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舒南蹙眉,头仍有些刺痛,手被水泡的有些浮肿,浑身还是使不上太大力气,他惊骇地盯着男人,心头却在迅速思考对策。
就算这儿真的闹瘟疫,林榛真的染上了瘟疫,郑舒南也不能放着林榛不管,林榛受伤极重,现在外面又下着大雪,没人照顾的话,他必然挨不过明天。
郑舒南冷静道:“官兵将他带去哪了?”
妇人瞪大了眼睛,咋咋呼呼道:“咋啦?你还要去找人?进了瘟疫村,没说还能活着出来的,我说啊,这是你兄弟的命,你何必也把命搭进去。”
夫妇俩救了郑舒南,自然不想郑舒南去送死,因此好一番苦言相劝。
“就前两个月,突然有一大群老鼠跑出来,好吓人,附近村子都组织村民灭鼠,今年地里粮食收成不好,缴纳朝廷都不够,不少家里饿了好多天,就有人偷偷抓了老鼠,拿回家煮肉吃,刚开始还没事,可过了几天,吃了老鼠肉的人就高烧不退,然后咳嗽、吐血,没两天就死了,然后跟他们接触过的也一个个相继死去,王爷这才派兵将村子包围起来,有染了瘟疫的就送进去自生自灭……”
郑舒南打断道:“我必须救我哥,大婶,大叔,多谢你们救我,还请告诉我如何去瘟疫村?”
瘟疫村离他所在的村子有好几里远,大叔见劝说不了郑舒南,便也做了罢,给他详细指了路线,又给了郑舒南一个酒壶,这酒是自家酿的,冷的时候可以取下暖。郑舒南又问大叔要了个小瓷罐,将酒分别装了起来。
瘟疫村破败荒凉,通往村外的路被官兵严防死守,积雪在地面铺了一层又一层,还能看见点点血迹,触目惊心。
郑舒南将那壶酒送给官兵,硬挤出几滴眼泪,说他跟大哥如何要好,他是如何跟大哥自小相依为命,要是大哥没了,他也不想活了。
官兵心到底不是石头做的,何况郑舒南是要进去,只要不带人出来,一切都好说。便跟郑舒南说了林榛被送去的方向,还说你要是进去了,可就没有回头路了。
郑舒南心头焦急,只想尽快找到林榛,顾不得其他的。他一路沿着村子往东走,瘟疫村家家户户都关着门,地上还能看见饿得皮包骨亦或染了瘟疫死相可怖的尸体,郑舒南紧蹙眉头,裹紧了身上的旧棉衣,这衣服不知多久没洗,穿了这一会就觉得身上奇痒,施予卿这过惯娇贵日子的身体,到底还是不太能适应民间残酷的环境。
瘟疫村静得可怕,在浓郁的夜色下,散发着阴冷森然的气氛,郑舒南一路走来,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连半个人影都没有看见。
他紧张的搜索着,一边听着系统的安慰,说它没有感应到林榛已死的消息,让郑舒南冷静点,他神经绷得实在太紧了。
郑舒南哪能不担心,唯恐会看见林榛的尸体,系统没有消息并不代表就是好消息,他还是得抓紧行动。除了林榛死亡会拖累他任务失败,郑舒南心头其实还有些复杂的情绪。
施予卿当初那样对林榛,郑舒南一直以为林榛是恨他的,就像林榛自己说的,他想要施予卿活着,这样才能慢慢折磨对方。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郑舒南能感觉到,林榛起初还是恨着施予卿的,但随着他在这具身体里越久,林榛的态度也在随之改变。之前在城楼,要不是林榛拼死相救,他郑舒南现在已经死了,被逼到护城河时,林榛也一直护着他,话虽凶狠,却掩饰不住维护的本意。
郑舒南不是不动容的,这世间又有几人能舍命相救,恐怕更多的还是大难来时各自飞。
所以从林榛救他那一刻开始,郑舒南便抛开了之前所有的芥蒂,他希望林榛能成为枭雄,成为让后世永远铭记的霸主明君。
