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夫孩子热炕头 完结+番外完本[耽美种田]—— by:初吻江湖
初吻江湖  发于:2017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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烀的时候,放牛肉,放肉皮,还调成了微辣,五香等味道。
变着花儿的哄于良吉多吃点东西进去,夏天的时候,于良吉苦夏,以至于都快要瘦脱相了,于良吉能多吃一碗饭,石宏大不知道有多高兴。
甚至私下里奖励了黄厨娘五两银子。
不为了别的,就为了于良吉能多吃点进去,这人一着魔,连饭都吃得少了!
要不是于良吉坚持,石宏大真的想封了他的实验室!
可惜,他只能想一下,于良吉整天在实验室里泡着,搭配各种绿色肥料玩儿的不亦悦乎。
当然,他也明白,有人看着自己这边呢,为了不让石宏大难做,他已经打算上交一些研究成果了。
其实也不是他的研究成果,他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而已。
很多东西,都是前世很多人的智慧结晶,他只是在这个异时空,将之发扬光大而已。
于是于良吉上交了一份农药的配方,研究了这么久,怎么着也得有个成果不是?
第259章 秋季丰收
石宏大看到之后,十分惊讶!
“这配方?”石宏大看着有点疑惑。
“放心吧,特别好使。”于良吉顺便给了一份提纯尿素的方子。
“你试验过了?”石宏大疑惑。
“当然!”以前没少实验,这个不用实验都知道,绝对好使。
其实,就是用提纯尿素,皂角粉和清水以四比一比四百成份,搅拌混匀后,可防止果67 树、蔬菜、棉花上的蚜虫、红蜘蛛、菜青虫等害虫,杀虫效果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这下子,大家知道了吧?
那年正月的时候,为啥刘文喜一说“没洗黄瓜就直接蘸酱吃了”的时候,小于举人就反胃了吧?
也是真佩服张家的三房媳妇!
小于举人顺嘴儿将事情告诉了石宏大,倒是让石宏大笑了个够!
尿素本来就是小于举人研究出来的,提纯的方式他也写了出来,所以这个配方绝对可信。
“防范于未然,对庄稼才是最好的,等生了虫再杀,就晚了。”于良吉侃侃而谈:“所以防范比杀虫更重要。”
“若是杀虫呢?”这份只能防范,能灭杀吗?
“灭杀的话,效果不是很好,作用虫卵最为合适。”于良吉笑呵呵道:“要想杀虫,有更好的东西。”
要论起杀虫,乐果、敌敌畏这些东西,都比这个合适,只不过毒性太大,他不好弄出来祸害这里的绿色,毕竟他们没用过那种剧毒的农药,听说他们最厉害的灭虫药,就是砒霜了,可是用了砒霜,就怕那些农作物,也吃不了了。
所以她才给了这么一个配方。
他觉得这个最合适这个时代,这个时空。
“好,我会上来,你那尿素的事情,上头还没给个回话。”石宏大都有些着急了。
“这是农业的一个发展,实验也需要时间,且不说实验的长短,换茬、换地、重复耕种等等,很多说法。”于良吉反倒安慰他,他还是不着急,他也不是为了那点奖赏,他有家底,用的也不多,每年还能攒下最少一千最多两千的家底呢。
日子过得挺好,不指望奖金过日子,不过说实话,最初的奖金,的确给于良吉带来了底气。
石宏大写了一晚上的密折,这东西跟普通的书信没两样,写完之后,封上火漆,第二他是骑马去的县城,总算是传了上去,顺便催一催,到底是咋回事?这都几年了吧?尿素的事儿还没影儿呢!
其实也就二年而已,但是他觉得都好几年了!
回来之后就起土豆了,于家也有种植土豆,就是种植的特别少,于良吉特意划分了一块地方,专门种植土豆用。
山脚那块地边上种的,不算耕地,更不算开荒,就是田间地头那么块地方,插个山脚便埋点种子下去,根本就没费心浇水施肥,种下去就只等收获,长成啥样是啥样。
这种情况很多见,官府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乐得让老百姓们多点吃喝,就那么点地方,懒得去量,谁家都不容易,朝廷也鼓励农民,适当的开荒,当然,是得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
这回去看了一眼,嘿!
