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只蚩尤/鸾停集完本[灵异耽美]—— by:匿名君
匿名君  发于:2017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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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凤集和王希平是监察御史里行,新唐书里记载那时设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属于品阶不高但权力很大,专管得罪人的官儿。)
(地图原先查错了,用的玄宗天宝年间的地名和各道分布图,其实到本文所写的德宗年间,已经变得很厉害,但既然大历史都被我篡改,地图甚么的,也就浮云了罢,我懒得改了。)
☆、第三章 玉环
第三章玉环
送走了卢小郎君,王希平若有所思地问柳凤集道:“子羽,你怎么看?”
柳凤集微笑道:“卢家百年兴盛不是没有道理的,卢少连年纪轻轻,也有些手段了。”
王希平笑骂道:“你这狐狸精,又看出甚么了?”
柳凤集反问他:“卢少连方才一番话,信息量很大,希平又看出甚么?”
王希平笑笑,道:“小郎君方才提到贤妃指婚,解释了他离开京城的缘由,但此乃天家秘事,他对你我这等初识者说这些,一来显示自己毫无心机性格直爽,二来微露拉拢之意,三来提醒我们,再深究下去,会对座主有所妨碍。”
柳凤集点头笑道:“正是这样了。咱们是同科,都出自座主门下,和顾家十二郎更是义结金兰,顾家铁了心保太子,咱俩当然也被看做亲近太子一派,因此卢少连才这般举动。但我更感兴趣的是,窃案现场乱丢的匣子明明有二十八个空的,卢小郎君的失物单子上却只写了二十七样,他瞒下的那一样,又是甚么?”
王希平一怔:“二十八个?现场我看得很仔细,确确实实只有二十七个空匣子啊。”
柳凤集微笑道:“有两只流觞杯,虽一大一小,看花色样式分明是母子杯,却分别收在两个匣子里头。因此丢失的东西定然还有一样,是卢小郎君宁可找不回来,也不能对旁人说的。”
会是甚么东西?
是能让卢小郎君即便出卖天家秘事也要掩盖的东西。
柳王二人虽远在江州,但仗着在做御史这个官儿,着实耳目通灵,因此京城的动静还是清楚的,前几个月,圣人抱恙,因太子体弱,由魏王伺疾,没多久宫里便传出魏王得了圣人一柄如意的消息,之后传出魏王的亲生母亲,也就是宫里得宠的贤妃娘娘有意与卢家议亲,议的是哪个,原先倒还不清楚,此时晓得竟是年方十岁的宜都公主和卢家小郎君卢少连,婚事还没有半点眉目,广陵郡王已手脚麻利地迎娶了卢家二娘子做正妃,旋即卢少连便日夜兼程离开长安。
这些动作实在太大,竟完全不避讳圣人的耳目,可想而知,圣人此次病势定然凶险。病榻之前,守着的是魏王,而不是太子,那么当真有一日圣人大行,即位的会不会也不再是太子?
按说太子即位实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问题是本朝这位太子的能耐和身子骨委实不怎么争气,虽是长子,还早早就定了太子的名分,却除了这个名头外,一无是处,唯一能给他加分的,无非有广陵郡王这么个好圣孙,然则这位好圣孙偏偏还是行二。
要说圣人对太子已是仁至义尽,将一代名家顾海晏都封给太子做太师,顾大家竭尽全力辅佐太子,四处搜罗能人异士,聚集在太子麾下为他出谋划策,只盼君前应对的时候能让圣人多瞧见些这个儿子的优秀之处,可惜太子羸弱的身体和糟糕的记忆力,让他没法子把顾大家的心血完整呈现于君前,只好眼看着魏王一天天显山露水,眼看着圣人在那里频频感叹:“魏王最肖我。”
而宜都公主,恰恰是魏王唯一的同胞妹妹,卢家也恰恰是朝中还保持中立,既不偏向太子,也不偏向魏王的一支文武兼备的强大势力,若卢少连任由贤妃娘娘做主尚了宜都公主,卢家便不得不上了魏王这条船,不得不辅佐魏王去争一争储君之位。这当然是自命正统的卢家所不允许的,如果不得不选,他们也只会选太子,嫡枝长子,天命所归。
即便这位太子似乎并没有日后治理天下的能力。
只看卢家二娘子终于花落广陵郡府,卢家的选择便已不言自明。
如今卢家小郎君断然逃出京城,可看出太子魏王关于储位之争已经日趋明朗,相互间连基本的掩饰都不做了,现在的问题是,在此多事之秋,卢小郎君究竟将甚么重要的物事带出了京城?
