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甘情圆完本[都市耽美]—— by:莫里_
莫里_  发于: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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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丁大东清了清嗓子,把他的故事娓娓道来。
“我在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乌龟……我其实最开始是想养兔子的,没有兔子的话,松鼠也可以。可是我妈嫌它们会掉毛,有一次逛早市,给我拎回来一只巴西龟,那时候卖乌龟也不讲究,小贩用草绳系在乌龟的后腿上,我妈一路晃晃悠悠拎回家,到家时腿都肿了。”丁大东慢慢拾起曾经的回忆,随着他的叙述,曾经那只可怜兮兮、差一点就被人吃掉的小家伙,像是再一次出现在他的手心当中。
“它当时还没有螃蟹大,我最开始拿脸盆养着,搪瓷的塑料的,后来换成了玻璃缸,还去花鸟市场给它买了晒台,买了假山……它脾气可不好了,每天都要吃很多肉,喂晚了它就咬我,我后来学聪明了,拿筷子喂它,它叼着筷子不松嘴,差点把筷子头咬豁了。有一年我出去参加夏令营,我妈忘了喂它,它就整夜整夜的用壳去撞饲养缸,撞得我妈睡不着觉,大半夜爬起来给它切肉吃。”
说着说着,丁大东自嘲的摇摇头:“我爸妈很疼我,对我几乎是有求必应。但是他们彼此关系很差,从我有记忆开始,他们就成天吵架。我那时候小,什么都不懂,只会哭,我爸嫌我碍事,就把我反锁在房间里……我把电视声音开到最大,想要盖住他们的声音,可是盖不过啊。他们摔东西,打架,我就在电视声音里哇哇大哭,他们吵多久,我就哭多久。”丁大东问,“……悠悠,你会不会觉得,哭鼻子的我特别怂啊?”
赵悠悠想了想:“没关系,你现在也怂啊。”
丁大东被他逗笑了,他搓搓鼻子,重新严肃起来:“但是当时那么怂的我,还是有个可以倾诉的朋友的,没错,就是那只小乌龟。它当时已经很大了,它会从缸里爬出来,爬过来找我。乌龟不像狗,它不会舔你,它不会温暖你,但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它是唯一一个和我共同承担这段痛苦的伙伴。我当时想,等我上大学了,我就能离开那种要命的环境了,我也会带着它走。它那么安静,我往床底下一藏,宿管老师不会发现的。”
“可是……”丁大东说,“没等我把它带走,它就死了。”
“它是摔死的。”
“我爸妈吵架,又一次把离婚这件事搬出来说,我听得筋疲力竭,我劝过他们无数次,我说你们离吧离吧,我能接受,但是他们觉得我是小孩子在说胡话,爸妈吵架孩子怎么能劝离啊,应该劝合啊。我受够了,当时我年轻气盛,打算离家出走。我想的很简单,打算先去同学家躲一阵,他们在客厅吵,我回房间拿了东西就走,除了一张□□以外,我就带了乌龟。我把它从缸里捞出来,直接捏在手里,怒气冲冲的往外走。当时他们都在气头上,我的行为惹恼了他们,所以在我经过他们身边,他们居然联合起来把乌龟抢走了,说我就是头没有感情的白眼狼,对父母的感情还不如对乌龟深厚。”
“然后……”丁大东深吸了一口气,接着缓缓的,慢慢的,重重的,把这口浊气吐了出来,“他们当着我的面,把它从阳台扔了下去。”
赵悠悠下意识的握住了丁大东的手。
若是往常,丁大东早为这段肢体接触开心的手舞足蹈了,可现在的他依然沉浸在回忆当中,每吐出一个字,都伴随着身体的颤抖。赵悠悠认识的丁大东向来都是笑眯眯的,好像这世上的一切在他眼里都微不足道,可现在的他,好像再一次变成了当年那个只有十八岁的毫无反抗力的男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朋友被当作了可以威胁自己的筹码。
“我养了它十几年,从手心这么大开始养,养到皮球那么大。”
“十几年啊,那相当于我当时的整个人生啊。”
