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生存法则完本[穿书耽美]—— by:翻云袖
翻云袖  发于:2017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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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自己想想也就罢了,叫人说出来,脸皮难免就有点挂不住。
荀玉卿忍不住说道:“好了,就别挖苦我了,有那么好笑么,说得好似咱们一个拿钱,一个杀人,一个挖坑,有哪个是个好胚子似得,算起来全都有份。眼下也别多说了,先回客栈吧。”
“那姑苏双燕的情况?”秦雁问道,“小木没能问出什么来,你哪儿又如何?”
“我已知道是什么情况了。”荀玉卿神色复杂的说道,但却对真实答案避而不答,只道,“没什么大事,她们二人就不必在意了。如今真正的麻烦,倒是仇天这人。”
秦雁笑道:“你与小木将行头一换,难不成他还追得到咱们住在哪里不成。”
“他还真追的到我。”荀玉卿微微抽了口气,露出个有些可怜兮兮的假笑来,“阿雁……我这几日怕是只能穿着女装了,他身上有只蛾子,那荷包上头不知道是动了什么手脚,竟然能追到我身上的情况,我沐浴过好几次,料想应当不是气味什么的东西。”
“蛾子……”秦雁重复了一遍,微微蹙眉道,“你说是一只蛾子追踪到你身上?”
“是哩。也不知道是蛾子还是什么蝴蝶,我没太瞧清楚,只知道他若是想,随时随地可以追上来。”荀玉卿苦笑道,“不知道咱们要是跨了水,他还追不追得上来。”
秦雁的目光忽然移到了地上,他轻轻道:“看来这封信一定很了不得,看来,江湖要出大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看了留言发现大家有点误会,信是以特殊的方式写在了荷包上,不是说藏在荷包里。
今天因为一些意外所以迟了非常抱歉,作为补偿,可以留言想看的番外在下面,我会挑选个别写的
明天还是请假一天,最近比较繁忙,不好意思。
第63章
“那女人长得倒很标志。”
一道被拉长的阴影从房屋的暗影之中分离了出来,慢慢的仰头看着仇天,他的神色很平静,平静的几乎有些像是雕像。他的背上有一把剑,剑鞘的侧口开着,一池寒光藏其中,剑柄古朴,像是鞭子一样抽着他的脊背。
因此这个人站得格外直,也格外的笔挺。
“标志?”仇天嗤笑了声,他若有所思的看着柳剑秋的神色,忽然开口道,“天下女人标志的不少,能标志成这样的,却不太多。”
“你又怎么知道她下半张脸没有被划得不能见人。”柳剑秋冷笑了一声,将嘴唇抿得紧紧的,他刚毅而严峻的神情,看起来好似封存着什么极重要的秘密,。他独独将完好的右脸展露了出来,左脸在夜色与暗影里斑驳不清,可仇天见过他无数次,深知他左脸的秘密。
柳剑秋的左脸几乎全是疤痕,尤其是眼睛处,上苍并没有格外优待他,他虽活了下来,但受了重伤,还断了手,大半张脸被毁,落在了冰寒的水里,要不是被他们一同合作的那个人救起来,寻来名医救治,恐怕他现在只能是个又丑又废,苟延残喘的垃圾。
更甚至,他也许都活不下来,只能死在那冰冷的湖水里。
但你要是不看他的左脸,光瞧右半张脸,他却英俊非凡的很,眉毛不算太粗,一双眼睛很亮,好似隐隐约约带着点鬼火般的青绿,嘴唇有些薄,瞧起来好似有几分的薄情寡义,但这种薄情,似乎又足以叫人心荡神驰。
年轻的男人自然有年轻非凡的青涩,但柳剑秋却显露出一种成熟而稳重无比的魅力。
也许是因为他经历的太多了,也许是他的岁数已到了这个年纪,无论如何,岁月造就了他这种极为吸引人的气质。
“我想,总不会跟你一样。”仇天打屋顶上一跃而下,他的目光里仿佛有了笑意,肆无忌惮的打量着柳剑秋覆着薄银面具的左半张脸,若有所思的说道,“你觉得她说得有几分真,有几分假?”
“没一句真,也没一句假。”柳剑秋冷冷道,“她说什么,跟我无关。”
仇天朗声大笑起来,问道:“信也与你无关?”
