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异世]小吃街大亨完本[耽美]—— by:左戒
左戒  发于:2017年01月07日

关灯
护眼

有时候他明明就是没有需要用到马车的事,也偏叫他寻出一件来,就为了能驾一回马车。像是祖辛让他去买一块糕,明明那脚程也不远在哪里,他以往比那还远的都是用脚走过去的,可如今他会驾马车了,就非得驾着马车过去买那一块糕。
这光阴展眼间就入了这一年十二月里,范禹再没多少时候也就在这处地方要满十六了。他因现如今活得滋润起来了,竟也不觉得是来这地方受罪来了,反倒在习惯了这一处的风土人情之后,开始觉得自己像是进了一个大的游乐场,事事新鲜,事事好玩。
他就这么凭地生出了几分玩闹的心,渐渐地,连他自己也快分不清自己这是在苦中作乐还是真就乐在其中了。
这日,范禹又驾着他那辆马车入城,先是兜着道儿地途经了几处给祖辛买了两样点心,再给卜丁买了一样点心。卜丁现在跟祖辛亲了,在吃点心这一方面就像他,一点也不像范禹这样只知道正经吃一日三餐。范禹控制归控制,可也不敢控制狠了,控制狠了反倒弄得像是他为人苛刻、不给他们好东西吃似的。
卜丁还有一点像祖辛,就是也越长越白了,仿佛是脱了他当初那层黑皮似的,变得模样可喜起来。而范禹竟也跟着他们一样开始越变越白起来,总处在一起的人总会在一两方面变得越来越像起来。兴许这个变白的事真是祖辛时常盯着他们戴帽子出门起的功效。
范禹本倒有心晒黑一点,因他过去始终觉得太白了不是很好看。不过这个也看人,有人就适合黑一点,有人就适合白一点。像他以前那世界里,有些男人做了美黑之后,只要不是太黑,只比原本他们本有的黄种人肤色均匀地黑两到三个度之后,简直就能像是换了一副面孔一样地变得极有生动魅力了起来。他原本是更适合黑一点的,虽说不会去做光疗美黑,但总是会刻意保持户外运动的那个时长与强度以求肤色有那个黑度——是一种比小麦色再浅两个度的黑度,最适合他。
可如今,他总是被祖辛灌输给他听他还是稍微白一点好看,他也不明白究竟白一点是好看在哪里,可是当他多照了几回镜子之后,竟发现自己如今这眉眼五官倒真是较为适合白一些的肤色底子。他细细研究端详过后,心里到底还是叹了一句:唉,已不做硬汉好多年了!
到底是已不做硬汉快两年了。过去的那个他留给现在的他的影像,就像是在强风里高高飞在天上的一只风筝,这近两年以来,那风筝线一直被他死死地攥在手里,生怕那只风筝就这样飞没了。可那只风筝就像一道远在天际的影子,他即便自己仰了头去看,也看不大清楚那只风筝的轮廓了,只知道那个也是他,在高空上就那样朝地上望着他。他手里一直也是死死地扯着那根线,他不用去看也知道那个风筝在强风中死命扭着,像是随时都要挣脱他的控制、离他而去似的。
日子久了,他索性也不再去想那个了。硬汉也罢,囝也罢,只要不娘,他就能接受下来。
可一当他见到自己这一副样子,多数时候还是会在镜子前有些灰心丧气起来的,有几回他还趁着房间里面没人时对着镜子摆了几个“孔武有力”的样子,结果他自己都看不下去了,因为那动作配上了他现在这身形脸孔,看着怪异极了,他也就只得作罢。跟着心里又因懊丧,就在房间里胡乱地瞎踱步,踢踏着脚步,像是要把心里的那一种烦恹给跺掉一样。最后他索性就不瞎踱步了,而是拿手臂对着空气胡乱地划了好几下,像是要把什么东西给挥开一样,又像是要撵走一只老是嗡嗡绕着他飞的小虫儿,口里还念着:唉!算了算了,爱咋咋地吧!
