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凌引着唐娜到一个冰刻的桌子前坐下来,她所坐的椅子也是用冰雕刻而成的,不过上面铺上了厚实的垫子,并不会让人觉得凉。
桌上放着温酒的器具,文凌从里面将酒杯取出,递给唐娜。唐娜接过那杯子,慢慢地喝了一口,只觉得一股热流从口中流进心里,酒气芳香,是这里的好酒。
他们又在冰室里流连了一会儿,实在是耐不住冷才出来。大家都喝了点酒,脸色都有些发红。
“公主觉得这场比试谁赢呢?”文凌也是第一次看到邱白晨完全的设计,即使是对上唐娜也完全不虚。
“我喜欢你们的刺绣,能送给我一个么?”唐娜问道。
“我对贵国的玻璃灯也很感兴趣。”文凌回答。
虽然大家都没有说最后是谁获得了胜利,但结果是皆大欢喜的。
他们皆大欢喜的时候,邱白晨也很玩得十分开心。最后的较量他是不出场的,他们一行人稍晚一点到了灯会上面,欣赏着各色的花灯。令邱白晨关注最多的,就是莒北国的玻璃花灯了,看起来,他们的玻璃制造技术已经十分好了,如果能够得到这样的技术,可以期待一下做出比铜镜更便宜也更清晰的玻璃镜了。
“小初六,好不好看呀。”邱白晨抱着小初六,小初六看着那湖和湖上的各种灯,睁大了眼睛,眼睛都不眨,显然看得十分开心。
邱白晨看得也十分开心。其实两方的设计都是有些天马行空的,但是最后竟然以现在的工艺实现了他们的创意,也是十分不容易的。
贺兰豫之没说话,但是显然也觉得不错。后面何霖还和他娘小声地发表自己的感想,王显一直沉默,不过显然也被震惊到了。
这使他更加坚定了和邱白尘学做灯的决心,他希望自己以后也能做出这样巧夺天工的花灯。
“我好喜欢那些刺绣啊。”邱白晨说道,这些刺绣是这里面的材料中价格最高的,若是文凌那边没有京中的帮助,也是负担不起的。等到灯会结束,这些灯以拍卖的方式卖给了出价高的人,之后邱白晨收到了一大笔的彩头,还有他让文凌给他题的字。
这玩意要留作证据的。
灯会还未结束,邱白晨他们就回到了家,把家里的灯也都点上,然后一起喝酒,这酒和那冰室里的酒是一样的,窖藏了五十多年,入口醇香。
邱白晨觉得酒好喝,而且现在的酒度数都低,就多喝了一些,哪想到就喝醉了。
☆、24.商会风云(一)
喝醉了酒的邱白晨只觉得整个人都飘飘然,不过不知为什么反而不想说话了,就只是笑。贺兰豫之看他的傻样,就让吕萍收拾收拾,赶快把邱白晨拎到了屋子里面。
邱白晨傻笑着看着贺兰豫之,小初六发现自家爹好像和平时不太一样了,就也凑过来,结果被邱白晨身上的酒气熏跑了。
“爹爹臭。”小初六撅着嘴,小脸蛋鼓鼓的。
“贺叔叔,困。”小初六不再去靠近他爹,贺兰豫之把他抱到他床上,盖好被子拍着睡了。邱白晨就也学小初六,直接进了被窝,盖好了被子闭上眼睛。
“衣服先脱了。”贺兰豫之说道,但是邱白晨没动,就睁着眼睛看着他,一脸的纯洁无辜。他也不说话,让贺兰豫之觉得他比说话的时候还气人,但是不脱衣服睡觉又不好,贺兰豫之就直接走过来。
他掀开邱白晨的被子,给邱白晨把外衣脱掉,邱白晨也不反抗,乖乖地让脱衣服,比小初六还乖。等到脱完了又赶紧进了被窝,闭上眼睛就睡了。
贺兰豫之也收拾睡觉,他也喝了不少的酒,但是酒量比邱白晨明显好了很多。现在已经很晚了,要是不赶快睡恐怕明天要起不来,明天邱白晨还得去文凌那里领他的彩头呢。
夜幕彻底降下,屋子里的人也都睡熟了,然而可能确实是现在的酒度数太低,又没有那么冲。半夜邱白晨被憋醒了起来放水,他提着灯笼回来,刚打算把蜡烛熄了,就看到贺兰豫之皱着眉头,似乎在做梦。
他看着他一脸不爽的样子,就伸手去给他眉头抚平。也不知是为什么,邱白晨碰了碰贺兰豫之,贺兰豫之就从噩梦中逃出来,安安稳稳地继续睡了。
