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冷静的金发美妇一把扯下一直挂在脖子的吊坠塞给了长子,对着还在犹豫的长子悄声耳语道:“不要管我,听好了,你得好好保护安娜,你拿着项链去迷雾森林尽头,按计划在那里等车过来!别回来,快跑!”
年仅十三岁的金发少年点了点头就抓紧时间拉起妹妹的手连忙跑向迷雾森林的方向,逃跑的时候时不时不舍地往回看了看在车上神情焦灼的母亲。
而甘心赴死的金发美妇只是不停大喊:“不要再回来——你们要活下去——”
“对不起,妈妈。”早慧的金发少年把眼泪吞回肚子里,只管低头拉着年幼的妹妹往迷雾森林的方向奔跑,不再回头。
而甘心赴死的金发美妇只是不停大喊:“不要再回来——你们要活下去——”
今年才八岁的金发女孩根本不懂眼前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看着神情这么严肃的兄长有些害怕,但不敢问他为什么妈妈不跟着一起跑走,只好一路上沉默地让金发少女牵着自己的手不断往前奔跑,怀里的小熊玩偶不由得揣得更紧了。那是少年攒了很久的钱买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不能弄丢。
跑进迷雾森林,金发少年时不时不耐烦地用手拨了拨越来越大的迷雾,暗暗地在心里对着这层大雾和后面的追兵骂了几句,同时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而金发女孩听到后面的追逐声只是越发地抓紧了怀里的小熊玩偶和拽紧卡斯珀的手,嘴巴徒劳地吹走那些冲着自己而来的白雾,慌慌张张地问:“哥哥!我、我好怕!……什么时候才能到森林的尽头?……”
金发少年柔声安慰:“很快就到了,安娜,再跑快点,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瑟叔叔和西蒙妮阿姨了。”
还没等小女孩应声好,后面的追兵突然扔起了碎石头,试图想要打伤他们好让他们不再逃跑。
金发少年见状连忙把瘦小的妹妹抱起来护好脑袋,并且继续加快速度往迷雾森林的尽头跑去。
极度慌张的女孩被内心的恐惧吓得不知道怎么办,只敢缩在兄长的怀里不停往前跑,结果一不小心脚一软就摔倒了,鞋子还脱了脚。
金发女孩正想停下来跑回去捡起那只鞋子,吓得金发少年连忙把妹妹拉回怀里,“安娜,小心!”
突然之间,有一块后头飞来的碎石子向金发少年的右眼额角砸了过来,顿时血流如注,啪嗒啪嗒地不停往地上滴着,沿着他们奔跑的轨迹弄了一路。
这个境况吓得金发女孩十分惊恐,顾不上自己光着脚的疼痛,连忙用袖子帮兄长擦起了伤口想要止血,还伤心地啜泣了起来,嘴里不停念着:“哥哥,你流血了!……怎么办,怎么办……”
金发少年见状只是把妹妹的鞋子拿回帮她穿好,然后抱起她忍着额头的疼痛又跑了一段路,观察了一番四周的环境后找了个隐蔽的草丛停了下来,把受惊过度的妹妹放下后轻声安慰道:“我没事,只是小伤罢了。安娜乖,别哭了,你哭得比丑小鸭还丑了,不好看。”
看了看附近的浓雾,金发少年眯着眼再看了看草地上的血迹,便从口袋里拿出母亲的吊坠塞给了哭得肩膀一抖一抖的妹妹,轻声说道:“安娜,听我说,你先拿着这条吊坠去找约瑟叔叔他们,哥哥待会再追上来,我要处理一下伤口。”
“一起去不好吗?”金发女孩连忙擦了擦眼泪,疑惑极了。
“我的血流太多了,我要先处理一下。”金发少年冲着妹妹吐了吐舌,嘴角的笑容似乎有些苍白。“而且你跑得太慢了,会拖慢我的速度。所以你得先跑,我处理完了我就去追上你,这样我们就快了,怎么样?”
“哥哥,你不可以嫌弃我跑得慢!”金发女孩瘪了瘪嘴,不服气地说道,“走着瞧,我跑得可快了,小心追不上我!”
