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之傲世农家妻完本[穿越种田]—— by:水银瓶
水银瓶  发于:2017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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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样啊,我叫个人护送黄姑娘。”说完,中年士兵对着身后不远处的一个青年士兵道:“范兵,你护送一下黄姑娘,她是主子的朋友,务必确保她的安全,知道吗?”
一个青年士兵走了过来,拱拱手,道:“诺!”
宋妍走出帐篷,跟着士兵往小树林走去。经过马睿所住的帐篷时,心中蓦然一痛,步子停了下来。
“再见了,睿儿。”心里纠结了好一会,宋妍终究没有进去看他,只是默默在心里向他告别。
在树林中,宋妍假装蹲下去,然后,趁着士兵不注意的间隙,转身偷偷地溜走了。
逃跑的过程很顺利,并没有人前来追她。起初,宋妍还觉得很高兴,但随后就觉得疑惑起来:这趟逃跑这么顺利?会不会太蹊跷了?
宋妍这厢还在疑惑,耳边突地传来一道冰冷的声音,那是属于马睿所独有的声音,“我就知道,你并不想留下来。”
风吹过四野,声音冷得瞬时可以将人冰冻住,宋妍怔了怔,步子慢了下来。
“你可真是够绝情的。”冰冷的声音直刺人耳膜,不给人丝毫踹息的时间。
“跟我回宫,难道就那么艰难吗?”
宋妍不吭声,清亮的眸子蓦然间抬起,犀利地看着马睿,“皇上何不放我离开?”
“你还是想离开?”愤怒的声音,马睿紧攥拳头。
“不错,民女请求皇上允许我离开。”
“你休想,但凡我有一日在,就绝不会允许你离开我身边。”
“皇上何必如此固执呢?”宋妍一怔,接着,却是长叹一声。
“你说我固执,难道你就不固执了?”马睿大笑一声,语气中满是讥嘲,“宋妍,我们只不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罢了。”
宋妍的眼睛,倏忽一下子黯淡下去。她的眼前,再次浮现出东芝满身是血,让她快走的画面。她们如此卖命地为某位上位者谋福利,到头来,他却舍弃了她们。这就是,所谓统治者的嘴脸:需要你时,你在他们心目中是十二万分的重要,不需要你时,你就是他们的阻碍,欲除之而后快!
她再也,不要回到那样不堪的境地了。
重活一世,她只想为自己而活。她与马睿,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自知道他身份的那一刻起,她就该离开他了。是她,一直都狠不心来,这才导致今晚被阻,被他诘问与讥嘲。其实,如今想想,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对自己?
他们是什么关系?说穿了,什么关系都没有。只不过是,她一时好心捡了他并与他一起共患难了几个月而已。
现在,梦醒了,一切都该结束了。过去是她太蠢,现在,她不会再继续蠢下去了。
一股悲呛的感情在宋妍心中弥漫,不知不觉,她的双眼已噙满泪水。
稀奇薄的月光映照在宋妍的双眸上,晶莹一片。
“二丫你……”马睿怔愣地看着宋妍,心中一颤,疑惑自心中升腾而起,二丫,这是怎么了?
印象中,她并不是这种别人讥嘲她两句便伤心难过的几欲落泪的人。而现在,她竟然哭了,为什么?是自己让她伤心了吗?
马睿一阵小内疚,话语几乎脱口而出,“你要是实在不想跟我回宫的,那就暂时先不要回去吧。”临到最后,嘴巴张了张,却是什么也没有说。
让她就这样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实在不是自己的本意,他还是,不想违背自己的本心。
宋妍没有回答马睿,此时此刻,她的心绪十分矛盾,眼中溢出的泪水越来越多,她多次,想要把它逼回眼眶,到头来,却越涌越多。
“啊……”宋妍突地大叫一声,狠甩自己的头,到后来,干脆双手抱住头,蹲了下来。
“东芝。”宋妍嘴里痛苦地嚷叫起东芝的名字,无助极了。
怔怔看着宋妍在自己面前表现出无助,脆弱的一面,马睿惊呆住了,心,一瞬间似有一根细线不断拉扯着,疼痛至极,然后,蔓延至全身。
这一刻,马睿竟忘了询问宋妍到底怎么了,他仿佛,真的感受到了她的哀伤,她必定,受过什么伤害。
夜风吹拂过原野,带着几丝的寒气,却无法浇息马睿那颗腾腾燃烧起的如火焰般即将炙烤一切的愤怒熊心,是谁,是谁伤了二丫?还伤得这么重?
