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兰斯完本[奇幻耽美]—— by:星野玄歌
星野玄歌  发于:2017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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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人类的皇室贵族用珠宝和美女换取龙的效忠。龙尽职尽责地为他们保护家宅、领地,甚至是国家。
因此当时,人类居住的地方总能出现人龙和谐相处的奇景。
龙非常忠诚,它们终身一夫一妻,配偶死去,它们多半也会追随而去,哪怕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是人类。由于跨种族的不可生育性,龙族的数量越来越少。
因此,龙族对人类突如其来的背叛毫无防备。
一夕之间,强大的龙族,被看似最弱的人族屠杀殆尽。
至于人类为何与龙族反目成仇,各界专家说法不一。兰斯看过的书中,至少有十种说法。
不过这不重要了,龙族已经消失,人类继续称霸,历史继续向前,停都不停。
兰斯直接飞进自家牛棚,把其中两头收进背包,然后骑着扫把原路返回。
要是不解决这个小偷先生的问题,今后自己恐怕好一阵子不得安宁。
哎,该牺牲的时候一定要牺牲,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才是男人的处世准则,兰斯想起了人类小说里多见的描述。
回到了山洞,兰斯也没多犹豫,直接走了进去。
这次龙想注意到兰斯都不行。见兰斯进入了自己的领地,它发出了警觉并带有威胁的叫声,企图将兰斯吓退。
“省省吧,你虚弱的连大一点的家畜都抓不起来了,就别虚张声势了。”
龙似乎很惊讶兰斯能与自己沟通,登时愣了。
“所以你偷我的果子,撞坏了篱笆;吃牲畜的食物,掀翻了畜棚;昨天终于攒够了胆子抓走我一只鸡,还笨手笨脚地把鸡窝打散了。”
龙被说中了光辉事迹,竟然低下头做不好意思状。
“行了,鸡就算送你了,还有这两头牛,也送你了。”
兰斯放出背包里的牛,打了一个响指,两头牛还在高速旅行的晕晕乎乎中,就直挺挺地倒下,死了。
人道主义杀牛法,兰斯领先人类世界几千年。
第13章 不速之客
龙看到两头牛,金色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一瞬间洞里都被这双金曈照得发亮。
但是这些可都不是白送的。兰斯话锋一转。
龙这才想起兰斯是自己领地的闯入者,一时间又警觉了起来。
“我的‘飞天3.0’飞得太慢了,也飞不太高。”
龙一歪头,它既不知道“飞天3.0”是什么,也不知道兰斯提到这个东西是什么意思。
“所以你要是能活下来,就给我当坐骑吧。”
湛蓝的天空,一道黑金色的身影在厚厚的云朵中传入传出,时而盘旋时而直上,带出一串金光。
兰斯坐在柯恩背上,抱着它颈上鳞片最稀薄的一块地方。
半月之前,这头龙满身带血,伤口腐烂,只吊着一口气;今天它回到天空,与云作伴,与风竞速,背上带着为它逆天改命,起死回生的恩人。
恩人为它取名柯恩。从此它再不是从人类兵刃下逃亡的猎物,而是巫师兰斯的伙伴。它的余生只会信任和服从兰斯一人。
而此时坐在龙背上肆意兜风的兰斯并没有想那么多。
