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着沈茜带来的红豆奶茶,我疑惑的问她,“你就没课吗?整天在我们学校晃悠?”
她坐在窗边给我和阿晨当人体模特,为了我和阿晨的艺术献了身,脱掉了上衣,匀称的骨架,流畅的身体线条,优美的胸型,这是一具很美的身体。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身上,柔柔的给她镀上一层金边,“我大四了,没什么课。”
“你不实习吗?”
“你就是我现在最重要的实习!”我还没来得及恶心,阿晨一口将嘴里的奶茶喷在身前的画板上,我嫌弃的看着沈茜,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阿晨默默的叹了口气,淡然的用纸巾檫去画纸上的奶茶,但是纸上却留下了一个茶色的痕迹,“重新换一张吧。”我走过去闻闻,很浓香的味道。
“不用,挺抽象的,这幅画就叫《奶茶》”我愣了愣,满怀期待的说:“很期待沈茜奶茶的样子哦~~”然后用眼角瞄了瞄沈茜。
中午的时候姚倩送来了外卖,我看着阿晨饭盒里的菜,挑眉看着她,“才和阿晨认识一个多月,就记得她不吃什么喜欢吃什么了啊?”
姚倩点点我的饭盒,“小姐,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我看着盒子里的菜,吃吃的笑了。
沈茜哀怨的看着姚倩,“我不吃青椒的。”
姚倩‘嗤’的一声挑起嘴角,“忘了告诉你,你的盒饭价格加倍。”如愿的看着沈茜瞪大双眼,她接着说:“你是我情敌,没给你饭里埋蟑螂你还敢哼哼~哎呀,我真是太仁慈了。”
我和阿晨一直加班到晚上才把画完成,沈茜站在我的画前吐槽,“你还不如直接拿照相机咔嚓一声来得快,啧啧,我摆了一天pose啊~!”
我一脚踹开她,“死一边去,你个没艺术细胞的资本主义经济体懂什么是写实!”
阿晨走过来,“摄影并不能取代绘画,来自外部的挑战会迫使艺术自身更加艺术化,这是艺术的自律性决定的。”然后慢慢的看起我的画。
姚倩瞅着阿晨的画,一脸好学的问:“请问苏小姐,你想要表达什么意思?”
“奶茶。”阿晨淡淡的回了一句,继续看我的画。
我走到她画前,看见的是一幅奶白色和茶色交错的画,奶白色从左边一直蔓延,慢慢变成阿晨喷出的奶茶色,和奶茶印何为一体,其中一些藤蔓纹路看的人竟有些肉麻的感觉,然后以沈茜的鼻梁为中线,慢慢由奶茶色变成茶色,茶色泛出的光晕看得出是阳光的光晕,虽然是冷色调,还是给了人一种暖暖的感觉,沈茜在整幅画里只有一个模糊的面部轮廓,不同颜色的双眼竟然透出的是浓浓的爱意,让人觉得快要溺死在里头。
我不得不折服,“阿晨你真厉害啊。”
阿晨转头看着我,然后又对着姚倩问,“姚倩你看出了什么?”
姚倩想了想,“迷茫,无措,挣扎。”
“咦?”沈茜疑惑的看了看姚倩,毫不介意的说:“我怎么觉得这幅画把我对袁莎莎的爱意表达的淋漓尽致?”
