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想敲啊,你给我机会啊!吴晓雨觉得有点委屈。天知道,人吓人吓死人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依据的。不过这话吧,他也不好说,毕竟还真的是自己站在人家随轩的门口不敲门的,怕是随轩一开始开门看到有一个人直杆杆地站在他门口,也被吓到了。再说了,这不是,他刚才还在说随轩吗,说的就算是不是坏话吧,也没和别人讨论,但是怎么着也算是议论别人了,多不好啊,这事还真是他理亏没办法:“你,你怎么就突然开门了?我来给你送千层。”说罢,脚踩进随轩就放在他边上的拖鞋里,还为了表示自己没有说谎,迅速将手中的千层,跟扔炸弹一样扔了过去。
“噗,你怎么每次给我送千层,都跟恐怖分子一样?”吴晓雨到他家送了两次千层外卖,两次都是烫手山芋一样的把东西扔给他。好像是这东西就是炸弹一样,特别是第一次,他扔了还跑了,那更像。
吴晓雨听了随轩的话,有些吃惊地看着面前这个人:“什么叫恐怖分子!你家恐怖分子这么好看?走哪哪儿都是发光源,还没爆炸就被发现了!”吴晓雨知道随轩什么意思,但是他就是不喜欢这个比喻,开玩笑,这么帅,为什么要用身体吃饭?然后他鄙视地看着随轩,说:“我说,你是不是没把我当朋友啊,当朋友下次要吃什么打个电话不就好了,还用下单吗?”那个时候看到随轩的外卖单他就想说了。他发现随轩特别喜欢吃千层,还是榴莲千层。这玩意吧,虽说不便宜,但是像是钟立冬来他店里吃东西就从来不付钱。他觉得,像是随轩这种都和他能半夜打电话咨询感情问题的关系,怎么的也不用这么客气啊。
“不是你说,给我打折的吗?”随轩一边将千层拿到了厨房,然后打开盖子,一边拿了两个勺子,转过身问吴晓雨:“一起吃吧?老板,我就订了一个千层。”
吴晓雨家的千层就是寻常意义上的那种千层盒子,用小饭盒装的那种,个头不大,但是味道顶好。一般就配了一个勺子,所以随轩就去拿了两个大铁勺。两个男人就这么的坐在了随轩家的沙发上,分着吃一个千层。像是这种千层,大概一个女生,可以吃了不用吃饭的份量,但不管怎么说,对于男生来说还是太小了一点,再加之随轩拿的是那种略大的铁勺,没几口,就发现……
“咳咳,你吃吧。”吴晓雨自己也喜欢甜食,不然也不会去学什么做蛋糕,更不会开什么甜品店了。之前随轩递给他勺子的时候,他还想着,自己就吃一口,尝尝,不然太不给随轩面子了。没想到吃着吃着,他看着最后一口在的位置,发现应该比随轩吃的还要多,登时有点不好意思了。
随轩好笑地看着吴晓雨,然后也没多说,只是真的一点不客气的将那口千层挖到了自己的勺子上,满满的一口,看着就能想到放到嘴里了以后,那种甜腻中带着丝滑,丝滑中还有绵软的质感了,吴晓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虽说他没有做戏的成分,但是随轩也太不客气了,怎么也不推一推呢?按理来说不是应该你吃,哦不还是你吃这样的套路的吗?还有,你要吃就吃啊,放在嘴边,就是不咬下去干什么,你再看它也不能变成两口啊!啊啊啊啊啊!
“唔!”吴晓雨刚想张口叫随轩吃了,别墨迹了,就被一个勺子堵住了嘴,然后嘴里慢慢划开的奶油带着浓浓的榴莲味道,幸福的使他眼睛都眯了起来:“腻肿么给我次了!”(你怎么给我吃了)吴晓雨好半天才缓过神来,然后瞪圆了眼睛,看着正看着手中勺子出神的随轩,咬字不清地问!
“看你想吃。”随轩微微的笑着。明明说是看你想吃,但是光看着他宠溺的眼神,别问吴晓雨是怎么忽然开窍知道那个眼神是宠溺的眼神的,反正他就是觉得那个是宠溺的眼神!听着如同炸弹在密闭的环境下爆炸的那种低音炮的声音,吴晓雨觉得,让他相信随轩此刻说的是“看你吃就很幸福”他都相信!