“都说乌龟壳硬,可再硬硬的过人心吗?它从六层摔下去,侧甲着地,整个胸甲背甲全部摔碎了,摔得满嘴是血,眼珠子都丢了一颗。骨头渣子和血肉混在一起,我把它捧在手心里,我看着在那片摔烂了的背甲里,有一颗小小的心脏,在噗通,噗通的跳。那是我头一次见到乌龟的甲壳里面长什么样,也是最后一次。”
丁大东苦笑一声,眉毛耷拉着,嘴角也耷拉着:“所有后来我就想,我以后再养宠物,我绝对要养有翅膀的。我要养鸟,它们能飞,它们是最自由的,即使遇到多大的危险,它们也能逃脱。”
丁大东的故事很简短,也很悲伤,它让一个男孩初次反抗父母,也让他头一次体会到了失去的痛苦。从那时起,他觉得所有的爱都是虚假的,到最后都会成为伤害,所以他才会放浪形骸,所以他才会今朝有酒今朝醉。
然而在遇到赵悠悠后,这种对感情的不信赖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只有一种信念飘荡在脑海中——没有百分之百的付出,就配不上百分之百的他。
“悠悠,你对我而言,就是一只鸟。你有着最轻盈的身姿,有着最丰满的羽毛,天不管有多高,你都飞得上去,没人困得住你。和你比起来,我就是一根外表光鲜的木雕,我想长成树,想尽力伸展枝芽靠近你,却忘了自己只是插在土里的一块破木头,根本长不成参天大树。”
“……丁大东,别以为你是作家,就能给我整这些酸词儿。”赵悠悠抢过鱿鱼塞到了他的嘴里,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什么鸟啊树啊我听不懂。再说了,我就算是鸟,我也不可能飞一辈子,扇翅膀很累的,你总得让我落下来歇一歇吧?”
丁大东:“……”
“没听说喜鹊还会嫌弃电线杆不够漂亮的。”
当初赵悠悠刚拜入师门时,大师父曾经给他批命,说他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
赵悠悠半懂不懂,只是觉得,自己的心很珍贵很珍贵。
这么一颗宝贝心,供在和尚庙里,他不甘心,放在娱乐圈里,他不放心。于是他只能把这颗心揣在身上,藏在胸膛的最深处,打算找到合适的地方再放下。
他曾经想过,究竟是什么样的容器才衬得起自己的心。是镶满了宝石的锦盒,还是朴实却柔软的棉垫?
后来他隐约明白,再没有什么地方比另一个胸膛更适合摆放他的这颗真心了。
丁大东被自己的父母伤了感情,胸口空荡荡的,那他把自己的心填进去,不就满了嘛。
87|第 87 章

第八十七章可可粉(上)
晚上九点,“默默哒手作工作室”的大门被敲响了。
正在厨房里忙碌的王默达抬起头,一边高声喊着“稍等”,一边迅速的把烤盘里剩下的最后两根扭扭饼干条夹到了晾晒架上。
他脱下围裙,借着冰箱门上模糊的镜面反射审视着自己的仪容,待确认一切无恙,他快步向着大门走去。
他走出两步,又迅速回头——果不其然,脖子上系着一条牛仔小方巾的大松鼠正伸直了短胳臂去偷刚出炉的饼干,结果很倒霉的被主人抓了包。
“不准偷吃。”王默达隔空点了点它的脑袋,大松鼠委屈巴巴的蹲下了身。
大门推开,认真宠物医院的院长面带微笑的出现在了王默达的视线中。
“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你。”任真歉意的同他打招呼,他穿着一身挺括的呢子大衣,脖子上的浅灰色羊毛围巾底部绣着一只抽象的松鼠形象——这是上次见面时,王默达送给他的。
门厅里摆着一双拖鞋,毛茸茸的鞋面上绣着两只卡通松鼠,看起来肥嘟嘟的。任真脱掉鞋,把脚踩了进去,软韧的鞋底脚感很好,任真心里不禁怀疑,不会这双拖鞋也是王默达亲手做的吧?
与上次踏进这里相比,王默达家中装饰变化了不少,这套复式公寓既是他的工作室也是他家,处处都装点着他亲手制作的手工艺品。记得上次来时,任真称赞了一番他沙发前的波西米亚风编织拼接地毯,结果震惊的得知那一块足有两平方米的长方形地毯是王默达亲手做的,而且原料来源于撕成条的旧tee。
任真把手里提着的袋子放到了桌上:“这就是我说的那罐可可粉,我不懂做菜,你看这个是那种可以用在甜品里的可可粉吗?”