第二日早上醒来,一切都又变得和平时没什么不一样,除了邱白晨宿醉导致头有点疼,吕萍给他泡了蜂蜜柠檬水。而贺兰豫之根本就没记得自己做了什么样的梦,一醒来就全都忘掉了。
“不想出门了。”邱白晨喝了水头还是疼,昏昏沉沉地吃了几口早饭就不想吃了。
“那我去。”贺兰豫之道,邱白晨又摇头。
“我们家贺南长得这么好看,去了万一被抢走了怎么办。”邱白晨说的完全就是玩笑话,主要还是贺兰豫之去他不去挺奇怪的,之前文凌也没见过贺兰豫之,万一是骗子呢。
他这话一说出口,贺兰豫之就背转过身去,邱白晨忍着头疼走了,就没注意到贺兰豫之的脸几乎红了个透,在那里冷静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平静下来。
然而邱白晨却不知道贺兰豫之的心思,独自到了文凌那里。文凌本来早就要走的,因为灯会才拖了这么久,这次的灯会虽然没分出胜负,但是这样的结果是最好的,不伤两边的和气。
唐娜也继续在大楚游玩,过段时间就会回国去,或许还能遇见一个可心的人带回国,毕竟她比较喜欢汉人的男人,可能是因为本国男人体毛都太重了吧。
这次的功劳邱白晨占了一大半,分到的钱自然也不少,足够邱白晨再吃上几年好吃的。他领了彩头,和文凌正式告别,拿着文凌题的字,回去裱起来挂上,然后就开始准备开张。
掌柜,伙计还有学徒都已经找到了,都是贺兰豫之去找,然后邱白晨考察,最后敲定的。掌柜找的是有经验的,伙计之前也做过,都是熟手,干活麻利。两个学徒年纪小,还没学过什么,但是脑子还算是灵光,学习速度快。
而关于开店的各种手续,贺兰豫之也都给搞好了,中间也花了些钱,但是相比能够开业倒也不算很多。
邱白晨的大作走马灯已经在门口安放好了,牌匾也挂上了,还都用红布遮着。他借着灯会的余热,雇人去宣传自家灯铺开店的消息。大致就是在各种人员密集的地方闲聊,说灯会的事情,然后再说设计灯会的就是邱白晨,他准备在辛方城开灯铺了,开业还有优惠活动。
文凌的题字也被挂在了大堂正中央,最显眼的位置,好方便大家一进来就能看到。文凌是有名的才女,母舅家又是在辛方城的,所以在这里的知名度也很高。
经过了几天的宣传愈热,邱白晨的灯铺终于开业。
开业当天,不少人都过来看这锦绣灯铺到底有什么名堂。邱白晨自己去点燃了鞭炮,在一片热闹声中拉下了蒙在牌匾上的红布。
锦绣灯铺在辛方城正式开业了。
开业前三天,凡是来买花灯的,都给打五折,要是买的多还附赠赠品花灯。门口的大走马灯一圈一圈地转动,里面的烛光照着锦绣灯铺的大字,让好多人都忍不住凑过来观看,顺便就进店来买盏灯。
然而这里的花灯实在是太好看,本来想要只买一盏灯的忍不住买了两盏三盏。辛方城的百姓生活富足,爱热闹,平时买花灯也都尽挑好看的,这会儿好看的多了,更是要多买一些。
前面的伙计都忙得脚打后脑勺,好在掌柜十分有经验,将店里的事情都打理得有条不紊,这才没有出现错漏。
等到晚上,邱白晨又在门口放了一波孔明灯,来的人付上几个铜板,就可以在灯身上写上自己的愿望,到了时间一同放飞,就像是灯会那天一般,孔明灯如同明星散落在夜空之中,美丽而使人震撼。
当然,孔明灯是不能总放的,特别是在这种热闹的街市,毕竟是带火的东西,一不小心就可能酿成火灾。不过邱白晨早有准备,今天没风,而孔明灯中的蜡烛也很短,只够灯飞到一定高度便会烧完,做孔明灯的材料都是竹子和纸,也不会造成什么污染。
第二日,第三日,来的人没有第一天的多了,但是卖出去的灯还是不少。半价结束的第三日晚上,贺兰豫之核对前台掌柜记的账,刨除做灯的成本,还能赚上一百多两,这自然是不算人工的。
等到第四天,灯都恢复了原价,晚上算账的时候,刨除材料人工,一天就能赚到五十两,和在杨临县每日收入一对比,显然是高了很多。