“是你失职,与我有什么干系。”柳剑秋说话的时候,似乎总不怕得罪任何人,因此他说话的口吻,也就带着他性格上的傲慢与冷酷,直白的直击人心。他略带轻蔑的看了看仇天,忽然道:“你有荀玉卿的下落了吗?”
“我只知道他来了姑苏。”仇天道,“你除了他,的确什么都不关心。”
柳剑秋突兀的笑了起来,神情却十分冷淡,那笑容快得像是眨眼之间的事情,可眉眼之中,又展露出了异域般的风情。
作为一个死人,柳剑秋的消息实在是少得可怜,仇天瞥了他几眼,暗道他母亲是胡姬的传言也许并非是空穴来风。
“除了岁栖白,我平生并无所求。”柳剑秋的双眸倏然变得更青了些,就好像夜晚的雪地里孤狼幽冷的眼睛。仿佛两团鬼火,凝着仿佛要撕扯皮肉骨血的凶意。
仇天并不太能理解柳剑秋对岁栖白的执着,尽管岁栖白很强,但是他从未想过与那个男人动手,这世上总是有些人,叫人生来就胆寒,未战就先言败,无论承不承认,事实都是如此。
哪怕仇天从不会说出来,可他心中却是清楚这个事实的。
他曾经与岁栖白对上面过,他们谁都没有出剑,可仇天清楚的很,那一战自己输了,而且是一败涂地。
因此与胆敢对岁栖白下手的柳剑秋,仇天惊诧之余,难免还带了点敬佩,只是偶尔他也会觉得,柳剑秋实在是个疯子,要去挑战这世上最不可能的事情。不过他也实在是很好奇,岁栖白这个神话,是否真的会因为辛夷而被打破,如果是真的……
那也许他当初输掉辛夷,实在是一个太不明智的举动了。
但若辛夷勾搭上了岁栖白,那么他想改名换姓,抛弃过往,那他有那么一身的功夫,似乎又值得理解了起来。
那一日所见的,更名换姓后的辛夷虽然叫仇天惊艳,但其实更多的也已想不起来了,他脑中对辛夷的看法,仍是数年之前那个扭扭捏捏,黏黏糊糊,目光短浅的木头美人。
辛夷虽然美,也有些小心机,称得上恶毒,却不够狠,而且胆小怕事。
人若不敢作恶,就老老实实为善;你若不肯为善,便做个实实在在的坏蛋,搁在中间不阴不阳,最是恼人。
仇天并不是很瞧得起辛夷那些手段,他心里清楚又鄙夷,但辛夷送上门来的讨好却还是十分受用,这约莫就是美人的特权。只可惜时间一久,他难免就觉得乏味,干脆跟蓝千琊打赌玩,输掉了辛夷也没觉得有多么可惜。
说实话,辛夷勾搭蓝千琊尚且未必能成,若说他能勾搭上岁栖白,仇天是怎么也不信的。
偏偏他还真就勾上了岁栖白,还拒绝了岁栖白。
这简直要叫仇天笑出声来,毕竟辛夷这举动这无异于在岁栖白的脸上狠狠抽了一记耳光。辛夷几乎跟大半个江湖上有名气的男人都睡过,偏偏就是不肯跟岁栖白睡,甚至还拒绝了他的情意,将他的真心抛在地上践踏。
仇天倒真的想跟辛夷见一见面了,这几年过去,辛夷变得有趣多了。
哦不,应当说是荀玉卿。
…………
秦雁有时候会梦见荀玉卿。
在他察觉到自己的心意之后,荀玉卿在梦中出现的频率就越来越高,有时候会有些难以启齿,但有些时候,更多的,是他静静的看着荀玉卿。
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秦雁总是在荀玉卿一无所觉的时候看着他,看着他那张美艳的面孔上展露出的万种风情,还有那种柔软的与他不相匹配的笑意,跟难以言喻的落寞,就在眉梢眼角处。
那种凄冷的美艳,像雕花的炉中袅袅绕绕升起的烟雾。
秦雁总是在静静的看着荀玉卿,盼着有一日他会回过头来,也瞧上自己一眼。
他从不敢将这种心意说出口来,朋友便是朋友,情人就是情人,说出口的感情就会变味,即便荀玉卿愿意再做朋友,秦雁也心知肚明的很,自己绝不可能再愿意只做朋友。
有些事情若不说不出口来,烂在肚子里,尚还要好些,毕竟它见不得光,自然也就无所谓奢望与否;可要是一说出来,就仿佛有了希望一般,成了公之于众的事实,得不到回应,便只能够放弃。
秦雁还记得那个夜晚的荀玉卿同他撒谎:我有喜欢的人了。
如今秦雁已明白荀玉卿为什么要撒这个谎了,是怕自己喜欢上他,偏生自己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看穿这句谎言。
