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后妈不可能这么可爱 完结+番外完本[gl百合]—— by:炒饭江南
炒饭江南  发于:201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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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颖醉得人事不知,但凭摆布。
这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下来,把个谢臻累得要死要活的,自己坐进车里去,趴在方向盘上喘了一阵儿。
是有一段时间不运动了,所以体力有所下降。侧过脸去看程颖,脸红扑扑的,像颗苹果。
酒品真好。
喝醉了不搞事,不闹,不多话,只是乖乖地晕过去,你把她搬到哪里,就是哪里。
忽然又一个激灵,想到一件事。
为何程颖对她如此放心?
不是一直防着她的吗?
今天那一帮子人在那儿,如果醉倒,那肯定不妙,但程颖大概心里有数,喝完以后一定会变成这样,却还是会义无反顾喝了,因为有谢臻在,所以她不怕?
想明白这一点,谢臻简直喜得要跳起来!一个蹦跶,哎哟了一声,脑袋堪堪撞在车顶,疼得泪汪汪的,一面咬牙一面笑。
那边的小后妈还是毫无知觉。
既然对方如此信任,谢臻当然不会辜负她。
把车开到谢家所在的小区,进地下车库把车停了,小心翼翼把小后妈抱出来。是的,这次不背了,抱着比较好。
抱上了楼,开门,放在床上,又是一气呵成。
关键她从来没有做过照顾醉酒的人这种事,只在电视上见过一两次。很紧张地拿了一卷卫生纸,热水,还有一只小桶过来,预备着小妈闹酒。
不过呢,这女孩子乖巧得几乎过分了。
都把谢臻等累了,她还是那么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儿,仿佛童话里的睡美人一般。唇是殷红的,肌肤光洁犹如大理石,最勾人的还是眉睫,微卷的长睫毛简直像两只随时会飞走的蝴蝶。
蝴蝶,老觉得别人像蝴蝶。泰国神剧一出来,谢臻就去看了。那里边的比喻是,看到喜欢的人,会满心都是蝴蝶。大概相当于汉语里“心花怒放”的意思吧?
可是,觉得喜欢的人就是蝴蝶,这又作何解。
喜欢的人?
难道对小后妈行掰弯大计,不是为了报复谢礼么?什么时候,小后妈已经成了喜欢的人了。
等谢臻回过神来时,人已经在小妈的上方了,犹豫着要不要吻下去的瞬间,程颖忽然动了动。
毕竟做贼心虚,吓得她顿时退开三丈远……
奶奶的,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要是小妈醒来发现她在做这种事,那以后估计永远都不会再相信她。
擦一把汗再看,小后妈人没醒,只是微微翻了个身。由仰躺变成侧卧。
去洗手间用毛巾沾了热水,拿过来轻而仔细地给她擦了把脸。程颖似乎很不喜欢这样的打扰,眉头皱起来,嘴也嘟起来。
“你再嘟一个试试,我保证亲下去。”谢臻既是威胁,也是打赌。待会儿愿赌服输,既是输掉小后妈的信任也要完成赌局。嘿嘿。
可是这个家伙,即使睡着了,似乎也时刻保持着惊醒,似乎听见了她的威胁,嘴唇放松了,一切恢复如常。
“……”谢臻的内心很无奈,看来今天还真没有那个艳福。
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守了一夜,直到快天光的时候,才趴在床边打了一个盹儿。醒来是七点,小后妈却还在安睡之中。脸上病态的潮红已经褪了。呼吸里的酒味也无影无踪。所以酒精防止了她梦游,还欺骗了她的生物钟,一晚上的睡眠又刚刚好把酒精代谢掉。这么说来,要不是酒精伤肝,偶尔喝一点,还挺不错的。
下楼买早餐,预备小妈起来大战三百回合时,接到顾黎的电话,想了想,一时半会儿小妈应该还不会醒,就算醒了,顶多有点宿醉的头痛,应当不会出什么事。况且顾黎的小租屋离这个地方也不远,于是开车去了。
才把申请表交接清楚,出来就接到小后妈的电话。
也算无缝对接了。
电话那头的程颖支支吾吾:“你人在哪?”
