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江笙最喜欢的,就是等自己的弟弟睡得很熟的时候,偷偷的出现在江阳的房间里面,偷偷的亲亲弟弟,亲亲他的头和粉嫩的小嘴巴。
江笙总是偷偷的、一刻不停的观察着江阳,弟弟哭了还是笑了?弟弟在干什么?爱恋的种子就像毒瘤一样在江笙的心里生根发芽,直到长成一颗苍天妖树,即使用火红的钉子钉扎也是毫发无损……
小时候的江阳,上学时候的江阳,开始接触生意江阳……江笙总是偷偷的看着,念着,在意着。
“弟弟,你真是好看。”这一句代表着江笙内心深处的话,江笙一对江阳说就会换回一个白眼,可是江笙不在乎,有些东西是不会因为否定而改变的,比如内心,比如灵魂。
偷偷的看着江阳,似乎已经成了江笙的习惯。
直到,快要结婚的江阳。
江阳娶妻的时候江笙真的是快要疯了,可是他还不能发疯,不然他就真的没有办法见到江阳了,那一天江阳穿着一身红色的婚服越发显得唇红齿白说不清的好看,江笙就站在老爷子的身边看着江阳和新娘子拜天地,那天晚上江笙的脸上还是带着一惯的微笑,可是第二天下人收桌子的时候却发现江笙碰着的桌子被生生的扳了一角,而江笙真正的掌握了江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毒死那个新娘子,尽管她不受江阳喜欢,尽管她没有一儿半女,但是她让江笙不舒服,很不舒服。
江笙和江阳不一样,江阳的脾气不好可是江阳的心不坏,而江笙的脾气好,可心却是黑得冒泡,走私鸦片,开设毒坊,还有那江津城里的七家妓院里面的姑娘都是自愿的吗!就这样老天爷没有用雷劈死江笙,不得不说真的是祸害遗千年。
早年在渔家的生活养成了江笙这种心狠手辣的性格,不过纵使江笙在外面如何如何江笙对一个人总是好的,这个人就是江阳。
吃饭怕噎着,喝水怕呛着,走路怕摔着,说话怕咬着舌头……
深深的执念已经像毒瘤一般扎根在江笙心底了。
老爷子死的那天江笙是没有什么感觉的,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还在贩着鸦片收购着整个江家的势力,江阳摔断腿的那一天江笙却是感觉自己的天都要塌下来了,他不在乎生意不在乎权利,甚至不吃不喝的守在江阳的面前伺候江阳吃喝拉撒。
江阳不知道在他昏迷的那段时间江笙做了一个决定,如果江阳死了他也不活了陪着弟弟一起下地狱,只是不知道江笙他下的是不是十八层地狱。
如果说江笙是一头从地狱放出来的魔鬼,那么江阳就是魔鬼的心脏,魔鬼喜欢着心脏,心脏死了魔鬼也就没了。
“弟弟你见过罂粟花吗?”江笙的声音像是旷远的回音幽幽的传来。
江阳不由自主的转过头看着自己的这个“哥哥”。
江笙的声音渐渐的带上了梦一般的痴迷:“红的,像血一样的红,真的……好美,好美……”
江笙知道自己似乎已经陷入了一种回忆当中,那是他在金三角的日子里的回忆,回忆里面有一片罂粟做成的花海,而小小的他始终站在山坡上惊讶的看着那片罂粟花海。
江阳皱了皱小小的眉头,他听不懂江笙说的是什么,真的,听不懂。
“那年我是第一次见到那种神奇的花,那些花直直的长到了我的脖子,我就在那片美丽的花海里面看着家乡的位置。”
罂粟花并不高,但要是罂粟花都能长到脖子的话那只能说明一件事情也就是这个人很矮可以换句话这个人很小,六岁、七岁、八岁总之应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年纪。
第63章 番外二
对于鸦片
“这东西害人,我一定要毁了它!”这是九岁的江阳对着自己的老子说的话。
“这东西挺好的,我可以靠它养弟弟。”这是十二岁的江笙对自己老子说的话。
立场不同,心肠不同,自然而然的江阳和江笙说的话也不20 同。
江阳的外公秋老爷子,秋利屏是一个心善的人,秋家做的也是正正经经的丝绸生意,没有江家的弯弯道道。秋老爷子只有秋芳兰这一个女儿所以对江阳更是格外的上心,不时教导教导,所以说江阳除了脾气不好以为还是非常不错的。江笙就没有这样的外公了,他是一个渔家女生的,小的时候还是过了一些苦日子,又在江家这个大染缸里泡了一圈,再寐心的生意他都做都稳稳当当。
所以说,往往大家庭的人不是真正有心机的人,真正有心机的人往往是那些过过苦日子的人,正是因为过了苦日子所以格外的珍惜美好的日子,总是渴望着,从不满足……显然江笙就是这样的人,的确江笙根本不懂什么是满足,恐怕懂了什么是满足以后江笙也就不是江笙了。
对于这些害人的东西江笙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想,他只是吧这些东西当成了一种可以让他发家致富,或者说是可以让他的生活变好的东西。他只是吧这些东西当成了普通的货物。
江笙是没有愧疚的。
他黑色的心肠早就把愧疚这种不值钱的东西给扔了。
码头上的工人忙忙碌碌的,这里是全江津最大的码头,也是江家的产业之一……
江家对工人还是挺好的,别人家做一个月搬运工才有一块大洋在江家却可以多得20个铜子,虽然不算多但也是非常不错了。
如果江家没有走私鸦片的话,也算是一个好人家,当然了,也要除去江家开的妓院和毒坊。
“弟弟,你看,这里好吧。”江笙笑眯眯的推着江阳带他来看一看自己家的产业。
今天江阳穿得是一套纯白的衣服,据说是江笙托人从美国空运回来的,穿在江阳的身上越发显得唇红齿白说不出的学生气,不过,现在江阳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对于自己哥哥的主动讨好却是爱搭不理的,本来就是吗,现在你江笙占领了江家还带他到这里来显摆,这不是添堵吗!