天知道其实一开始,他想给这头龙取名叫“飞天4.0”。
不过他发现“飞天4.0”并不愿意被他收进背包,也不愿意会回己的山洞。兰斯只能在院子里给它建了一个……巢,当做大鸟来养。
飞天4.0”看到新家非常开心,丝毫不认床地钻进去休息,还把脑袋伸进兰斯的木屋,直接顶翻了屋顶。
……兰斯想把这把“飞天4.0”报废。
只是“飞天4.0”总是伸着脖子对他又蹭又舔,每天都准时无比的蹲在屋外,瞪着一双大大的金色眼睛等着兰斯爬上它的背,一起去兜风。
比某只吸血鬼还会献殷勤。
兰斯就让他留在这了,因为“飞天4.0”名字叫起来有点长,就给它取了个新名字叫柯恩。
为了防止柯恩再次破坏自己的屋子,兰斯索性把柯恩的巢移到木屋边,还打通了巢与屋内的通道,这样每晚柯恩睡在巢里,头都能伸到兰斯的窗边。
柯恩痊愈之后,就不再吃兰斯养的动植物,而是去森林捕猎。只是柯恩每次觅食都一定要带着兰斯,如果兰斯不想去,它就缩头缩尾,一副胆怯的样子。
从它的牙齿生长情况来看,确实还是一头尚未成年的龙,也就是说还未到50岁。人类屠龙之战已经过了一百多年,怎么会有这样一头落单的幼龙被自己遇到了呢?他的母亲会在附近吗?还是已经去世了,留下柯恩这一颗蛋自己慢慢孵化?这些问题恐怕柯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追究也没什么用处,若是哪天真的有母龙找上门来,自己把这小崽还了就是。
没办法,一个个的都这么会撒娇。
而柯恩想的只是:“我的主人好好看,我要天天和他在一起,就算找吃的也要带着他。就算他不愿意,只要我表现出害怕的样子他就妥协了,嘻嘻,主人真是单纯可爱。”
上帝保佑兰斯不会读心。
一个巫师,一头龙,一片植物,一群动物,一瞬间的时光飞逝。
柯恩已经成年,体型是兰斯刚见到时候的两倍。它金色的磷片即使在月光最微弱的乌云之夜也可以反射出最耀眼的光芒;它飞行的速度已经能让它在一刻钟内飞遍黑森林的所有角落;它的龙吼威力已经大到只能在兰斯创造出的小空间里练习,不然这一片黑森林将会被他尽数摧毁。
兰斯对柯恩的成长很欣慰,也不妄自己辛辛苦苦当奶爸一样奶孩子的时光。
现在柯恩驮着兰斯,一不留神就会飞到黑森林的边缘。兰斯有点担心暴露踪迹,浅浅地责怪了柯恩两句,柯恩连续几天都垂头丧气的。
兰斯只得安慰它:没关系,人类的城市离这里不算近,是自己担心过度了。
柯恩还是很难过很愧疚,它不想让兰斯有半点不开心。
小孩好难哄,兰斯就差把柯恩抱进怀里,揉着它的脖子说“爸爸不怪你哦”了。
与此同时,黑森林东面几英里的地方,一个名为萨特达纳的王朝,已经流言四起。
皇宫内,祭司步伐匆匆准备面见国王。
“祭司,此番视察,有何结果?”老国王端坐在王座。
“启禀国王陛下,自从一位猎人在森林中目击到恶龙身影,坊间传闻不断。臣暗访民间,发现已有人心惶惶之势。如若不尽快解决,必成大患。”
“可再有第二人见到恶龙的踪迹?”
“这……臣听闻,有一家农户的儿子半夜失踪,至今未规,传言是被巨龙抓了做食物。还有一加香料店的女主人进入森林采集花草,次日却发现惨死树下……”
老国王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巨龙之翼,遮天蔽日;所至之处,业火四起。
在萨特达纳王国里,连孩童传唱的歌谣,就要变成现实了……
“陛下,万万不能因为传说无源可寻就忽视传说啊!臣怀疑,公主殿下近日的异举,也与恶龙来临的不祥之兆有关……”
提到自己的宝贝女儿,国王的头又开始痛起来。
