅上起身,“在宠物店吗?一会儿过来。”
一看见罗锋,沈曦就小猴似的,抱着他的腿,仰头要往他身上爬,罗锋把他抱起来:“曦儿想看什么电影?”
“动画片!”
罗薇在后面把卷闸门一拉,道:“哥,我走了,曦儿就交给你了。到时候等我忙完了,你告诉我在哪儿,我就去接他。”
“妈妈再见。”有了舅舅,沈曦一点儿不黏她。
“听舅舅话,知道吗?”
“知道!”
在地下停车场泊好车,罗锋把小家伙从车里抱下来,乘电梯到二十层的影院。
罗锋戴帽子,戴墨镜,沈曦看不见他眼睛,小手在他脸上扒拉,推他的帽檐,罗锋按住他手,“曦儿别弄。”
“舅舅为什么要这样啊?”
“因为……有坏人要抓舅舅。”
“真的吗?”小家伙信了,缩了缩头,紧张兮兮地望了望四周,轻声说:“舅舅……坏蛋在哪啊?”
“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但坏蛋只认识舅舅,不认识曦儿,”罗锋一本正经地编道,“所以只要舅舅藏好了,坏蛋就抓不到我们了。”
“好。”小家伙瞄了眼旁边,赶紧把罗锋的帽檐往下拽了拽。罗锋低着头,嘴边挂着笑。
买完票,选好座位,罗锋又给小孩儿买了爆米花和果汁。在大厅偏角坐着等了会儿,电影开始检票,便牵着埋头吃得正香的沈曦进入了影厅。
穿过一条长廊,两边都立着几部正上映的电影海报。罗锋看了一眼,便看见了他。
海报上,“林素”侧身站在几个主角身后,一身黑袍,长发垂在肩头,面容清隽冰冷,看起来孤高而萧瑟。
看完一百分钟的电影,罗锋把小孩儿带去“有味”吃饭。包厢里,店长过来和他交待、报告了最近店里的盈利情况。罗锋对他很信任,说辛苦了,店里一切都劳你管理。只有一点,食材原料一定要新鲜安全。店长点头表示知道,一直都保证食物的质量。
店长掀开珠帘走了,沈曦也吃完了,挺着小肚皮,憨憨地喘气。
“吃累了?”罗锋笑着擦掉他嘴边的汤汁儿。
“舅舅,妈妈什么时候来接我啊?”
“妈妈已经在路上了。”
罗薇踩着高跟鞋,一进包厢就伸手兜住了跑过来的小孩儿,摸了摸他的肚子:“哥,沈曦已经像只小皮球了,”她埋怨,“你还让他吃这么多!”
罗锋说:“小孩子胖点没事。”
罗薇轻瞪他一眼,转而捏小沈曦白软的脸蛋儿:“怎么这么贪吃。”
沈曦咂咂小嘴,“咯咯”笑得很快活,往她怀里钻。
“吃了没,”罗锋问她,“就在这儿吃点?”
“不了,”沈曦脑袋在她肩上蹭,大概是困了,罗薇一把抱起小孩儿,“带他回去睡觉。”
“行,一起下去。”罗锋站起来。
柔和的灯光下,罗锋身材高大,剪影英挺而温柔,罗薇脱口而出:“哥,你越来越帅了。”与美人迟暮不同,岁月往往会把一个男人雕琢得更有韵味,这点尤其体现在她老哥身上。
罗锋微微怔忪,笑了一下。
目送罗薇驱车离开,罗锋也上了车。驶到一个十字路口,罗锋把方向盘一转,偏离了回家的路线。
还是白天那家影院。罗锋坐在《悍刀》的观影厅里,四周一片黑暗。
龙夔第一次出场,清癯身形半隐在黑暗里,长发垂在肩头,看起来阴冷而孤傲。他背着手,手指苍白、修长、纤细。
身后座位里的女孩儿兴奋地嘀咕:“妈呀林素好帅呀!手也好好看!”
“帅什么帅,哪里帅了?……”接话的似是她的男友,用着一种不服气的语气。
随着人流从观影厅里出来,罗锋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一阵震动,伸手去拿,耳边有人兴奋地问:“你、你是罗锋吧!?”
罗锋手收回来,把帽檐往下一压,快步往前走:“你认错了。”
“罗锋!”女孩儿很确信,手指着追上来,“那个人是罗锋啊啊啊啊!”
