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小说改良师完本[快穿耽美]—— by:芥子醒
芥子醒  发于:2017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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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是从未有过的蓝,中餐馆的筷子尖的温度好烫,甜品店里飘出的黄油味好香。他从甜品店出来,手里拿着一袋曲奇;这本是他最不愿意尝试的食物,而现在,他却很想吃。
温特夫人看到只剩半袋的曲奇饼干,上面还镶嵌着密集的巧克力豆和白色的杏仁片,惊诧着说:“我以为你是买给我吃的。”
宋亚泽将饼干塞到她手中,笑着说:“我忘了和你分享。”
“你真是口味大变。”她咬掉一口饼干,发出脆脆的声响,打趣道,“从我生活的经验来看,口味大变的人,不是恋爱了,就是怀孕了。”
宋亚泽大笑起来,眼角出现了笑得厉害时才会有的褶子,这对他来说很罕见。他不自觉地扶住温特夫人的肩膀,笑得浑身发颤。“我恋爱了,温特夫人。这是我的初恋,大概也会是最后一场。”他柔声说。
……
两个月后,天气已经很冷了,窗外的风在低唱着,将冰冷驱赶到每一个角落。寒蝉在黑暗处低吼,月光从云缝间掠过,被障蔽去一半光亮,暗色的景物透着股静谧与安详。
宋亚泽靠在床上,穿件黑色的羊毛衫,身后便是丝面的白色靠枕。他手持着香烟,透过白色烟雾的屏障欣赏窗外的星星,腿上还摊开一本意义深奥的哲学书。屋里烧着壁炉,扑出来的热浪总是把书页吹得翻开,他也懒得去管。
他像是在等待。这样等待的夜晚,他已经有过很多次了。
正当他在把星星想象成一只羊的形状时,屋里响起了敲门声,很轻柔。
他一愣,巨大的欣喜在心中拔地而起,将他撞击得头脑发热。他赶忙狠抽了一口烟,边吐边转过头说:“进来吧。”
门开了又关上,屋里多了一人。李元甫手里提着行李箱,帽子和手套都还在身上;他还没回自己的卧室,就迫不及待来到这里了。他风尘仆仆,穿着贵重的灰色大衣,笔直地垂到小腿;下巴上有显而易见的胡茬,看上去有点脏。
啪地一声,行李箱掉在地上,这是房间里唯一的声响。李元甫拿下帽子,他的头发被压得变了形,双唇颤抖着,眼里满是激动之色。
两人对视了近一分钟,彼此没有一句话。宋亚泽斜靠在床上,屈起一条腿,胳膊支在腿上,手中的香烟还在徐徐地冒着光和雾。他盯着李元甫,慢吞吞地将烟凑近嘴唇,突然笑着说:“元甫,你瘦了。”
李元甫的心口像积郁了块大石,他什么都说不出来。他看到宋亚泽的平静,也看到平静之下的波动。那是触动他心弦的波动,让他于刹那间紧张起来。
他走过去,坐在床边,双手局促不安地按着膝盖,不敢直视宋亚泽。
倏地,他的手被握住,下一秒就十指胶合。李元甫紧张而期待地抬起头,近距离地看到宋亚泽,清晰地看到他根根分明的睫毛,从壁炉反射出的火光在他脸上晃荡,显得暖烘烘的。“亚泽……”他沙哑着嗓子说。
宋亚泽看了他一会儿,抽口烟,吐掉,伸手抱住他的后脑勺,吻了上去。
那双唇贴上来时,李元甫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就回抱住他。他们吻得很激烈,那是一种类似于渴饮的吻,有咬噬带来的痛感,以及唾液融合带来的交缠。他们相互索取着,眼睛紧闭,像两只猛兽在剧烈地撕扯。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分离开来,额头相抵,都气喘吁吁了。彼此感受到对方身上传来的热度,是那样血脉偾张的热度。
宋亚泽微笑着,无力地向后靠去,躺在床头,双目有些失神;他凌乱的碎发贴在额头上,慵懒地垂着眼皮,瞥了一眼李元甫起伏不定的胸膛和发红的双眼。