兴许那处土壤得了土地爷的青眼,虽然爹不亲娘不疼的,可结出来的果实愣是惊人眼球毫不逊色,大土豆子一提溜一大串,一根秧子上好几个,个个长的圆滚滚,一个能有半斤重!
于良吉看到之后,二话没说,挑了里头适合留种的土豆出来,单独放了个地方,并且告诉石宏大:“这个,就算是没土豆了,也不许给我动吃的念头!”
“你是要留种?”石宏大也是农家孩子出身,这点还是能猜到。
“不错!”于良吉踮脚拍了拍他坚强的臂膀:“等经历过几代优胜劣汰之后,就会得到优良的土豆种!”
这是一个长期的抗战,因为一年就能种植一次,而且还不能重复种植,重复种植会起虫子,防虫杀虫也是个麻烦事。
土豆这种东西,种植一个地方之后,第二年就得换个地方种植,若是重复种植的话会有蚜虫病。
而培育优质土豆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成功的,这是一个长期坚持的事情,最起码也要十年之后才能见到点成效。
他知道后世的土豆是历经了好几千年,才会有那样的优秀,但是他现在开始做,也不晚,起码几代人之后,他们就会有优质的土豆食用。
于良吉坚持,自己的理想要靠时间来累计完成。
秋收的繁忙又一次来临,很多人都在田间地头抢收农作物,就连于良吉都不例外,他没干别的活,他头一次想出点力,然后大家就统一分配他去……看大门儿了!
这个不用力气,来回都有大家自己开门关门,小于举人只要在瞭望塔山看着四周,有没有野兽就行了。
“这么多人在外头忙活着,白天哪儿来的野兽?”于良吉十分不高兴,这个活儿明显是老头老太太的嘛。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老村长很认真的道:“好好守大门,谁村子像咱们村儿?举人守大门?”
于良吉:“……!”
秋收就那么几天,最长十天,最短三天,时间长了不行,会下雨,尤其是秋雨,这个时候庄稼都成熟了,一下雨,好么,庄稼都发芽了。
所以秋收就是抢时间,争取在秋雨前收回庄稼。
于良吉家的高粱大丰收,亩产平均八百斤,同时出产的秸秆六千斤,可以当做青储饲料用。
于家的人都兴高采烈的很,但是于良吉不满意,他那个年代,高粱亩产没有超过两千斤都不好意思出门跟人打招呼!
秸秆没一万斤好意思说这是青储饲料?
看来还需要改进啊!
于良吉钻进了高粱堆里,到处找大个的高粱头,选大高粱籽儿。
于家的高粱已经可以脱粒了,古代的脱粒就是用石磙子压,于家那么高的高粱堆,占了很大一块地方,一边在脱粒,一边在收拾,给高粱脱皮,将脱皮成功的高粱米装麻袋,这样的高粱米,可以直接煮高粱饭吃。
石宏大不想费二遍事,就直接脱粒和脱皮一起来,不过因为他雇佣的人多,弄起来很快。
就是中午快吃饭的时候,刘文喜跑了过来:“大老爷,您见到小老爷了吗?”
“没有啊!”这一大早他就在这边主持高粱的脱粒和脱皮了,因为要赶时间,全家都出动了,加上雇佣来的人手,当然,这次雇佣的就是本村的人了,赚个辛苦钱,只是他还真没怎么注意到小于举人,毕竟是在自己的村子里,大门都关着呢,也不可能被狼悄无声息的就给叼走啊!
石宏大看了一圈儿:“他好像是跟我一起过来的,但是后来就没印象了。”
“喊一喊吧!”刘文喜也没辙儿了,一个大活人,跑哪儿去了?
“于良吉?于良吉你给我出来!吃饭了!”别人都叫小于举人,石宏大以为他怎么了呢,平时“小于举人”他也叫,但是一着急就喊大名儿了。
嗷嗷叫唤了半天,于良吉才顶着个高粱头,从高粱堆里爬了出来!
“我在这儿呢!我在这儿呢!”手里头拿着个小布包,紧紧地抱在怀里,在高粱堆上手刨脚蹬。
刚才爬上去的时候,可有劲儿了,下来他就打怵了,太高了!