王默达很擅长烹饪,除了做菜以外,他对甜点制作也小有研究,任真吃过他做的慕斯蛋糕——即使任真不爱吃甜点,也必须承认那种入口即化的美妙口感令他念念不忘。
王默达接过罐子看了看说明:“不太一样,这是冲饮用的,做甜点用的可可粉纯度更高,而且不会添加其他成分。”
任真有些失望,他勉强笑笑:“用不上就扔了吧。”
就在任真伸手想要拿回罐子的时候,王默达后退一步,把罐子夹在了胳臂下:“谁说用不上。这种刚好可以用在成品装饰上,找好模具,就可以撒出很漂亮的花纹。”
任真看着他走向厨房,把那罐可可粉放到了橱柜的最上层。
王默达家的厨房是中式厨房,但是空间非常大,黑色的大理石台面擦的一尘不染,银色的灶台和抽油烟机不见一点油星,桌上整齐的摆放着二十几种调料(任真凑过去看了看,发现光酱油就有四种),洗涮干净的抹布搭在架子上,一切都是那么的井井有条。在明亮的白色灯光下,这里整洁的简直像是样板间。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甜甜的味道,烤箱里安静的躺着一只圆圆长长的红薯,长时间的翻烤,令糖汁从红薯的表面沁出,顺着铁架滴落到了下层的锡纸上,留下一个个深浅不一的斑痕。
任真虽然已经吃过了晚饭,但这时肚子却很不给面子的打起了鼓。
他脸上微微发烫,下意识的瞧了王默达一眼,生怕被对方注意到自己的窘态。
所幸,王默达正专心致志对付着妄图从饼干晾晒架上偷东西吃的大松鼠,他拿一根筷子敲打松鼠的爪子,语气不满的教训它:“大王,不能吃了,你看看你现在多胖了。”
魔王松鼠不情不愿的蹲下,两只前爪抱在一起,眼巴巴的看着那一根根扭扭饼干条,嘴里发出不满的叫声。动物冬天都有囤食的习惯,经过一整个冬天的脂肪囤积,现在它的肚腩叠起来像葫芦。
王默达还想说什么,这时他放在卧室的手机响了,他只能放下筷子,跑去卧室接电话。
主人一走,刚刚被训斥的蔫头搭脑的大王顿时翻身做主人,两只小黑眼珠一转,大尾巴弯成一个毛茸茸的逗号,往前跳了两步,伸爪去抓饼干条吃。
可就在它的爪子距离最近的饼干条只剩下一厘米时,一只从天而降的大手迅速把它看中的饼干条拿走,紧接着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然后准确的掉进了两脚兽的嘴里。
——这个可恶的兽医,居然趁着松鼠主人不在,戏弄可怜的松鼠!
任真嘴里嚼着又硬又脆的饼干条,带笑的眼睛看着松鼠急得上蹿下跳。
这些扭扭饼干条每一根和小拇指差不多长,颜色各异,黄色的加了香蕉泥,绿色的加了菠菜汁,红色的加了胡萝卜汁……面团在揉制过程中还加了不同的坚果碎,任真吃出来了核桃、杏仁和榛子的味道。饼干条偏硬,也没甜味,只带着淡淡的蔬果原味,配上那些压碎的坚果,营养十足,非常像小孩子吃的磨牙棒。
任真对饼干向来不感兴趣,但是大王着急的模样非常有趣,他故意逗它,在它面前吃的咔咔响。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逗过动物了,仔细想来,自从他踏上兽医这条路,每只出现在他面前的动物,都是需要他打起精神仔细应对的病患,而不是可以和自己互动的玩伴。
现在能有一只动物让他忘记身份,放松下来享受和动物互动的乐趣,实属不易。
然而太忘形的后果,就是被王默达当场抓包。
任真也没觉得尴尬,反而开玩笑说:“大王实在太可爱了,我吃几根饼干条,它就急得直叫。”
王默达说:“嗯,因为你吃的是它的零食。”
“……”这就很尴尬了。
“刚才就听你肚子在叫,你有这么饿?”