他盯着他,又抽了口烟,烟雾从他的鼻子和口中慢悠悠地冒出。捻灭烟头,坐起身,将身上的羊毛衫脱掉。他的皮肤被镀上美丽的光泽,光滑而干净;柔和的肌理显出浅浅的线条,很诱人。
李元甫瞬间屏息,一种征服欲蹿遍全身,让他险些失控。他猛地按住宋亚泽的肩膀,将他压在靠枕上,凑近,喘息着说:“我想要你……”
宋亚泽轻笑一声,伸手解开他大衣的纽扣,里面是白色的棉衬衫。
他愣一下,停了手,抚上李元甫的脸,摸着他的嘴唇说:“把衣服脱了,只留这件衬衫和我做。”
这是一场极致的逍遥事。两人的心脏都激动不已地跳动,血管突突直跳,肾上腺素分泌得旺盛。汗水沾湿了床单和头发,他们时而耳鬓厮磨,时而歇斯底里;有过直上云霄的巅峰,也有细腻温婉的谷底……
结束时,已经凌晨时分了。释放出所有的爱与力量,他们很疲累,却并不想睡。
宋亚泽安静地躺在李元甫的怀中,能听到来自胸腔的有力的心跳声。激情的余韵让他不自禁地抚摸他的后背。
李元甫突然搂紧他,下巴上的胡茬扎痛了他的额角。“这简直是一场梦……”他愣愣地说。
宋亚泽笑着扬起头来,伸出手来,温柔地替他整理着潮湿的头发。他眼里的火光摇曳多姿。“我也这么觉得。”他说。
“我居然……居然真的得到了你。”李元甫喃喃道,宋亚泽能感觉到他的肌肉在颤动着绷紧,“我出身贫寒,还长了一脸麻子,我……”
“元甫。”宋亚泽轻抚他的鬓发,如蜻蜓点水般吻上他的鼻梁,一边吻一边说,“我爱你,爱你的所有。包括你的雀斑,我都爱。”
说着,他将身体向上移了移,伸出胳膊将李元甫抱在怀里,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安抚他。两人变换了拥抱的姿势。李元甫将头贴紧他的胸口,激动地抖着身体。
“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许久,李元甫开口问道。
宋亚泽想了想。“大概是……那次在大峡谷看流星的时候吧。我听到你说那些话,看见你拉小提琴。那个时候,我就爱上你了。”
李元甫将记忆追溯到那个流星漫天的夜晚。那天,风很大,景色很美,小提琴的声音忽远忽近,背后的宋亚泽温柔而安静。天地间,一切存在化为乌有,只有他们两人在漫游。
他鼻子一酸,喉咙热辣地说:“谢谢你……谢谢你爱我……”
“我也谢谢你,元甫。是你让我学会了爱。爱一个人,要比被人爱幸福得多。”宋亚泽将他搂紧,笑着说:“你知道嘛,曾经有不少人追求过我。”
感受到怀里的抖动,他继续道:“但是我从没有动过心,你是唯一一个。”
李元甫将头伸出来。两人平视着,躺在枕头上,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他吞吞吐吐地问:“真的吗?”
“真的。”宋亚泽轻声说,眼里满是柔情。“你是我灵魂的侠侣。以前就算我身在人群里,我都觉得寂寞。现在,哪怕身边只有你一个人,我都觉得自己活得充实。”
李元甫静静地看着他,听着这低沉声音讲出的表白,将他脸上的薄汗轻拭去。很久,他才喟叹道:“我真幸福,因为我爱的人也爱我。”
他动了动,蹭到宋亚泽的腿,又掀起一阵难以控制的渴望。他揽过他的头,吻了上去;吻着吻着,翻过身,再次将他压住……
作者有话要说: 宋亚泽恋爱了,正好是在第100章 ,这还真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文章快要完结了,真好。无数次想断更,还是坚持下来了,谢谢小天使的支持。
第101章 系统自毁
李元甫从未想过生活会如此惬意和顺利。他收获了梦寐以求的爱, 博士生活进入到尾声, 美国国家工程院正是他毕业后的落脚处。
不久后,他成了工程院的外籍院士, 名副其实的科学家。在一群金发白肤的高胖美国佬之间, 这个黑发高瘦的中国人多么格格不入。
可尽管如此,无人敢轻薄他。学术界的人知道,他那看似平凡的头颅之中,隐藏着一颗聪明的大脑。学术的洗礼, 让他始终儒雅;他不需要握根手杖装腔作势,他的知识就是他的气质。