荀玉卿已经睡下了,柴小木更是不消说,少年郎的精力旺盛,心思更为单纯,睡得早,起得也早。
秦雁从怀中掏出一块雕了貔貅的白玉玉佩来,静静的借着月光凝视这块貔貅的纹路。
他并不是一个意气用事的人。
这往往代表着,他是个颇能忍耐的男人。
跟着荀玉卿与柴小木的旅程,虽然麻烦多多,但却也很有趣,本来秦雁一直以为自己是有机会的。他呆呆的瞧着那块玉佩,忽然攥在了手心之中,轻轻地叹了口气问道:“岁栖白喜欢你,是不是?”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自言自语。
“你就算不喜欢他,心里也很在意他,爱惜他。”
秦雁慢慢闭上了眼睛。他将玉佩收了起来,落在唇边轻轻一吻,然后重新塞回了怀中,把手臂往脑后一搭,便枕在了手上。今夜荀玉卿的态度已经表达的很明显了,在他心里头,岁栖白是截然不同的。
其实往日已有了这样的征兆,秦雁总以为,荀玉卿只是与岁栖白的关系更好一些,他们俩是极不普通的朋友,或是荀玉卿觉得自己对岁栖白有所亏欠。
他瞧得清楚那么多事,偏偏这么晚,才发现自己最不愿意发现的事情。
一个人的心里若有了这么一个特殊的存在,即便是不是情人,也足够叫人嫉妒的发狂了。
可秦雁也心知肚明的很,自己没有一点权力,也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理由去嫉妒岁栖白。
他只是荀玉卿的朋友,至多是好友,但再多也就没有了。
我若是与他表白心迹,他定然会很为难。
秦雁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想要叫荀玉卿为难为难,因为他心知荀玉卿是一个多么温柔的男人,若是他表白了心意,只要说甚么我喜欢你,你不必回应,只要允许我喜欢你就好,这样的话,定然会叫玉卿迟疑难过,为此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可秦雁又怎么舍得叫他苦恼。
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事情,与旁人无关,但你若非要与他说清楚,便也就与他有关了。
说得好似可怜,实际何等伤人,若真只是想安安静静的喜欢一个人,何必说出口来,非要对方知道。既然说出口来,自然是盼望对方回应的,所谓允许喜欢,其意也无非就是决定要继续纠缠下去不可。
秦雁慢慢闭上了眼睛,他想得是自己这一腔坏心思,好在玉卿全不知晓。
这一生一世,他最不愿意伤害的人,便是玉卿了。
他虽不是什么好人,却一点也不愿意对玉卿使坏。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个成语小字典。
空穴来风:原意为消息和传说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现在多数时候用来指消息和传说毫无根据。
文里选用了现在比较常用的,也就是消息毫无根据。
而且现在两种用法都对,所以有较真的姑娘不要在意w
第64章
姑苏的风景极美,如果没有麻烦的事情缠身,本应当是一次十分愉快的旅行。
荀玉卿今天换了一身衣裳,自从发现了自己不需要被按着换女装之后,柴小木也爱上了帮荀玉卿挑选女装的乐趣,约莫无论多么纯良的人,天性里也都有爱凑趣与八卦的劣根性,只要事不关己,总能高高挂起。
而仇天并非如荀玉卿所想那般,第二天就找上门来,但就是如此,方才令人觉得可惧。
有句老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而恰巧的是,荀玉卿等人所怀疑的莲花剑之主终于有了消息,而且就在这姑苏城内,虽说荀玉卿总觉得十有八九就是柳剑秋,但毕竟原著没有写明,说不准就是误导思维,看小说的时候尚可以随便猜测,可是如今自己身在其中,一个弄不好就是人命,轻易马虎不得。
