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完本[gl快穿]—— by:八步莲心
八步莲心  发于:2017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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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董千里心里一暖,“我会开开心心的。以后,我每天在这棵树下读书。”
也在这棵树下等你。这是他不曾说出口的期待。
夕阳下,他在树底向她挥手作别,晚霞把他染成了金色,如一帧唯美的图画,似真还假。
☆、第117章 爱情?噗。
“冷玉姑娘, 袁公子来了。”丫环小离禀报。
从回忆中惊醒, 倚栏的女子回头:“让他走。”
“他说你不见他他就一直候在门口。”小离叹了口气, 照例回禀。
“嗯,饭菜准备好了没?我肚子饿了,先吃饭吧。”似是毫不意外, 冷玉岔开话题。
“刚准备好,我这就给您端上来?”
“算了, 麻烦,我们下去吃吧。”
待冷玉和小离吃完饭, 已是掌灯时分。
“去叫他进来吧。”冷玉坐在妆奁前卸妆。
“小玉。”
“我叫冷玉。”她对镜取下耳环。镜中的男子青衫磊落, 已走到她身后。
“呵。”青衫男子一笑, “你的脾性真是从来不会变,就像我们每次说的话。”
“是啊,既然每次连说的话都一样, 那你还来干什么?”她摘下珠花, 青丝散落。
“呵,只是想来看看你。”
“还没看够么?那抓紧啊,我快老了。”她淡淡道。
入这玉为骨,已整四年了。这四年来,他总会抽空来看她。初时她并不见,他便站在门口等候,一等就是两天,不吃不喝不睡,也不让其他客人进入, 她无法,便见了。从此,每次他来,都会上演这样的戏码,只是等待的时间,由两天变为一个时辰,而等待的原因,也从最开始缘于萧冷玉根本不想见,变成了如今缘于萧冷玉的习惯 = =
是啊,已经四年了,她的眼角已隐隐有了小细纹,她的脸庞和手指也不再有莹润的光泽,那是只属于少女的美丽。她,不再是初入玉为骨的双十年华,一场风尘蹉跎,她已变成了一个二十四岁的女人。
他心一酸:“小玉,你这样要到什么时候?跟我走吧,我好好待你。”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你又为什么要好好待我?”她回头,眼睛里带着冷冷的玩味。
“因为我……”他住了口,知道她此刻的心根本没有真诚在这里,不想把自己的爱意放进她的玩笑。
看着这个略显窘迫的男子,冷玉妩媚一笑,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袁杰,我美吗?”
“你别这样。”抓住她的手,他低下头,不敢看她如水又如火的眼睛。
“哈。”冷玉抽出手,“真奇怪呢,来我玉为骨,却让我别这样。嗯随便你吧,不过银子要照付哦。这间房今晚留给你了,我去小离那里睡。”说罢,她转身离开。
“萧冷玉!”他终于吼了出来,“我爱你!我爱你你明白吗?我不是要得到你,我是要给幸福,我想要给你幸福……”
萧冷玉顿住,她回头望着这个男人,眼睛一热,竟有种想流泪的冲动。有多久,自己没哭过了?
袁杰也已哽咽:“是的,我爱你,你知道。我在等你,你也知道。我等你放心把未来交给我。在让你幸福前,我不会碰你。”
在让你幸福前,我不会碰你。
眼里的柔软收起,萧冷玉摔门而出。在门关上的那一刹,她的声音轻不可闻:“我不会再相信这样的鬼话。”
“其实袁公子很好。”
“我知道。”
“他很爱你。”
“我知道。”
“他会是一个好丈夫的。”
“我知道。”
“然后呢?”
“然后什么?”
“你都知道。那么然后呢?”
“然后什么?”
“……你耍我!”小离爬起身,要搔冷玉的痒痒。
冷玉抓住她的手,一把扣住,按回自己身边躺着,笑:“死丫头,翅膀硬了敢跟我动手了?”