他和他的爱人如胶似漆。他们去过海滩, 手牵手看海。在那里, 海水拍打他们的脚背。眺望远方, 那里流转着城市繁华的灯亮, 海上大桥上的车灯在忙碌着移动, 隐隐传来辗轧沥青地面的声音。
现世的纷繁没有让他分心。光线是那样昏暗, 他仍能抓住宋亚泽眼中的闪亮, 更能感受到他嘴唇的润泽, 在鼻息交融之处,拢住他的腰, 深情地拥吻。
他是最浪漫的科学家。
宋亚泽毕业了,不同于徐寅良的回国逍遥, 他选择继续深造。李元甫曾问过他原因,他轻轻一笑,将手里的书本放下, 说:“我要配得上你。”
研究生课程被安排得紧密,他每天忙着学业和论文。文科专业的经费不如理科的来得多,他有时得倒贴钱才能完成项目。就在这时,噩耗传来。

李元甫瞟一眼电报,将它团成团,扔进垃圾桶,笑着说:“没关系,我来。”
宋亚泽报之以笑。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李元甫的慷慨解囊,不卑不亢。
……
期盼已久的假期终于来临,宋亚泽算是暂歇一口气。
以往,他总会利用假期,兴致盎然地翻翻哲学;而真正深入理论之后,他失去了那份类似新鲜感的热情。更多时间,他会坐在后院,还是手捧咖啡,对面还是坐着李元甫,只是腿上不再有书摊开。
雨丝如银针般下落,刺向芭蕉叶,叶子被打得直点头。这对恋人一如既往地坐在后院,咖啡杯里上升的热气让本就湿漉漉的画面更加模糊。淅淅沥沥的雨声是一道屏障,将他们与外界分隔开来。
李元甫转头,凝视桌对面的人。宋亚泽微仰着头,眼睛看向灰幕布般的天。因为雨天的缘故,他的睫毛上围绕一圈隐约的雾气。
蓦然,李元甫心痛起来。“亚泽?”他轻声唤道。
宋亚泽回头看他,眼里仍流转着雾气,给那双黑眸平添一丝温柔。
“我这几天休假。”李元甫站起身,走到他椅子后面,蹲下来从背后抱住他。“我带你去旅行吧。无论去哪里都好,你太辛苦了。”
宋亚泽轻笑一声,那层雾气也被笑容驱散。他轻柔地抚上李元甫略带凉意的双手,将它们拿下放在自己手心,试图焐热。“你真懂我,元甫。”他侧过脸,柔声道,“我想去瓦尔登湖。”他补上一句。
瓦尔登湖离家不远。收拾行李,背起小提琴,他们第二天就驱车到达。
两人踩在黄色落叶上漫步,发出干叶破碎的声音。布满沙石的道路弯曲延伸,旁边就是曜石般的瓦尔登湖,上面有鸭子摆尾。黄色蘑菇黏附在枯木上,以诡异的姿势生长着;偶尔有落叶劈开阳光缓缓落地。这里是安宁而荒凉的。
走到湖边,看到灰鸭子扭头咬啜羽毛,李元甫笑着说:“梭罗竟然会在这里住那么久。”
“他是个天才,但他是孤独的。”宋亚泽遥望远处一排黄绿相间的树木,“我比他幸运,因为我遇见了你。”
李元甫心里一紧,说:“你我原来都是孤独的人。”他牵起宋亚泽的手,轻抚他掌心的薄茧。
“亚泽。你还记得……你曾对我说过的那个理想吗?”他思索着说,“你说,要让中国强盛,必须要提升文学和思想领域?记得吗?”
“记得。”宋亚泽肯定地说。“在这方面,我赞成鲁迅先生的说法。”
李元甫将他脖子上的毛围巾系紧,又倏地握住他的手,说:“我会努力实现你的理想。”
宋亚泽盯着他沉默片刻,说:“元甫,为我拉一曲小提琴吧。”
李元甫将乐器拿出,顿了顿说:“我想教你拉小提琴,你先把下巴垫在腮托上。”
宋亚泽照做了。他左手扶着琴颈,右手装模作样地执着琴弓。接着,他从眼梢斜着看向李元甫,弯起的眼角很俏皮。“然后呢,李老师?”
李元甫站到他身后,抬起双臂,一手按住琴弦,另一只握住他的右手,看起来就像从背后抱住他,这是一个温馨的相拥方式。
两人恰到好处地相贴。李元甫抓住他的手舞动,流泻出的音调婉转,不停撞击着他的耳膜。宋亚泽新奇地望着小提琴,错觉这演奏仿佛真是出自自己之手。
甜蜜瞬间点燃,让他心跳加速。他和李元甫相恋近一年,肌肤相亲的次数早已数不清;可这种甜蜜却始终如一。
他忽然停下手。李元甫动作一顿,惊慌起来,放下琴问:“怎么了?”
