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崽联萌完本[耽美甜文]—— by:歪脖铁树
歪脖铁树  发于:2017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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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崽联萌》作者:歪脖铁树

文案:
雪海世家搬来一家新住户,带着一只宠物猴,从此以后整个小区就变得不一样了。
温顺的大金毛原来不是纯种,他还拥有哈士奇血统。
鹦鹉原来不单单会说话,还会……
庞大的垂耳兔其实一点都不傻,只是人家伪装的好。
山里出来的安静美男子X城市心机帅气男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甜文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莫九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糟糕的开始

街上车水马龙,公交站牌那里站着一群一群的人,都伸长了脖子看着公交车来的方向,每次看到遥远的远方冒出一辆公交车就迫不及待的冲上前看,等看到不是自己坐的那趟,就会低着头冷漠的回到原来的地方。
大家好像都有明确的目标,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并且对身边的人异常冷漠。
这种大家都习以为常的场景对莫九来说却尴尬无比,他看着周围神情冷漠,不是面无表情的盯着前方就是低头盯着手机的人,几次想要开口都默默地闭上了嘴巴。所有人的穿着打扮都非常时尚,穿着莫九从没见到过的款式,跟他身上的粗布衣服形成鲜明对比,更别说旁人都挎着时尚的小皮包,只有他拎着一个蛇皮袋子。
得亏莫九年轻,要不然他这个模样就是活脱脱的农民工进城。
不过也正是因为莫九年轻,皮肤又好,模样并不是那种令人惊艳的帅气,但很有韵味。莫九就像这个城里唯一的一股清泉,身边带着一种与城市格格不入,但异常清新的气息,即便是隔得特别远,也还是一眼就能看出这个很特别的男孩。
世代居住在山里的老人都说大山是有灵的,也有自己的脾气,大山对居住在里面的子民特别好,但对外面的人却并不怎么友好。或许正是因为莫九从小到大都在山里长大,所以才这么特别,叫人不容易忽略,也不会忽略。
又来了一辆公交车,越来越近,等候已久的人都迫不及待的冲到前面,手里或是拿着公交卡或是拿着零钱,伸长了脖子往前挤,希望自己能抢到座位。茫然的看着眼前的公交车,莫九不知道自己这次能不能从下车的乘客中找到面相和善的人,他要问路。
刺耳的刹车声忽然猝不及防的响起,刺激众人的耳膜。大家都往公交车前面看过去,就见那里停着一辆看上去很低调的车子,车门打开着,帅气的大男孩冲着人群吹了声口哨,有些嚣张的下车。
没有人露出生气的表情,因为车子虽然低调但大家都认出来价值不凡,男孩的穿着打扮也能看出一些,人家不差钱,自然也就不在乎旁人的态度。就连公交车司机都没有露出生气的表情,反而往后退了退公交车才拐弯离开。
公交站牌剩下的人都安静下来,要么看着远处公交车来的方向,要么低头看着手机,眼角余光却都悄悄看着大男孩的方向。
凌云霄一步三摇的穿过人群,走到莫九前面,笑嘻嘻道:“我看你有点面熟,咱们是不是以前见过。看你这样子,应该是要坐车?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可以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他咧开嘴笑的时候非常阳光,带着一种城市男孩特有的味道,莫九盯着凌云霄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才轻轻点头,“我想去这个地方。”说着,展开一直攥在手里,已经皱巴巴被汗水浸透的纸条。
随意看了眼纸条,凌云霄拍了拍胸脯道:“这地方我熟,上车,我带你去。”
以前在村里,如果遇到陌生人,大家都会热情的上前为他解决一些问题。现在莫九觉得自己也终于遇到一位跟村里人品质差不多的人,他感到很幸运,只是坐在车里往外看的时候,公交站牌那里等候的人眼神都不太好,表达的并不是善意,莫九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心里没来由的有些忐忑。
车子行驶的非常平稳,还有一种很淡很淡却不容忽略的幽香,凌云霄装作不经意的看了眼后视镜,选了首舒缓的音乐播放,问后排座位上垂着头的莫九,“你第一次来城里?这边有认识的人吗?我凌云霄别的本事没有,但在这边就是地头蛇,认识的朋友不说有一千也有八百,我看你顺眼,只要你需要帮助,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他说的话仿佛有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莫九逐渐不紧张也不忐忑了,开口道:“我有一个堂哥在这边上班,他要帮我介绍一个工作,不过今天他没时间接我,只给了我地址让我自己去。那个……还没谢谢你。”
“跟我还客气什么,咱们以后就是哥们儿。我看你顺眼,这就够了。”凌云霄一脚踩下油门,神采飞扬,跟着音乐唱。他嗓音条件好,唱的也没跑调,听着很是悦耳。
没跑多久车子就进入停车场,凌云霄下车,亲自帮莫九打开门,微微弯腰很绅士的说:“请下车,送你之前,先请你吃顿饭怎么样?”
