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千姿百态 完结+番外完本[快穿耽美]—— by:初心一一
初心一一  发于:2017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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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林轩出身不高,但十分聪明,他十八岁的时候就独自出去闯荡,不出两年就成了雁北地区军阀邵启平的副官。
邵启平和叶方廷是死对头,两人明争暗斗了几十年,都想把对方的底盘据为己有。且邵启平极为残暴,每次抢的别人的地盘,总是现将金银钱财美人搜刮一空,然后任由自己属下胡作非为,烧杀掳掠,□□-妇女,无恶不作!
与他相比,叶仲棠还算是有人性的,他虽然狠厉,但治下严谨,军法如令触之必杀。所以他手下的兵比其他地方的要规矩的多。
而赵林轩主要负责帮邵启平筹谋划策,整理文书。他早就想着等自己出人头地便高头大马八抬大轿的迎娶沈从嫣。
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个莫韶华,这里应该叫他叶韶华。叶韶华年轻有为,长相又十分俊美,沈从嫣父母不明白女儿有什么不满意的,只是看着叶韶华每次送的礼物都恨不得立刻将女儿打包送到叶家府上。
偏偏沈从嫣又是个软弱性子,她不敢违背父母,也不敢和叶韶华挑明,只能暗地里和赵林轩通着信,将叶韶华对她的死缠烂打委屈的诉说了一番。
赵林轩十分气恼,觉得叶韶华太仗势欺人,对沈从嫣心疼的同时心底又有种难堪的侮辱感。但叶家家大势大,他虽然对叶韶华恼怒愤恨,但更怕惹急了叶韶华让沈家遭难。
因此他脑袋一转,劝说沈从嫣先和他周旋。而此时邵启平正苦恼着怎么攻打兴南地区,给叶方廷一点苦头尝尝,赵林轩心生一计,决定让女友为自己从叶韶华身上获得机密情报。
叶韶华本就喜欢沈从嫣,但他从未有强迫之意,因为常年留学在外,他并不认为自己追求女孩儿的方式对别人来说就成了仗势欺人,相反他心思很单纯。若是沈从嫣明明白白的说了自己不愿意,他定然不会再去打扰她。
可她偏偏没说,让叶韶华以为沈从嫣对他有意,因此对沈从嫣更加喜爱,几乎将沈从嫣看做未来的叶家人一样看待,因此对她更没有什么防备之心。
叶方蕴从小就教导他要尊重爱护自己的妻子,女人就是用来疼的,叶韶华把这句话发挥的淋漓尽致,也正是如此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
沈从嫣见叶韶华对他言听计从,慢慢的开始试探问他叶仲棠的动静。叶韶华对叶仲棠并不亲近,他这个堂哥身上嗜血的味道太重,他实在不敢靠近。但为了女友,他几次三番开始注意堂哥,直到最后,在沈从嫣借口担心姨母一家想看看叶仲棠最近会不会攻打那里而央求下去偷叶仲棠的文件被叶仲棠发现之后一枪打死。
死前叶韶华也不明白,他从来没想过泄露堂哥的机密,只是准备看一眼宽慰女友,却没想到直接把命给丢了。叶方蕴虽然痛心疾首,但是他没想到养子居然如此忘恩负义投靠敌人,自此带着方汀兰去了国外再也不提。
而沈从嫣却在叶韶华死了之后直接带着家人偷偷溜走了。赵林轩却在从沈从嫣发回的消息里越发得了邵启平的重用,接触到权利更深,后来赵林轩却偷偷加入地下组织,窃取了邵启平的机密从而带领众人一举攻破了雁北地区成了大家口中的英雄。
而沈从嫣也在他的介绍下参加了组织,夫妻二人齐心协力,有了不少功劳又得了老百姓的赞扬,赵林轩更是在官途上越走越顺,成为人生赢家。
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再想起那个辉煌叶家还有个名为叶韶华的二少。他的出现与死亡都像一粒不起眼的灰尘,被人遗忘。
莫韶华过来的时候,正是他刚回国没多久,对沈从嫣一见之下惊为天人,热火朝天的追求之中。
说起沈从嫣的长相自然是不错的。月牙弯眉,桃腮杏眼,樱桃小口。举手投足间都是一股温婉的江南风情,且她受过教育,谈吐举止都十分不俗。
叶韶华从小长于国外,但是他最喜欢的却是方汀兰一样的温婉女子,所以一见到沈从嫣,他觉得自己被爱神的箭射中了,以为自己的爱情来了。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他嗤笑一声,看着剧情里为爱痴狂的叶韶华双眸射出一道寒光,这来的哪里是爱情,分明是死神!