当然了,事实证明,他想的一点也没有错。吴晓雨喜欢吃随轩一开始就看出来了。他故意放慢了自己吃东西的速度,就看着吴晓雨明明一开始很克制,但是一口千层到了嘴里以后,不由自主加快速度的样子。而且吴晓雨吃的时候,最可爱的一点就是,大概觉得吃的太快会让人觉得没礼貌,他每次都偷偷挖一大勺,然后满满的塞到口中,可以让他的腮帮子鼓起来的那种程度。也好在这是蛋糕,里头是奶油,是柔软的食物,否则估计现在自己就能收获一只死了的仓鼠了。嗯,噎死的。
“以后吃东西吃慢点,小口吃,多嚼。”没忍住,随轩伸出了手,摸了摸吴晓雨的头,然后跟他说。之前几次吃饭他就发现了吴晓雨吃饭速度的问题了,只不过没有这次这么严重,大概这也是仓鼠能活到现在的原因吧,还知道不太好嚼的东西,稍微小口一点放进去:“!”
吴晓雨想也没想,一口咬住了已经从他头上到了嘴角,想给他很自然地擦奶油的手上。这会儿不止吴晓雨瞪眼睛了,随轩的眼睛也瞪了起来:“内个,内个,我不是故意的,下意识行为。还有!我没吃很快!”吴晓雨对于自己咬随轩手这件事情,有点心虚。但是绝对拒绝承认自己吃的很快什么的,这不是变相说他贪吃,害怕随轩和他抢吗:“我,你别看着我,我被你看的都想上厕所了!”
“洗手间笔直右手。”随轩下意识就直接说了,然后就看到吴晓雨远去的背影:“……”有点无奈地看着自己大拇指下那块厚厚的肉的地方,一个清晰的牙印,想了想,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然后立马将手放下来,面上波澜不惊,除了耳尖红了红,什么变化都没有地轻声说了句:“还挺疼。”
作者有话要说:
噗,我跟你们说啊。知邱是浙江人,然后大学在合肥读的书。有一次在食堂盛汤的时候,我叫我室友拿两个勺子……我室友一脸惊悚的看着我,说……你喝汤用勺子?我以为她说的是直接端起来喝,我就特不要脸地说了句,我斯文。然后我室友告诉我,他们家叫勺子的,一般是那种,勺水的大勺子,吃饭喝汤的叫调跟。哦= =我这里说的勺子,就是喝汤用的那种正常的啊。
第29章 色字头上一把刀
“我好了!”吴晓雨因为不知道岁轩家的擦手布是那块,所以洗了手以后,就一边甩着手一边往外走:“你干什么呢?”等到了沙发边上,发现随轩居然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少女鹏碗的样子,红着耳朵,神色飘渺,眼神涣散,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吴晓雨在随轩的脸上,看出了春心荡漾这个词语!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觉得特别的火大,然后想也没想,直接将还没干的手,塞进了随轩的脖子。
“!”随轩正入神,结果忽然就一个湿,滑,凉的东西,碰到了他脖子上敏感的肌肤,然后整个人下意识直接从沙发上蹦起来。
吴晓雨个子不算矮,但是和随轩这种少有的大高个在一起就很尴尬了。本来塞脖子也只是临时起意,吴晓雨肯定没有做好准备啊,这随轩突然站起来,一下子,吴晓雨的地理位置就从由上而下的绝对优势,变成了几乎是吊在随轩的身上。还因为手太多进入了随轩的脖子,一会儿拔不出来,只能努力踮着脚,然后缩短这个距离。这将会造成的尴尬局面,就是……
随轩好不容易反应过来,还是因为吴晓雨努力踮脚,一个没站稳,直接就砸进了他的怀抱:“你这么快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就这么直接问了。其实吧,不用解释也知道,这里的这么快,肯定就是上厕所的速度快咯。但是随轩自己脑子里刚才在想的就不是什么好的事情,忽然听到了这句话,就下意识觉得自己说错了,然后脸上表情一僵,耳朵更加通红。
“……”艹!这是吴晓雨现在的唯一想法,快你马快!不是他思想龌龊,你想,如果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的速度快的话,那你那个耳朵这么红干什么?身为一个男人,被人问了这样子的话,吴晓雨觉得,那简直可以说这是一种侮辱了!还有,就算是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速度快也不对啊!身为一个男人,你的速度可以适中,可以慢,但是你快!这就是说你肾不好啊:“你你你!你先把我放下来!”不是所有的拥抱,都和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的拥抱一样美好的,如果你不信,你把手□□一个和你有着很大身高差的人脖子,然后让他站起来,你再扑进去试试,那酸爽,简直就是断手的浪漫!