我嘴角抽搐,为什么沈茜会和我看到的是一样的。
“我画的是喷奶茶时的感觉,有些恶心,有些肉麻,有些可惜,有些伤感。”阿晨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快放寒假时,许教授居然通知我和她去H大美院做学术交流,带着我和阿晨的画,在机场和她们告别后,我坐上了去H市的飞机。
在H市,沈茜的电话短信一天比一天多,而阿晨和姚倩的却一天比一天少。
我回到A市却没有告诉她们,总觉得有什么事发生了,告诉她们我回来了,那我就会很久都不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越接近画室,我的心跳得越快,走到门口时,我深吸一口气,然后轻轻推开门。出现在眼前的是两个两个因为惊吓而分开的身影。
“莎莎……”
“莎莎……”
听着她们默契的声音,看着她们红肿的嘴唇,我头脑一片空白。
我们静默的对视了一会,姚倩紧紧握住阿晨的手,“莎莎,是我对不起你,不关……”
“别说不管她的事,难道你有本事强吻她?”我慢慢的缓过气,像撕裂一样的疼痛从心里一阵一阵的传出,身体竟然颤抖起来。
“袁莎莎……”这是阿晨第一次喊我的全名,眼里淡淡的内疚和哀伤却深深的刺痛着我的心。
我用力的咬着下唇,把眼泪憋进心里,她们都是我最爱的人,现在却合起来毁了我的爱情和友情,看着她们那么坚定的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我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才是拆散她们的那个坏人。
眼泪再也忍不住的溢出眼眶,我抬手胡乱檫去,微仰起头,竟然笑了出来。
转身时眼泪再一次流出,不管我怎么擦,仍是一脸湿润,不理会站在门口的沈茜,我大步踏出画室,踏出美院,踏出她们的世界。
我突然想不爱了,也怕爱了。为什么是阿晨?为什么是姚倩?为什么是我?在我最孤独的时候帮助我最多的恋人,在我人生中和我灵魂相交的朋友,在我觉得人生真是太幸福的时候,给了我狠狠的一刀,硬生生的把我的心劈成两半。
走着走着,沈茜小跑着追来拉着我往她停车的地方走去,然后带着我离开了学校。
我侧头向着窗外,就着沈茜车里的纸巾擦着不断溢出的眼泪,咬着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沈茜开车来到郊外,停下车搂着我,“这里没有人了,哭出声来好吗?”她的声音依旧沙哑,却透着浓浓的心疼,我不再咬着牙,不在压抑着情绪,我告诉自己,哭出来,哭出来就好了。
四、
那天之后我从学校宿舍搬回了爸爸家里,除了最后的考试我没有再去学校,也没有再见到过她们。沈茜似乎比以前更空了,每天早晨8点准时到我家报道,晚上9点准时回去,来了几日爸爸竟然给她配了把钥匙。
我看着沈茜拿着钥匙傻笑的样子,挫败的问她,“你到底想干嘛啊?”
她笑的一脸阳光,“乘虚而入啊!”
我没有拒绝她的乘虚而入,有个人陪着总比自己一个人强,我以前骄傲,自信,坚强,但是现在好想懦弱一次,就像妈妈死的时候一样有个人陪着,只不过身边的人不一样了而已。
大年三十的晚上,我和爸爸没有呆在家里,而是去了墓地。
我和爸爸一直聊天,聊姚倩,聊苏晨,聊沈茜。爸爸静静的听着我说着和她们的故事,最后,他亲昵的将我搂进怀里,心疼的说:“莎莎,世界上没什么过不去的事,以前你妈妈死的时候,我就觉得全世界都抛弃我了,但是慢慢的我才发现,你妈妈只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她死了还有你,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去等待和珍惜。或许你现在不懂,但是将来等你再遇到另一个你愿意爱并且也爱你的人,你就会知道,其实今天的痛苦不算什么。”
到了午夜12点,爸爸在墓地不远的地方点燃了烟花,烟花爆炸的巨响和绚丽的色彩竟然将公墓的阴霾驱散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突然觉得自己没有想象中的伤心,突然有点想念沈茜。
开学后,我满怀期待的来到学校,得到的第一个消息竟然是阿晨休学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我无力的打电话给姚倩,机械的女声传来,“对不起,你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真是太可笑了,这是什么意思?
沈茜的电话倒是一下子就被接通了,问了我的地址之后,她开车赶了过来。
“她们俩怎么回事?干嘛玩失踪?搞的好像我才是那个插足的人!”一看见沈茜我就凶神恶煞的问她。
“大小姐,我也不知道啊~”沈茜无奈的看着我,“我这个寒假不是陪你就是陪父母,没怎么联系她们。哦!对了!”她想起什么似地拍拍额头,“今天收到一封没有寄信地址的信,是给你的。”
我向她伸手,“信呢?”
她耸耸肩,“忘带了。”
“那你回去拿信,我要去报到。”
沈茜伸手揉揉我的头,宠溺的说:“好~中午一块吃饭。”
我点点头,看着她小跑的背影,我突然觉得喜欢她也许也会很幸福。
下午回家后,鬼使神差的看起了本市新闻,拿起电话,再次拨通沈茜的号,系统提示仍是关机。我生气的把手机摔在沙发上,起身去厨房拿牛奶,下午无故联系不到沈茜让我心情很烦躁。
刚把牛奶热好,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端着牛奶快步走过去,想着应该是沈茜打来的,拿起电话却发现是爸爸打来的。
“喂?爸爸,什么事?”