郑舒南找到林榛的时候,那人正孤零零的坐在坟头,他低垂着头,平时总整齐束起的长发乱糟糟的,盔甲不知丢到哪去了,只穿着里衣,他衣衫被血染透,远远看着就跟个血人没什么两样。
郑舒南越走越近,林榛却半点反应都没有,郑舒南喊了两声,又蹲下-身去看林榛,却发现这人浑身结了层冰渣,摸着一点儿温度都没有。郑舒南深吸口气,手指去探林榛鼻息,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林榛,醒醒,对了,”郑舒南取下小酒罐,给林榛扎好头发,手稍稍抬起他下颚,将酒缓缓倒进去。又道,“我们现在在庾扬知的封地内,庾扬知表面效忠朝廷,心头却对你极为不满,要让他知道你在这,我们恐怕都会没命。”
郑舒南给他灌了口酒,又脱下棉衣披到林榛身上,给他紧紧裹着,脱了棉衣才发现外面冷到刺骨,郑舒南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哆嗦。
“我们得先找个住处,然后我再看下你的伤情,就算真得了瘟疫……这里医疗条件不好,我也会尽全力救你的。”
郑舒南拽着林榛手臂,将沉甸甸的人托到背上,有种脊背都被压弯了的感觉,他又冷又累,往前踏一步都觉得艰难,还不停跟林榛说着话,希望他听见了能快点苏醒过来。
“林榛,你不能死,这种死法太憋屈,都说祸害遗千年,你怎么也得再祸害个百年啊。”
“瘟疫没那么可怕,你要是染上了,我现在也染上了,你不总说我想法奇特吗,我就再向你保证,这场瘟疫我也是能对付的。”
“…………”
林榛躺了一天一夜,第二日清晨指头动了动,喉咙干咳刺痛,他半睁着眼,昏沉地看不清眼前的人影,几乎是本能地低声道:“水……”
很快水就被送了过来,一股清凉的水流缓解了喉咙的刺痛,林榛感觉到那人的温度,禁不住抬手握住对方手腕,他脑袋还有些乱,却以近乎笃定的语气唤道:“予卿?”
一道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温润沉稳,“是我。”
林榛万分欣喜,竟挣扎着一头扎进郑舒南怀里,他双臂箍紧郑舒南,无比兴奋依赖地笑道:“予卿,我就知道是你,是你救了我,我以为自己快死了,临死前我看见位仙人下凡,还喂了我灵丹妙药,没想到那仙人就是你。”
郑舒南微愣,没能挣脱林榛的怀抱,过了半晌,林榛抱够了,郑舒南才总算能离远点,这一看,便果不其然发现林榛瞳孔内泛着淡淡的红,染得漆黑瞳仁闪烁着明媚的光。
郑舒南:“…………”
林榛环顾四周道:“予卿,我们这是在哪?”
“你记得什么?”
“我都记得啊,可是感觉好陌生,我好像没做那些事,予卿你吓坏我了,你从城楼摔下时,我心都要跳出来了,还好我接住了你。”
郑舒南神色怪异地注视林榛,他之前以为林榛没有记忆,没想到他竟然记得清清楚楚,唯独忘记了施予卿背叛过他的记忆吗?
郑舒南道:“你掉进护城河了,我们现在在庾扬知的封地范围,这里是瘟疫村,村外有官兵把守,我们暂时无法出去。”
林榛‘哦’了一声,他浑身裹满纱布,因为刀口太深,还有不少地方渗着血,高烧还没彻底退下去,脸色仍然发烫,失血过多以致肤色惨白。
林榛观察着房间,房间很窄,厨房和卧室只隔了道帘子,帘子沾满灰,脏得看不清原来本色。四面墙壁用泥土制成,以木桩做支撑,头顶是茅草,不少角落还在滴水,这里的环境简陋到难以形容,林榛还从没在这种茅草屋住过,但因为有施予卿陪在身边,他只觉得新鲜有趣。
郑舒南沉思道:“我们得尽快通知牧城或京城那边,庾扬知野心勃勃,他要是发现你在这,恐怕就麻烦了。”
林榛点头,“好,我听予卿的。”
“……你有什么提议?”