那只风筝就像是他对过去的一种怀念。他对过去始终是有怀念的。他死命想攥紧了那只风筝,真就像是一个敬事房的太监把他的“宝贝”收藏得妥妥当当一样,总有一种不甘心埋在心底里,在不经意的时候还是会破土而出,挠一下他,让他对自身的处境又再厌恶上一回。
这比譬或许不全对,但也差不多就是那样一种心境了。不过,他比起太监来说好就好在,他还是能有后代的。
只不过,得他自己生。
不过每每一想到这个,他就更高兴不起来。
☆、第 48 章
范禹独自驾着马车转了几处买完了点心后,就将点心放入一方形竹笥中,再将竹笥放进车舆之中。跟着,他又无目的地在这街上缓驱着马,也随意地看着街两侧。以往他都只是走在街上,现在是坐在驾马的座上,虽说这街还是这街,可是看着竟有一种陌生的突兀感,兴许是因为高低角度不一样了。
他这样驱着马车又行进了一段路后,就转而看着他家这匹马在左右轻摇着的尾巴,因它是在缓行着,它那尾巴也向后上方飞扬不起来,而只是那样宕下来且左右地晃着,像一个女生扎的马尾巴辫子随着走路的姿势在晃着的感觉一样。范禹最早买的这匹马通身都是白的,一根杂色的毛也没有,就连这会儿这条尾巴看着都白得有些触目。
范禹觉得他家这马是匹灵驯的马儿,让它拉磨就拉磨,让它拉板车就拉板车,现在让它拉车它就拉起了车来。车舆是带着轮子的,即便车身很重,这马拉起来也并不费力。范禹有时觉得他家这些动物都是有脾气性格的,像是这马,如今出门的机会也多起来了,他就觉得这马比过去高兴了不少。过去它虽然总是美美地在家里厨房那处站着,派得上它用场的地方也不多,虽说活少不累,可成日在家里憋屈着,就多少有些抑郁,而如今则不同了,时常就能上街来遛一转,范禹觉得这马明显像是比以往有神采多了。
他就这么坐在驾马的座儿上研究了一会儿他家这匹最早被买进家门的马之后,又想着不如去城西转转,跟着他就驱着马去了,转完了城西,又去了城北。坐在马车上往街边看时,他就想着或许是时候在这座城的其他区块也摆上范字小吃的马车队。生意这一样东西虽说起步时是难的,可一旦经过了成长期后,在还未跨入成熟期之前,将生意模式复制起来却是容易的,且那一个时间段里来钱是最快的且最容易。
他家这盘生意还在成长中,离成熟期还有一段距离,他想着不如先复制一下,也要不了几个钱去启动这样一个模式,且收益就这么就能直接翻倍了。
他之前那一段时间,家里人口激增,要安顿他们,且又是建房子又是建院墙、仓库的,确实有不少用钱的地方,并且为了生意还得存着一部分资金是动用不得的,就连累得他一直都没去将他自己那张终身契赎出来。
他想着不如这一回把赚钱的速度再提上去一层,等稳定了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去将自己的终身契赎出来。
他就这样一边驾着马车一边想着,一回了去后就着手买马买板车、租宅买人了起来。
他现在山上宅中人口也多,家中算是一直有人照看着的,虽说都是些老伯,可是精神都还是很好的,且他家现在山上有了那一圈高高的围墙,一副壁垒森严的样子,里面现在连狗儿也又添了两条。怎么的都是不用担心家宅安全问题的。
且他现在下山去办趟什么事情也方便,既有马车,也不用回回都将卜丁带在身边,而是可以将卜丁交托给山上宅中的阿伯们代为照管着。
卜丁现在也快八岁了,虽说好吃好喝的这么长时间了,可是也只是比大半年前长了那么一点,范禹看着心急,在想着这小孩怎么不长高,是不是以前过得太惨给落下了什么硬伤,以至于之后再怎样补也是不大见成效的,可是这卜丁看着又是健健康康的样子,他就又在想这会不会是遗传的,可是那天在人市的时候也见过了卜丁的亲娘,也没觉得矮在哪里,于是最后他就归结了:兴许现在这几年长得慢点,以后保不定哪一天开始就往上蹿个子了。
他以前在他那世界里的学校里也曾见过这样的例子,也不是一个两个的。有了这一层心理安慰,他也就安心多了。