脑子里闪过‘无功不受禄’的话,莫九刚想说出来,就看到凌云霄的双眼,他的眼睛很真诚,似乎并没有别的目的,只是单纯的想请自己吃饭而已。不过既然对方帮了自己,莫九也不能让人家白帮,礼尚往来他还是知道的,偷偷攥紧身上的口袋,感觉着里面卷成卷的钱,莫九点了点头,打算等吃饭的时候他来付款。
只是进去的饭店跟莫九见过的不一样,里面有高高的台子,还有似乎并不是用来吃饭的地方,服务员都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马甲,看上去带着一种很特别的气质。一路跟在凌云霄后面,莫九越走就越谨慎,越小心,直到进入一间包厢,然后被里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和一大群的人吓了一跳。
这里似乎并不是吃饭的地方,总感觉有些不正经,莫九看向凌云霄,想从他眼里看出什么,结果下一秒就被推进去,有些踉跄的倒在柔软的沙发上,接着包厢里似乎静了一下。
“哟,凌二少哪里弄来的尤物?”有人笑着说。
这仿佛打开一个开关,其他人都说笑起来。莫九有点狼狈的从沙发上爬起来,看到有两个男孩凑到一起互相摸对方的身体,嘴唇离的极近,好像立刻就能亲上。
大咧咧的坐在莫九旁边,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凌云霄端起一个高脚杯灌完里面的红酒,笑眯眯地说:“路上偶遇。这里都是我的朋友,等会儿介绍给你认识,对你以后在城里混有好处。咱们既然是朋友,我当然要让你了解我,你说是不是?”
心里觉得凌云霄说的似乎不太对,但莫九嘴拙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对城市是真的一点都不了解,就有些慢一拍的点了点头,然后手里被塞了一杯颜色很奇怪的酒。
“是朋友就干了这杯。”凌云霄手里也同样拿着那样的酒。
颜色奇怪,闻起来很香,有点像饮料。莫九桌子上有很多这样的酒,感觉大家应该都喝这个,虽然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奇怪,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便顺从的喝掉满满一杯的酒。味道也很香,只是随后而来的酒味让莫九头脑有点发晕,他以前在村里也喝过酒,不过那是村里商店卖的假红酒,度数比啤酒还低,就像酒味的饮料。
那些凌云霄的朋友好像都开心的笑了,其中并没有恶意,莫九就觉得似乎这样也不错。大概……他的运气真的很好,才来城里就认识这么多朋友,以后在城里混的话,或许会真的很棒吧……
桌子上的酒杯越来越少,随后有不少空着的杯子扔到地上,一些人已经迫不及待的随便找了个角落就开始卿卿我我,还有些人打着舌头打开门,让守在门口的服务员帮着开房间。
“我帮你找个房间休息啊。”凌云霄欢快的说着,半扶半抱的带着莫九离开这个狼藉的包厢。
这种事在城里其实经常发生,凌云霄这些人称之为猎艳,通常都是两情相悦,每次都能进兴而归。而这次凌云霄之所以注意到莫九,是因为他太特别了,公交站牌那么多人,却能一眼就看到他,再也看不到别人。难得遇到如此感兴趣的人,凌云霄便上前试了试,发现莫九只是个单纯的不能再单纯的小男孩,心里头就痒痒的,一步步试探一步步满意,最终两个人来到床上。
醉酒的滋味实在是太不好受,身体仿佛不受自己的控制,莫九感觉自己仿佛躺在云端,又仿佛躺在火焰山,他努力睁大眼睛,看着近在咫尺却又模模糊糊的人,“行李,我的行李……”
“在我车里,放心没人敢偷。”凌云霄也有些醉了,但是看到莫九白皙的皮肤染上忄青动般的红,便觉得心里头一阵难耐,几乎是有些凶狠的扑到床上。
……
停车场,车里,莫九的行李忽然动了动,有些小心翼翼,有些试探,过了好一会儿才又动了动,然后拉链慢吞吞的从里面拉开,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车里还有熟悉的气味,但人都还没有回来。从行李中钻出来的阿七小心翼翼的从后备箱爬到前面,嗅着车里的味道,随后嫌弃的呸呸几声,眼巴巴的看着外面。