谢臻本来以为小后妈醒来以后一定一脸懵逼,发现是谢家的宅子,说不定还要发飙,说你这个t又对我干嘛干嘛的。
谢臻理解这些还没弯透彻的小姐姐,遇到自己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掰弯神器,难免会恐慌,所以不打算见怪的。
可程颖非但没发飙,还这么娇羞怯怯欲语还羞的,是什么鬼?
疑惑归疑惑,咳嗽一声:“在外面给你买早餐。”
“哦……”程颖似乎还是吞吞吐吐,“那个,我还在你家,你方不方便,帮我带点东西?”
谢臻答应:“可以啊,带什么?”
电话那头有一阵子静默,良久,程颖说:“就是那个。”
“哪个?”谢臻莫名其妙。
“那个啊。”程颖感觉快哭了,“我找了,你家里没有。”
谢臻还是有些迟钝不明白,难道是宿醉后要吃什么药?“没懂。”
终于,程颖似乎狠下心来:“我生理期来了,你说带什么!”说完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谢臻哑然失笑。这有什么好扭扭捏捏的。发个短信问她:“你平常用哪个牌子的?”
程颖回得很快:都行。
啊哈哈哈哈。看来很害羞啊。我喜欢。
把车停了,打包了早餐君,再去隔壁把程颖要的东西给买了,因为不知道她平时用什么,就买了自己常用的那个。
到了家里,程颖正在守在洗衣机旁边,身上裹着一条琥珀色的毯子。把自己缠得严严实实的。见了她,有些躲闪,羞惭地低下头:“昨天给你添麻烦了。”
洗衣机里正在脱水。
“没什么。”谢臻耸耸肩,把手上的东西递过去,“买了我经常用的,去换吧。”
“……”程颖欲言又止,“衣服弄脏了,还有把你们家床单也弄脏了。”低下头,脸埋得都看不见了,“所以我全都洗了。”
“嗯。”谢臻过去摸摸头,“没关系的,这个是自然灾害,你也不能人工控制。”
程颖抬起头来,皱着眉头:“不要乱用词语。”
“我给你拿套衣服。先将就一下。”谢臻说着进房间,打开衣柜,触目一望。
哎呀。
虽然满满一柜子的衣服,适合小后妈这么软萌甜的小姐姐的衣服么,却真的很少。
毕竟谢臻比较喜欢稍微偏中性、爽利一些的打扮,要么就是童装系列…只求穿得舒服。觉得裙子又要穿打底又要随时注意坐姿什么的,简直麻烦死了。她才不要哩。
不过去年,谢臻年满十八正式跨入成人行列,老妈千里迢迢寄过来一条裙子。一直扔在衣柜的角落里,还未拆封。
反正放着也是落灰,不如送给小后妈,两全其美。既解了程颖的燃眉之急,老妈的心意也不至于白费。
毕竟,送给女儿,和送给女媳,也有什么不同嘛。哈哈哈哈。
程颖垂着头接了衣服,去洗手间换好以后,出来时发现谢臻在哼歌。
愣了一愣。
谢家这个,其实台风很不错的。比如此刻,整个人斜斜地倚靠在栏杆上,背脊抵着那横栏,眼睛若有似无地看着楼下,一切都像漫不经心似的,但越是这种毫不矫揉造作的洒脱,有种不带刻意的美感。就连嘴里哼的外文歌,也是一个调调。很适合谢臻。
i'again
norhythm
thoughit'd
wyou’l
should'd
thati'
soi'again
dwithyou
这歌程颖也听过,georgemichael的《carelesswhisper》。有段时间宿舍妹子疯狂迷恋上这首,不停在宿舍里单曲循环,程颖明明听得耳朵起茧,发誓永远不要再听这歌,可是,谢臻唱起来,仿佛又还不错?
没让她沉溺太久,那边的小谢醒过来了,淡淡笑着:“换好了?”
程颖脸上一红,“嗯,谢谢你这件裙子,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哪里厉害?”
“质感很不错,估计,”程颖顿一顿,“很贵。”
“钱财如粪土。”谢臻摊摊手,“你喜欢的话,其实十五块一件的衣服和一万五千块一件的衣服,都没有区别。所以不要介意。”
长袖的薄荷绿丝质裙穿在小妈身上,很合适。衣服和人互相助长了彼此的美和清纯。
程颖眨了眨眼睛:“你这个人,真的让人很难懂。”
“不需要懂我啊,我懂你就好啦。”帅不过三秒,立刻恢复油腔滑调模式,“小妈,昨晚,你可是对我做了很不应该的事啊。”
程颖果然立刻紧张起来,“什么?”