贵为公主,竟然被一个丑恶的吸血鬼蛊惑,失心疯了一般要与对方私奔。
伟大的萨特达纳国王怎么可能允许公主做这种愚蠢的事。他下令建造一座纯银的高塔,塔外装满了镜片,在阳光和月光的照射下都能反射出刺眼的光;塔内则紧密地布置着日夜燃烧的蜡烛。在公主被软禁的最高一层,国王甚至命人堆满了大蒜,就连仆人都必须用布盖住口鼻才敢上楼侍奉公主。
不知公主每天在这种环境中生活,有没有想从塔里跳出去的冲动。不过就算有也没有用,她的房间里只有最高处有一盏小窗,仅有成年人的手掌大小。
老国王揉了揉紧皱的眉头,他不能确定,恶龙之兆与公主的事情有没有关系。
“陛下,不能再犹豫了!”祭司谏道。
次日天未亮,十二人的骑士团骑马从城中出发,向未知的黑森林进发。
他们的使命只有一个:屠恶龙,取首级,让受到恶龙诅咒的公主重见天日。
森林深处,“恶龙”正在享受着主人为它“洗澡”的过程。
柯恩的体型太大了,兰斯的清洁咒居然没法一次性让它变得香喷喷。这让兰斯平生第一次生出了些挫败感。一百年来,兰斯很少进行施法练习,毕竟他日常生活里需要的法术就那么几种。
不过上一次的月夜之战已经让兰斯有了点危机意识,所以近些日子,兰斯完成日常工作之余,会偷偷地搓小火球,火咒总归是慢慢精进了。
现在兰斯又下定决心练习一下清洁咒,至少下次柯恩再变丑的时候自己不用在它身上爬来爬去施法好几次了。
最近的日子真是平静到不正常,兰斯看着蒸馏器里药水咕嘟咕嘟地冒泡,若有所思着。
但是自己在捡到那个吸血鬼之前,一百年间过的不都是这种日子吗。
真是经历了大风大浪,反而不适应日常生活了。兰斯觉得自己实在是多虑。
熄灭加热器,兰斯收好药剂,走到院子里。柯恩的日常觅食之旅要开始了。
柯恩看到兰斯出来,迫不及待地拍了拍翅膀,乖巧地低下脑袋让兰斯上到自己身上,然后带着他一飞冲天。
今天阳光很好,兰斯吹着小风,惬意到想要小睡一觉。
突然,身下的柯恩骤然改变飞行方向,兰斯猝不及防,“哧溜”地滑到了柯恩左翼的根部。
柯恩喉咙里发出人听不到的音波,但是兰斯很清楚地接收到了,它说的是:“发现入侵者。”
兰斯坐起身来向下看去,但是在这个高度,兰斯什么都看不到。
柯恩冲到云层上,在入侵者看不到的地方盘旋了几圈,确认安全后,带着兰斯降落在了刚刚自己“急刹车”的地方。
“哇!我看到了什么!活的巫师!还有龙!从天上掉下来了!哦吼!”
兰斯轻巧地跳下来,看到了那边还在大惊小怪的几颗莱姆树,问道:“午安,刚刚有什么东西路过吗?”
“哇,巫师说话了,他下一秒是不是就要把我们变成乌鸦!哦吼!”
“不会的,只是如果我没听到我想听的答案,我可能会在你的头上变出几窝乌鸦。”
“呃……刚刚路过的,有几条蛇,几只兔子,还有戴着铁罩子的大猴子!它们还会骑马,非常滑稽!哦吼!”
第14章 镜观其变
“有多少只……猴子?”
“一,二,三……呃,十,十个?”
“你看到它们骑马?”
“对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猴子骑马!还是钻进铁罩子里的猴子!哦吼!”
“它们都做了什么,只有骑马吗?”
“嗯姆姆姆……我想想……他们好像说要救公主什么的……”
“很好,再想想。”兰斯手指动了动,几颗莱姆树下的杂草纷纷缩回了地底。
“哇!我突然感觉思路好清晰!它们还说要屠龙!屠龙!说完就跑走了!很快!和风一样快!哦吼!”
“做得很好。”兰斯又起手施法。
莱姆树感觉自己的根系从土壤里汲取养分的速度变快了!
“巫师!谢谢!哦吼!”