王希平在最后,还是问出了这个老问题,柳凤集笑道:“希平确实厉害,我也只略微有了些许想法,你片刻之间已理清了所有脉络。储位之争,说到底,其实还是圣意,圣人属意于哪个,哪个便是储君。太子虽然不济,但也没出过甚么大错,贸然废了他,于理不合。魏王要取而代之,必要寻到太子些错处。”
王希平一拍手:“是了!卢家子弟在朝中任职不少,卢大郎更官至三品,兼任御史大夫与吏部尚书,已具入相之势,小宗还有个四郎任河东节度,卢家既是权臣,也是外藩,分明已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因此素来明哲保身,不敢与皇家任何事牵扯上关系,此时广陵郡王居然敢和卢家联姻,勾结重臣,这便是太子的错处了。倒是魏王,宜都公主的婚事只是那么约略一提,并未成事,比之太子便算不得甚么。”
他顿了顿,又道:“李淳素日谨慎,既然敢娶卢二娘,便是不怕圣人晓得。那么,或者圣人已耳目受限,或者病体支离,已无力顾及这些。依我看来,圣人在位多年,积威深厚,不至于现在便已耳目不灵,因此只怕后者居多,魏王虽然守在病榻前头,要对神志不清的人说些甚么,也是难能。”
他静下来,又思考了片刻,忽然道:“病!”
柳凤集笑道:“希平的眼睛这般亮,定是想通了,且说来听听?”
“若要神志不清的人能清醒过来,便要治病,魏王此时需要的,是可起沉疴的妙药,但这药太子可不需要,只消圣人这样一直病下去,那个位置早晚是太子的。因此卢小郎君带出来的,定然是这个药了。”王希平笃定道。
柳凤集微笑:“也未必一定是药,或者是个人,也未可知。”
“人?”王希平迷惑。
“莫要忘记,魏王手中,还有一柄如意。”柳凤集微笑道,“传信给十二郎,叫他查查,这阵子魏王可有与甚么郎中道士过从甚密。”
王希平应了一声,却又忍不住问道:“限期十日破案,传信去京城,快马加鞭一来一回都要半个多月,来不及啊。”
柳凤集眯眼笑道:“是啊,来不及,那又怎样?”
王希平切了一声,管自下楼去了。
事实证明,便是柳王二人将御史里行的分内事抛在了脑后,这案子依旧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十日不到,李御史果然将失窃的金银找了回来,虽已重新融了,但分量十足,只多不少,那个倒霉的小贼被捉住的时候,想是怕了卢小郎君当真将他千刀万剐,果断自杀。
对这个结果,小郎君表示还算满意,于是皆大欢喜。
当然,小郎君是不是真的满意,便不足为外人道了。
这一切,在吃饱喝足的永嘉看来,完全不明白这些凡人究竟在瞎折腾甚么。明明那天潜入卢小郎君宝库的飞贼不是捉住的那个,为甚么那个当官儿的要指鹿为马?他也不明白,明明当时被那个飞贼抠下来丢在地上的金银都进了他的肚子,他还好心帮忙,把宝石都给舔舔干净,保准连个残渣儿都不剩,那个当官儿的又从哪里变出了那些金银?当然更不明白的是,为甚么他吃个银盘,还能从里头吃出个玉环来,险些硌坏了他老人家的一口好牙,凡人喜欢把玉环藏在银器里头么?