“好好好,你最厉害了!”金发少年温柔地帮妹妹理了理那两条自己亲手梳得齐齐整整的长辫,指了指她怀里的小熊玩偶和她的小碎花外套说,“安娜,能把这个给我吗?我想拿小熊里的棉花来止血,然后用你的外套包住,好让小熊别那么难看——要不这样,等我以后再买一个一模一样给你当作补偿?”
金发女孩乖巧地把小熊玩偶和自己外套让给了兄长,“这是你说的,不准骗我!要不然以后都不理你了!哥哥你要快点弄完,安娜会等你的!”
金发少年笑着点了点头,“好,我会很快弄好的!安娜,我数完三二一你就开始跑,要是被我追上的话,你就输了,我就不买小熊给你!”
话罢,金发少年便推了一把金发女孩,刚说了“三”,不服输的女孩就拼尽全力地往森林尽头方向跑去了,一边跑还一边说:“别忘了赶紧追上来——我会赢的,你会欠我一个小熊的!——”
“跑快点!小心我立马就追上你!——”
金发少年笑着对妹妹的背影说着,但很快就收起了笑容。
乌莫城的布鲁斯特斯达大街与雷特卡米克大街交界处有一间小餐馆名叫Warehouse。由于毗邻几所学校,再加上环境宜人性价比高,因而它常是学生们用以聚餐或约会等的首选之处。
然而Warehouse在去年的时候仍不是一家餐馆,而是一个家庭经营的小酒馆。那座小酒馆从前傍晚时分才开门营业,一直经营到清晨才结束,因此颇受附近几道街道上的酒鬼们的欢迎。
直至三年前男主人约瑟迈耶斯逝世之后,Warehouse由遗孀西蒙妮迈耶斯进行改扩建将之变成一间小餐馆。女主人的身体也渐渐不如从前,已经疲于应付不同寻常的作息时间了。
很可惜的是,Warehouse改建完成之前迈耶斯太太就因为子宫癌复发迅速地撒手人寰,只留下刚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女儿莎拉迈耶斯。
二十岁出头的独生女迈耶斯小姐一开始完全应付不了餐馆的工作节奏——毕竟她只是个社会经验几近于零的文学学士毕业生,学习管理核算十分吃力——所以经营期前半年的时候迈耶斯小姐常常很苦恼是否要关闭Warehouse。
不过多亏了小酒馆的老伙计劳尔加西亚深藏不露的厨艺及几招打理店铺的妙招,莎拉在他的无私帮助下很快就解决了糟糕的经营问题,成功地让Warehouse重新变得受人欢迎起来。
于是每天约莫□□点,莎拉迈耶斯就会开始有条不紊地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来应对最先到来的繁忙时段,毕竟附近的乌莫城市立大学和几所中学的用餐时间基本从十一点开始。
如非必要,营业时间里迈耶斯小姐一般都不会离开前台,一天到晚都坐在前台那儿时而收账找零时而安静地读着手里的书。
莎拉的阅读书目多且杂,时而是爱情小说,又时而是悬疑推理,甚至有时候还会看看哲学文史类著作。
店里的食物由厨师劳尔加西亚和他的学徒塞尔吉奥安立奎负责,两人皆对东家恪尽职守,一起以美味的料理征服了街坊邻里,紧紧地抓住了老顾客们的胃和心。然而棕肤卷发的矮个子塞尔吉奥除了是个厨子兼侍应,也是个热爱音乐的小伙子,常常会在店里公放家乡的抒情舞曲,逗得莎拉和客人们都高兴极了。
餐馆里除了两位全职侍应之外还有两位兼职女侍应艾玛沃克和艾琳娜麦迪逊,这是一对好朋友,皆是附近的乌莫城市立大学的文学系大一学生,由于课程不多、空闲时间又吻合莎拉的要求,便为了课后挣点零花钱而在这里做了兼职。
迈耶斯小姐很欣赏这对好友的文学造诣,所以特地在Warehouse里腾出一面墙,让她们灵感一闪时可以添些上去,这样既可以美化餐馆,又可以让顾客们用餐的时候获得文学享受,确为妙事一桩。
每天餐馆里不乏青春靓丽、活力四射的学生进进出出,大多数时候他们都热爱谈天说地,自然会发出一些噪声。莎拉则是见怪不怪,一切随她们去,偶尔瞥瞥几眼,再继续看手头的书。