“……”这就更尴尬了。
任真狼狈的退出厨房,老实的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他眼睛四处乱瞟,结果在放着松鼠笼的架子旁边,看到了几个透明罐子,其中一个正好装着他刚刚吃过的扭扭饼干条。
他觉得刚才的自己实在好笑,没想到他居然犯了和馋嘴的小杨同样的错误,若是被同事们知道了,估计会笑的不行吧,而悠悠绝对会是笑的最大声的一个。
……真是的,怎么又想起悠悠了。
任真无奈的摇摇头,像是想要把悠悠从自己的脑袋里赶出去。
他又想到那罐特地为悠悠买的可可粉,它只被品尝了一次,现在正安静的躺在大魔王的橱柜中。
这份完全不被接受的爱情礼物,能被其他人珍重的收起来,算是很好的结局了吧?
他出神的想着过去的种种,嘲笑着自己的痴傻。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赵悠悠时,男孩明亮的笑容像是一支火把,瞬间点燃了他内心的寂寞,他就像是一台缺乏保养的老旧钢琴,突然之间有人为他弹出了?3 犊斓囊羯?br /> 任真其实自己也说不清,他到底喜欢的是赵悠悠这个人,还是他所代表的一种人生态度:光明、振奋、果敢。他只是下意识的追逐着光芒,希望自己也能再向前迈出一步。
今天他被赵悠悠明确拒绝,他说不上有多难过,更多的是失落。感觉一直以来追寻的方向忽然消失了。
他茫然四顾,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走,结果混混沌沌的揣上那个本应该扔进垃圾桶里的可可粉,稀里糊涂的来到了王默达家。
……然后吃了王默达给松鼠做的零食。
任真像海獭一样把脸埋进了手掌中。
在一片黑暗中,他闻到了一股久违的浓醇甜香味,这熟悉又陌生的味道让他猛的从手心里抬起了头。
王默达不知何时走到了他面前,他手里举着一个圆肚子的马克杯,还差十厘米就要碰到任真的鼻尖。
而那股引得他食指大动的香气,正是从马克杯里传来。
他敛目看去,只见马克杯里盛着大半杯黑芝麻糊。
灰黑色的糊糊被热水调开,因为它很粘稠,勺子搅拌的痕迹在“水面”清晰的遗留下来——那是一个顺时针搅拌的螺旋形状,螺旋的中间微微凹陷,王默达别具匠心的在“水面”上撒了一把切碎的绿葡萄干,它们随着重力缓缓的下沉,逐渐被香甜的灰黑色沼泽吞没。
任真十分意外。他上次吃黑芝麻糊,已经是高三时的事情了,深夜备考难免肚饿,一杯有营养又果腹的黑芝麻糊伴随了他无数个挑灯夜读的夜晚。没想到时隔十几年,他居然再一次吃到了它。
王默达把马克杯塞进他手里,回身去厨房取出刚烤好的红薯,切成两半端了出来。
橙红色的薯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表皮焦脆,白色的热气在灯光下升腾,与黑芝麻糊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变成了一组绝妙的搭配。
任真一时间没有动作,他望着手里捧着的马克杯,看着面前摆放的红薯,忽然不知道该先向哪个下手了。
真是奇怪,明明他对甜食并不感兴趣,偏偏却难以抵御这些来自深夜的问候。
“怎么不吃?明明刚才饿的肚子都在叫唤。”王默达坐在了他旁边的沙发上,两人几乎是腿挨着腿。王默达怀里抱着闹别扭的大松鼠,正用前爪抓着他的手指冲他撒娇呢。
王默达又说:“你是不喜欢吃这些?我这里有酒,你想不想聊聊?”
“不,不。”任真忙说,“这些很好……明天还要上班,喝酒会误事。”
“喝多了,明天请假就好了。”
“不能请假的,医生一周只有一天轮休,要有急事请假的话至少需要提前两天说,才能把班排开。”
王默达问:“你是院长,也没有特权?”
任真笑着摇头:“正因为我是院长,所以我才没有特权。”
美食是深夜最好的伴侣,任真缓缓的吃着王默达为他精心准备的夜宵,让这些滚烫的食物温暖他寂寞的胃。
王默达看着他,并没有催促他开口。
可正是这么自由、融洽的氛围,让任真飘荡了一晚上的心逐渐回落。
食物的热气在任真的眼镜片上熏出了白雾,可他却没有抬手擦拭,而是像欲盖弥彰的鸵鸟一样,躲在白色的镜片后面,苦笑的吐出了心中的失落。
“今天……我向一个我喜欢了很久的人告白了,但是失败了。”他看不到王默达的表情,也不需要顾忌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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