“弟弟,你看看吧,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到码头了吗?”江笙见自己弟弟爱搭不理的样子就开始整理起了弟弟的头发,不知道为什么江阳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江笙一看到来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要去弄一弄直到弄成自己想要的发型。
江阳以前喜欢到码头那是因为码头是他的地盘他自然要好好的经营了,现在,江阳就觉得江笙带他到码头来就是想要气死他。
“大少爷,船准备好了。”
今天早上一起来,江笙就对江阳说要带他去游湖,江阳是无所谓,估计着江笙想把他沉到河里,不过江阳也不是一个怕死的。
“弟弟我们走了,今天哥哥带你去游湖。”
江笙推着江阳的轮椅就往船上走。
江笙还真的是带江阳来游湖的,江笙从小到大都想带着自己弟弟游一次湖,那年□□江笙是藏在水里才逃过一命的,所以江笙对水是非常有感情的。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想弟弟喜欢,现在江笙大概就是这么一个心情。
船上只有两个人,一个江笙一个江阳,来之前江笙已经派人把这一片弄过了所以江笙也并不担心什么仇家。
船上有足够的食物和水,江笙是准备在船上待上一天的,所以被子床铺这些船里面都有的。
江笙撑着竹竿到了江中间,就开始拿出鱼竿钓鱼,江笙是不担心江阳跳河的,江笙的水性非常好,别说现在这条平静的江了,就是江阳掉到波涛汹涌的黄河里面江笙都可以把江阳给捞起来。
不过,江笙还是喜欢一遍钓鱼一遍和江阳说闲话。
江笙掉了大半天的鱼的确收获不小,不过这些鱼都是要拿回去的这里并没有生活煮饭的东西,江笙想去拿东西给江阳吃,却发现江阳把自己蜷缩在了轮椅上脸色极度不自然。
“阳阳,怎么了?”
江阳不说话,江笙只好自己猜:“肚子疼吗?”
“回家,快,回家!”
江阳如此着急的对江笙说话江笙也着急了。
“阳阳你快告诉哥哥你怎么了呀!”
“上厕所……”
江笙忍了一会儿没有忍住终于笑了出来。
这一次出去玩,是彻彻底底的把江阳给弄怒了,江笙是没有想到回这样的,结果就是他匆匆忙忙的结束了这一次的计划赶紧带江阳回到江家,江阳这一次可是真真正正的不高兴了。
你想一想,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他的面子被如此的弄,能搞笑起来吗?
就算真的能高兴起来,这种强大的人也绝对不会是江阳,江阳的脸皮没有这么厚,好不好?
作者的话:(推荐指头的另外一篇文,《给(师徒)》,三观不正文,占有欲强攻,这算是指头真正写的第一篇文吧,文笔有些稚嫩但已经写完不存在坑不坑的问题。喜欢的读者就去顶一下吧!)
写到这里这部小说也就是是完结了,接下来便是漫长的大修,它不是我写的唯一一本小说却是我能够拿的出手的第一本小说,我很珍惜它,为了写文的时候不断更直到写完大修完毕我才把它拿了出来,可能有的读者还是认为指头的文笔欠佳,但指头想说指头对自己的作品一向很负责,为了保护它不被任何的外界因素干扰直到完结我才发表,我很珍惜它,就像珍惜自己的孩子。
谢谢看文的读者,你们让指头有能量再写下一部故事,别人我不知道但在指头这里写作和面包总是矛盾的,指头是一个不会和人交流的人,写作的收入微薄得无法让人温饱只能是咬着牙坚持着,或许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也或许会是最后一本但是并没有什么所谓,坚持不下去了总会放弃。
如果坚持下去也总会坚持。这本小说并不像指头想象中的那样完美,当指头发现指头已经不怎么想要写它的时候,指头就明白该完结了。这算是指头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小说,如果有人喜欢的话就太好了,说一下,这文因为某些原因只在晋江和米国度这两个地方发表了,如果你是在其他地方看见它的,如果你喜欢它就去这两个地方顶顶指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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