随轩小心地举着吴晓雨的手问:“疼吗?要上药吗?”他也没想到,吴晓雨看着是个男孩子,但是皮肤这么嫩。刚才把吴晓雨的手从领子解救出来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吴晓雨手腕上,居然都有一道很深的痕了。
“大老爷们的,哪有这么娇贵?不就是我一个人的重量挂在了你衣服上吗,你还撑了一下呢。”吴晓雨自己当然不在意了。正如他说的,大老爷们的,这又没破皮,又没出血的,怎么了就要上药了?这个痕其实也不深,只不过随轩大惊小怪了罢了,看着就好像是你绑东西绑紧了一样:“对了,我今天来是想看看你怎么样的,你昨天晚上给我打的那个电话,你到底怎么想的啊?”
随轩当然知道吴晓雨是有事才会找他的,但是没想到居然是这个事情。
这叫人怎么说?说他只是临时起意的?还是说,直接曾此机会和吴晓雨摊牌告白好了?这两个都不切实际啊:“哦,没什么。”说这个话的时候,随轩的眼神稍微这么往边上飘了一飘。
“什么了就没什么!我都到你家了你和我说这个?”这和裤子都脱了,你跟人说,走吧,我们去玩你拍一我拍一有什么区别?哦,不,你拍一我拍一好歹还有啪啪呢!只不过是只有声音没行动罢了!
……
“什么?你还没打算去告白?我吴晓雨的哥们,长得帅有钱性格好,最主要是身材好到爆炸!是个人都会喜欢的啊,你担心什么!”吴晓雨现在的样子,就像是一只穿上了战甲的小公鸡,马上就能上场和人打架的那种。说话的时候,他还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手臂撸了两下,如果不是因为天气热,他此刻有袖子的话,那估计现在他的袖子就应该被卷起来了。一副小混混收保护费的即视感,但是偏偏因为做的人是他,就让人觉得可爱,再说了,这个行为也的确挺可爱的。
随轩之前被吴晓雨看的没脾气,只好随便说了一个,自己喜欢一个男生很久了,但是那个男生貌似是喜欢女生的,巴拉巴拉之类的话。最后还说了自己不敢去表白,因为如果表白被拒绝了,那连朋友都没的做了才叫真的悲剧了。
吴晓雨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反正现在他觉得随轩是他的哥们,再说了随轩真的很优秀啊,如果是随轩现在跟他告白,他也会答应啊!所以现在在他看来,随轩除了是男人这一点是硬性条件不可改变的,还真的没有那一点不能比女人强了,再说了,随轩是男人也是他的优点啊,你女人给我变一个男人看看!好吧……这个是有点无理取闹了,但是反正就是吴晓雨觉得随轩这种畏畏缩缩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唉,不是我说。你相信我,你去告白,一定会成功的!”说这话的时候,吴晓雨心里不是滋味极了,其实有一点随轩不知道的是,就连吴晓雨自己都快忘了。那个时候吴晓雨一个人在学校里,虽然长的很好看,但是并不被人接受。小孩子嘛,多多少少会因为家长的影响,觉得这个孩子是单亲,而且连爸爸妈妈都不要了,一定不是个好孩子,而不跟他走的很近。随轩就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和吴晓雨告白的。吴晓雨那个时候没有直接拒绝随轩:“那个时候你和我告白,我都没有直接拒绝你。我觉得,我想想清楚,然后再给你答案。我父母离异,我,我还不是很懂!总之,总之就是你很好,不会有人因为你是男孩子就拒绝你的!”说这个话的时候,吴晓雨的眼睛有一点水光。他现在很确定自己喜欢的是女孩子,因为他都活了两辈子了,也没喜欢过一个男的。但是那个时候他还小,对感情的事情不是很懂,他只知道,自己没有因为随轩的告白,而感到讨厌,甚至是,不想这么直接就将随轩从自己的身边推开的感觉。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他退学了,然后就没有了时间想这些事情了。这次如果不是阴差阳错,他也不会再遇到随轩,再和他有交际。
