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大宋小吏完本[bl同人]—— by:拉棉花糖的兔子
拉棉花糖的兔子  发于: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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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从汴京外某畿县买来的, 当地人用高岭土做的砂锅,制作的过程也极其繁琐。汴京的药铺都爱用来熬药,就是因为能够最大程度保留药性。
与此相同,食物的鲜美也能被最大程度的保留,自从有酒楼率先使用后,便逐渐在汴京的大小酒楼里流行开了。
而且这砂锅保鲜性还特别好,据说冬天大年三十熬的汤,到了十五都能喝。比起其他的容器,熬出来的汤更为香浓。
云雁回取了一个砂锅待用,这砂锅保养过几次,已经十分适合炖菜了。
将洗净的鸭肉倒上葡萄酒,再加上生抽、老抽腌渍,要腌渍久一点儿,约莫大半个时辰,便可将炒锅烧热了,加葱、姜炒到出香味了,再放入鸭肉。
煸炒到鸭肉变色,倒进砂锅里,再次倒半锅葡萄酒,撒上盐,放陈皮、八角、桂皮、紫苏等。
如此用小火慢慢焖,焖到葡萄酒还剩一半了,便放些冰糖,收汁出锅。鸭肉颜色发红,饱饱地吸收了葡萄酒,混合本身的鸭肉香,与香料的味道,香气扑鼻。
云雁回尝了一块,差点泪流满面,太好吃了,妈妈,我做菜怎么这么好吃啊!
鸭肉味道浓厚,肉肥骨软,还没入口就十分诱人了。一口咬下去,更是肥嫩得不得了,鲜香细腻,带着葡萄酒和佐料的香味儿。
至于葡萄酒鸡翅又简单得多了,云雁回喜欢吃翅根,肉质比鸡腿更加活,又比翅尖肉多。翅根焯水沥干,小火煎到焦黄色,加上盐、酱油翻炒,再倒入葡萄酒烂煮入味后,大火收汁,洒上一些花椒粉。
两道菜都是咸香的,吃了容易想吃米饭,云雁回打了一碗饭,又倒了一壶葡萄酒,吃了起来,两道试验品都十分成功。
吃了几口,外间忽然进来一名年青人,穿着燕居服,面容清俊,约莫二十多岁。
这人进来后便负手左右张望,似乎在找什么。
云雁回看他有点眼熟,服饰也比较高档,想来要么是府里的官员,要么是来过这里的别的衙门的人,因后厨无人,便招呼道:“中午各厢来人议事,没剩菜,倒是我这里刚炒了两道,郎君来吃一些吧。”
虽说食堂开放的时间只有早上和午休时间,但是若有人耽误了吃饭时间,也是可以来要吃的,只要有就会供应吃饭。若是官员,还得给人家开小灶。
这青年好似愣了一下,然后走了过来,低头打量云雁回面前的菜色。
“我就吃了几口哈,在试验新菜,你可是第一个吃到的。”云雁回吃着觉得好,打算以后也列入菜谱呢,不过那时用的葡萄酒就得在市场上买了。他打量这人也不知道饭在哪,还好心地帮他盛了一碗米饭递过去。
青年沉思了一下,伸手接过了饭碗。
云雁回看他伸手,双手洁白如玉,十指修长细嫩,唯有指间有些薄茧,像是握笔磨出来的,可见是个读书人。
青年十分斯文地抓着餐具,挟了几块鸭肉吃,又吃了一块翅根,然后微微一笑,“好吃。”
“当然啦,这菜里加了葡萄酒。”云雁回颇为自得,“而且我做菜太好吃了,简直就是冰火魔厨嘛。”
青年愣了一下,虽然不解其意,但还是很礼貌地笑了笑,然后自己斟了一碗葡萄酒喝。
云雁回心里嘀咕,虽说我大方,但哥们儿你倒别人酒喝的动作要不要这么自然?
青年品了品葡萄酒,眼神一亮,“好酒。”
从他进来到现在,就说了四个字两个词,分别是好吃和好酒。
云雁回哈哈一笑,“小心后劲儿有点儿大哦。”
“香醇绵厚,这是哪里沽的酒?”青年吃了半碗,抬头问道。
云雁回随口道:“一个走街串巷的胡商那里。”
“不可能,”青年却断然说道,“虽说味道与胡商所卖的商品葡萄酒类似——不知为何我朝一直酿不出那样的味道——但是,胡商的葡萄酒都是陈酒,这壶分明是新旧,出坛不会超过一月。胡商要用当地的葡萄酿酒,而一月时间,可到不了汴京。”
云雁回:“……”
云雁回也有点呆,没想到还有人较这个真,他挠挠头,一脸天真茫然,演技一级棒,“我也不知道哦,那是不是说我走运了?”