这莲花剑最开始流传出来的消息,就是在姑苏双燕身上,苏箐虽然是个天真单纯的小姑娘,可她姐姐苏毓的裙子底下却藏着少说几十来个男人,还有好事的人曾经戏言过:这世江湖上最难的两大谜题,不外乎就是岁栖白的武功有多高、苏毓的姘头有多少。
苏毓无论是受了委屈欺负,还是被人调戏占了便宜,她那几十来个英雄好汉铁定是要前来抚慰一番芳心,免叫美人受惊。即便没有这般怜香惜玉的心情,以男人好强又要面子的心态而言,也一定要来看看苏毓有没有给自己戴上一顶绿帽子。
哪怕他们这顶绿帽子早就带的油光发亮,可该吃的醋,该盯的人,照旧是要提上几壶的。
因此一时之间,各地的英雄好汉纷纷都赶到了姑苏城来,群英荟萃,怕是召开武林大会的声势也不过如此了,男人各个争先恐后的表态,就差拍着胸脯对天赌咒,誓要为姑苏双燕姐妹俩儿讨回一个公道不可。
起初来得人不多,这些英雄好汉住在姑苏双燕的双燕庄外头,公然对莲花剑下了战书。而一夜之间,什么关西鬼斩刘三刀、如意剑姜肖、赛飞龙丁武等等所谓的江湖大侠,竟全叫一柄莲花剑所杀。
夜黑风高,莲花印记,似邪非邪,似正非正,先有美女苏毓受欺在前,后有豪杰落败在后。
男人生平最渴望的美色与名利,竟全在这一件事当中。
江湖上的大侠少侠,岂非最爱这样的话题,最爱这样的人,最爱这样的事,一腔热血涌动,恨不得一战成名,破了这神秘之人的面纱,要是可以,最好还能抱得美人归,一个尚还要嫌不够,皆觉得自己定能坐拥美人,将一对姐妹花儿全部都摘到手心里头去。
人因此来得愈发的多。
但是人多眼杂,消息也愈发混乱,到后头竟分不清许多人是为莲花剑而来,还是为姑苏双燕而来,亦或者是为了三个人而来。姑苏不少人为了得利,便散播假消息,不但那些英雄好汉上当受骗,连荀玉卿等人也深受其苦。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荀玉卿思量了片刻,淡淡道,“我再去双燕庄走一趟,苏箐这姑娘涉世未深,不见得知道什么。但我想,从苏毓那儿说不准能掏出不少话来。”
“啊……”柴小木吃了一惊,闷闷不乐道,“大哥哥,苏大姑娘她……她嘴巴很厉害,你要小心的很。”
荀玉卿与秦雁对视一眼,想起柴小木之前吞吞吐吐说出自己在苏毓那儿吃瘪的事来,忍不住哈哈大笑,荀玉卿忍俊不禁道;“大哥哥知道,谢谢你的提醒了。”
“我说的是真的嘛……”柴小木愈发低下头去,鼓着脸嘟囔道。
秦雁笑了笑,随即又皱起眉来,他说话便要一针见血的多:“不过那么许多人住在双燕庄外,虽不是守卫,却也好似个水桶般滴水不进了,你此番前去,要自己当心。”
“我知道。”荀玉卿微微启唇笑道,“男人要是叫人发现了,也许还不太方便,但姑娘家却是未必。”
他今日穿得,还是一身女装。
要说扮一时半刻的,倒还没有什么大事情,可如今要掩人耳目,演的不像一个女人说不准半途就露出破绽来了,荀玉卿因此特意关注了客栈的老板娘与一些侠女的姿态,似模似样的学了些起来。
老板娘虽说风情万种,长得也算标志可人,但要是与荀玉卿比起来,却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荀玉卿能学成她半分眼波,少说能将大半个江湖迷得死去活来;可老板娘若有荀玉卿半分姿色,也不至于仅仅当个老板娘了。
虽说眼神不够妩媚到位,但起码荀玉卿这几日走起路来,虽说算不上婀娜多姿,袅袅娜娜,但也绝无往日里头五大三粗,颇具男子气概的气势了。
秦雁仔细将他瞧了又瞧,微微笑道:“说得倒是在理,只是你自己还是万事小心。”
“我知道。”荀玉卿点了点头,他们之前潜入过双燕庄,便将之前绘制出的地图又翻出看了一遍。
仔细想了想,秦雁还是不大放心,将地图一卷,忽然道:“不然这样,我与小木谎称莲花剑夜半在城外现身,若能引出他最好,若引不出来,多少也吸引走些江湖侠客,你此去探问,万一有个疏忽,也好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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