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BOSS快到碗里来完本[快穿爽文]—— by:梦云淡风轻
梦云淡风轻  发于:2017年04月13日

关灯
护眼

但外貌并不是吸引这个女人的关键,关键还在于厉的大方。在末世前的时候,男人们还是舍得给女人花钱的,因为在生活充足的情况下,花钱讨女人欢心,追求一下精神世界也是很愉快的一件事。在末世后却完全不一样了。生活上面就吃不饱穿不暖了,还能大方的起来?
在末世中能够大方的男人绝对是强者。
看着这个男人不停的给这个女人付钱,她真是说不出来的嫉妒。可这个女人的美貌让她清楚,她是不能够取代这个女人的地位的。
看到有流氓一样的男人来调戏这个女人,说实话她是有些幸灾乐祸的,让你长得好看,现在是遭到了报应了吧。可看到男人马上把女人护到身后身后,她却不得不承认男人对女人的感情。
他们肯定很相爱。
然后······
鲜血飞溅!
厉被一个小混混一刀捅在了腹部,鲜血哗啦啦的留下来,他嘴角也溢出了鲜红色的血。可是他却全然不曾在意,只是定定的看着玉浅月,像是弥留之际的深情。
玉浅月嘴角抽搐。
多么感动人的场面,可是为什么她这么想要笑。
丧尸王你难道以为套路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吗?这种套路也太粗制乱造了吧。
假如发生在小言里面,可能女主会感动的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掉,可在玉浅月的满前,就只剩下搞笑的效果了。
丧尸王,你堪称世界第一强者,难道就能够随意的被几个小混混轻而易举的打败吗?难道你身为丧尸,还会留下红色的鲜血吗?就算你是丧尸王,也没有这种特权啊。你只是一个反派,剧情大神是你的后妈,不会给你开这种金手指的。还有,你以为你还是人啊,被捅个肚子还会感觉痛,说好的丧尸没有感觉呢?
玉浅月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收到了欺骗,感觉再也不会爱了,虽然她并没有爱过。
潇洒的转身就走。
被留到后面的丧尸王有些不明白玉浅月为什么不按照剧情来。不理身后想要同他说话的小混混们,把刀拔了出来。没有刀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速的恢复着,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就重新变成了光滑的肌肤,只有衣服上的破损能够看出这个地方曾经受过刀的割伤。
追上玉浅月,厉执着的问着玉浅月他想要问的问题,“你感动吗?”
玉浅月:······,“感动。”,只求你不要再弄什么破绽百出的套路了。
厉很高兴,“那你爱上我了没?”
“······”,可以说没有吗?
厉看见玉浅月不再说话,已经是明白了,不过他并不算是难过。现在他才实行了套路的第二次,玉浅月就这么感动,虽然还没有爱上他,但估计是相差不远了。
这样想着,他心中有些得意。
看着厉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玉浅月总有一种胃疼的感觉。
以后的日子,玉浅月充分的理解到了套路的可恶之处。什么在下雨天的单膝跪地表白;亲手雕刻歪歪扭扭的戒指,然后说爱的宣言啦·····这些都可以是很感动的事情,但是可不可以在做完之后,问她有多感动,有没有爱他!!!
玉浅月估计自己已经是身经百战,将来就算是再接受任何表白和爱意,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去化解了。
什么深情总是留不住,唯有套路入人心,都是假的、假的、假的!重要的话要说三遍。
☆、穿到末世世界13
三十年的日子虽长,但对于玉浅月这种除了修炼就是睡觉玩乐的人来说,还是不算那么长的,一眨眼就已经过去了。
在这期间,她的翅膀并没有突破到七对,天使的血脉应该就是越升级越难。就像是神话里面的炽天使,总是高高在上的,可炽天使也只是几个罢了。
不同的阶层力量相差更是十万八千里。玉浅月估计等她突破到七对翅膀的时候,应该是下一个世界的时候了。
今天就是整整三十年了。厉在这三十年里面,除了力量更加强大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变化。容颜还是过去的俊美,对待感情还是十年如一日的套路。
玉浅月现在就跟厉面对面坐着,“厉,已经三十年了,你可以去打败秋若的吗?”
