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都被上司帅醒完本[灵异强强]—— by:咖喱猪扒饭
咖喱猪扒饭  发于:2017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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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席话说出口,什么兄友弟恭,全都成了天大的笑话。
作为旁观者的朗坤心想,真是好一出兄弟面和心不合的宫斗大戏啊!
黑袍男人赶走了碍事的弟弟,又折回去查看床上的小霍刑,只见他此刻呼吸急促,不知他是不是快油尽灯枯了。男人看了他一会儿,最后像是打定了主意,伸手将小霍刑身上那已经破的不能再破的衣服给挑了开来。
这一下,更让朗坤倒抽一口凉气,只见小霍刑浑身上下都是伤,一个伤口叠着一个伤口,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相比之下脸上的狼狈简直不值一提。
黑袍男人见状,倒吸一口凉气,不敢再耽搁,一股浓黑的魔气从他指尖迸出,缓缓罩上了小霍刑伤痕累累的身体。
也是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就有效果了,小霍刑虚弱地睁开眼睛,虽然只是一条缝隙
“神仙”他干哑着嗓子,在看到黑袍男人后挣扎着说话,“你是神仙吗?”
黑袍男人嗤笑一声,“什么神仙,人类少年,你傻了吗?”
紧接着,画面又开始旋转了。
朗坤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经历了什么,套用现在挺网红的一句话,那就是: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简直就是看了一场4d、imax、vr结合体的电影,只是电影的内容和他自己息息相关罢了。
在黑袍男人用魔气救活了人类少年后,他便想要将人类少年送回去,可是少年说什么都不肯离开魔族聚居地,他说自己在人界无处可去,不如在这荒芜之地了却残生,哪怕是被魔物吃了,也好过回人界。
黑袍男人闻言,笑道:“少年,你很了解魔族嘛。”
这就是一切尘埃落定的开端,朗坤看到了霍刑想要留在魔族的决心,看到了黑袍男人的心软,看到了岳贞因为扭曲的爱而和黑袍男人反目,看到黑袍男人为了一个人类少年而甘愿放弃魔族最尊贵的身份。
他看到太多太多了,几乎不能承受
电影的最后,作为唯一的一个观众,朗坤终于不得不承认——黑袍男人就是自己,自己就是黑袍男人,是魔尊之位的继承者。
他朗坤,是和岳贞先后从诞魔池里爬出来的魔物。
他朗坤,从来不是人类。
☆、第五十三章
自诞魔池中爬出来的那一刻起,朗坤看到的就是满目如干涸血迹一般的暗红色,就连天空都是永远的日暮黄昏,稍微晴朗时能看到一抹来之不易的橘色,但大多数时候,魔族的天空都是红色的,魔气被夹裹在血雾里,到处弥散。
朗坤抽了抽鼻子,仿佛闻到了魔族空气中常年无法散去的血腥味。
那样毫无生气的地方,低级魔物靠互相吞噬来增强力量,力量越强越能够脱颖而出,甚至褪去丑恶的外表,化成容貌或俊美或妖艳的人形;而如同朗坤这般的高级魔物,他们的人形则与生俱来,但是这种天生的优越并没能给朗坤带来太多满足感,相反,总是住在圣殿高处的他,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寂寞。
他常常坐在自己房间外平台的边沿,吹着带有血腥味的风,看着脚下城池中如蝼蚁般互相残杀的万千魔物,看他们撕咬对方的血肉,直到将对方吞吃殆尽,不留一丝皮毛骨肉每当这个时候,朗坤都会嘲讽地想:你们为了更靠近中心的这座圣殿而战斗,又怎知生活在这座牢笼中的我们不向往自由?