可他又想着这卜丁好歹也快八岁了,长得小,可不代表他可以饱食终日的什么也不做,在他以前那地方七八岁的也早上小学了。不过在这一处,他是没想着让卜丁去上什么学堂,卜丁是一个小囝,去不了学堂的。更何况即便卜丁是一个男的,仕途这样一条路也不是他们这样的人家可以走得的,再说在这样一个世界里面这仕途有什么好走的,纵范禹再想结交两个吃俸禄的朋友,他也是不想把自己家里人送上这条路的,想着到时候宦海沉浮,又没有直系旁系的亲戚们罩着,那样人生可就更难了,还不如像他现在这样做做生意,也能过得很好。
自他打定了主意让卜丁在家里学些东西后,他就开始自己教起来了。连课本都是他自己上这儿的书屋里买的。这些给卜丁教学用的书本自然也是没有办法问夏侯乙借的,夏侯乙那儿的书都太“高级”,就像是拿一个博士读的书去给学前班的小孩看一样。也因此买书的钱是不能省,也只能自己花那几个钱到书屋里面去选买。
他本来想着这科目也不知该选哪些,他就想了一遍他自己小学时学的,再想了一遍他以前那世界里头的古人学的。最后想了想语文数学这一类的还是要的,要打基础,然后还得来一点天文地理什么的也就够了,可以启发一下幻想的能力。可是他买来了这个世界的天文地理书看了后,自觉简直像在读“古今怪谈”一样,本来也是,这处地方的环境、结构、社会等等与他以前知道的全然不同,那自然是跟看着“怪谈”一样。他自己还没弄明白,也就不好去教给卜丁,也因此他买了那一些书之后,反倒自己每天当成睡前读物一样地看了起来,而先不打算着将这些教给卜丁。
最后他就定下了先只教给卜丁语文、数学。那语文一科在这地方当然也不会在书面上写着“语文”,因而他也不知道要给卜丁教些什么,他还特意到学堂里去打听,发现学堂里给那些小男孩教的“语文”类课用到的书就有六本之多,最后他挑了一本——《幼学文选》。再有就是算术书,他挑了一本《易算蒙求》。
再买了笔札等文房用具就回家开始教起了卜丁。要说练字也是他自己写的帖子让卜丁去照着写。虽说这处地方的字的结构与他最熟的汉字相差得也不只是一分半点,可是对于他一个从小练毛笔字就是练大篆而不是练正楷的人来说就完全不是问题了。即便这里的字的形象结构再怪异,他也是能较轻易地辨识的,需要他猜的字也只占少数,且猜也能猜对,再到他自己动笔写,也是能把握住那些字的结构美感的。
像他家“范字小吃”的那一条市招上的字就是他写了让人去绣出来的。且这也不是仅他一个人看着好看,自他那个“范字小吃”的幌子挂上了街后,三天两头就有人来问他这是找的哪家做扎绣的给做出来的,字这么好看,他就说是他写了后再找人绣的。其中有人就不相信,说之所以会打听是因为他自己开的酒肆近来要换块牌匾,还没定下让哪家刻,不经意看到了他这幌子,就想着也找这人写这字,再拿了去给刻牌匾的铺子里刻。他说真是他写的,要不然就拿了纸来,不要钱写了赠予他就是了。那人那回就让他去他酒肆,范禹写给了他,他才信,之后真就用了范禹这字再去请人刻的牌匾。
之后三不五时的就有人问范字小吃这幌子上的字是打哪儿来的,可也不是回回都能遇上范禹刚巧就在他档口上查看大家的工作的。于是那以后,范禹由他档上的人口中得知比方说哪天哪天又有什么人问起这事儿了,他见这样被问起的次数多了,就跟他档上的人说要是再有人问起,就跟那些人说,把要写的字写下来交到档上先收着。
这样这档上的人收好了,范禹哪日去了就取回家去写,写了再给档口上送过去,到时那些问他们要这字的人再来这档上取就是了。
因此这半年时间里,鱼女城里出现了一种字体——不知名的字体,反正不少地方都在用。仿佛是一时间就见这城里好多间酒楼、酒肆、绸缎庄、漆器铺、铜器行的牌匾、幌子上都用的是一种统一的字体。也不知道是哪家先用、哪家后用的,总之都用上了同一种字体,反正看着相当好看就是了。
甚至于某一天,范禹上夏侯乙那儿吃那顿他每日必“蹭”的晚饭时,夏侯乙忽然还停了筷子问他:“哎?我今天经过你家小吃摊时见你家那幌子,怎么用的也是这城里这阵子特别时行的一种字体呢?你什么时候换的,连这一个风向你也要跟,怎么不见你在穿衣裳上头学一学这城里时行的那些打扮,穿来弄去的也是那几件。”范禹也一停筷子,把嘴里的嚼了咽下,正经说道:“哎!你弄清楚!我那幌子是这城里第一家用那字体的好吧!”夏侯乙蹙额看他:“是吗?”