厉眉头狠狠的皱着,他看向玉浅月,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我们不是两情相悦了吗?”
玉浅月:谁跟你两情相悦了?是你自己自我感觉良好!心中虽然这么狠狠的吐槽,但玉浅月还是露出一个纯良的笑容,“我们是两情相悦了,可是这跟打败秋若不是一回事啊。”
厉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种感觉冥冥之中支撑着他,让他不管玉浅月是怎么样的花言巧语,都是坚定初心,永不动摇,“我们在一起了,放过秋若吧。”
放过她?放过她谁放过我啊!简直是累觉不爱,“你就说一下到底打不打败,给我一个准话。”
厉没想到玉浅月居然用这样严厉的语气对他说出这样的话来。而这也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乖,我们在一起,我会给你幸福,永远疼你一辈子。别想秋若了。”
该怎么形容你,反派!
玉浅月也并不是白痴的人,看到厉这样,也已经是知道了厉不可能去帮助她对付秋若了。
看来,这个世界的任务越来越难做确实是真的。玉浅月也不想要再这个世界中无谓的等待再去浪费时间。既然没有可能了,就离开吧。下一个世界纵使是更加艰难,比起现在的有力气无处使也是好的了。
玉浅月费了三十年的时间,得来的也是虚无一片的下场,干脆连掩饰一下都懒得了,同厉说了声再见,不顾厉的惶恐,身体在空气中化作片片飞羽,转眼间就消失不见了。
她没有看见的是,有一片洁白的羽毛已经被厉抓在手里,宛如最后的救命稻草。
回到主神空间,一切都跟原来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那种任务未完成的失败心情。
主神看见玉浅月来,宣布玉浅月的贡献点:“001号获得100000信用点。现在共有115000信用点。”
玉浅月呆住了,十万信用点?开玩笑吧!她不是没有完成任务吗?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信用点?
主神解释道:“你虽然没有完成任务,但是已经赋予了反派绝对能够打败主角的能力。并且这个世界比上一个世界完更加高级,所以获得的信用点自然更加高。”
玉浅月点头,“为什么主角的随身空间认过主之后,还可以继续认主?剧情里面不是这样的。”
“因为001号拥有天使血脉。天使是上帝最早创造的生灵,它的血脉具有强大的力量,远远的超过与人类。天使的血可以腐蚀人类留在随身空间上面的鲜血。”
玉浅月点了点头,这个解释完全合情合理。
现在的她只有六对翅膀,暂时还不能够升为高级天使,先去下一个世界修炼就可以。再加上现在她也是知道了任务不一定非要反派去打败主角的,只要赋予他们那个能力就可以了,所以感觉也算是满足,就让快穿大神送她去下一个世界了。
白色的光点覆盖到了玉浅月的身上,带领着玉浅月飞快的消失不见。
玉浅月再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在繁华的都市了。四周一片的灯红酒绿,看上去就是五花八门,很是热闹。
突如其来从天而降的玉浅月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玉浅月在人群中观察着。这好像是上个年代一样,女人们还是流行穿旗袍的。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妖妖娆娆的,旗袍开叉到腿根,露出性感的大长腿。
这明显是上个世纪旧上海的流行打扮。
难道她穿越到了跟地球一样的世界?带着这样的疑惑,玉浅月开始看起剧情来。
这个世界的主角是一个小村子里面村长的儿子,家里比较有钱,在村子里面盖了一座楼房。在□□十年代类似的社会里面,这已经是很了不起了。所以主角也是比较高高在上的张扬。