第2章 离开

在车里左摸摸,右摸摸,瞧见一个很小的把手,阿七就忍不住伸出爪子勾了一下,然后‘咔嚓’一声,车门开了。外面的冷风灌进来,阿七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却还是推开车门钻出去,往前跑了两步,又回头看了看敞开的车子,再跑回来把车门关上,发出轻微的‘嘭’地一声,然后立刻钻进停车场的一道道阴影中,慢慢前行。
空气中有很多掺杂在一起的味道,有些很相似甚至分不清你我,但莫九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大山特有的青草香味,即便只是匆匆路过前方,阿七也能很准确的嗅出来。
蹲在广告牌后面,把自己的身体完美的隐藏在阴影中,阿七仰起头看着前面的窗户,他知道莫九就在窗户后面,他甚至能听到莫九熟睡的呼吸声,跟平时不太一样,怪怪的。
前面的大门口有人值班,虽然低着头昏昏欲睡,但阿七并不敢过去冒险,他聪明的选择顺着下水管道往上爬。
大概这里的窗户经常不关,大概是清洁工擦完窗户忘了关,总而言之阿七幸运的推开窗,从打开的缝里钻了进去。房间里有很浓的酒味,还有其他的奇怪的味道,但阿七还是能闻到越来越清晰的,独属于莫九的味道。就在前面的大床上,只是莫九身边还躺着一个人,阿七小心翼翼的蹭过去闻了闻,知道这人白天见过,警惕心稍稍下降了一些。
抓着耷拉到地上的床单,阿七快速爬到床上,路过凌云霄的脸庞,伸脚踩了一下他的脸,然后爬到莫九的肩窝旁,在柔软的枕头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趴下,准备睡觉。
敞开的窗户并没有关闭,冷风畅通无阻的吹进来,撩走所有的热气,让衤果露在外面的皮肤变得冰凉。躺在床上的人下意识寻找热源,凌云霄运气不错,拉扯了被褥把自己整个人都裹起来,剩下莫九蜷缩着,最后被冻醒。
伸手摸到毛茸茸的小脑袋,莫九低声道:“阿七。”
“哼。”发出小小的声音,阿七有点委屈的爬到莫九怀里窝着,他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现在又冷又饿,见莫九醒了,藏在心里的委屈终于爆发出来,要不是阿七认为自己是雄性不能哭鼻子,早就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
一下一下的摸着阿七的后背,莫九一点一点回忆起昨天发生的一切,他就是再傻也知道那些事并不好,也明白凌云霄的最终目的恐怕就是这个。在莫九传统的眼光中,这并不算是好事,至少要两情相悦才能水到渠成,而不是单纯的把心灵剥离,只留下肉体相互碰撞,那种感觉让莫九作呕。
抱着阿七坐起来,感觉到身体的一样,莫九终于确认,自己以为的并不一定是对的,哪怕是凌云霄一开始看上去真的很好,但也仅仅是看上去而已,其实心里怎么想的,完全是两回事。这对于莫九来说,差不多等同于当头一棒,让他对这个陌生城市产生了一种惧怕感,对于凌云霄这样外形帅气谈吐不俗,却干出这种事的人多了一丝轻微的敌意。
初来乍到的惶恐,相遇的甜美,现在都变成百分百的苦涩,含在嘴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匆匆穿好衣服,把阿七塞到怀里,莫九回头看了眼凌云霄,本想把他揍一顿,又想到他那一群朋友,最终按捺下这种念头,揉着依旧疼痛的额头,悄悄推开门,趁着人少,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毫不引人注目的离开。
天还没有亮,外面的冷风毫无顾忌的从莫九的衣服缝隙中钻进去,带走他身上所有的热气,唯独怀里的阿七暖暖的,两颗心脏离的极近的跳动,给莫九增添了一点勇气。
这种时候的城市即便是有亮着的路灯,也没有车辆在马路上行驶,除去周围只能看到巨大阴影的楼房,除去那些亮着的路灯,其实跟山里没什么区别。莫九没来由的放松下来,他其实并不害怕这样的城市,因为只有他自己和阿七,感觉竟然是无比的安全。