青年却看看酒菜,又看看他,意味深长地道:“这酒,是你私酿的吧。”
云雁回惊讶得很,咬死不承认,“不是!”
但青年一脸笃定,“就是你私酿的。”
云雁回更加心惊,也不知自己是哪里穿帮了。看青年和自己无冤无仇也不像要告状的样子,反正大家算是自己人,便半委婉地承认了:“你怎么认定的呢?”
青年:“直觉。方才进开封府时,看到了葡萄成熟,有人在采摘。加上这菜是新菜,酒是新酒。”
“……”云雁回无语凝噎,人家是靠直觉的,你还能说什么呢?
云雁回只得又倒了一碗酒,伸手揽住青年的肩膀,“兄台,明人不说暗话,这就是我私酿的,不过是为了做菜调味,也不卖,你看上去人这么好,一定不会告我状吧?”又在心底补了一句,你告了老子也不承认。
青年被他揽住,有些不自然地样子,大概从未与人勾肩搭背,但也没有挣开,“嗯……”
“太好了,来,走一个。”云雁回和他碰了碰碗,一口喝完了。
青年也喝了两口,此时脸已经有些泛红,再一看云雁回还是面不改色,“你的酒量不错,你多大了?”
“虚岁十七。”云雁回答道,“对了,方才你说进来时看到葡萄熟了,你不是府里的人啊?”
“不是,我来看看。”青年说罢,又问了一个问题,“以朝廷榷曲之严,你是如何买到酒曲的?”他说着,又补充了一句,“放心,我不会坑害你。”
“我没买酒曲啊,我没资格咋买酒曲啊,”云雁回摊手,一点也不在意把法子泄露出去,“我酿酒就没用酒曲,胡商的葡萄酒和我们的不一样,也是因为没放酒曲啊。葡萄酒之所以是葡萄酒,那是用葡萄酿酒,放了酒曲葡萄酒成作配的了。”
“竟是这样?”青年沉吟道,“有道理……”
“嗳,哥们儿,”云雁回言语之间,已经默默把称呼从郎君变成了兄台再到哥们儿,“你不是府里的,那是哪个衙门的啊?大理寺?刑部?”这都是最常和开封府打交道的部门了。
青年:“垂拱殿。”
云雁回:“视朝的地方啊,你是侍卫亲军?”
青年尚未说话,这时外间又进来一名中年男子,面白无须,团团嫩嫩,躬身用公鸭嗓说道:“官家,开封府通判求见。”
云雁回:“……………………”
……妈的!!
为什么觉得这人眼熟呢?因为每年元宵人家出来与民同乐都能远远看上一眼!
为什么自称在垂拱殿上班呢?因为每天在那儿处理政务啊!
为什么,为什么就没有早点认出来呢……
云雁回心里有个小人儿,已经哭晕在厨房。
“嗯,去堂上。”仁宗放下酒碗,负手走了出去,走到门口,回头笑了一下,“小孩,这次我就不记你的名字了,功过相抵。”
不记名字,无奖无罚。
大概是他献食有功,但酿酒犯法,还管官家叫哥们儿,才有了个功过相抵……这也太刺激了!
云雁回鹌鹑状道:“谢官家。”
……
仁宗走了,还剩下半壶残酒,两碟剩菜,云雁回也没心情吃了,走出后厨,只见厨子、打杂的跪了满地,都是腿软来不及爬起来的。
当初进献菜肴都把大家兴奋得几夜没睡好了,更何况是仁宗突然惊现开封府,差点把他们吓得心脏都要吐出来了。
云雁回顿时觉得自己心理素质还可以了,嘀咕道:“难怪人就这么进了后厨,一个招呼的也没有……”
众人纷纷爬了起来,“雁哥儿,怎么样啊?官家在里面看了那么久,是不是哪里没打扫干净?”
“不知道,我也跪半天了,不敢看。”就那样的情形,云雁回哪敢说实话,让人知道他对官家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还得了?