然而今天莎拉觉得有点不太对劲——虽然那群叽叽喳喳的学生依旧那么热闹,读书看报的中年人还是那么安静,埋首于研究报告中的书呆子也在马不停蹄地奋笔疾书,更别提忙着给顾客上饮料吃食的艾玛和艾琳娜以及厨房里哼着家乡小调的加西亚和安立奎了。
这一切都再正常不过。
可是坐在墙角边的一个扎着双马尾辫子的红发绿眼女孩却怎么看也不对劲,虽然那个面孔青涩的女学生只是摸摸手里的照片,又时不时擦了两下。
莎拉被那个女生茫然抬头的眼神怔住了一下,就再也看不进书,好不容易终于进入状态了,那个双马尾辫子女生把大钞一扔在前台,就冷傲离去了。
莎拉本想上前询问是否要找零钱,结果一出了门口,人早已完全消失。
这一切都怪极了。莎拉暗自腹诽道。
回到店里时,好奇心旺盛的莎拉并没有像平日那样使唤艾玛或艾琳娜去收拾桌子,而是自己直接走到那张桌子帮忙收拾起来,随后一拿起托盘就看见了那张被当作珍宝般的照片。
照片上有那个女孩,笑得一脸灿烂,手臂挽着一个黑发蓝眼的男孩,那男孩笑得十分腼腆,两人看起来像是一对甜蜜小情人。
翻到后面一看,照片写了两个名字但字迹很模糊,像是被别的东西使劲地擦过,连日期也被擦得模糊不清。
难道是和男友分手了,所以才这么对这张照片?
由于不好随意帮人处理照片,莎拉只好把照片揣在兜里,回到前台继续看书。
如果这张照片很重要,那她肯定会回来。那就先替她存着。
于是莎拉随后把照片放进前台后面红木柜子的最上格,回到座位上,看了看门口,又继续看书了。
可自那天起,那个女孩再也没出现了。
“晚安,莎拉!”
“晚安,路上小心!”
道别之后,艾玛和艾琳娜匆匆抓起背包便推门而去,而莎拉则上前关了门,慢悠悠地走到厨房去找些吃食。
由于加西亚要陪妻子叶丽娜准备入院待产,而塞尔吉奥也忙不过来,于是莎拉便草草地打发走了所有人,难得地在九点半左右挂上“已关门”的牌子。
晚饭只吃了些培根土豆沙拉的迈耶斯小姐忽然觉得有些饥饿,随即钻进厨房给自己准备个简单火腿三明治果腹。
莎拉的养母西蒙妮厨艺一般,而亲生母亲是个漂亮的好厨娘,即使结了婚还高龄生育了自己和长兄,街坊里的那些单身汉依旧常常不死心地过来讨好。
莎拉回过神后发现三明治被自己弄得有些色相不佳,心想着自己果然没有遗传到母亲的好基因,优秀的遗传都给长兄夺走了。
想起那个早已失散多年的金发少年时,莎拉那双海蓝色眼睛蒙上一层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哀伤。
如果时间能永远地停在八岁的时候——母亲和自己还有哥哥一起无忧无虑地在家乡生活,没有接下来的亡命奔波——那该多好。
当时全力以赴向森林出口奔跑的自己只想着往前跑,之后才终于明白最疼惜她的母亲为了兄长和自己活下去而选择跟父亲一起赴死,而兄长却为了自己能够彻底安全逃离皮埃德拉城牺牲了自己的未来。
因此,莎拉的脑海里经常萌生出那个疯狂的想法:当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义无反顾地到皮埃德拉城(Piedra)去。
曾经这个想法萦绕在自己心头消散不去,即使现已一切步入正轨,那个想法依旧阴魂不散。
莎拉摇头拼命地甩走那个虚无缥缈的想法,接着很快就把三明治解决掉,准备收拾好东西回家睡觉。
忙活了一阵,莎拉看了看手表:十点差一刻。
金发女孩暗自惊叹自己的收拾速度比以往快了不少,顿了顿后随即背上挎包,掏出夹层里的钥匙串准备走人。
突然之间,有个六英尺高、戴着墨镜的金发男子进了门,门上的风铃也因此而响了起来。
莎拉见状先是一愣,随后略带歉意地上前说:“抱歉,先生,店里准备打烊了。浪费了你的宝贵时间,我表示非常抱歉。”
金发男子听后笑了笑,直摇头,“我不是来用餐。”
说罢,陌生的金发高个子随即摘下墨镜,眼睛是纯粹的冰蓝色,右眼额角处有一道伤口,却无碍金发男子的端正面貌,“我是来找你的。”