好久没听到她这么亲切叫自己,小离心一暖,一撅嘴道:“人家是关心你嘛,认真跟你说了那么久,你还敷衍我。”
“我没敷衍你呀。他是很好呀,可那是他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玉为骨这种地方自然不是长久之地,但那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她歪着头,看着身边的女子,仿佛说的两者真的没有半点关系。
“可是,他很爱你啊。”
“别跟我提‘爱’,那是世间最不可信的东西。”她的声音,凉如水。
“不是世间所有的男人都一样的。”
“可是我已经不相信任何男人了。我……讨厌他们。”她的声音,冷如冰。
……
“玉儿,我高中之后,很快就会回来。我不在的这段日子,要好好照顾自己,开开心心、漂漂亮亮的。如果我回来发现你没有把自己照顾好,我会生气哦。”
“嗯,我等你回来,开开心心的。”她微笑。
其实,高不高中并不重要,我只希望你平安归来。这是她不曾说出口的爱。
五年前,她在江边送他离开。
五年后,她倚在江边的歌楼上,回想与他的从前。
江水兀自东流,一如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和年少时最纯最真的爱恋。
在让你幸福前,我不会碰你。他也曾这样说。
树林相遇,她救了他的命,亦活了他的心。三年相知,他爱她如命、如心。那时,他们还年少,都是十几岁的年纪,他单纯地发奋读书,想出人头地给她幸福。在让你幸福前,我不会碰你——是他的骄傲,亦是对她最深的爱。
那是他最努力的日子,也是她最快乐的日子。他每日在树下研经读典,从《礼》、《易》、《春》、《秋》,到诸子百家,这三年的时间,他读的书比之前十年加起来还多。而且,他第一次感到读书是快乐的,因为有那样一个幸福的目标,也因为她偶尔出现的身影。
她的家教很严,能来的次数不多,但他们就像两个偷吃的孩子,享受着在一起的每一刻时光,直到——
“千里……”熟悉的树下,终于看到熟悉的人影。萧冷玉激动得说不出话,唯有眼泪止不住往下流。
董千里冲上几步,一把将萧冷玉搂在怀里:“玉儿……”话未说完,也已哽咽。
“呜呜呜我好想你……”她伏在他怀里,哭得一塌糊涂,“你坏死了!说很快就回来,可就是不回来,一直不回来,让我等啊等,好久好久,呜呜呜,我讨厌你,讨厌你!”
“对不起,玉儿,对不起……”他跟着流泪,搂得更紧,“对不起,玉儿,我是混蛋,混蛋。可我是真的爱你,好爱你……”
“呜呜呜。”她泪如决堤,止都止不住,仿佛要把这半年等待的苦涩全哭出来。
他低头,捧起她的脸,吻上她的泪痕:“我爱你,我想要你做我的妻啊,我想要你……”
半载离别意,一夕露水情。那一晚,他爱她如妻。
次日清晨,她含笑醒来,伸手去摸身旁的人,才发现他已不在。枕边,是他留的一张短笺:对不起,我是真的爱过你。忘了我,珍重。
晴天霹雳,她愣在当场。
“我查过了,董千里这次得的是榜眼,高中之后,他答应了御史徐大人家的婚事,婚期就在今天。”
一滴泪落下:为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要当面问他。”她说。
“我陪你。”袁杰拿出一个包袱,“夜行衣都准备好了。
袁杰把他押到她面前时,他还穿着新郎服,脸上透着微醺的醉意。
“是你?”他本以为是土匪,没想到是她。
看到曾经口口声声非自己不娶的人,如今站在面前,却穿着属于另一个女子的新郎服,她心痛如绞:“为什么?”
他转过身去:“是我对不起你。别问了,回家去吧,好好过日子。”
“我问你为什么!”她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扳过来,“你说高中就娶我,你已经是榜眼了,为什么现在娶的是别人?金榜题名日,就是我们洞房花烛时,这是你说的!为什么,现在娶的是别人?”她倔强地盯着他,执意要问个“为什么”。
“你不会懂的。”他想拂开她的手,却发现她的手劲远比他想象的大。
“去你的不明白!”她第一次对他吼,“不要拿这个敷衍我!我现在是问你为什么娶别人!”