而反派家境贫寒,父亲是一个小混混。属于娶不上媳妇的那种,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强了村里的村花。村里的村花被破了身子,在小村子里面,是很看重这个的。万般无奈之下,村花也只好嫁给了这个小混混,生下了反派。因为被强迫的缘故,村花看反派从来都是不顺眼的。而反派的父亲对反派也是抱可以延续血脉就可以的程度,并没有多么的关心。
自小身份上的低一等让反派很是自卑,对于高高在上的主角更是厌恶极了。他想要出人头地,可是却没有什么办法。恶劣的他从小就欺负别的同学,还想出了收保护费的办法。可就算是如此,念完了初中后,就没办法再上学了,无奈之下只得辍学,成为了一个小混混。
小混混一路拼搏,成为了大哥大,后来又加入了黑色组织,一路不择手段的往上爬,终于做到了顶尖大哥的程度。
而主角则是完全不一样了,他考上了名牌大学。在□□十年代,所有大学生都是值得夸耀的。毕业后一路升职加薪跳槽,最后自己发展商业投资,成功的走上了人生巅峰。
这样的两个人在奋斗的路上,明争暗斗,彼此都是想要置对方与死地。两人之间的仇怨从开始到结尾早已经多的说不清。最后,主角凭借着主角光环,打败了反派。
看完剧情,玉浅月对于这个任务难度感觉实在是简单。如果她在上一个世界没有收集了那么多的金银的话,还可能会感觉困难,但现在完全是不一样了。有金子这种硬通货,害怕什么没有人民币。现在她也算是富可敌国了,走上什么人生巅峰实在是不要太简单,就算是带着反派也是so easy的。
既然决定了第一件事情,那么现在就是要去换金子的了。至于身份证什么的,玉浅月倒是没有那么在乎的。反正是□□十年代的样子,不是什么都需要身份证的年代,没有身份证一样能够活的很好。
玉浅月进入的店铺是一家首饰店铺。之所以选择这家店铺,是因为这家店铺一看就是比较正规,看上去也比别的店铺更加大,想必一次性动用的资金一定不少。
店老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留着山羊胡须,戴着一副圆眼睛。看见玉浅月,他有些惊讶,实在是没有想到有这么漂亮的小姐进他家店,“小姐,你买什么?”
玉浅月一笑,“你收金子吗?”
“金子?”,老板有些惊讶。
“对,我家里出了点事情,让我去当一下,换点钱财。都是最好的。”,玉浅月说着,从耽美文库里面拿出一块金砖。她倒是不害怕老板敢坑她,如果是图谋不轨的贪心老板,她也不是好欺负的,打就是了。
老板看着这块成色很好的金子,仔细的用手抚摸着,还用牙咬了咬。玉浅月的金子,对于□□十年代来说,已经算是很好的了。毕竟是后世做出来的,工业更加发达了,对金子的提纯也是远远的超过了现在。
老板的看着金子,眼睛一点点的亮了起来,“这样的金子,你有几块?”
玉浅月一笑,“三十块块。”
两人低声交谈起来。
一个小时后,玉浅月从这家店出来。她的包已经换了一个,变成了一个拉杆行李包。这个拉杆行李包很大,任何人看到了都不会想到里面装了满满的一箱子钱。里面有着三百多万,是玉浅月换金子的钱。
在现代社会上,这三百多万虽然多,可也不过是在普通城市买一处房子的钱罢了。可在这个世界,则是完全不同。这种□□十年代的社会环境里,还有万元户的说法。家里有一万元就可以算是很有钱了,更何况是三百万元。
走进一个无人的小巷子里,玉浅月把赚钱的行李箱打开,拿出一叠钞票放到一个皮夹里面留在外面用,剩下的全部放到随身空间里面。
回到大路上,玉浅月招了辆三轮车,往最近的车站走去。
反派的小村子是C省H市Q县的李家村,距离玉浅月现在的城市还有很远。坐了好长时间的火车,才终于到达。
在H市,玉浅月下了火车,再次叫了一个人力车往反派的小村子里驶去。
☆、穿到落后年代1
因为是一个偏远的小村,路上很难走。坐在三轮车上面的玉浅月只感觉一路上都是在颠簸之中。幸亏她是天使的体质,才没有晕车。
在村子口停下,玉浅月付过钱之后向小村子走去。
村口有几个老人坐在石头上闲话家常,看见玉浅月一身光鲜的打扮,忙凑上前来跟她打招呼,“小姐,你从哪里来啊?”