罗锋心下一声叫苦,暗叹这一天不该几番在人满为患的影院里如此招摇过市。迅速包围过来的人群几乎让他寸步难行,闪光灯频频地打过来,人群尖叫着,他抬起头,露出温和的笑:“大家好,我是罗锋。”
与此同时,城市的另一边,有一个人也被“围剿”了。
“林老师,您也是阮小天王的粉丝吗?”“林老师,请问……”各路媒体记者不断地把手中的话筒往林素面前递,差点杵到了对方的下巴。
林素脸上架着一副黑超,被一群人围得有些急,勾着身子往前逃:“我这么隐蔽怎么都被你们发现了……”双手合十,两边手腕都戴了彩色手环,他上下摇了摇手:“放我走吧,演唱会就要开场了……我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他跑得很快,记者匆忙下把镜头对准他身上的粉丝衫,背后中央印着阮小天王的名字,阮思晗。
荧光棒串成的彩色灯海里,林素和所有的歌迷们一样,情不自禁地边跟着台上的人唱,边轻轻摇晃着身体。
那光芒万丈的年轻天王,有一把清亮又慵懒的嗓子,弹着吉他的样子,像在与人诉心事。
现场气氛随着阮思晗首次献唱新专辑里的一首歌,变得越来越燃,然后,在阮思晗喝水的时候,舞台上的大屏幕忽然切换到了台下,稍微抖了抖,便稳当地对准了某个地方。
林素感觉有束光把自己罩了进去。他心里一句完了,还没做出反应呢,就被周围的一阵尖叫声给攻陷了。
看着大屏幕正中央的自己,林素挥了挥手中的荧光棒,笑得有点内敛:“嗨,大家好。”阮思晗事先不知道他来,喝水的动作停住了,满眼惊喜。
林素的现身,使整个演唱会的气氛一下子燃到了极点。
阮思晗脸上流着汗,光彩熠熠的,他拿着话筒,问歌迷:“要不要让他上来唱一首?”
“要!”
林素连忙笑着摆手,奈何粉丝们呼声太高,他半推半就的,也就上去了。和阮小天王在演唱会上合唱,是能美半天的事儿,但不是他的舞台,林素有点紧张:“唱什么啊?”
阮思晗挑了一首对方最爱听的,林素听了点头,这首他听了很多遍,词很熟。阮思晗先起的调,声音好听得不像话,林素攥了攥话筒,眼睫略垂着,开口接下一句。
一首合唱完,底下歌迷们爆发出尖叫,荧光灯闪得像整片海在动。
“开口跪?”阮思晗笑着说,“没想到我们的影帝这么深藏不露吧?”
林素也唱得流了汗,他情绪高起来了,对着话筒说:“阮思晗,我是你迷弟!”
底下歌迷们又一阵尖叫,震耳欲聋的。两人最后在台上抱了一下,林素就下去了。
演唱会结束已是深夜,林素被粉丝们围着签了名,拥了抱,最后被几名保安一路护送着,才进了后台。
阮思晗给他发微信说在休息室。
林素推开休息室的门,伸进脑袋,阮思晗正坐在镜子那儿卸妆,旁边坐着他的经纪人,伍姐。
“迷弟来了?”阮思晗扭过头,朝他笑。
林素径直坐到后面的小沙发上,伸展了两下腿,然后他不和阮思晗搭话,而是朝着伍姐笑:“伍姐,今晚我能借走软软吗?”
伍姐笑了下,说:“林影帝借人,我敢不借吗?”
“谢谢伍姐。”
阮思晗这时卸完了妆,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他的眉眼有些清淡,嘴唇也薄,不笑时很有距离感。但阮思晗是个爱笑的人,一笑如春风,破冰化雪,温暖和煦。他起身过来,长腿笔直,伍姐拎起包,凑到他耳边说了句什么,即便那么小幅度,林素还是看见阮思晗皱了皱眉。
林素的跑车停在外面,阮思晗把车钥匙丢给伍姐,让她叫人把他骑来的机车弄回去,上了林素的车。
“哪天带我骑一把?”林素看着那辆黑色重型机车,“好酷。”
“好啊。”
“像我们腿长的,骑着应该很帅。”
阮思晗一笑,“你不帅谁帅。去哪儿?”
“找个地方搓顿夜宵,唱饿了吧?”
“真有点。”
路上他们闲聊聊起了猫。林素有了猫,阮思晗很羡慕。林素把手机解锁了扔给他,“看吧,都是亚伯的萌照。”
阮思晗一手拢着被风吹乱的额发,一手翻照片:“可以说很萌了。自从你养了猫,粉丝儿们福利也大了吧?”
林素想了想:“是吧。”
阮思晗又翻了会儿,把手机还给他,林素要接,他又一转手腕,笑道:“你不会有隐藏照片?”