石宏大哭笑不得的伸手上去,把人给接了下来,刚才石宏大喊人的时候,好多人都听见了,都往这边看呢!
就看到了这一幕!
老村长都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了!
“你钻进那里干什么?害的我们都以为你让狼叼走了呢!”老村长毫不客气的对于良吉说教。
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跟孩子似的?
“我想着,弄点籽儿出来,这不是自家种的东西好么!”于良吉拉长脸,他一挑种子就忘了时间,要不是石宏大嗓门儿够高,他都听不到外头人说话。
“你呀!”石宏大摘掉了他头上的东西:“快回去洗把脸,身上的衣服也换一换,要吃午饭了。”
因为雇佣的都是同一个村儿的人,这午饭于家提供了,不说大鱼大肉,但荤腥都是不缺的,炒个干豆腐还放了大肉片子呢。
于家的高粱米打得很快,一共收获了两万多斤粮食,和很多的皮子,这高粱皮子直接成了牲口们的口粮,而青储饲料也足够家里的牲口们吃一冬天还绰绰有余。
而在收获后的第二天,于良吉就让黄厨娘用新的高粱米做一顿饭:“要用新米,全都用高粱米啊!”
“知道了,小老爷!”黄厨娘拿了一袋新高粱米进了厨房,还有一些她早早就准备好了的食材。
高粱米可以用来煮饭、熬粥。
夏季炎热时节,把高粱米饭放入凉水里,称为“水饭”。
秋季,用新鲜白菜叶将米饭、葱段、香菜及豆瓣酱、肉丝裹成一团,称为“菜包”。
饭里放豇豆同煮,称“豆干饭”。
把高粱米加工成面,和成面团,在格豆板上搓入滚水锅内,即成为“格格豆”。
高粱还能酿酒,做糖,连高粱杆儿都能变成青储饲料,根抠出来,还能当柴烧。
今天中午吃的就是新鲜的高粱米饭,打菜包,于良吉吃了三个菜包还意犹未尽,吓的石宏大赶紧叫停:“晚上在吃,晚上再吃!”
“真香啊!”于良吉摸了摸鼓鼓的胃部,在他纤瘦的身体上,凸出了那么一小块。
石宏大不自觉的伸手摸了摸:“下回可不敢这么吃了。”
万一撑出个好歹来,可怎么得了?
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好菜好饭,也就有点肉丝,还是瘦肉丝,肥肉丝于良吉吃不了,豆瓣酱也是打了蛋在里头,石宏大是不挑食的,但是他也觉得,这就是普普通通一顿饭,值得小于举人那么喜欢?
但是想想于良吉的口味儿,还真是说不清,这种清淡的有些粗糙的食物,他貌似真的很喜欢啊!
八月很快就到了中秋节,中秋节之前就收获的差不多了,中秋过个团圆节,中秋之后,就要采蘑菇和秋猎了。
八月初十的时候,石宏大去了一趟府城,理由是给府尹大人送礼物,就是那个高升了的房阳成。
本来于良吉觉得离得远了,不送就不送了吧,谁知道五月节过了才一天,人家就给送了礼物过来,害的他们手忙脚乱地备了回礼,这次过节,说啥也得先过去看一看了。
实际上,石宏大也想去问问,小于举人献上去的东西,上头啥意思?
过中秋的时候,于良吉依然没去张家村,但是让人送了厚礼过去,张老爷子和张老太太也让人带了回礼。
不是很厚,但是代表两家没断了联系。
于良吉还在十四的时候,跟石宏大去了一趟县城,看望老山长,拜访县令大人,以及探望周家和王家。
第260章 府城赶考
顺便领取了林杰和洪泽涛的科举资质证明,已经八月份了,石宏大上次去府城,顺便看了看宅子,已经买好了,并且雇佣了一个街坊帮忙照看,六月份就买好了,只不过他们一直没人过去,石宏大上次去,也算是认认门。
秋收过后,于良吉就取代了林杰和洪泽涛:“八月二十五考试,今天是八月十八,准备一下,二十的时候,咱们去府城。”
“不知道府城的房价如何?咱们这个时候过去,恐怕连客栈都住不了了,得去找人家居住。”虽然没考过府试,可他们考过县试,当时他们还是早去了半个月呢,才住了客栈的好房间,后面来的人,渐渐地就住的不好了,等到了考试的前几日,好么,脸客栈都没有了空房间了。
而上次小于举人带着人去考县试,也是提前预定了房间,才有住的房间。
“放心,府城有咱们自己家的房子,不住客栈,上次石宏大去,就是走一趟路,送点礼物,顺便认认门。”于良吉笑道:“以后咱们在县城和府城都有落脚点,考试的时候就不怕没地方住,没地方活动了。”
听于良吉这么说,俩人惊喜的松了口气。
住在自己家,当然比住在客栈舒服了!