那道伤口……
莎拉突然觉得有些晕眩,摇了摇头,直视前方笑脸盈盈的金发男子,“怎么会,这怎么会……”
眼泪瞬间划过脸庞,莎拉捂住了嘴:难道天父终于愿意给予她这种罪人一点怜悯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搭配第47章 看。
第3章 第一章 Break the Peace
乌莫城正如它的名字(Humo)一样,城里天气好的时候较少,大多数时候都是被雾笼罩,灰蒙蒙一片。
即使天气如此糟糕,但是小城里的居民大多都是安居乐业型,完全没有被小城的鬼天气弄得迷失自我,可以说基本没有出过什么大型案件,绝大多数案件都是抢劫、盗窃之类的小打小闹。
得益于此,乌莫城警局还算比较清闲。
乌莫城警局的头儿是年近五十的警监布莱恩诺尔,留着一头黑色短发,浅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约莫六英尺高,鬓角边已经有些银白。这位警监二十岁出头就娶了娇妻梅丽芳登 ,育有一子伊萨克,家庭事业已算美满。
曾经勇猛无比的诺尔警监一开始是在水路发达且帮派争斗极盛的阿格瓦城(Agua)工作,并在那个堕落之城立下无数功劳,前途可谓是一片光明。
但七年前时,布莱恩出乎意料地放弃了和好友加伦坎贝尔一起调动到总部皮埃德拉城警局的机会,转而申请调职到几乎没什么人知道的小地方乌莫城做警长,这使得不少人大吃一惊。
尽管布莱恩诺尔无法成为大城市里的警监乃至是总警监,但他本人却没有为此感到失落,而是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本分。于是他就一步步地在这个小城里成为能当一面的警督,半年前乌莫城总警监帕布洛谢里夫将他升任为警监,全权负责最大的一分区 。
警局里还有位即将三十岁的得力干探阿尔弗雷德雷曼,棕发黑眼,模样端正,约莫五英尺九英寸,早年时因为脾气不好和同期生闹过一次矛盾,以至于警校毕业时成为了少数几个直接分派到乌莫城的倒霉鬼,自此彻底错失了前往大城市的机会。
不过,本人看起来似乎并不在意这个问题,更多时候是在庆幸警校并没有直接将他开除,而是慷慨地让他进入编制。
初来乌莫城警局时,阿尔弗雷德因为脾气问题常被同校毕业的布莱恩诺尔教训过好几次(准确而言,是被暴揍几顿),现在脾气总算是收敛了不少,总算能跟同事们愉快地合作了,并于去年从普通警员晋升到警探。
与他的上司布莱恩相似的是,阿尔弗雷德极其热爱他的工作,常常是最晚离开警局的人,因此在乌莫城居民里留下了“守夜人”的绰号。
由于这位年轻警探过于沉迷于他的事业,以至于他完全不顾自己的感情问题,好不容易谈过的几次恋爱,最后都因为太挂念工作而被女方怒甩。
对此,阿尔弗雷德曾得出以下结论:谈恋爱太麻烦了,尤其是跟女人。
那么跟男人谈恋爱会怎样?
阿尔弗雷德还没想到这层,就继续工作了。
本来警局里还有三名优秀警探主持大案,后来其中两个因为被调去附近的小城分别任警长和探长,另一个则因为要当全职太太就辞了职,只剩下新闻官霍莉芬恩和法医梅根汉诺威偶尔帮帮阿尔弗雷德的忙。
如今,一个月过去了,上级说好的调派新人探员依旧没有实现。
“我说——”
休息室里,阿尔弗雷德喝了口速溶咖啡,对着对面的布莱恩有些埋怨道,“虽然这是个没什么大案件可破的小城,设备又老化,可能委屈了别人。但是就我和你两个人一直守下去也不是办法。到底说好的两个新人什么时候派过来?”
“阿尔,这么多年来你还是这幅臭脾气。”布莱恩吃了块妻子亲自做的玛格丽特,“我昨天刚跟上级谈了,他们已经走完程序,估计总部的新人很快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