“我说,官家怎么会突然微服来开封府?这不正常啊!”要么云雁回怎么也没想到这人居然是仁宗呢,没事不在宫里好好坐着,在包拯不在的情况下来开封府,何止是不正常,是太不正常了!
大家面面相觑,半晌,有人才吞吞吐吐说了所有人共同的心声:“难,难道……是包少尹出了什么事……”


第67章 黑夜开封府副本
仁宗微服突击开封府, 除了在有名的开封府食堂逛了一圈,吃了两道菜,又与通判见了一面。
据说勉励了一下通判,赞赏他在少尹不在的情况下,当好了家, 大家工作也都很努力, 又赏了些冰和果子方离开。
开封府上下都很忐忑, 觉得这极不正常。
过了一日,方有消息传来,证实他们内心的猜想正确。
原是包拯前往陈州查赈,查实了安乐侯庞昱挪用赈灾粮款, 在陈州欺男霸女,荒淫享乐,便用御铡将其铡了。
消息前晚传回来,听说当夜庞太师悲痛欲绝, 次日又入宫见庞娘娘, 父女又是痛哭一场。
庞娘娘要求见仁宗, 但是仁宗未曾召见,反而悄然来到了开封府,见了现下府里暂管事的通判。
虽说仁宗与庞娘娘是少年夫妻,可是这事上仁宗还是清醒的,知道先前依椒房之意派了庞昱去已经是害苦了陈州百姓,虽说他没想到包拯真敢铡人,但是既然铡了,三道御铡是他应允的,自然不能打自己的脸,寒了臣子的心,于是有了开封府之行,是为表达立场。
果然,有了仁宗这一趟,消息传来之后,开封府的人反而松了口气。
反正不是少尹出了事,虽铡了庞太师之子,好歹也知道官家是站在少尹这边的了。
云雁回对剧情虽一知半解,时间都不太清楚,但是好在他对主角有着充分信任。是以,在了然传书来,叫云雁回请假回大相国寺住一段时间时,他拒绝了。
了然自是关心他,但包拯没有嫌他得罪了人,把他留在府里,还容他放开手脚创新,那他就更没有道理食言而避让了。
云雁回非但不去大相国寺避风头,反而将小宝也叫回来了,让他和双宜陪自己住在开封府,每日就睡在包拯的书房旁,这是包拯的办公场所。正是要警惕有人来这里,搞些鬼蜮伎俩。
仁宗亲政不过二三年,庞太师在朝中仍是势力庞大,像是之前的科考,世人都以为包拯算是他的门生,但那一次,正是因为庞太师要选用自己的人,将文采斐然的包拯只点为第二十三名。
科考本是为天子、为朝廷选人才,庞太师却大搞黑幕,谁都有理由相信,他死了儿子,会瞄准包拯下手,开封府十有八九也要被殃及。
现在包拯正在回来的路上,他们可得把家守好了,不能后院起火。
所幸开封府其他人大多也是一般的想法,不论他们是真的被包拯的人格魅力征服了,还是自知同在一条船,总之这一下子都打叠起十二分的小心工作,一时间尽去前些日子的懒散。
……
早晨,云雁回起来去上班,身后跟着小宝和双宜,因在官衙,双宜还作男装打扮。
到了食堂,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一阵喧闹声,这是从未有过的情形,随手抓住一人问道:“里面是打架了吗?”
那人回头看看,摇头叹气,“嗨,不是打架,胜似打架啊!三衙塞了人过来,借用地方吃住,说是他们的地盘在修缮,开封府倒霉就倒霉在地盘大了,现帐子都扎好了,要露营……”
云雁回嘴角抽了一下,“什么鬼,三衙塞人……等等,塞的侍卫亲军吗?”
那人摸摸脑袋,“嗳,好像是的……我就说有些人看上去娇骄之气那么重。”
云雁回心中顿时念着,不知是官家煞费苦心,还是底下的人揣摩上意,设法调了一队侍卫亲军来,明面上是借住,其实是把开封府给看住了。
云雁回如此想着,带着弟妹往食堂里面走,果然看到一群兵痞子占据了食堂一角,大模大样,边吃边笑闹,叫开封府的官吏好生不满,却也不敢埋怨。
云雁回在这些侍卫亲军里扫了一圈,正想到同在禁军的周惠林呢,那人群中便飞出一根筷子,朝着云雁回脑袋砸来。
双宜眼疾手快,伸手一剪,将筷子夹住了。
周惠林排众而出,痞笑着看云雁回,“小子不错,在这儿还收小弟了?”