兰斯点点头,爬回龙背,扶摇直上。
看来自己平静的生活,又要被这些小石头激起涟漪了。
兰斯回去稍作准备,又准备启程了。他要在森林里布一些必要的防线,避免这些戴铁罩还会骑马的“猴子”走得太深。
为了避免暴露行踪,兰斯没有骑柯恩,而是又祭出了“飞天3.0”。
整整一个下午,兰斯都在森林里渡过。他利用森林里天然的产物,制作了简单但是有效的防御屏障,还安排了一些便于沟通的植物和动物做自己的眼线。
忙完之后太阳已经西沉,兰斯返程。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巫师兰斯进入备战状态。
然而事实证明,兰斯想得太多了。三天后,兰斯趴在柯恩背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十二位披胄戴甲的骑士连马都顾不上骑,慌不择路地逃出森林,心情复杂。
自己花了那么久时间布置防线,结果只是几头野狼在夜里咬死了两匹马,白天又偷袭营地,扯掉了一位骑士的小臂,就让他们落荒而逃。
兰斯摇摇头,飞回家过日常生活了。
只是兰斯没有想到,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每天都陆陆续续有人进入森林,有骑士,有赏金猎人,还有一些毫无武装、好奇心作祟的小伙子。他们或独行,或结伴,把森林搅得鸡犬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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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到底想要做什么?什么骑士和赏金猎人来屠龙、救公主,兰斯就忍了,但是那些拿着锄头钉耙的农民,也要进来叫嚣,未免太小看龙了吧?!
兰斯不得其解,找了几只理解人话的猴子,蹲在树影里帮自己观察敌情。
没过两天,几只猴子跑到兰斯家报信。
“人类说,黑森林里丑陋的恶龙看中了萨特达纳王国的公主。为了防止公主被恶龙强夺,国王忍痛把她关进了高塔。王国里的男人们为了营救公主,获得她的芳心,决定进入森林杀掉恶龙,取下它的首级。但是发现,恶龙有一个邪恶的跟从,是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巫婆。在她的帮助下,进入森林的勇士不敌恶龙,只能撤出森林。但是勇敢的萨特达纳年轻人不会被邪恶击败,他们不停地向森林中的黑暗发起进攻,相信总有一天能杀死恶龙;而它丑恶的帮凶,将会被……”
兰斯挥挥手,示意猴子可以闭嘴了。
人类的想象力真的是在所有物种里排第一,当仁不让。
摸了摸自己的脸,依旧光滑Q弹,鼻子也没勾成一个回弯。嗯,确认不是老巫婆。
黑猫看了一眼很在意自己脸的兰斯,露出一副“愚蠢的巫师”表情,说道:“兰斯,你有活到几千年吗?还有,你是巫婆吗!?”
“没有,我还年轻,才二百九十六岁,而且我也有男性生殖器。”
“……”没法和这个人聊天。黑猫傲娇地舔了舔爪子,从窗口跳出去玩了。、
兰斯不会读心,不知道猫这种动物会想什么,看它走了,就继续戴上眼镜看书。
手中的书是上次艾德里安从书架里随手抽出的《雅各布和威廉的童话》,是一对人类兄弟著的书。兰斯不知道为什么很在意它,今天终于也读了起来。
“‘莴苣’慢慢长成了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孩子十二岁那年,女巫把她关进了一座高塔。这座高塔在森林里,既没有楼梯也没有门,只是在塔顶上有一个小小的窗户。每当女巫想进去,她就站在塔下叫道:
“‘莴苣,莴苣,把你的头发垂下来。’
“莴苣姑娘长着一头金丝般浓密的长发。一听到女巫的叫声,她便松开她的发辫,把顶端绕在一个窗钩上,然后放下来二十公尺。女巫便顺着这长发爬上去。
“一两年过去了。有一天,王子骑马路过森林,刚好经过这座塔。这时,他突然听到美妙的歌声,不由得停下来静静地听着。唱歌的正是莴苣姑娘,她在寂寞中只好靠唱歌来打发时光。王子想爬到塔顶上去见她,便四处找门,可怎么也没有找到。
“他回到了宫中,那歌声已经深深地打动了他,他每天都要骑马去森林里听……”
读到这,兰斯拿起桌上茶杯抿了一口,似乎是想起了什么。
萨特达纳的公主是不是也有着绝世的容颜和歌声,才令王国里手无寸铁的男人都甘愿为了她闯入可怖的黑森林,去挑战未知的恶龙和老巫婆呢?
兰斯越想越好奇,书中的内容是看不下去了。他索性让书飞回书架,自己则坐到蒸馏器前。
他有一个想法,但是现在简单的设备不能完成。兰斯是一个懒人,所以他有点犹豫。
突然,他感到后腰露出的肌肤被一个湿湿热热的东西舔了一下,正在想事情的兰斯被吓了一跳。
“柯恩!”兰斯有点责备地叫它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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