“好啊,你要理由吗?那我告诉你。”他也烦躁地大吼,“你以为中了榜眼就了不起吗?如果我在朝中无人,还不是被派往偏乡僻壤上任!这样的高中对我而言有什么意义?父母为了我这次赶考,变卖了家产,一心只想我飞黄腾达出人头地,可我只是一个朝中无人的普通百姓啊!她是四品大臣的女儿,你要我怎么办?啊,你告诉我怎么办?”
她的手松开了。
心,已碎。她懂了,懂了。
“我杀了你!”袁杰长剑递出,已架上了他的脖子。
“住手!”她大叫。
袁杰看看她,收回剑。
“从此,我们再不相见,再不……相识。”这一次,她没有流泪,只冷冷说出这样的诀别。然后,头也不回地策马而去。
——你告诉我怎么办?
——很容易办,娶我就可以。
如果你早点这么问,也许我会这么告诉你:娶我就可以,因为我的父亲,是护国大将军,一品大员,三世公卿。
相逢不问出处,相知莫管前尘。单纯的你我啊,曾是那么傻。如果当初,我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是不是我们便会携手余生?只是,如果那样才能与你携手,我还愿意牵起你的手吗?
爱情……噗。
男人?嗤。
☆、第118章 回到古代打广告
是的, 萧冷玉正是这一世的女主。
而我们的穿越帝步云菲, 这一世则恐怖地穿越成了芳菲楼的老板娘!
原本想着穿越来卖弄风骚一把的步云菲, 在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只有一个字的反应——呕!
为什么自己是来当老鸨的,泪奔~~~
吸吸鼻子, 还是要掳袖子开始操整生活。
作为一个现代人,她充分知道广告的重要性!
所以, 做了芳菲楼老板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规模砸钱打广告, 发传单的, 贴广告的, 口耳相传的……
一番广告轰炸下来,芳菲楼的生意一飞冲天,直接秒掉了洛水楼!对
蒹葭苍苍, 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 在水一方。
有美人的地方总惹男人向往,何况是有很多美人的地方。
每到傍晚,只要在芳菲楼的灯笼挂起,欢客们便会如约而至,或求**一度,或求一亲芳泽,或,只为坐听一曲花魁恋瑾年的清雅琴音。
今晚的芳菲楼,尤其热闹, 因为又到了恋瑾年的良宵夜。
熟悉芳菲楼的人都知道:恋瑾年并不是天天接客的。大多数时候,她只是远远坐在高台上抚琴。只除了,每个月的十五。这一夜,便是所谓的“良宵夜”。这种殊荣,是花魁的矜贵。
也有人说,这正是步云菲的高明之处,只因她洞悉了男人的心思——越无法轻易得到的,越会拼命去求。
不管是刻意,还是偶然,这规矩确实让全城的男人都对这个花魁充满好奇,每至良宵夜,必有无数人涌进在水一方。而恋瑾年的身价,也已到了普通百姓不敢想象的地步,甚至盖过了蓉楼的朱歌。
“三百两!”
“三百五十两!”
“五百两!”
“八百两!”
楼下争相叫价,热闹非凡。
“哼。”楼上,昭月看着下面闹哄哄的人群,冷笑而过。
“月姨,等等我。”蓉儿跟了上去,边走边不时好奇地往下看。
进了卧室,蓉儿给昭月倒上一杯茶:“月姨,您不舒服吗?”
“没有。”昭月接过茶杯,淡淡道。
“那您刚刚怎么急着走,下面好热闹呢,您都不看。”小姑娘对刚刚的热闹场面显然看得意犹未尽。
“有什么好看?”昭月不屑道。自己当年的风头,未必输给如今的恋瑾年呢。
蓉儿小孩心性,自然听不懂昭月语里的不屑,她还是沉醉在刚才的场景里:“恋瑾年姐姐真美啊,当花魁好了不起呢。”
“有什么了不起?”昭月冷笑,“不过是青春饭罢了,这花魁的风光,还能撑得几年?”