“你说你喜欢我诶。”谢臻挑着嘴角,露出洁白的小虎牙。摊摊手,“哇塞,酒后吐真言,这种突如其来的告白,真的很让人受不住啊。”说完挑衅地望着她,看看小后妈是怎样。
结果,人家好像接受得挺好?
“如果我说了这句话,那没错啊,”程颖点头,“我确实喜欢你。”
“……!!!”反而是谢臻不淡定了。用一种“你在开什么国际玩笑”的表情看住小后妈。
这掰弯也来得太容易了吧?咳嗽一声,竟然红了脸:“你说真的吗?”那要不咱们现在亲一下?
程颖点头,缓缓说:“你知道吗,最初我见到你,觉得你就是那种整天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是我最讨厌的那种人,那种明明有着世界上得天独厚的一切,却不肯好好安下心来干一番事业,只会把享乐主义发挥到极致的坏蛋,社会的蛀虫。”
卧槽好重的罪。
谢臻哈哈笑了笑:“所以呢,后来发现我是吗。”
“很体贴。会为别人着想。”程颖把头发放下来,丝毫不回避地看着她,“比如昨天,如果换做是我处在你的位置,我恐怕未必肯和你换出场次序,道家有句话叫作,死道友不死贫道。更何况我真的很需要这条出路。所以,恐怕我宁可让你一出场就碰钉子,也不会做出你那么高贵的举动来。”
谢臻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只是因为我不靠那个吃饭啦。你也说了,我是纨绔啊,哈哈哈。”
程颖摇摇头,“不,你真的很好。所以我喜欢你。谢臻,重新认识一下吧。”说着朝谢臻伸出一只手。
“……”谢臻的内心是崩溃的。原来是这种“喜欢”哦。要是你知道昨晚我差点就偷偷做了什么,你大概又要收回你的喜欢了吧。但是至美当前,压根没办法拒绝,只能带着三分无奈五分落寞握了握那只小爪子,嗯,暖暖的。
也是服了小妈阁下,明明这么暧昧的气氛,愣是让她给掰成伟光正的一场共产|主义运动。一句“我喜欢你”说得跟入党宣誓似的。也是没谁了。
还是程颖先把手收回去,指指洗衣机那边,“大床单好像洗好了。我一个人晾不了,你帮帮我。”
谢臻无不从命。
两个人在大阳台把那床单晾上了一只超大的衣架。
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呢。
程颖擦了擦额上的汗,说了一句,“我马上要回戏剧社排练。”
谢臻点点头:“刚刚听顾黎说了,演出就定在周末,竟然比你那个唱歌的决赛还早一天。”
难怪她们戏剧社累死累活地要赶着排练。
经过方才一番开解,谢臻其实心情很不错。
小妈不再把她当贼防了不算,还给她戴了一顶高帽子。
高尚?哈哈哈。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她高尚诶。
这帽子一上头,两人的关系有了些微妙的改变。变得很像朋友。
你是不会说交往对象“高尚”的,你只会说她“好傻”“小傻瓜”“坏东西”“小恶魔”。
但起码也是有进展啊是不是?谢臻笑出眼泪来了。
开车送小妈回学校之后,她这个新上任的戏剧社社员便接到了在周六之前把所有演员的演出服翻新一遍的指示。
于是和小后妈兵分两路。
谢臻一个万年不发朋友圈的人,即使发了也是寥寥几个字。偶然发一条稍微长些的,会收到很耸人听闻的效果。
“请问诸位朋友,去哪里能找到最好的戏剧演出服啊?莎士比亚的那种。”
才发出去一秒,下方的回复队形非常统一,前三十条全是诸如“卧槽”“还活着”“诈尸?”“火钳刘明”“本尊?”“被盗号了吗?”谢臻于是跑出来统一回复:“是的,我胡汉三又回来啦。看正文答疑有奖。”
于是接下去又有三十条:“把你的□□密码告诉我,验证一下是不是本人。”
谢臻懒得搭理他们。真是的,结交了一帮怎样的损友啊。
蛇精病。
还好有画风稍微正常一点的。
不是别人,是室友樊胜:“你去隔壁高新区珍珠路,有个大型的演出服装租借公司,新的二手的都有,名字叫做‘荼蘼’。”
虽然对这个名字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动动手指,回了个飞吻。动身前往。