但不知为何,这次系统的任务竟然改成了洗白炮灰。他虽然正有此意,但是一切都顺着他的想法来,反而让他隐隐有些不安起来。
虽然知道系统发布任务只是为了从他身上抽取能量,但真要他按照原剧情走,他实在做不到。这次他不仅要活下去,更要好好儿的活下去!至于男主和女主,既然做出那种不要脸的事,就得做好承受的心理准备!而系统,莫韶华隐隐有种感觉,似乎不太一样了。
系统此次的要求是让叶韶华免于被杀死的命运,但却有三条警告,不准偏离原主性格轨道,不准对男女主直接下手,不准改变剧情大致走向。
莫韶华眯眼一笑,原本可爱的脸上露出一抹魅惑的风情,心里却有了计较。不改变剧情走向,他怎么切断主神的能量来源呢?
叶韶华对沈从嫣死缠烂打,可不代表他也会那么做。他对女人一向无感,更何况是沈从嫣那样的女人。
她认为自己所做的是大义,但利用单纯的叶韶华,害的叶韶华年纪轻轻就死了也毫无愧疚,从这一点就看出沈从嫣也不是什么好人!她眼里只有自己的爱情,而叶韶华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困扰,一个恶魔,恐怕叶韶华的死对她来说是一种解脱。
既然打定了主意不去女主跟前凑热闹恶心自己的眼睛,莫韶华整了整西装准备去巡视叶家二房在兴南城的产业。
这些年叶家夫妇对他犹如亲生儿子一般从未有过亏待,莫韶华也是有恩报恩的人,想着巡视完毕便买些方汀兰爱吃的食物回去。
外面虽然是乱世,但兴南城却一如往日的繁华。即便是莫韶华也忍不住赞叹叶仲棠一句。
虽然原主是死于这个男人之手,但莫韶华本人对他并没有太大恶感,只想着大不了不出现在他面前就行。
莫韶华查看完了,坐在车里观望街道两边,开车的司机见他心情好,便问道:“少爷今日是不是有什么喜事?”
莫韶华微笑,“喜事倒是没有,只是一会儿回去见母亲,她又要唠叨我了。”
那司机是叶家的亲信,听闻也笑了,“太太也是关心少爷,想早些抱个孙子。”
莫韶华不语,街道两边的景物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突然,车子停住了,莫韶华往前面看了一眼问道,“怎么了?”
那司机面色有些难看。是了,任谁看到前面鲜血四溅的场面脸色都不会好看。
“是,是大少。”那司机咽了口唾沫,“好像是有人刺杀大少被枪毙了,前面都被围住了。”
莫韶华没想到这么快就跟叶仲棠遇上了。都是叶家人,他若是不出去问候一声也着实说不过去。
司机见莫韶华推开车门要下去,慌忙叫住他,“少爷,您别去,那场面太可怕了您不能看!”
莫韶华从小被叶方廷保护的极好,那司机怕他第一次见到血腥难受,想要劝阻。
莫韶华却先他一步下了车,往前走去。
往前走了两步,莫韶华就看到前面一身军装的士兵手里托着□□齐刷刷的把里面的车围得密不透风。而街道两边的百姓都慌乱的抱着头蹲在地上,止不住的颤抖哭泣。
就在莫韶华的左前方一具尸体躺着,鲜血从他身上的枪口处慢慢往外流,不一会儿空气里都充满了血腥味儿。
莫韶华只是皱了皱眉头,死人他并不是没见过。他更好奇的,是车里的人。
那些士兵并不认得莫韶华,莫韶华刚回国几日,就连叶仲棠也只是在他回来那天匆匆见了一面。
想到记忆里男人的容貌,莫韶华惊艳的同时更发觉这个男人绝对不好惹。
“这里不许靠近!”