这种事情就是这样地气人。就像是一个样貌平平的女孩先穿了一个款式的衣服,再来才是一个姿色丰艳的女孩也穿了同样一个款式的衣服,可是往往在别人眼里就是那个容貌好的女孩是穿在先的,而那个容貌差的是后穿的、在学那个容貌好的穿衣服一样。
往往就是这样的,像范禹这字的事情也是一样。这城里不少“顶级”大商号现在都在用这种字体,这么一来,到了最后就反倒像是范禹在跟风学他们、用起他们那种大商号的人才有的品位选出来的字体一样。
范禹说:“是啊,难不成还有假?你以前也见过那幌子的吧?不记得了吗?一直都没换啊。”跟着,想想又气,倒不接着吃了,反问他:“你问这个做什么?难不成你也要换牌匾?”夏侯乙则说:“倒不是,我家的牌匾都是我自己写的,金漆招牌,怎么的都不会换。”范禹一听,挟了一筷子菜,继续吃了起来,想着不要去为这种事情多想了,浪费时间与情绪,还是以一种舒畅的心情吃好每一顿饭才是最实在的。
这种事情其实肯定是会让人生气的,就像一个人跑到那个样貌平平却先穿了一种衣服样子的女孩儿面前问她,你怎么学那谁谁谁穿衣服呢,一天到晚的就会跟风学人家穿衣服。那个样貌平平的被这样说了,肯定心里会不舒服的,会觉得有一种被冤枉了的感觉。
不过范禹到底也不是一个女人,心量怎么的也要开阔一些。被这人冤枉了他跟风就冤枉吧,也不会少掉一块肉。这么想着,也就又舒心地吃起了饭来。
过了一会儿,他见夏侯乙还是看着他,就问:“干什么老看着我?”夏侯乙顿了一下,还神秘地跟他说:“唉,我想跟你说,不要乱花这种冤枉钱,这种刻牌匾绣幌子的事情你来找我啊,我写了给你不就行了。”
范禹怔在了哪里,他哪里想得到这人说来说去了半天就是想跟他说“求字”这种事不用找别人、只需要来找他就行了。
范禹都不知道该怎么答他,难不成是说“不用了,我家的招牌也是只用我自己写的字,怎么的都不会换”这样的话吗?对着夏侯乙那样一张热情且又带着神秘的脸,他又说不出来这样的话来。
他就这样怔了一会儿,忽然发愣也愣过了劲了,不知怎的,笑了出来。夏侯乙问他笑什么。他说没什么。过了一会儿,又说:“好,好。哪回我要换幌子了我就来找你帮我写一幅。”22
他那天始终就是没有说他档上的字是他自己写的,就为了夏侯乙这人的面子。又或是为了一种情味,他见这人这样热情地跟他说要给他写一幅幌子的事,又见这人脸上神情带了一种神秘,一种“我只给你写,不给别人写”的神秘兮兮的感觉,他就不忍破坏这样一种情谊。
“我只给你写,不给别人写。”
想着想着,就变成了“我只对你好,不对别人好。”
再想着想着,范禹竟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挺喜欢这种感觉的。
☆、第 49 章
范禹这回用半个月光景就将先前在城南那一段的大启街上的马车队似的小吃摊又复制了一套到城西的那条横着的老丘街上颇为繁华喧腾的一段上面去了。老丘街也和大启街一样,是这鱼女城中的几条主街之一。因有不少住在城西的人也常去大启街上的范字小吃档口买东西吃,这一回见范字小吃开过来他们自己住的这一区块,一开始是讶异,跟着就是感到很高兴,想着这就跟在家门口了似的,也就不用跑那样远去城南了。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