没有人理解,随轩听到吴晓雨说这话的时候的心情。甚至是,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马上能和吴晓雨说,自己喜欢的人是他,一直是他,没有变过。大概就是上天都让他给“可怜”的吴晓雨一个缓冲的机会吧,就在他的话要破口而出的时候,随轩家的门铃响了。
“谁?”吴晓雨此刻的表情,一定很……
随轩想了想,平常除了绥安和收物业费的,好像真没什么人会找上门的。今年的物业费他上个月刚交过,那么是绥安的可能性就很大。而自己一直都瞒着吴晓雨,自己就是随遇而安的事情,特别是,自己之前还骂过吴晓雨,如果是绥安……几乎是没多想,他就直接给吴晓雨指了指楼上说:“唔,可能是工作上的事情,你能去我房间等我吗?我房间有很多随遇而安的东西,你可以随便看。”
吴晓雨当然不会说什么,就往随轩的房间去。想了想还贴心的想要关上门。在他关门的时候,顺眼就看到了,因为随轩开门,已经进入这个家的绥安,然后眼神黯淡了一会儿……绥安长的不算好看,就是那种清秀的小男生吧:“原来是喜欢的人来了啊?就长成这个样子,他在害怕什么?”自言自语地说完了,就顺势把门关上,随轩的房间真的好多好多随遇而安的东西!
“嗯?你楼上有人?”吴晓雨关门的时候发出了声音,绥安当然就听到了。随轩有多宅,他是知道的,不但宅,还不喜欢和人接触。这个时候能在随轩的家中看到人的踪影,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值得人深思的问题。
随轩本来就没想要瞒着绥安,他也不是什么偶像明星,喜欢个人还要公关什么的。于是很是大方地点了点头,说:“嗯,吴晓雨在。”然后又换了个姿势,问:“找我什么事?”
对于吴晓雨这个名字,绥安的敏感度一点都不比随轩低到哪里去,乍一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不由轻呼了一声,本来想问问到底怎么回事。但是就在他要开口的时候,接到了随轩不耐烦地催促眼神,再联想一下,自己连杯茶都没的待遇,不用说都知道,随轩想叫他快点走:“见色忘友!”
对于这个评价,随轩表示,无所谓啊,随便你怎么说。
作者有话要说:
绥安:见色忘友!
随轩邪魅笑:谢谢夸奖~
绥安:……艹!
别和我说话,我要静静QAQ把一个全文存稿的新坑,弄成连载中的我,也是蠢到没谁了QAQ哇~
第30章 远近视眼
看到随轩的电脑,然后知道了随轩就是随遇而安,而且随遇而安的确喜欢的是男孩子。
随轩的家很大,两百来个平方的复试住宅,二楼原本是有三个房间的,但是因为常年只有一个人住,所以只保留了两个。一间主卧,一间次卧。主卧是原本的主卧和次卧打通了的那种巨大合体。平常随轩的工作睡觉吃饭的地点都是这一个房间,东西自然齐全。
吴晓雨没有窥视别人隐私的爱好,他原本也就是被这惊人的解构给震惊了一下,然后乍一看就见到了随轩家那种等墙高的一整面墙宽的储物式书架上,堆的满满当当都是随遇而安的各种书籍。仔细看了一下,吴晓雨敢用他的头保证,估计没有哪家书店能比上随轩家里。因为他这儿连有些他都没听过的漫画都有,比起现在的作品,这些画明显幼稚了不少,但是分分明明下面都签着随遇而安的名字。
“难怪可以说给我签名就给我签名,他和随遇而安是认识的吧!”吴晓雨看着手中这份大概是手稿的东西,大胆猜测着。不然怎么解释?你说一个人很喜欢一个漫画家,的确有可能把这个漫画家画的书都买了收藏的,周边也是。有钱的话,大概也会和随轩一样,一样的书买上好几本,只为了自己高兴。但是怎么说呢,像是这种漫画家手稿这种东西,就不是一般人能拿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