见莫韶华往他们的方向走来,士兵把枪口刷刷的指向了他。
若是一般人,肯定要被这场面吓得腿软了,但莫韶华只是微笑,甚至眼神都没波动一下,声音温和,“我是叶韶华。”
众人虽然没见过叶韶华,但也知道叶家二房有个小少爷叫做叶韶华。其中一名士兵收了枪,朝他道,“原来是二少。您等一下,我和大少说一声。”
见莫韶华同意了,他转身敲开玻璃小声说了几句。
从莫韶华的方向只看到那人乌黑的头发和线条坚毅的下巴。

第十一章 民国贵公子

“无碍。”叶仲棠露出一丝兴味的笑容,眸子却同他温和语气不同带着几分锐利的逼视。待莫韶华坐好,他侧身打量了莫韶华一眼,问道:“回来可还习惯?没事多往家里走动。”
莫韶华点头应是。
他住的二房和大房只隔了一条街,但因为叶韶华有些惧怕这个堂兄,平时并不敢独自往叶仲棠家里去。
叶仲棠见他面色如常,和此前第一次相见的胆小怯懦不同,此时的莫韶华对他似乎有种奇怪的吸引力一般。视线从他圆润的眸子往下移,掠过高挺秀气的鼻梁,在他嫣红的嘴唇上停住。他眯了眯眼,眸色晦暗不明,上次没仔细看,没想到自己这个小堂弟竟然如此绝色。
莫韶华被他慑人的视线看的发毛,突然想起他这个堂哥似乎是荤素不忌,凭他这副长相,即便害怕他残忍的手法,但倒贴过来的少男少女还是趋之若鹜。
虽然这里风俗风俗严谨,老旧古派,但到了叶仲棠身上,什么都是空话。这人有足够的实力,让自己的所作所为全部变成合情合理。
就他知道的消息听说,还有几家有美貌庶子的富甲之家曾为了攀附叶家这棵大树直接把人送到了叶家后院。
叶仲棠也是来者不拒,但不出几天就腻味了,该打发的都打发了。
看他现在的神色,难不成看上了自己?
莫韶华惊悚,但想到这具身体是他的堂弟的身份,想着这人应该不会用强,不然便是叶方廷也不会答应。如此想着他才舒了一口气。
虽然这叶仲棠挺合他的胃口,但他怕自己吃不下反而被噎死。更何况他心里还惦记着阎千罗。为了他去死的男人,他还是第一个。即便在黑暗空间里带了许久,他心里的悸动依然没法抹去。
但显然,莫韶华是低估了这个男人。他自小就极有主见,长大之后手中的权利越多,他又有谋略,按他现在的实力来说,就是和他老子叶方廷对上,也绝对占上风。
他想做的事情从不看旁人的脸色,即便是他的父亲,也得看他的心情。所以莫韶华估错了这个男人霸道的占有欲,以至于后来让自己吃了不少苦头。
此时叶仲棠见他露出回忆的神色,显然是那种想到情人的苦涩,心里微微不爽利。
“韶华回来也近半月了,我也许久未见婶婶了不如今日就去二叔家探望。”叶仲棠说完,直接吩咐手下散了上车开往叶二爷家。
莫韶华见他神色阴冷,以为是最近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毕竟许多军阀对兴南这块儿肥肉虎视眈眈,叶仲棠要应付的事情想来还是挺多的。
但他显然不打算没事找事一探究竟,索性闭上眼睛休息。
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闭上眼睛更可爱了。叶仲棠眼神微暗,露出几分痴迷的意味。
在叶仲棠看来,莫韶华只是叶方蕴收养的乞丐,他素来按自己的性格行事,放在嘴边的肥肉没有不吃的道理。
更何况这块儿肉还散发着极其诱惑的香味,心底蠢蠢欲动的渴望让他自己都颇为惊讶。来不及细想,他的思维就已经先做出了反应,先把人弄到手再说。
方汀兰没想到叶仲棠会与莫韶华一同3 回来,忙让人准备可口的饭菜。
她一身月白色绣花旗袍,头发琬起来用一根碧色玉簪固定住,脸上常带着柔和的笑,整个人温和的气息让莫韶华也生出几分亲近来。
“棠儿快坐。”方汀兰拉着莫韶华的手让他陪自己坐下,笑盈盈的问道,“你今日又去见了那沈小姐?”