这是魔族领地中亘古不变的“风景”之一,乏味,残忍。
所以当看着这处景致的人类少年冷静地说要留下来时,朗坤感到不可置信。
相对于人界的缤纷繁华,魔族是绝对的荒凉贫瘠之地,除了魔物,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在魔族之地生存下来,哪怕是一花一草一木所以朗坤也绝对不相信,一个人类能够在这里活下去,可同时,他心中也生出了一些不太明显的期盼。
就当赌一把吧!朗坤心想。
“你可想清楚了?想要在这里活下去,靠的是实力,魔族尚且能被同族残杀,你一个人类,靠什么在这里站稳脚跟?更何况魔族空气污秽,常年血魔之气弥漫,不是你们人类的凡胎*能够扛得住的。”
这样的问题,换来人类少年一个不屑的笑容,“自相残杀又怎样?不过是**驱使,不想混在下面这些低等魔物中混沌度日罢了,努力活下来往上爬的事情我经历的还少吗?站在巅峰的好处,呵呵多着呢。”
冷然的语气,超越年龄的成熟,换来朗坤讶异的目光。
人类少年被他这么瞧着,嗤笑一声,又道:“这么看着我做什么?难道我说的话有错?人类拥有智慧,尚且欲壑难平失去理智,更何况魔物底下这些全凭本能,我就不信我一个心智无碍的人类,会死在一群没脑子的家伙手里。”末了,又用状似赌气的语气几不可闻地嘟哝了一句:“反正我在人界也无处可去,死在那里,不如在这里争取一线生机。”
此话一出口,换来朗坤大笑,“很好,你很有野心,希望能说到做到。”
“一定!”
“对了,这么多天了,还不知道你叫什名字。”朗坤想自己一届魔物都有名有姓,少年是人类,又怎么会是无名氏?
少年沉默,不愿提起过去的姓名,过了半晌才倔强道:“我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那我要如何称呼你,叫你‘人类’吗?”
“姓名很重要?难道你们魔物都有名有姓吗?”说着,扫了眼底下,眼底满是嘲讽,“我看不见得。”
“的确,不是所有的魔族都有名有姓,我有,他们没有。”
“”
“我叫朗坤,是下一任魔尊reads;。”
“我没有名字。”
“如果你不嫌弃,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如何?”朗坤饶有兴致地提议。
人类少年没有异议,得一个新名字有何不可?皇家无情,亲兄弟之间为了可笑的皇位勾心斗角并不奇怪,甚至从小一向交好的兄长也对他生出了防备之心,为了扫除自己前路的障碍,居然会恶毒地向父皇谏言,以平水患为理由,将他送上死亡的祭台。
然而他们谁都不会想到,他居然大难不死,落入魔族化魔池中,又被魔族少主救起。
不过是献祭前受了些皮肉之苦,又呛了几口苦涩的化魔池水而已,换来如今的局面,也不亏。
如此一来,抛却过去的名字算什么?重活一次,就该改名换姓。
朗坤对起名这件事很是用心,翻阅了不少圣殿中珍藏的人类典籍,才给了人类少年起了个新名字:霍刑。
当年无意中取用的两个字,在往后的岁月里,成了霍刑最好的回忆之一——他无罪却获刑,这个刑,是朗坤给的,他甘之如饴。
在爱情的牢笼里,任何深陷爱恋中的人都不会想要越狱。
朗坤再次睁开眼,淡漠的眼神扫视了一圈病房,过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在哪儿。
这里不是魔族的化魔池边,也不是魔族少主的房间,这里是人界京城,是有霍刑在的地方。
放下抱着的靠垫,朗坤起来活动了一下身子,暗叹魔族难当人难做。
其实他对霍刑、对所有人都说谎了,他找回来的并不是零星得一些记忆,而是全部。
想当年,霍刑在魔族住下之后,一开始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诚如朗坤所言,魔族空气中的血魔之气对人类的身体伤害极大,一天两天的还不见怪,十天半月下来,霍刑便时有咳血的症状,很是麻烦。
朗坤当时就再想把霍刑送回人界,只是还没行动,就被魔尊给召唤去了。
这一代魔尊不常露面,但是朗坤作为他的继任者,却是常和他见面,印象中这位亦父亦兄亦师亦友的魔尊,是个有着精致眉目的漂亮男人,他眉眼细长,常常像是眯着眼打盹的样子,实则比谁都看得清时局,人魔仙鬼四界,他看得比谁都透彻。
“朗坤,过来坐。”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魔尊笑容和煦。
朗坤依言过去坐了,耐心等了半晌,才听魔尊道:“我听说,这些日子你收养了一个人类少年?怎么,当儿子养?”