“沈茜她……”爸爸刚开始说,却被电视的声音打断了,“本市今天下午发生了一起连环车祸,共有6辆车发生碰撞,经统计,死3人,伤9人……”
我死死的盯着新闻画面里的一辆车,一辆被撞得变形了的车,沈茜的车。
一阵绞痛突然从心里窜出,视线慢慢模糊,最后看见的是一片黑暗。
我觉得心很痛,用力睁开眼,眼前竟然出现了一个满身红衣的巫婆,她拿着一把丑陋尖锐的拐杖狠狠的戳进我的胸膛,撕心裂肺的疼痛再次传来,巫婆满足的大笑起来,然后拔出带满鲜血的拐杖,再刺入。
我被绑在一根满是荆棘的木桩上,浑身疼的快要死了,为什么没有人来救我?为什么沈茜不来救我?
一声尖叫从远方传来,我抬起头,看见沈茜从黑暗里冲过来,她拉开巫婆,想要救我,一把尖刀却突然从她的胸膛穿出,然后又是一把,一刀一刀,就像刺进我心里。我看着沈茜的眼睛,依然溺满爱意,我突然明白,原来喜欢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
我看着她的双眼,轻轻的说出我最想说的话,“我喜欢你。”
她满意的笑了,下一刻却在我眼前被尖刀撕裂成碎片。
“啊!!!”我睁开眼,巫婆不见了,沈茜也不见了,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袁莎莎?”爸爸轻柔的声音从一侧传来,我转过头,他憔悴担忧的脸出现在我的视线。
五、
我感觉自己好像是被诅咒的人,我开始游戏人间,看见喜欢的人就追求交往,可是没有一个人最后会喜欢我,反而总是促成她人。
随着时间过去我放下了曾经的那些情感纠纷,放下了那段痛彻心扉的青春,用自己的方式过着快乐的日子。可是我仍然会在某些时候想起沈茜。
我像往常爸爸出门上班,然后像往常一样拿出信箱里的报纸、杂志,一个蓝色的信封出现在我的视线,C市画展中心?我一边猜想是谁寄给我的,一边拆开信封。
请柬很漂亮,封面是一幅好看的抽象画,打开请柬,我停在走廊竟然迈不开步子,看着那个熟悉的名字,眼泪就那样不经意掉落,晕花了请柬上好看的钢笔字。
到画展中心后,人比我想象的还要多,却不喧哗,每一幅画都是那么出色,转过一个转角,看到眼前的那副画,我的心猛的抽痛起来,那是很多年前阿晨画的奶茶,沈茜略显模糊的脸却透着浓浓的爱意。
“袁莎莎……”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淡淡的愧疚,我深吸一口气,调整好情绪,然后转身。阿晨和姚倩并肩站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我。
我微仰着头,冷漠的看着她们,“好久不见。”
一句简单的话让阿晨湿了眼眶。
视线扫过她的无名指,“怎么没有戒指?”
阿晨的眼泪再一次决堤,姚倩神情复杂的看着我,“阿晨说你不同意,她就永远不会答应我。”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这样冷血,我看着她们的眼神冷漠的像是在看两个陌生人,“你们跟我没有关系了,很早之前就没有关系了。”
看着她们诧异的表情我准备离开,离开前我转头看着那幅《奶茶》,“那幅画卖吗?”
阿晨擦干眼泪,满面愧疚,“她不是被接去美国救治了吗?没回来吗?”
“她死了。”
“莎莎,她可能……”
我打断了阿晨的话,“她死了,她死了是最好的结局,不然我就会成天为她担心了,我会很累,可是我不想,所以她死了。”
最终我还是没有拿走那幅画,我不想太累,不想去想她,我还是做一个没心没肺的富二代最好。
两个月后好朋友结婚让我给她伴娘,我很不想去,可在未来的日子里却庆幸我去了。
作为伴娘穿着8厘米高跟在宴会厅门前站了2小时后,我小幅度的活动了一下脚腕,凑到朋友耳边小声的问:“还要多久?我脚要断了!”
朋友安抚的拍拍我的手,然后对着不远处一个很是富态的女人笑了,“姑妈,姑父。”
女人几步走过来,拉着朋友的手开始上演今天的第N场亲人祝福剧,一旁的男人递过来一个红包,朋友接过后急忙和她老公一块儿道谢,然后递给我,我一手接过红包递向身后登记的人,一手向朋友递过手里的喜糖盘子。
那个女人和朋友说了一会便侧过身指着不远处,我也跟着礼貌的看过去,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慢慢走过来。
周围的声音全部消失了,我的眼里也只剩那个熟悉的身影。
‘砰’的一声,手里的糖果盘掉在地上,我回过神,悲伤的看着她。来客都被这戏剧话的一幕吸引着眼球,小声的议论着。
视线慢慢模糊,但我依稀看见那个身影坚决的向我走来,走到我身前,轻轻的抱住我,略带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是不是认识你?很久以前?”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终于完结了!新文《向包办婚姻低头[重生]》,点进专栏能看见哦!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