原本一直攥在掌心的纸条早就被汗水湿透,后来塞进口袋中,现在再摸竟然已经找不到,也许是落在那个地方了。回头看着高大的建筑,莫九深吸一口气,他并没有再回去的勇气。
“唧……”阿七拨开莫九的衣服探出脑袋,委屈的叫了声,然后指了指凌云霄车子的方向,他们的行李还在车子里呢。
摸了摸阿七毛乎乎的脑袋,莫九低声道:“那个车子我不知道该怎么打开……阿七,咱们的行李也就几件破衣服,还有一些山里的特产,不要也罢。咱们……大概不适合来城里……回家吧……阿七……”
“唧唧……”阿七跟着猛点头,他听懂了莫九说的话,闻着莫九身上陌生的味道,隐约觉得莫九应该是被欺负了,便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胸膛,乖乖缩在衣服里不动,哪怕是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
想到要回家,莫九站在马路边上想了一会儿总算是想到法子,城里的人有一些不能信任,还有一些太冷漠,并不能保证就找到愿意帮助他的,但肯定还有一种人会帮助他:警察叔叔。
巧的是,这里离一个派出所办公地点并不远,莫九很顺利的过去,向值班大爷求助。
不过因为现在还是夜班时间,派出所除了一些值班的,白天上班的还都没有来,莫九就在门卫上跟大爷聊天。
“哎,人老了觉就少,一晚上一晚上的睡不着觉。”大爷头发花白,但身体很硬朗,还帮莫九倒了一杯热水,“你刚来城里,许多地方都不了解,最好是有人带着,要不然肯定不习惯。你大爷我啊是过来人,见过的人多,你要是能听大爷的,就不要急着回家,先找份工作慢慢做着,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了解这个城市。这里总比你家乡要好,打几年工,攒一笔钱回去取个媳妇,人这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听着大爷絮絮叨叨的说着,莫九不时喝口热水,却始终没有说话。他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这次回家,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大不了回去跟堂哥好好解释,也不算得罪人。
身体有一种很奇怪的酸痛感觉,从精神到肉体的疲惫,还一阵一阵的发冷,要不是怀里还有个暖呼呼的阿七,莫九觉得自己似乎能立刻昏倒。他努力集中精神听大爷说话,试图去忘记时间的流逝,一直坚持着,直到天渐渐亮了,终于有人来了。
先是一个人跑来,门卫上的大爷出去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接二连三的跑来许多人,开车的、骑电动车的、骑自行车的,还有干脆跑步来的,有男有女,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忙。
大爷根本没有机会说话,就连莫九也没有人注意到。不过很快莫九就明白那些人为什么那么忙了,因为市里清晨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退休的老干部养的一只几乎快要灭绝的鹦鹉丢了,全小区都找遍了也没找到,这下子惊动了许多人。
那只鹦鹉今年只有三岁,智商很高,外形漂亮,最关键的是人家身为濒危物种,在国家红头文件里都有档案,饲养者也有相应的等级,或者说要不是老干部身份足够,还没有资格养那只鹦鹉。
用行话来说,人家鹦鹉比人都要珍贵,无论是生物研究还是物理研究,甚至是生态学家等都会参考这家伙的一些生活习性,所以说他不单单是本身重要,更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
好在派出所也只是一开始忙,很快莫九就找到机会说出自己的事情,一个年轻的小警察笑道:“回头我帮你买张车票送你去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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