不过这枚同心玉环挺漂亮,便借花献佛罢。永嘉美滋滋地把玉环放在他精心挑选来的首饰匣子里,连先前从美人奸商那里拿到的那些东西,一并在婚礼上送给了四郎和秀娘。
说实话永嘉也知道自己操持的这个婚礼有点乱七八糟,不过看四郎挺高兴,秀娘更是高兴的哭了,想是喜欢罢,他便放心了。
婚礼过后几个月,在一个初秋早上,四郎到底没再醒过来,秀娘也没哭,去郊外点一把火将四郎的尸身烧成了灰,装进坛子里背在身上,便和永嘉辞行道:“少君,阿秀要送四郎回家了,此后长路漫漫,请少君自己保重。到你长大,来九黎,别忘了到四郎坟前,和他说说话。”
永嘉点点头,忽然不晓得该说些甚么,看秀娘头也不回地一路望东,渐行渐远,自己则只剩一个小小的包裹在手上,此外,甚么也没有了。
没有四郎,没有秀娘,没有家。
他再无法无天,也没人管他了,再没人帮他随时备好温热的茶水和干净的衣物,也再没人宁可剥了自己的麟,也要给他换颗银珠吃。
天气很晴朗,不冷不热,路旁的银杏叶镶了艳丽的金边,大路两旁的田地散发着不同于金石的香气,是丰收的味道。
这是个美好的季节。
他的阿娘,谢十四娘,南朝陈郡谢氏最骄傲的女儿,便是在这个季节去汉水游玩,然后认识了阿爹,给阿爹拐回了九黎,永嘉之乱时,本已和阿爹私奔的阿娘放弃与阿爹长相厮守,回到族里,与谢氏共存亡,但为了他,阿娘到底没有与族人一道赴死,在最后关头还是逃了,躲进山中剖开了自己的肚子,生下了他,给他起名永嘉,字鸾停。
而作为九黎族长的阿爹,蚩尤伯鸾,原本寿命绵长,定居在僻处极东的九黎故地,日子逍遥自在,却为了血脉混杂生而有异的永嘉可以活下去,宁可将自己永镇九黎山下,也要换出蚩尤珠守护儿子长大。
因此,他也是个蚩尤了。是这世上,除阿爹之外,最后一个蚩尤,一个赤角红麟生吞金石力大无穷的怪物。
他的寿命很长,他的本事很大,他现在的肚子很饱,也有法子一直这样吃得饱饱的,他手里有多少人梦寐以求,可让人长生不老的蚩尤珠,还有爱他的阿爹阿娘。
可是他为甚么会这么伤心?
因为此刻我的外表还是个幼儿,永嘉对自己说,所以总是想有人陪着的,以后便不会了。
秋日的天空碧蓝如洗,看起来很高,也很远,我要在这广阔的天地间独个走完六百年的时间,才能去找我的阿爹。
六百年,真的,好长啊……他默默掏出袖子里的金片,咬了一口。
难得伤怀的永嘉大概想不到,他送给秀娘做新婚贺礼,并且被带去九黎的那只玉环,让卢少连卢小郎君快要找疯了。
在刚拿到这只玉环的时候,卢小郎君没觉得这个差事难办,不过是藏起一块玉罢了,天下人都晓得他卢少连喜欢收藏各色金银器,只消将这块玉藏进银器里头,混在他花样繁多的收藏中,谁能找得出来?可万万没料到的是,千防万防,在江州居然会马失前蹄。
原先还猜是魏王派来的人下的手,可是那个跟了他一路的人分明已死在了江州城外的破庙里,身边并无赃物,有卢大郎沿途严防死守,也确定没有传递任何东西出去,所以竟真的是个飞贼无意中偷走了玉环。这个飞贼只偷金银器,定是担心宝石容易辨认,不好销赃,金银却是融了便万事大吉,他处理首饰手法那样纯熟,又有条件熔炼金银,九成是个首饰匠。只是这几日来几乎将江州城方圆百里的所有银楼和首饰匠祖宗八代都查完了,丁点儿线索都没有,难道这个贼是石头里蹦出来的?