“明天要吃好吃的,要吃肉。”邱白晨看到自己竟然能赚这么多的钱,立马想要进一步地改善生活。
“要是按照这种速度,再过一年,我们就在辛方城里再开一家分店。”邱白晨开始了以后的计划,“到时候让王显过去做灯,嗯,要再多收几个学徒来学做花灯,等到出师了就都去开分店。”
“也可以在附近的其他城市开分店,或者开到京城里去。”贺兰豫之道。邱白晨仰躺在床上看他,丁鼎已经回了京城,他说了希望邱白晨到京中开店,到时候他给他介绍些人,保管他赚得比在辛方城多。
但是邱白晨刚来辛方城不久,想要在辛方城先落脚,以后去京城也未为不可。
“我觉得辛方城不错啊,京城毕竟在北方,过去了可能不太习惯。”其实邱白晨是因为知道现代的北京空气污染严重,又缺水,觉得那地方不好呆。却忘记了,这是很久之前的北京,作为首都的时间还很短,环境甚至要比其他的城市都要好,不然帝王家也不会选择那里作为都城。
“现在这里落下脚。”贺兰豫之道,“我们的灯铺开起来肯定会挤压其他店铺的生意,或许还会惹些不愉快,最好能尽快进入这里的商会。”
辛方城的商会是辛方城的商人自行组建的,领导者也是城中的商业巨头。商会成员之间被商会的规定约束,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商会成员之间是不允许恶意竞争的。
因为邱白晨刚来到辛方城,势头正盛。本来辛方城的花灯铺已经到了一个平衡的状态,大家各自盈利,但是因为邱白晨的花灯做得太好了,就使得别人灯铺的收益降低,有人可能不会理财,各凭本事,但也可能会有人恼恨邱白晨抢了自己的生意,因而要找麻烦。
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邱白晨能够加入商会,至少在明面上,商会成员之间不可能互相攻讦,而如果商会之外的人找邱白晨的麻烦,其他的商会成员也会对邱白晨施以援手,可谓是一举多得。
邱白晨对做灯是行家里手,但是对于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根本就不擅长。贺兰豫之最开始的时候是拖了他的后腿,但是邱白晨也知道,若是没有他,那么他后来的发展就不会这么顺利,所以对贺兰豫之的态度也越来越好,钱也都给他保管。
邱白晨蹬鼻子上脸,贺兰豫之现在几乎是免费保姆和免费管家,什么都给他打理好了,还给他买好吃的。而贺兰豫之也慢慢地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连最开始烦死的邱白晨的唠叨都已经习惯了。
不分开的时候,习惯就是自然,大家都意识不到这有多重要,一旦分开,就会发现自己是有多么的离不开对方。
不过这种情感,除非经历过,不然他们是领会不了的。
☆、25.商会风云(二)
邱白晨又收了三个学徒,大部分时间让王显带着,当然他也会亲自指导。他选的这几个孩子也都是和王显差不多的年纪,一个比王显小一点,另外两个比王显还大一些。他们家里条件都不好,之前也都是在外面干活的,手艺方面也有一些底子。
因为家庭实在是贫困,穷人家的孩子生得多,父母也养不起,他们才签了死契和邱白晨干活,邱白晨给他们的父母一点银子。契约规定了邱白晨在他们学成之后要给他们的最低额度的月钱,不得伤人性命或者让他们做危险的事情。他们可以回家探望父母和亲人,但不能脱离邱白晨另谋他路,否则不但要赔偿邱白晨,还永远都不能用他教的手艺。
在传统手艺方面,现代的时候为了工艺不灭绝自然会打破限制多收徒,但是邱白晨也是要赚钱的,要是徒弟出师了就跑出去单干,也会损害他自己的利益。
在钱的问题上,邱白晨还是很慎重的,要是没钱了他怎么能在古代过得舒服安逸,吃到想吃的东西呢?