宋亚泽扭过头,阳光为他侧脸镀上一层好看的光。他低垂着眼眸,看到李元甫滚动的喉结,以及他扣得禁欲的衣领。“元甫,吻我。”他说。
李元甫一愣,揽着他的腰,吻了上去。很快,他就将吻延伸到他的脖子,环抱他腰部的手臂也越收越紧。宋亚泽不禁喘息起来,双眼迷离地提醒道:“别在这儿……我们去车上。”
……
李元甫日渐德高望重,宋亚泽攻读了哲学博士,留在威兹大学任教。经济形势好转后,他们从温特夫人家搬了出去,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他们一起去机场送走许多同期留洋的中国人。本着一腔爱国情,李元甫也曾想回国,被宋亚泽阻止,将此事延迟到1949年之后。他们一直留在美国,从而躲避了国内的战火。
李元甫开始翻阅佛经,经常看得入神,连饭也忘了吃。宋亚泽不打扰他,还会为他送上一杯茶叶翻滚的红茶。他在袅袅缕缕的茶香中,对宋亚泽说:“或许,宗教真是科学的尽头。”
宋亚泽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世界上有很多问题,是当前科学解决不了的,或者说要花费很长时间。比如你的理想。”李元甫吹吹杯口,“如果科学和宗教结合,不知道能否有用。从完整性来说,宗教对于世界的解释,明显比现代科学要完善许多。”
宋亚泽没有斥诸荒唐,反而坐了下来,聚精会神地听着。
“我想……如果有这样一个东西。”李元甫双手比划着,手里还握着一只作图用的铅笔,“它运行的原理是宗教,但运行的步骤要科学才能完成……”
“说说看。”
“就拿你的理想为例。要改善文学质量的话,我想……可以提取作家的思想,建立起全新的世界,让作家本人进入这个世界,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来回时间由他们自己定。回来之后,再根据自己的经历去修改……”
宋亚泽的耳边嗡嗡作响。他没听清李元甫后面的话,只看到他挥着铅笔、嘴唇一张一合。巨大的震惊让他猛吸一口凉气,浑身僵直,头皮开始发麻。
“亚泽?”李元甫看他双目圆睁,伸出手捏着他的肩膀晃了晃,“你觉得可以吗?”
宋亚泽从惊诧中回过神来,他不知道该将目光投射到哪里,呆愣道:“……可以的,你做得到。”
时间就这样温馨地走过,在两具身体的交缠之中,在两个灵魂的相拥中。
他们的脸上有了淡淡的皱纹,皮肤容易变得油腻;有限的精力,让他们没法再满腔热血地通宵工作。原本身段骨感的李元甫,也有了可爱的小肚子,宋亚泽喜欢抚摸它;而他自己的手上,也出现了“I Do”的纹身。
1949年,这是举国欢庆的一年。红色阵营又多了一个正在舔舐伤口的大国,蓝色阵营痛惜这次旗帜颜色的变易。
大街小巷,都竖着电线杆,上面绑着广播,里面传出高昂积极的声音,多半是红色的赞美之词,或是“反帝”、“反修”这样政治意味极浓重的词。人民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生活虽贫困,可人心却前所未有的一致。
两人回了国,宋亚泽被聘请为大学教授。李元甫则享有更高的礼遇,直接进入国家科学院工作。
从飞机上下来时,宋亚泽还算平静,李元甫却激动得浑身乱抖。爱国的热血不停上涌,这个已过而立的男人,脸色涨红,险些要失了控。
“元甫……”宋亚泽看他这样激动,赶忙握住他汗湿而发烫的手。两人相视一眼,他才咽口唾沫,镇定了一些。
国家对他们待遇甚佳,为他们分配了单独的房子,两人住在彼此的隔壁。
一路上,在专人接送的轿车上,他们坐在车后座。车子平稳地行驶着,车窗大开,风被呼呼地灌进来,外面阳光大盛,洋溢着涅槃重生的热情,车里连外面的广播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回国了……”李元甫趴在车窗上,头发被吹得根根交叉立起。他眯着眼睛,痴迷地看着窗外的疾驰而过的景物,接二连三地叹气。他看起来像个孩子,又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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