原身和方汀兰十分亲近,无话不说,所以方汀兰自然也知道他正在追求沈从嫣的事情。
“并没有。”莫韶华脱下白色外套递给下人,露出衬衫双排扣的白色马甲和衬衫,是他贵公子气质显露无疑。他实在不想应付沈从嫣,索性说开了把沈从嫣的事情解决了。他脸上挂着些许苦涩的笑容,“母亲你也知道,我喜欢沈小姐因为她和母亲一样温和善良。但几次接触下来我发现沈小姐并不喜欢我,她似乎有喜欢的人,因此我几次三番约她都拒绝了。儿子也不想强人所难,只希望沈小姐能和喜欢的人有情人终成眷属。”
见儿子为情所苦,方汀兰有些心疼揉了揉他的头发,“既然是这样那就算了,天下姑娘多得是,我儿子这般才貌不怕找不到好姑娘。”
叶仲棠阴鸷的看着在莫韶华头上抚摸的手,他面上不显,仍挂着轻笑,但那笑意却含着冷漠,生不出一丝温度。
他此刻正想着那个沈小姐的身份,心里的暴戾之气越发浓郁。没想到区区半个月,他这个小堂弟就看上了别人。
这可真是让他为难呢。
是杀了,还是留着,这真是个问题。
不管心底的想法多么血腥,他面上不显,语气里却温和中带着嘲讽与冰冷,“不知是哪个沈家,竟连韶华也瞧不上。”
莫韶华从未想过借叶仲棠的手好好整治男女主,而且方汀兰也是个心软的。她知道外面那些人对叶仲棠的评价,也知道他残忍的性子,就连她这个婶婶面对叶仲棠的时候都忍不住打颤。
在她看来,那沈小姐也是无辜的,虽然也有些气恼她看不上自己儿子,但她心善,从未想着伤害对方,忙说,“都是小孩子家家,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华儿还小,我也不着急。”
叶仲棠顺着她的话,看了眼莫韶华的娃娃脸和裤子中间轻笑,“韶华今年才十八岁,确实还小了些。”
莫韶华被他看得恼羞成怒,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脸上染上一层红晕,“谁还小,我不小了!”又转身摇晃方汀兰的手臂,“母亲,连你也取笑我。”
方汀兰被他都笑了,也没注意到对面的叶仲棠不自然的改变了一下坐姿。
瞪人的时候,更好看了。他感觉到自己微微收紧的下腹,又看了看正和方汀兰笑闹的莫韶华,摸了摸下巴,这个人对自己的吸引力,似乎比想象中更大一点呢。
因为叶方蕴出差在外,等饭菜端了上来,只有他们三人用膳。
古香古色的圆桌摆满了美味可口的小菜。因着方汀兰身子差,一向只吃些清淡的。原主为表孝心,也跟着一起吃的清淡。
这次因为叶仲棠的到来,桌子上还放了些口味儿较重的菜色。比如蜜蜡肘子,持炉珍珠鸡,耗油牛柳,酱焖鹌鹑,另外加了汤品罐煨山鸡丝燕窝,龙井竹荪。又上了几样甜品。
莫韶华对吃的要求不高,但遇到美味还是值得高兴的。
他嗜甜嗜辣,但最讨厌葱姜。叶仲棠颇有兴味的看着他把姜丝跳出来,然后一脸餍足的大快朵颐。
不知道看着旁人吃的高兴自己是不是也会胃口好,叶仲棠一连吃了三碗才停下来,看着莫韶华揉着肚皮,喝着下人端过来促进消化的茶水。
方汀兰身子不好,没过一会儿便有些乏力,嘱咐莫韶华好好招待叶仲棠,自己让人扶着回去休息了。
莫韶华也有些犯困,可是却不得不打起精神应付这个吃完饭也没打算要走的人。
他今天吃的有些多,索性提议去花园转转,消食。
叶仲棠自然同意,他巴不得和小堂弟多呆一段儿时间。越是相处,越是发现很多不一样的小堂弟,恼羞成怒的他,可爱羞涩的他,淡然平静的他,他的每一种表情都让叶仲棠心跳不已。
一连几天,叶仲棠都在叶家二房用了晚饭。方汀兰虽然有些吃惊,但也只是多双筷子,她也没注意到叶仲棠看向莫韶华时奇怪的神色。
因为强烈的占有欲,叶仲棠还不知道,他现在明显是中了毒,其症状是心跳加速,胡思乱想,暴躁冲动,以及,易做春·梦。
他叶仲棠想要什么还从没有得不到。
但现在他就是享受着这种纯粹的相处,平常容易暴躁喜怒嗜血的性情也温顺下来,连他自己都没发现偶尔看向莫韶华的眼神多么温柔。
他还认为莫韶华只是他手掌的玩物,现在这个玩物能让他心情不错,他就乐意哄着他,抬举他。殊不知以后他为此时的想法有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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