带徒弟的邱白晨勤勤恳恳,也希望能够一直带徒弟,反正有了王显他自己动手的就少了,累了就去唠唠嗑,外面的事情让贺兰豫之去做。但是加入商会这种事情,作为老板,他不能只让贺兰豫之去,否则这个态度也是有问题的,总要让人家看见诚意才行。
邱白晨和邻居们问了,他们一般都加入了商会,不过都是小本经营,祖传的产业,没多大竞争。特别做吃食买卖的,卖的都是自家的手艺,吃的东西哪有论这个好吃那个就不好吃的,什么类型的都有出路,竞争也很少。
旁的也是,日用品之类的大家都做得差不多,大家就近来,没像邱白晨这样手艺超过了同行太多的,所以加入商会也没啥竞争,加不加的差别不大。
“去买点礼物拜访下会长吧。”贺兰豫之说道,邱白晨点头,上门自然是要买礼物的。他们拜访会长是为了打通关系,不过之前也已经向商会投了拜帖,申请加入,这也算不上是不合规矩。
每次贺兰豫之去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邱白晨都特别想要知道贺兰豫之原来是做什么的。他好像什么都懂,但是没有什么十分擅长的东西,不像是自己干活的,更像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似乎,刚开始他穿的衣服材质就很不错,但是为了不被人发现,邱白晨就给烧了,如今也就找不出任何线索了。
可若是大户人家的少爷,怎么会这么长的时间他都没有听到一丝的动静,一直都没有人来找贺兰豫之呢?他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血,看起来应该是被人追杀的,可是之后追杀的人也没再来过。
贺兰豫之的身世像是一个迷,但邱白晨的态度越来越坚定,之前他不想要贺兰豫之走,但是如果他想起来以前的事情想要走,那么他也不会拦着。现在也一样。
他还是怕小初六会哭的。
送礼也是门学问,尤其重要的是看人下菜碟,再小再不值钱的东西,用对了地方,也是有用的。再贵再难找的东西用错了地方,都无法打动对方。邱白晨跟着贺兰豫之出来,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应该送给商会的会长点什么礼物才合适。
“商会的会长是做丝绸生意的。”贺兰豫之道,“皇商。”
丝绸是大楚出口最多的货物,除此之外就是瓷器了。辛方城商会的会长姓秦,名承弼,已是知天命的年纪。秦家的丝绸特供皇室,也对外做出口生意,乃是辛方城的首富。秦承弼是做丝绸生意的,自然是什么样的绸缎都见过,瓷器玉器见的也多,不稀罕这种东西。
“辛方城里能买到他买不到的东西送他?”邱白晨一听会长是皇商,立马就觉得这礼物实在是太难买了,人家那么有钱,还有势力,什么没见过。
“买不到就自己做。”贺兰豫之带着邱白晨到了一家文房四宝店,之前邱白晨也来过,是因为何霖在这里进了学堂读书,所以要给他买些用具。而今天……到这店里有何用处?
“要最好的宣纸。”贺兰豫之进来,也不看店里的东西,便直接让伙计去拿店中最好的那几样过来。伙计手脚麻利地把贺兰豫之要求的东西都拿了出来,贺兰豫之挨个拿起来仔细查看一番,确定是真品,便让伙计打包好了给他装起来。
拿着一堆书法用具回程的邱白晨仍旧是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为啥贺兰豫之非要让他一起来,难道是嫌弃他每天走路太少?其实虽然他每天吃的多,可能是每天干活也多,所以也只是圆润了一点,根本没胖。
这么想着的邱白晨捏捏自己的脸,确实还好吧,手感还不错。
贺兰豫之也不明白为什么和邱白晨回来的一路上都在神游天外,买了东西带他去吃东西不是正常的么。他已经和吕萍说过了,小初六她先带着,午饭他们自己吃,他听说最近附近新开了家酒楼,会做些风味儿菜品,以花果入菜,想着应该是邱白晨喜欢的,就带着他一起去买材料,顺便去吃午饭。
“这边走。”二人走到一处分岔,邱白晨直接往家走,贺兰豫之却选了反方向,弄得邱白晨也一头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