让他知道是谁做的,一个字:死!死后还要鞭尸一千次。
时间悄然流逝,不知不觉,寥落无几的星星隐去了踪迹,宋妍停止了哭泣,小声地,不时呜咽一两声。
马睿站在她身后,默默地看着她,没有吭声。
“睿儿,你走吧,我是不会跟你回去的。”宋妍抬起双目,看向马睿。月下,她的眼睛一片红肿,声音,嘶哑得几乎不成声,可马睿,还是听清了她的话语。
身子一颤,马睿没有立即吭声,就那样直直地回望宋妍,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互相间定定看着对方,毫不相让。
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抗争,没有硝烟战火,却比硝烟战火还要激烈千百倍,时间静在了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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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笙觉得,她这辈子最错误的决定就是招惹了容翎。
那一匹腹黑的大尾巴狼。
在遇到之前,容翎想的是怎么把那个丫头找出来,剥皮抽筋,可遇见之后,却是次次心软,步步沦陷。
某天。
“三爷,听说少奶奶把二少奶奶养的猫弄丢了”,贴身跟班匆匆走了过来。
正在赌桌上一掷千金的某男眼梢一挑,“去去去,一个猫而已,别打扰爷赢钱的兴致”。
他女人那么强悍,自己能搞定。
“可,少奶奶被二少爷带走了”,来人硬着头皮说。
话落,某男一把推翻了如山的筹码,原地早已没了身影!
☆、第七十三章 与马睿分道扬镳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回去?”马睿神色悲呛,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宋妍将头扭过一边去,不忍看他此时的模样,半晌,这才敛了情绪,轻轻道:“没有为什么?我只是,不愿意踏足皇宫。”
“这就是你的理由?”
“是的。”
“不可以,为我改变吗?哪怕,只是稍微试着适应一下,它日,你要是实在不喜欢留在皇宫的,你随时可以走。”
宋妍犹豫的神色一闪而过,马睿的心,一瞬间加快了跳动的速度,紧紧盯着宋妍的脸,拳头攥得紧紧的。
“抱歉。”宋妍的语气,坚决到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简短的两个字自她薄薄的唇吐出,马睿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在这一刹那间。
月光流泻在两人身上,照出两人冗长的身影。距离,明明那么短,心,却隔得太远。
“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以后都不会再打扰你了。”马睿冷下声音,停顿了一下,复缓缓道:“这些钱财,可以保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你拿着。另外,这里还有一本武功秘籍。我曾答应过要教你轻功,如今这样的情形,怕是永远都没有机会兑现我的承诺了!”最后一句话,马睿几乎说不下去,话毕,在宋妍面前扔了一个钱袋子和一本书,旋即转过身子,向着宋妍相反的方向大步迈去。
他怕,他再不走的,又会挽留她,还是,不惜一切代价的那种。可他,也还是有自尊的,对方多次拒绝,他再也拉不下脸开口了。
马睿走远了,却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他走的那一刻,宋妍的心几乎都要跳出了胸腔,晶莹的泪水再次滑落她脸颊,流进嘴里,咸咸的。
“再见。”宋妍在心里默然道,怔怔看着马睿远走的方向。
时间悄然流逝,宋妍也不知道自己在原处站了多久,凉风吹过,宋妍瑟缩了一下,这才恍然惊醒过来,一时间,有些不习惯,也有些茫然,现在,马睿远离了她的视线,她要去哪里?