他自觉把云雁回逼走了,乃是胜利者的姿态,尚不知云雁回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快活得很。
真他妈无巧不成书啊,这都能遇见。云雁回心底暗骂了一句,周惠林现是来帮开封府的,所以他也不好撕破脸,只做若无其事状说道:“哪是什么小弟,周兄见过的。”
双宜领会,拱了拱手,“从前手重,多有得罪了。”
周惠林一听双宜的话,还有这把明显不是男子的嗓音,哪能不知道她是谁,当时脸就青白交加了起来,瞪了云雁回一眼,“你这是做事,还是郊游来了?”
云雁回嘴上呵呵了一声,心里说关你屁事。他带双宜和小宝来,知道的人没有说不好的,周惠林这智商,能懂他的配置?一个他一个双宜一个小宝,T、DPS和奶都齐活了好吗?
周惠林本也管不到开封府来,只是有点丢人,过过嘴瘾,看云雁回不理他,就回去了,和同袍一起稀里哗啦吃粥。
云雁回一转头对小宝说:“配点泻药给我……”
小宝:“……”
“看什么,”云雁回弹了一下小宝的脑袋,“我等他走的时候下药,现正守着开封府呢。”
……
中午,云雁回进了后厨,“还有莲子粥吗?我妹想吃。”
有人回答:“刚出了一锅。”
云雁回去找莲子粥,看到旁边一锅鸭糊涂正在被分装到一只只碗里,装鸭糊涂的帮工拿着一只碗背对这里好像在做什么动作。
“怎么了?”
那人一抖,回过身来,“雁哥儿啊,吓死我了,没干啥呢,累得很,揉揉手。”说着把碗都端到了托盘上,“我去送菜了。”
“哦。”云雁回并未在意,倒了莲子粥出去,坐下来没多久,看到先前那帮工端着鸭糊涂正好到了周惠林那桌,周惠林还特别不满,拍着桌子说:“这么慢,听不进本少爷的话吗!”
云雁回看了两眼便收回目光,吃完饭后找到那帮工,“你往周惠林那碗鸭糊涂里……”
那帮工唬了一跳,不等他说完便神色慌张:“周惠林是谁啊。”
云雁回:“就是那个特别讨人厌,大声嚷嚷的人。”
帮工犹豫再三,小声说道:“我往他鸭糊涂里吐了口水……”
“……”云雁回差点不知道该骂他还是该夸他,想了想,还是拍着21 到了夜里,那些侍卫亲军果然排了班次,一批进帐篷,一批在府里巡逻。
云雁回姐弟三人就住在书房旁小房间里,这是平日包拯午睡的地方,听着外面不时经过的脚步声,云雁回不禁低头说:“侍卫亲军巡逻,这可是官家的待遇呢……”
双宜撇撇嘴,“那官家的待遇也不怎么样。”
云雁回:“……”
小宝也点点头:“若都是周惠林那厮一般的货色,的确不怎么样。”
云雁回全家都讨厌周惠林,他甚至觉得好像比他本人都更讨厌,连小宝这么善良的孩子都吐槽了。
“算了算了……我们来打牌啊。”云雁回把灯拿到面前的桌上来,摸了一副扑克牌出来,和双宜、小宝斗地主——当然,在这里它不叫斗地主。
三人打到月至中天,小宝肚子咕咕叫了几声,云雁回便爬起来,“我也饿了,我去弄些消夜。”
其实他也不饿,但是若不这样说,小宝肯定觉得麻烦,不让他去了。
外面只有月光冷冷地洒在地上,云雁回拿着一根烛台往后厨走。
周惠林恰好带着一队士兵经过,看见他便喊道:“喂,你做甚去?”
云雁回一看到周惠林就想起他白日吃了别人的口水,也就不想生他的气了,再看看其他的禁军都一脸疲惫,就慢条斯理地说:“世侄,我去弄些消夜,你这些兄弟们可要?”
周惠林脸顿时绿了。
按周家和郑家的关系,他们正是这么个辈分,上次就是被郑老头这么把事压下去的。云雁回根本不认郑家,却这么叫,分明是为恶心周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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