玉浅月一笑,“我来找人。”
听见玉浅月要找人,其中一个老太太眼睛一亮,“我是村长他妈,对这个村里最了解了。小姐你是从大城市里来的吧,不知道要招谁。”
村长的妈,不就是主角的奶奶嘛。玉浅月对于主角的一家人还是敬谢不敏的,反正是早晚要打败的人,也就懒得搭理她,转向一旁一个看上去老实一点的老太太。
“奶奶,你能带我去找一个叫李涵的孩子吗?”
老太太看到玉浅月这么一个城里人找她搭话,很是受宠若惊,忙不迭的点头。
不顾村长母亲的脸色铁青,玉浅月在这个老太太的带领下向着一个方向走去。
村子里面的一切都很陈旧,就像是电影里面演的山区里一样。看上去马上就要倒塌的土胚房,坑坑洼洼的小路。转了好几个弯之后,老太太终于在一个比别的房子更加破旧的房子前停了下来。
玉浅月向老太太到过谢,给了她一张一元的带路费,老太太笑的见牙不见眼。
在这个年代,还没有什么钱侮辱了尊严的说法。并且一块钱在现代社会虽然少,但在这个时候,一毛钱就是不少的钱了,一块钱就可以相当于是大钞了。
房子的门是关上的,玉浅月敲了敲门,等待开门人的到来。
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妇女,脸上有些干燥枯黄,并不好看。看见玉浅月,她眼中露出了警惕,像是不明白这样一个不属于这里的女人为什么会出现。
玉浅月知道,这个人就是反派的母亲村花了。她年轻的时候,长得还是很清秀的,在村子里面属于拔尖的那种。可嫁给了反派的父亲小混混之后,生活的苦难和辛苦的劳作渐渐的把她的青春一点点的消去。老天并没有眷顾她,容貌也是慢慢的增添了细纹,变得普通平凡了起来。
“李涵在家吗?”
女人在听到李涵的名字时,厌恶的皱起眉头,并不回答玉浅月的话。
玉浅月明白,这个女人并不喜欢反派。不过,不喜欢也好 。原本她还想反派在这种环境中并不适合成长,还在想要怎么说服反派的父母呢。现在看来,反派的母亲应该是恨不得把反派打包送走的那种。
至于反派的父亲,玉浅月倒是不怎么在乎他的意见。本来就是属于那种小混混一般的男人,这个孩子还是他强迫这个女人生下来的。在玉浅月看来,直接抢就可以,渣男还要打招呼?
既然已经确定了这件事,玉浅月也就单刀直入了,“我的爸妈想要收养一个孩子。我从附近经过,问一下李涵这个孩子,放心,钱不是问题。”
女人瞪大了眼睛,仿佛是没有想到她的儿子居然也有人想要收养。不是她说,这个小贱种从小到大就没有做过什么好事,像他的小混混老爹一样。品德败坏,欺负同学,向同学索要保护费······之类的斑斑劣迹,多不胜数。
可玉浅月与她的看法截然不同。李涵之所以是这样,除了他是反派的因素之外,还因为他自小在家庭之中就不受重视,活的很艰辛,并且小小的孩子就想要存钱,想要念更多的书,想要出人头地。
如果这样的孩子放到现代看来,简直是十全十美的好孩子。只是想要念书没有错,只不过他用错了方法而已,尽管这方法是唯一的方法。
女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对于能够把这个让她耻辱和丢尽了面子的孩子送出去,在她看来还是一件好事。至于孩子被送出去过的什么生活,就与她无关了,“这个小贱种如果想要的话,白送你都行。不过,你既然说了给钱,就给我一千吧。”
这个女人在狮子大开口,玉浅月清楚的明白这件事。虽然对这个年代金钱的价值并不敏感,但对于万元户的意义她还是明白的。一千元就相当于一万的十分之一。在这种一个镇上最多只有几个万元户的年代,一千块就相当于镇上最有钱的人家全部钱财的十分之一。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