“好,明日准备一番,幸好因为要考试,学堂一直没开学,让孩子们先自学一段日子吧。”林杰笑眯眯,心情略激动。
“那你们好好准备一下,我先回去了。”于良吉告辞离开学堂,回了自己家,也让刘文喜开始准备东西,他是要去陪考,也是出门散散心的意思。
话说他来这里快四年了,还没去见过省会呢!
“多准备一些防寒的衣服。”石宏大听到了,就顺嘴也吩咐了一句。
“不用了吧?”于良吉甩了甩袖子:“挺热乎的啊!”
“现在是热乎了,一早一晚都凉着呢,你早上不起,晚上也不出门,不知道外头的冷。”石宏大放下手里头的东西:“再带上些家里的小菜和咸菜,免得过去水土不服。”
“我当时考试的时候,就带了咸菜疙瘩。”于良吉还记得原主考试的时候,是原主的大哥给准备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四套衣服,一坛子的咸菜疙瘩,让他吃不好的时候,就着家里的咸菜喝点粥,也算是家乡的味道了。
哪儿有这么多小菜,和咸菜可以选啊?就一芥菜疙瘩,原主到了府城之后,的确水土不服了两天,全靠咸菜疙瘩配米粥,这么熬了过来。
“那个时候是没条件,现在,咱们有这个能力,以后都不会让你吃苦头。”石宏大对那个时候的小于举人没见过,不知道有多苦,但是刘全森可是说了,于良吉身体底子,就是因为读书,熬薄了的,现在是能将就他就将就他。
温养了这么久,于良吉也才胖了一些,可同样这么吃饭的巴家的巴穆,都比于良吉的个头高了。
当年来的时候,巴穆才是个半大的少年,如今都长到这么大了,比于良吉都壮实!
每次看到巴穆,石宏大都郁闷,一样的喂养,不说别的,于良吉有的时候吃的比巴穆都要仔细,怎么就长不胖呢?
不说别的,起码巴穆的腰围都比于良吉整个人都粗!
每次巴家人吃东西,石宏大就照旧来一份给于良吉,可惜,于良吉吃进去的少,不吃的时候居多。
“嗯!”于良吉笑眯眯的点头,扭过身来,就吩咐他们多给装点小米糍粑、爆米花等小东西,路上闲得无聊,可以吃一点。
临走的前一天,两位先生联袂而来。
“可有事情?”于良吉听人说他们来了,吓了一跳,赶紧出来,生怕俩人有什么事情,这可是科举,在古代不亚于高考。
“我二人前来,是想拜先生为师。”林杰很诚恳的一揖到地:“请先生成全。”
于良吉:“……!”
千想万算,没想到是这件事情!
古代的先生教导和拜师并不是一回事,先生便是那种在官学或者私学中教导学生的老师,也有的是被雇佣来一对一教导,比如《红楼梦》里曾经教导林黛玉的老师贾雨村,教导结束后二人基本上也没了什么关系。
尤其是后来,贾雨村还反咬了贾氏一族一口,直接将荣宁二府彻底除去。
但是拜师便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父要倾囊相授,而不是一时半刻,且这种师生之间的关系非常的深刻,一生都无法斩断。
他二人在考试之前,拜于良吉为师,不管中与不中,他们都要尊于良吉为师,哪怕日后二人会试中了进士,有了座师,也越不过于良吉。
为什么那些考中了的人喜欢拜师,就因为有了这层关系,以后才能相互扶持,不过圣太祖为了防止他们结党营私,每一届的科举主考官,一生之中,只能有一次任科举主考官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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