“怎么可能,没有。”林素连忙要拿回手机。
“急得都忘了演技。”阮思晗浅浅一笑,把手机还给了他。
到了地方,林素泊好车,两人往饭店里走。
“你也可以养一只猫呀,到时我们可以结为亲家,不过亚伯是公的,你得买只母的;你要实在想养公的,咱们两只猫义结金兰也可以……”
“义结金兰……”阮思晗笑坏了,而后眼色微微黯淡下来,有些含糊的意思,“猫……以后应该会养吧。”
“你想养不就养了,伍姐不让吗?”
阮思晗没说话,两人被服务生迎着走进“有味”,这个话题也就没继续了。点完菜,两人对坐吃着免费的小食,林素忽然想起了和对方相识、相熟的一些事。
林素当初因为喜欢阮思晗的歌,在微博上关注他,那时候的阮思晗已经贵为天王,微博只零星关注了几个工作室和音乐制作人。林素主动关注他,没想过如果对方不回粉多丢脸什么的,而且他估摸着阮小天王看着挺清傲一人,十有八九不会回粉。没想到,当晚阮思晗就回粉他了,林素正激动呢,对方又发来一条私信,说我很喜欢你演的电影,没把林素给乐得一晚上没睡着觉。后来,两个人从私信到微信,聊得越来越熟,私交也越来越多,成了圈内好友,不过媒体方面都不知情。
“发什么呆呢?”
“你现在什么发色?”
他冷不丁一问,阮思晗愣了一下才答:“我?亚麻色吧。”
“……我也一直想染个亚麻色。”
“染吧,”阮思晗说,“会很适合你。”
“是吧?”林素眉毛一挑,自恋道,“过两天就去染,到时候颠倒他个众生。”
第53章
深夜的“有味”,只有零星几个客人。
阮思晗说是饿了,胃口还是不大,停下筷子,他边看手机边等林素吃。
“网上都爆了,你来演唱会。”
林素“唔”了一声,“这回咱俩的关系瞒不住了。”
“咱俩是什么难以启齿的关系吗?”阮思晗刷着微博,把手机转过去对着他,笑道,“看看,都在说你唱歌好。”
林素瞅了一眼。
“我的天林素唱歌居然这么好听,感觉一点不比专业的差……”
“啊啊啊啊林素竟然来了!两大男神同台!告诉我不是梦!”
“林素现身阮思晗演唱会,两人是好基友吗?颜值也太配了吧!话说林素唱歌真不错,竟然没被阮小天王完全压过去,可以考虑去参加跨界歌手了哈哈。”
林素看得臊得慌,低头吸了口橙汁儿,他有时是喜欢吹牛说自己唱歌不错,但在专业歌手面前,他从来是提也不好意思提的,“看得我脸都红了。”
“我说过你哪天要不想拍戏了,来唱歌,前路也很广阔。”
林素摇头:“我这纯粹是胡唱,唱着玩儿,ktv水平。什么唱功啊,完全不懂。”
“有天赋比多少努力都重要。你想懂,我教你?”
“别了,我还真去唱歌啊?”林素笑着,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角,“你坐着我去结账,然后咱们就走吧。”
“五号桌。刷卡。”
夜太深了,客人又不多,收银台后面的姑娘有点儿犯困,听见声音才“哦!”了一声清醒过来,双手接过他的卡。
林素一只手放在吧台上,身子前倾,从帽檐下露出眼睛,“你们老板……有时会过来吗?”
小姑娘刷完卡,没立刻回答。因为老板是公众人物,全店都要对此保密,她把卡递还给客人,有些戒备地看过去,只一眼,就张大了嘴巴,一脸惊喜:“你……林、林……”
“嘘。”林素手指放在嘴唇上。
小姑娘眼里闪动着光,激动不减,手都不知怎么放才好,对上林素的眼睛,有点语无伦次,“能、能……”她小声说,“签一个名吗?”
“行啊。”林素拿起吧台上的圆珠笔,就在空白点菜单上“唰唰”地签名,签完一笑,“好了。”
小姑娘捧着点菜单看,没忘他之前的问题:“那个,你知道这是我们老板的……”
“知道。”
“哦……”小姑娘张开嘴笑了,说,“我们老板有时会过来店里,来得不多。他今晚才来过。”
林素瞳孔一缩:“今晚来过?”
“嗯……早一点的时候。”
正说着,有两个服务生过来了,林素又对她“嘘”了一下,把帽檐一压,转身离开了。
“怎么这么久?”
林素含糊了一声,脸色有点复杂。阮思晗起身,对他道:“今天不想回去了,方便去你那儿借宿一晚吗?”
“好呀,”林素一听笑起来,“你是想去看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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