事实证明,樊胜不愧是祖祖辈辈都在此扎根的土著,她的推荐,没有一点点错。
服装打包好塞在后备箱,回到学校验货交差。顾黎作为这次演出的总顾问,眯着眼睛一件一件细细过目。末了拍拍谢臻的肩膀,“不错啊,很有天赋,以后我们社里打杂的事全都交给你了哟。”
哟你妹。谢臻翻个白眼。
“事先声明,根据你当时的入社宣言,”顾黎笑得很贼乎,“这些都是不给报销的哟。”
“知道了。”谢臻耸耸肩,反正她也不是为了图这个报答。
程颖这几日都在专注排练,晚上回宿舍练一回歌。中间还要穿插课业和临时工作等,忙碌而充实。
这几日也没有看见谢臻。回过神来倒是有些疑惑。为了防止上次那种意外再现,她已经从网上加急购了要用的伴奏碟,一直想要和她说一说这事。
于是破天荒起头给谢臻发了个短信:“我买了伴奏带。”
谢臻第一次收到小后妈主动发的消息,高兴得在客厅跑了几个圈儿。先把手机扔远一些,控制住你自己啊谢臻!不可以这么快回的。一定要等一等,等一等!不要显得太在意对方了。
好,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king!时间到!扑到沙发上,尽量克制地回了一小段话:“哦,那很好啊,小妈。你最近几天好不好?社里的服装是我选的诶,你觉得合适不合适?漂酿不漂酿?”
程颖还算给面子,过了会儿回了:“漂酿。”
哈哈哈哈。谢臻还想再跑三圈。
可是小后妈似乎觉得两个字太冷清了,又追加了一条消息:“你最近忙什么呢?”
谢臻捂住自己的鼻子,觉得鼻血快要流下来了。嗷嗷怎么能这么温柔。“啊,我最近也在排练。”
“你也?”程颖问。
谢臻看看挂在不远处那一身罗密欧的服装,笑嘻嘻地打字:对。周六见,学姐。
和程颖演对手戏的是中文系的系草,名叫令狐绝。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小绝。
小绝被社长大人叫来出演罗密欧一角时,内心其实是拒绝的。他只不过因为外形条件尚可,拍了几个运动饮料的广告,在校内校外小有名气。对于演出这种东西,其实完全没有把握。
可是社长和其余许多学姐学妹都鼓励他,说他是最棒的,就连传说中不轻易夸人的程颖学姐都说,“和最开始比起来,小绝的进步很大。”
演出前一天,小绝对着镜子飞了几个眼色,觉得挺像那么回事,心内不禁动了动。如果能够改行,进军演艺界的话,那个日进斗金的行当,可不是这样拍几个小广告可以比拟的呀。
正好他签约成广告模特之后,跟的经纪人与花容公司的老总十分相熟,于是他深夜和经济人聊了聊,问是否可以把老总或者负责发掘演员的星探请过去看一下演出。“到时候如果我演得还可以的话,万一被看上了,哥,我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
经纪人嗯了一声:“有道理,不止是你,万一有别的收获,张总也会很高兴。”
小绝噎住,干笑了两声:“最好是收获我啊。”
就这样,通过经纪人牵线,把周六t市戏剧演出的门票妥妥当当送到了花容老总的手上。经纪人也很小心:“都是些大学生,稚嫩得很,恐怕入不了您的法眼,但是好歹是个发掘新人的机会啊,咱们公司最近和寰宇打到白热化阶段了,一线的一哥一姐两个公司都差不多的实力,所以我觉得,小新人也不可小看啊,万一找到一颗冉冉升起的璀璨明珠,那不是把寰宇妥妥地压下去了吗?”
老总沉吟了会儿,点头:“你说得有道理,我会派个人过去。”
经纪人于是把这个消息回馈给小绝:“到时候好好演,给我长点脸,最开始上边其实是很想把你当成影视档明星来培养的,可那时候你年纪小,不懂礼数,别人背地里喊你面瘫绝。你想想看,得了这个雅号,谁还敢让你演?这次,就这一次,你给我狠狠地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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