“我没有,”林榛果断摇头,极为信任的握紧郑舒南的手,“予卿觉得下一步该做什么?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
郑舒南:“…………”
好吧,这是智商又下线了。
瘟疫村没有物资来源,官兵又守着不许人出村,别说郑舒南跟林榛,就是原来村子的,家里也穷得没有一粒米,人人饿得面黄肌瘦,竹竿般风吹就倒。
郑舒南现在住的房子,以前是个老光棍的,据说是吃老鼠肉染了瘟疫,几个月前就死了。
瘟疫在镇子及村落横行了数月,县官只派官兵守着让百姓自生自灭,没有任何防疫及救治措施。北战王庾扬知更是不闻不问,没有任何命令措施。因此被送进瘟疫村的都知道,他们是注定死路一条,要么被传染病死,要么没吃的被饿死。
郑舒南背着竹篓采药回来,就看见林榛端了个凳子,满怀期待地等他回来。林榛高烧退了下去,他没有染上瘟疫,只是那会儿症状相似,就被人唯恐避之不及地扔到了瘟疫村,只是村里没有药物,连纱布都是以旧衣服撕成条代替的,郑舒南只能进山采药,好在他以前有备无患,对中医知识也略有了解。
林榛喝了他每日熬的汤药,外伤已渐渐有所好转,不过以防万一,郑舒南还是不许林榛下地,免得伤口再裂开。
郑舒南懂点医术,有时也替村里人看病。他不是烂好人,以防传染到瘟疫,是从不跟病人有肢体接触的。即使如此,林榛还是忧心忡忡,唯恐郑舒南不慎感染了瘟疫,因此时时刻刻将郑舒南盯得很紧,哪怕在他视线范围消失几分钟,也得详细询问,要郑舒南交待个来龙去脉出来。
若是林榛本体,郑舒南定然觉得不耐烦,偏偏现在出现的这位是林榛2号,郑舒南除了无奈,也不知该如何处之。
现在的林榛很粘人,还特别擅长说情话,更将郑舒南看成是自己的爱人,觉得彼此是相爱的,因此各方面表现的特别亲昵,没事做就抓着郑舒南手,或者从背后抱住郑舒南,光明正大的亲他。
郑舒南严肃地跟林榛谈过很多遍,但都一无所获,丝毫没能改变林榛的脑回路。
林榛是这样理直气壮回应地。
“我与你已私定终生,你难道要反悔不成?予卿,你待我那么好,别不要我行吗?”——这是在装可怜了。
接着又道:“你若不喜欢我,为何要助我守城,我跳进护城河,你又为何要殉情?我被关进瘟疫村,生死一线,也是你来救了我,你那时并不知晓我没染上瘟疫,可依然不惧生死,这份情,我心里都清楚,你放心,我今生今世必然会对你好的,予卿,我总觉得你与以前有些不同了。”
郑舒南心头咯噔一下,还没等他辩解两句,又被林榛给熊抱住了,那人异常欢喜地说:“不过予卿现在这样我更喜欢,总是一本正经地,让人好想要侵犯。”
郑舒南:“……呵呵。”
林榛说想要侵犯,绝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他的确是付诸过实践的,只是这位到底不是林榛本体,郑舒南很轻松就将人应付了过去。
又过了几日,林榛伤势好的差不多了。郑舒南在房间准备给他拆纱布,天气仍然冷得很,郑舒南便在床边烧了盆炭火,以免林榛脱了衣服被冻着。林榛挺直背脊盘腿坐在床上,低头注视着认真给他拆纱布的人。
他的予卿真是世上最好看的人,无论身穿华贵衣裳,还是一袭简陋素衣,上挑的桃花眼跟白皙的肌肤,还有殷红弧度优美的唇,都无时无刻吸引着他的所有心神,让他情不自禁想要亲吻对方,探入他的口腔,进入他的体内,将其彻彻底底的占有。
林榛想着突然脸红起来,他真是爱死予卿了,只可惜予卿说入洞房前必须先举行大婚,这样方才成正统,他再想要占有予卿,也只能多忍一忍了。
便在此时,林榛忽然听见一道声音在脑海响起,锋锐讥讽的冷笑,“可惜施予卿心里从没有你。”
林榛大惊,环顾四周,皱眉道:“是谁在说话?”
冰冷的声音接着响起来,“你忘记被施予卿背叛的痛苦了吗?你遵守承诺去找他,他已要跟别人结婚,更派人想杀死你,你发誓要让他痛不欲生,为何现在还执迷不悟?”
“他没有!”林榛怒道,“予卿和我情投意合,我们有山盟海誓做证,他绝不会背叛我!你是谁?给我滚开,我不会相信你的!”
郑舒南猛地按住林榛肩膀,他蹙眉端详林榛,视线落在对方淡红色的瞳仁上,严肃问道:“林榛,你在跟谁说话?”