“尊主说笑了,我可是纯血统的魔族,要一个人类来当儿子,笑话。”
“嗯。”魔尊沉吟一声,又道:“你是我钦点的继承者,做什么决定,我也是认可的,只是我魔族之地不适应人类生活,恐怕不日他的身体便会出现不适,你可想好解决的方法了?”
朗坤苦笑摇头,“尊主,被您说中了,霍刑他的确出现了咳血的症状,而且我至今没能想出解决的方法来。”
“这个”魔尊朝朗坤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我这有几本从人类那什么修仙大派里借来的典籍,不放拿去给那孩子看看,我瞧他颇有灵根,说不定能成大事。”
朗坤失笑,说是借,不如说是偷,也不知把人给急成什么样了。
谢过魔尊,朗坤自去取书给霍刑。
☆、第五十四章
霍刑出身皇家,在误入魔族领地之前,也是个正儿八经的皇子,虽说没缘分学点帝王术进而当个太子玩玩,但是其他该受的教育却是一点也没少,加之他天资聪颖有悟性,在一堆千姿百态的皇子里,也算是个能看的。
简单来说,他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但是朗坤并不清楚霍刑的身份,只当他是个普通人类少年,怀揣着两本修真入门典籍去找霍刑之前,还生怕内容太过晦涩他看不懂,特意翻了翻确定没问题,才将两本书送到霍刑眼皮子底下让他看。
“这是什么?”霍刑看着眼前两本古旧的书,不明所以。
“修真入门,从人类那里借来的,最适合初学者修炼筑基。”像是怕他不明白,朗坤又补充了一句:“最近你咳血的次数多,惊动了魔尊,他给想的解决办法,希望借用人类的智慧来缓解你的痛苦,运气好的话能修成正果也不一定。
霍刑:“你们魔尊还真是闲,有空管我这种小人物。”如果不是朗坤提起,霍刑其实还真没记起来这广袤的魔族领地是有主人的,他是这个世界绝对至高无上的权威,捏死一个人类,就好像碾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但是这样的魔尊,却容忍他这样的人类留在魔族,甚至还给予帮助,真是奇葩。
“这也不奇怪,魔族多的就是魔物,人类对我们来说稀少而珍贵,当然会多点关照。”
“别告诉我全魔族都知道我一个人类立志生活在这里,正排着队准备来拜访我。”霍刑顿时嘴角抽搐,有点无法跟上魔族的思维。
朗坤看了他一眼,道:“下面那些忙着杀来杀去的肯定没时间关注你,但是已经能化成人形的魔族,的确有不少对你很好奇。”
“你知道得很清楚嘛。”
“那当然,如今魔尊甩手不管事,大小事情由我来定夺,那些家伙想要进圣殿,得经过我的同意。”
霍刑顿时明了,霍刑就是个有实权的太子爷。
“行了,小孩子家家的有时间管这些,还不如多看看书,别等血吐干了死在这里,我们魔族不吃死人。”朗坤点了点书页,“有哪里看不懂的尽管来问我。”
“你的嘴真毒,我说过,我不会死在这里。”
“最好说到做到。”朗坤还是那句话,说完就脚尖一点,身姿轻盈地飞离自己的房间,把空间留给霍刑。
霍刑看着朗坤离去的身影,在心里发誓,一定要活下来,哪怕堕入魔道。
说来好笑,除了刚被朗坤救醒时迷迷糊糊问过一次他是不是神仙,其他大多数时候,霍刑的表现都是超越他年龄的成熟,明明还只是个半大孩子,说话却特别老成,信誓旦旦说要成为在魔族活下来的第一个人类时,那眼神里透出的坚毅,让人不敢不信他的决心reads;。
其实朗坤又怎知,他会那样坚毅,那样自信,全都是因为自己
霍刑实在是个聪明孩子,朗坤在外游荡了几天后回来,发现他已经煞有介事地在盘腿打坐,俨然有所了悟的样子。瞧他沉静的表情也不像是装模作样,朗坤顿时放心把心放下了,径自靠着墙边坐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霍刑看。
也不知过了多久,霍刑缓缓睁开眼,被坐在墙边阴暗角落里的朗坤吓了一跳。
“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叫我。”霍刑假装淡定起身,走到朗坤身边时,手指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竟然在他脸上刮了一下。
“你傻么,打坐入定是随便能叫的?活得不耐烦了你可以试试,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
霍刑无法反驳,因为朗坤说的话是对的
修士打坐入定时最危险,稍有不慎,即使是一片掉落的树叶,甚至有人在耳边吹口气,都能置人于死地,所以大多数修士会学习如何在入定时分出一丝灵智来警惕周围,以便在危险逼近时能第一时间自救,当然,这也是为什么有修士会选择闭关的原因。
霍刑在心里暗暗记下一笔,不是为了防备什么,而是为了能在朗坤回到自己身边的第一时间注意到他。
看着外面一成不变的天色,霍刑问:“你等我很久了吗?”