回山溪村?自己前脚刚刚离开,后脚又急着赶回去,还是一个人回去?村民见此情景,如何猜测?不行,此路万万行不通,宋妍摇摇头。
去明秀村?更不可能了,不说她是穿越而来的本就不属于那地方,单说她那嫂子对她的那种态度,她就绝不可能回去,这些极品的所谓亲人,还是少接触为妙。
想着,宋妍一阵头疼,不由自主抬头仰望星空,苍穹无垠的天际,星光一闪一闪的,福至心灵,宋妍脑中蓦地闪现出京城两个字,此去京城,路途并不遥远,何不到了那地方再做打算。
心中念头闪过,宋妍低下头,愣愣看着地面上的钱袋子和书,这是一个做工十分考究的钱袋子,拿起来沉甸甸的,可见,马睿留给自己的钱财并不少,宋妍幽深的眸光盯了它一小会,眼睛随之四处逡巡,最后,蓦然间燃起一小簇火苗,视线停在了一处。
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只见,那是一棵树,一棵大树,高耸入云,与其它的树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宋妍却已经抬脚走了过去。
从脚腕的裙子夹层处掏出一把小刀,宋妍开始在树木不远处挖土,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
此刻,宋妍比较感激巫师,他送给她的那个布袋子中有着不少的好东西,这把小刀就是其中之一。
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宋妍已经将平整的地面挖成了一个小坑,紧接着,宋妍将马睿送给他的钱袋子放了进去,再用土填平,稍后,抬脚在地面上重重地踩了几下,直到地面再也看不出一丁点被人挖过的痕迹,宋妍才放下心来,淡淡一笑。
至于那棵树,宋妍特意做了一个记号。
“好了。”宋妍拍掉手上不小心沾染的尘土,瞬间觉得心情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压抑了,马睿送她的那本书,被她用上好的布包裹起来贴身带着。
再次看了这个地方一眼,宋妍转过身子,毫不犹豫地朝京城方向走去。
皎洁的月光轻撒在地面上,朦朦胧胧的,宋妍也不惧怕,反而觉得在这样的夜里行走,陡然生出一股豪气来。
不可自抑的,宋妍竟吟唱起了刘欢的《好汉歌》。
“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参北斗哇!说走咱就走哇!你有我有全都有哇!全都有哇!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
越是吟唱,宋妍就越是觉得豪气万丈,不由自主仰天长笑。
“哈哈哈……”宋妍的笑声传了出去。
“哈哈,兄台如此豪迈,实在是唱出了我辈男儿的心声!”背后倏忽传来一道爽朗的男儿声,听声音,人应该还在几十米外,可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自己跟前。
宋妍惊讶地回转过头,月下,一男子飞驰而来,白衣乌发,衣袂翩翩,真如神仙恍世,宋妍有着一瞬间的失神,这古代的男子,怎么都这么喜欢穿白衣,出场还都这么拉风!
“咦,原来是个小姑娘!”对方惊讶出声。宋妍微敛情绪,笑着道:“小姑娘怎么了,小姑娘就不能唱出这么豪迈的歌啊!”
“哈哈,你这小姑娘有点意思,实在是我等孤陋寡闻,平生没有见过像姑娘这样的女子,所以,才会感到惊讶。”
见此人说话磊落,眉宇间自带一股浩然正气,二十出头的年纪,怎么瞧都不像是奸邪之人,宋妍倒也没有与他多计较,一笑而过。
“刚才的歌,可是姑娘所创?”白衣男子微带笑容,瞧见宋妍只是一个人后,惊讶之色一闪而过。
“非原创,只是听人吟唱过觉得好听,便记住了歌词跟着哼唱起来,日子久了,便也熟悉了。”
“原来如此,真不知道这歌是何人所创?”白衣男子一副神往的样子,神情不似作伪。
宋妍微微一笑,道:“刘欢。”
“刘欢?这是什么人?江湖中从未听过此人的名字。”
汗,宋妍朝天翻了个白眼。刘欢是二十一世纪比较出名的一个男,歌星,你要是认识他的,我还以为你是跟我一样穿越而来的呢!
心里这样想着,面上,宋妍也不显,只是道:“此人比较喜欢隐世,并不曾在江湖中行走,兄台不认识也是正常的!”
“姑娘说得也对,只是,能够创作出此首歌的人,想必十分豪迈,有机会的,真想见上他一见。”
只怕,你是没有机会了!宋妍暗暗偷笑道,不吭声。
等了片刻也不见宋妍回答,只一味微笑,白衣男子以为宋妍是不愿意介绍此人给自己认识,倒也不勉强,轻微一笑,话锋一转,看向宋妍身后,好奇地询问,“姑娘是一个人行走?”