林榛委屈的摇头,“我不知道,他在我脑袋里,予卿,我会永远待你好的,你也能永远待我好吗?”
郑舒南心绪复杂,忍不住揉了揉眉心,感觉一个头两个大,林榛双重人格也就算了,难道现在两个人格还要撞在一起吗?一个就已经够他受了,要是两人都出现,非得把他给折腾死不成。
只是林榛要是没撒谎,刚才应该就是林榛本体在说话,说的好像还是他的坏话,大概又提及到了施予卿之前的背叛吧。
郑舒南心里清楚,他既然接收了这具身体,便也等于是他背叛过林榛,这件事必然会永远存在,成为彼此间无法化解的疙瘩,郑舒南没办法辩解,如果林榛非得揪着往事不放,他也实在很无可奈何。
林榛见郑舒南沉默不言,顿时着急起来,他一激动就扯到了还没拆完的纱布,郑舒南赶紧把人按住,让他好好坐着别乱动。
林榛既固执又忐忑期待地盯着郑舒南,小心翼翼的问:“予卿,你答应我,也永远待我好行吗?”
那脸可怜兮兮的模样,好像郑舒南拒绝的话,就是对他最残忍的伤害。
郑舒南稍微犹疑,随即点头道:“你待我好,我自会待你好。”
“我们说好的,绝不能食言。”
“不食言,”郑舒南无奈道,“你好好坐着,我剪刀小心伤到你。”
林榛刚才还心情低落,转眼又抑制不住的兴奋起来,欢喜道:“我就知道予卿也是喜欢我的,予卿,待你我大婚,你便不能再拒绝与我同房了,”他说着又压低了声音,羞涩道,“予卿这么好看,吃起来一定美味极了!”
郑舒南嘴角抽了抽,心想就当哄孩子了,冷静点,别跟他计较。何况林榛本体没准什么时候就醒过来,这些话说说就算了,谁又会真的当真?
林榛拆完纱布,之前的刀伤已恢复得差不多,基本也都结痂了,遍布在胸膛、手臂处,并不显得丑陋,反而衬托出愈发威风凛凛的气势。
林榛张开手臂,无所顾忌地向郑舒南展示肌肉和疤痕,眨了眨眼,就跟讨糖吃的孩子般骄傲道:“予卿,这些都是我的战绩,还有我爱你的证明,感动吧?还不快来抱一下我!”
郑舒南收起简陋的医药箱,斜睨他一眼,没掩饰眼底的嫌弃跟无奈。
林榛不依不饶地,“予卿,快过来,你一辈子都是我的知道吗?不能见别的姑娘漂亮就多看,长得好的男人也不许多看,心里要时时刻刻想着我,我也会想着你的,以后你嫁给我,就是我林家的人了,真想快点把予卿娶回家,一日未娶都觉得不安。”
郑舒南:“…………你想太多了。”
林榛道:“予卿不期待吗?”
郑舒南暗忖,他现在该接什么话才对?
又听林榛接着道:“予卿是害羞了吧?别担心,我母妃人很好,也会待予卿极好的,以后予卿就住在宫里,日日陪在我,我只要能见到予卿,就特别高兴了。”
郑舒南懒得搭理他,林榛2号向来想象力丰富,就算郑舒南严词拒绝,他也能自编自导把这场戏给演完。
没想到林榛下一秒竟掀了枕巾,直接盖在郑舒南头上,郑舒南去掀枕巾,却被林榛紧紧抓住了手,不许他乱碰。
林榛抓着郑舒南手,眉眼弯起,笑得明媚阳光。枕巾是大红色的,若忽略不符的形状,与盖头几乎没什么差别。林榛脑海构思着画面,想象施予卿身穿喜服、头戴凤冠,披着大红色的盖头,也就像现在这样地站在他面前。
哪怕仅仅不过是想象,林榛都由内到外感到无比欢喜,高兴得心头像有一把火在燃烧般。
郑舒南难以忍受地一把掀了盖头,蹙眉斥责道:“胡闹,我是男人。”
林榛正高兴着,闻言顺从地扔了盖头,随着郑舒南的话雀跃道:“予卿不喜欢盖头吗?是哦,予卿是男人,我得特别给你做身喜服,我亲自给予卿设计如何,予卿见了定然会喜欢的。”
郑舒南被林榛吵得头疼,没好气道:“你别折腾了,休息会吧,哪来这么好的精力,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你要没事做,就想想该怎么离开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