朗坤一愣,随即道:“谁等你了,这里是我的住处,还不准我在这待着了?”
“哦,那换个问题,你回来后我入定了多久?”
朗坤:“两天吧。”回答完后朗坤才发觉上当,这和之前那个问题有什么不一样吗!?死小子真是真是狡猾!
“咳。”朗坤干咳一声,决定为自己找回场子,“这几天我不在,你一个人还习惯吗?”
“挺好的。”虽然和过去有人服侍吃穿用度的日子相比那是天壤之别,可是也并没有太多的不适应,毕竟有明确的目标要努力,对其他的东西就变得淡然许多。
“还有咳血吗?”朗坤又问。
“有,不过不多,你放心。”霍刑看着朗坤的眼睛说出的“你放心”三个字,眼里有淡淡的笑意,但是被他的倨傲很好地掩藏住了。
这一天后,朗坤便不再过问霍刑修炼的事情,除非他向自己提出疑问,然而这种情况也少之又少。
霍刑是人类,即使修道,也不可能在一朝一夕间辟谷,但魔族领地又是寸草不生的地方,即使想自己种些粮食也不行,是以每过十天半月,朗坤都会带霍刑去一次人界,用魔族盛产的一种矿石去人界换取食物等物品。
朗坤生来就是高级魔族,容貌美艳无比自不必说,是以每次去往人界,都会以宽大的黑袍将自己浑身裹得密不透风,就连眼睛都是遮住的,反正即使目不视物,也不影响他正常走路。
只是他未料到,这番动作,却是更引人注意。
对此霍刑都无奈了,即使知道那些人不是因为朗坤的美貌而注意到他,但他心里仍然感到极不舒服,毕竟谁都不想自己用心倾慕的对象被其他人过多注视。
终于,在某一次又有人盯着朗坤看时,霍刑决定不忍了。
这日,朗霍二人在一处修士往来频繁的城镇落脚,投宿前在一处小店里采买物资时,霍刑察觉到被人盯上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朗坤被人盯上了reads;。

霍刑在心里叹了口气,也不知是第几次了,但只有这一次,盯着朗坤的人眼神最为露骨放肆。要不是朗坤说他已经颇有些修为,魔族藏书不再能供他学习,今晚要去那些大门派修士那儿“借”点书,霍刑是说什么都不愿意在人界过夜的。
就在这时,朗坤买好了东西,转身对霍刑说:“走吧,再去那边看看。”
“好。”
两人往街对面走去,在一个卖小玩意儿的摊子前停下,朗坤兀自看着摊子上的东西,霍刑则是东张西望,半晌后突然捂着肚子喊疼。
“哎哟!”他浮夸地叫了一声,捂着肚子蹲下身来。
“怎么了?”听他痛呼,朗坤连忙放下手上的东西,紧张地扶着他问:“不舒服?”
霍刑憋着一张脸佯装尴尬道:“我肚子痛。”
“额”朗坤一愣,随即想到人类肚子痛也许是要去茅房,于是说:“那你快去吧,我在这等你。”
“嗯。”
霍刑捂着肚子夹着腿去找茅房,只是刚走进巷子,就拐了个弯绕到别处去,将那个盯着朗坤许久的家伙给揪出来拖进了茅房。
那人也是个修士,瞧他穿着虽然朴素,但衣服质料细腻,恐怕也是个世家弟子,霍刑心想。
霍刑心里有怒气,当然二话不说就动手,全靠蛮力给对方扇了两个耳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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