眉头微蹙,宋妍立时警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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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D大胸妹顾盼,为热爱生活吃瓜群众一枚,但自背负家族巨额债务的她签下那份该死契约,从此便走上砧板,开始任锐少鱼肉的日子……
原以为,在高中死对头“GAY”同志苏锐心中,自己只是蝼蚁女佣,最多被他挨挨碰碰,吃吃豆腐。但为何每人都说他对自己情深似海,宠入骨髓?
诸事多磨,直到繁花看尽,锐少为她满山遍野种上向日葵时,男人英俊如斯,薄唇微勾,这才开口,“傻瓜,还没看懂?我所有锋锐,早因你刹那的顾盼而磨平。”
☆、第七十四章 夜行人苏磊
“一个人在夜里行走,不是迫于无奈就是有着十分重要不得不办的事。”忽地,白衣男子感叹一声。
宋妍心中微触,“兄台夜里行走是前者还是后者?”
“后者,要不然,有谁愿意在这样的夜里行走。”顿了一下,白衣男子继续说道:“姑娘可是要进京?”
“不错。”
“我也是要进京,只是途中因事耽搁了,不得不连夜赶路。”
“真巧,我也是因事耽搁误了时辰。”说完此话,宋妍偷偷在心中加多一句:因马睿的事耽搁了,算不得欺骗,最多,只能算是善意的谎言。
一听宋妍也是因事耽搁了,白衣男子哈哈大笑,直道:“有缘,有缘。”直觉地,宋妍觉得此人豪爽,怎么瞧都不像那些藏奸之人,警惕之心慢慢放下来。
“既然我们有缘相识,又俱是前往京城,不如搭个伴吧?”白衣男子建议道。
“也好。”想到与眼前之人结伴而行总比一个人孤身上路要好得多,宋妍微笑着点点头,再怎么说,此人武功高强,为人又一派大气,与他一起上路,她赚了。
说走就走,两人豪迈地向前走去,一路上,免不了交谈一番,白衣男子告诉宋妍:他从江南而来,姓苏,单名一个字,磊。
江南?宋妍心中一跳,这两个字,这地方,对她有着特殊的涵义,一瞬间,各种思绪在脑中纷沓而来,紧着压下情绪,宋妍只一味念叨起对方的名字,苏磊,苏磊,这名字起得还可以。
侧眼瞧了苏磊一眼,宋妍越发觉得此人一派大气,眉宇间充满正气,这名字还真没有起错,这人瞧着确实一副光明磊落样。
“我叫宋妍,是京城近郊的村民,兄台以后可直呼我名字。”对方既然告诉了自己名字,宋妍自然也将自己在现代的名字告诉了他。
“宋妍,姑娘这名字起得好。”
“兄台的名字也起得好。”
两人相视而笑。
清幽的月光投射在两人身上,身后的影子幽长幽长的。
两人结伴而行,有说有笑的,一路走来,倒也不觉得寂寞,十几里的路,一两个时辰就到了。
遥看京城,被一座高大的城墙包围住,城门紧闭,京城还在沉睡着。
近了,只觉得这城墙十分巍峨,俱用青石砖堆砌而成,坚固异常,城墙上有几队士兵在来来往往地巡逻着。宋妍与苏磊在城门护城河旁边找了个避风的地方,站了过去。
“宋姑娘累了吧,不妨眯一下眼睛,我在此看着。”苏磊善解人意道。
宋妍清浅一笑,嘴角边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道:“兄台有心了,有劳了。”
宋妍倒也不推却,一路走来,她确实有些累了,而苏磊,再怎么说都是男子,无论是在体力还是精力上,都不免比自己状态好得多。
眯上眼睛,宋妍不由得一阵感叹,还是现代的那些交通工具方便,随时随地可坐,夜里没有公车搭了,还有的士,三轮在等着你,价钱也不算太昂贵。不像这古代,你就算是有钱,都无处去找交通工具。
这一眯,宋妍差点就睡了过去,好在,她脑中警惕的那根弦一直都提着,只是闭目养神而已,并不敢真正沉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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