其实卢小郎君倒是无意中猜对了一条,永嘉虽不是打石头里蹦出来的,可也差不多。
不过,硬说永嘉是贼,着实有点冤枉了他,那日他不过是被浓郁的香气勾引到了卢小郎君的金库房顶上,并没动下去大吃一顿的心思,结果就看见个身穿夜行衣的飞贼试图翻窗而入,他看飞贼的夜行衣都破烂了,想是穷人,劫富济贫当然是好事,便很好心的帮了那贼一把。
可惜那个飞贼委实太没用,自己只是见他跑出来之后,躲在破庙里玩命从那些金银器上往下撬宝石,便想和他打个商量,把掰下来的金银送给自己,谁知刚在房梁上问了一句,他居然就这么服毒自尽了。
劫富济贫既然做不成,那么就归还失物也好,不过做好事嘛,总是要收点报酬的,于是那些金银就被他笑纳了,还顺便帮忙把宝石舔干净再送回卢小郎君的金库里。
谁晓得他这一舔,硬生生把卢小郎君引入了破案的死胡同。这不能怪小郎君没本事,实在因为对手不是人。
郁卒的小郎君飞鸽传书向自家大哥诉苦,卢大郎倒很想得开,安慰他说,不妨事,这枚玉环被偷了也好,被弄坏了也好,只要一时回不到魏王手上,就好。
只要回不到魏王手上,着急的就换成魏王了。
眼看圣人病情一日日加重,御医们都束手无策,宰相和大臣们俱已在做先皇宾天和新帝登基的准备了,他好不容易说服了一位念着宫中旧情人的年轻御医,答应待事成之后,以如意为凭,假先帝遗旨,放这对小鸳鸯远走高飞,那位御医才肯帮他在药罐子里加一味虎狼之药,让圣人能清醒片刻,换了储君再死,谁晓得藏着秘药的玉环竟然被卢家人偷梁换柱,带出了宫。
这药倘若落在太子手上,遗祸无穷,因此魏王必须在短时间内再弄到一剂药,或者,干脆逼宫杀了太子,逼迫圣人立他为储君。
偏偏这时候,得了柳凤集提醒的顾家十二郎一路摸查,竟捉到了那位给魏王提供秘药的道士,魏王明知卢家早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却已别无选择。
一时间,朝堂和后宫风起云涌,先是魏王兵变,紧接着圣人大行,当夜太子突发卒中,顾海晏率领东宫一派的大小官员千辛万苦斗垮魏王,然后架着半身不遂的太子登了大宝。
新皇登基之后,第一件事是给先帝出殡,谥德宗,归葬崇陵,让先帝入土为安;第二件事是贬先帝爱子魏王李茂为庶民,斩立决,让先帝死不瞑目;第三件事是宣布宫中的宦官宫女太多,一口气裁减了三千余人,还罢了民怨沸腾的宫市五坊使,让先帝地下蒙羞。
所以说,太子当得太久了真的不是一件好事,会把孝子活生生变成逆子。
不过从民众角度考虑,这几项举措当然都是好的,第一条,先帝出殡新皇登基,这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第二条,魏王谋反,为避免日后东山再起,兵连祸结天下生灵涂炭,自然杀了最安全;第三条,自安史之乱以后,君主不再相信朝臣,反而相信与自己朝夕行处的宦官,使宦官得以干政,且权利日隆。可是宦官们基本都不学无术,只晓得聚敛钱财,使得朝政更加腐败。顾大家早已想打压这些宦官的气焰,只是没有法子。如今一朝权在手,自然要好生整顿整顿。虽然这般举措分明是在打先帝的脸,却也顾不得了。
只是这一切,永嘉毫不关心,他从头到尾都不晓得,那晚他一手导演的失窃案,让魏王功亏一篑,更不晓得,正是这件事,让柳凤集走入了太子的视线,未来,这个位极人臣的魏晋佳公子也将影响许多人的一生。
包括他,谢永嘉,谢鸾停。
作者有话要说: (座主,唐代进士对当年科举主考官的称呼)
(唐德宗以来,宦官经常借为皇宫采办物品为名,在街市上以买物为名,公开抢掠,称为宫市。白居易《卖炭翁》诗就是对宫市的控诉。早在顺宗做太子时,就想对德宗建议取消宫市,当时王叔文害怕德宗怀疑太子收买人心,而危及太子的地位,所以劝阻了顺宗。永贞年间,宫市制度被取消。充任五坊(即雕坊、鹘坊、鹞坊、鹰坊、狗坊)小使臣的宦官,也常以捕贡奉鸟雀为名,对百姓进行讹诈。在永贞革新中,五坊使也被取消。这二项弊政被取消,因而人心大悦。)
☆、第四章 新皇
第四章新皇
永嘉现在关心的只是如何幸福快乐的长大,到有一天离开蚩尤珠也能活着的时候,就可以回九黎故地,刨开九黎山,用蚩尤珠把阿爹换出来。
对于他来说,此时的所谓幸福快乐,就是吃饱喝足。从蚩尤相对单一的食谱看,永嘉的觅食行为对沿途的富人来说无疑将是场灾难。
幸好虽此刻无人管束,永嘉倒还保有基本的底线,便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取人财帛。无义之财不妄取,要吃饱肚子,只好收取有义之财,于是,无数不幸的李从佳们便纷纷遇到了各种诡异的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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