“几年?不会吧,我看恋瑾年姐姐还是很美呢。”
“再美又怎样?总会有更年轻更美的来取代她。”昭月叹道,“且不说还有个朱歌和她分庭抗礼,就算素素和莺歌这两个丫头,都不会久居人下。看吧,恋瑾年之后有素素,素素之后有莺歌……我们芳菲楼,不缺花魁。”
“是哦,素素姐姐和莺歌姐姐也很美……对了,月姨,听说您之前也是花魁呀?”说起花魁的更替,蓉儿想起上次赋姨说过,月姨也曾是在水一方的花魁。
昭月轻“嗯”一声,算是承认。
“真的?太了不起了!”蓉儿雀跃起来。没想到跟自己朝夕相处最亲的人,就是昔日的花魁。
“月姨,怎么做花魁呀?”蓉儿的好奇心立刻像一坛酒拍开了封口时四溢的酒香,挡都挡不住。
“什么怎么做花魁?”昭月哭笑不得。
“就是……就是你做花魁的时候,怎么站呀,怎么坐呀,怎么笑、怎么说话、怎么吃饭、怎么喝水呀?”
被她一连串的问题问倒,昭月掩嘴笑:“不就是像我这样坐着站着,吃饭喝水了!”
“是哦,我问得好傻哦。”蓉儿也掩嘴笑。32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眼前的蓉儿,掩嘴的动作,跟自己如出一辙。
你做花魁的时候怎么站呀,怎么坐呀,怎么笑、怎么说话、怎么吃饭、怎么喝水呀?
不就是像我这样坐着站着,吃饭喝水了!
“蓉儿,茶太烫了,你帮我吹吹吧。”
“嗯。”蓉儿接过茶杯,左手轻轻托着,右手翘起兰花指,拈起茶盖,轻轻吹着,一边吹,一边微微左右晃着脑袋,头上的珠花微微颤动,如蝴蝶轻轻振动翅膀。
昭月僵立当场。蓉儿的动作,和自己一模一样!
她开始认真打量蓉儿:浓密的头发,黑亮如墨云;清秀齐整的眉毛下,竟是难得的一双桃花眼;她的皮肤还青涩,脸蛋也还带着婴儿般的圆润,但轮廓隐隐就是鹅蛋脸。昭月上前,用手比量融儿的五官,居然恰恰符合“三庭五眼”的完美标准!
这个丫头,居然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
步云菲啊步云菲,你真厉害,连过气的花魁都能如此利用!
是啊,花魁有花魁的姿态,化在骨子里,那是女人极致的风情。
天生丽质固然会让人多看几眼,但真正能让男人疯狂的,却是女子的风情,那是难以言说的魅力,让男人心动、沉迷。
“蓉儿,你今后就跟月姨一起住吧,记得手脚勤快些,好好服侍月姨。”收留蓉儿的那天,步云菲在偏厅看了这个女孩很久,然后唤昭月过去,做了这样的安排。
“蓉儿,你也会成为花魁的。”说完这话,昭月走出门去,“我去你宫赋姨那转转。”
蓉儿愣楞看着她依旧摇曳的身影,一脸茫然。
☆、第119章 那一夜
是的, 有着丰富穿越经验的步云菲, 在这个世界里很快随遇而安, 并且打探萧冷玉的下落。
很快,便打探到玉为骨的准确位置。
是的,她已经看过原著。
这个故事里, 女主自然是萧冷玉。而男主,毫无疑问, 是皇上。
萧冷玉当然不是一般的烟花女子,而是出身贵胄。她的父亲, 是护国大将军, 一品大员, 三世公卿。
但是,朝堂从来争斗无休,所谓忠奸对决、文武之争, 每天都在进行。
像萧将军这样的忠贞武将, 最终被巧言令色擅长阿谀奉承的袁丞相给算计,扣上了个谋反的帽子,全家抄斩……唯一被忠心老仆舍命救出的,只有小姐萧冷玉。
但是,萧冷玉虽逃出性命,却无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只能出来建了这“玉为骨”,出卖自己的色相和才华,供人或观或赏, 赚取银两养活自己。这些年,想守着那“卖艺不卖身”的原则,也是吃尽苦头。
当然,能守住底线,除了她自己坚贞,也因为男二袁杰的维护!
袁杰是袁丞相的次子,从小好武,在萧家军里历练过,一路相处下来,对萧将军很是敬重。萧将军也赏识这后辈,所以也会时常约其来府上教导提点一二。一来二去,袁杰和萧冷玉便成了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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