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天道继承者完本[快穿]—— by:藿香菇
藿香菇  发于: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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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宁捂着火辣辣的疼的脸,眼里的火气几乎可以化为实体冲着宜华的背影大声吼道:“陶静,你不要以为你得了个设计比赛的第一名就了不起了,我告诉你,有我在,你别想进hca。”
“林安宁,你给我闭嘴,hca什么时候由你一个林家人说了算?”明筝早已被林安宁逼的把引以为傲的绅士风度丢在一边,一点也不给林安宁留面子。
“我是你未婚妻,以后就是明家的女主人,明筝,那个不要脸的贱女人算什么东……西?”林安宁被明筝如冰的目光吓得瑟缩了一下,一想,又觉得自己没说错,气焰一下子又上来了,昂着头,对着明筝不甘示弱。
“我实话告诉你,你不会是明家的女主人,还有我不希望你再去找陶静的麻烦,至少到现在为止,不是她勾引我,而是我在追求她。”
“阿筝,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难道是假的吗?还比上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狐狸精?”林安宁现在提到宜华几乎可以用咬牙切齿来形容,大有想把对方碎尸万段的想法。
“林安宁,你嘴巴放干净点。”明筝心里涌出一股疲惫:“你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以前的你骄傲高贵的如同真正的公主,你从来都不会丢弃你最骄傲的优雅气度,你从来不会在任何时候歇斯里底,现在的你就像是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一样。粗俗,暴躁,无礼,当初和你绝缘的词,现在用在你身上居然毫无违和!”
“那、那是、那是因为,因为我那么喜欢你,你……”林安宁有些结结巴巴的解释。
明筝挥开对方拉着他的手,“你记得一年前你跟我说过的话吗?”
“你说,‘阿筝我们约定好了,在我生日的那一天,我们就一起告诉我爸妈和伯父伯母解除婚约的事情。’以前的我们从来都只是兄妹,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也只是兄妹之情不是吗?”
林安宁没有继承原身的记忆,自然不知道有这出,拉住明筝的胳膊:“阿筝,我……”
明筝挣脱开来,目光直直的看着林安宁:“婚约的事情本来就是双方父母的口头约定,我会跟伯父伯母说的。”
明筝出门直接开车去了林家,这种事情还是早点说清楚的好。陶静的电话他一早就从报名表上弄来了,给陶静打了个电话,明筝拧了拧眉,关机!
林安宁一个人愣愣的呆在hca大厅里,她现在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冲动了,她只是不小心听见了明筝和方秘书的谈话,她这才知道明筝早就认识了陶静,现在还对陶静心生好感,当时她脑子已经被两人的谈话给气懵了,第一直觉就是去找陶静算账,也没有考虑后果。
林安宁甩了甩自己的手提包,就往明家去,她要先去找明母,明母最喜欢她,解除婚约这事儿,她一定不会答应的。
闹剧的三个主人公都走了,现场只剩下满大厅的工作人员,业界精英,和一群媒体记者,方秘书苦哈哈的召集人手善后,这都什么事儿哦。
林安宁到达明家的时候明家两位都不在家,说是有事出去了,林安宁给明母打了个电话,明母没接,有些烦躁的在明家客厅里走来走去,这个时候明母去哪里了?
林安宁完全没想到的是明筝动作之迅速,直接打电话给自己爸妈让他们去林家商量着解除婚约的事情。
明母有些尴尬的摁掉林安宁打来的电话,推了推坐在旁边的明父,明父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少阳啊,明筝臭小子执意要解除婚约,孩子大了我也管不住,你说这……哎。”
林少阳吸了一口烟,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脸色认真的明筝:“你的意思我都懂,可是我家宁宁她……”
明家夫妇满脸尴尬不知道怎么开口,明筝站起身来:“伯父,我与安宁只有兄妹情谊,如果强行在一起,我们都不会幸福,甚至会两看相厌,再说了,伯父,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和安宁没有可能。”
此话一出几个人都若有所思,明母的关注点主要放在‘自家儿子有喜欢的人了’上面,两个男人则是相视一眼,对着摇了摇头,两人要结儿女亲家的想法几乎是不可能了。
“行吧,反正这事儿也是我和你爸口头上的约定,你既然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也不能拿这个绑着你,婚约就作罢吧,只是阿筝啊,宁宁自小就没了母亲,我对她也疏于管教,你这个做哥哥的就多担待吧。”
自此两家正式解除婚约,明筝也没想到这么顺利,总算是浑身轻松了,高高兴兴的送自家爸妈回去。
“儿子,你喜欢的那姑娘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漂亮吗?”
“妈,她叫陶静,现在还在读大学,学服装设计的,是这次大赛的冠军,非常的有天赋,她设计的那款‘白茶花的梦’刚比赛完就收到了不少订单。”明筝使了劲的夸奖宜华,就怕自己这个一向喜欢林安宁的母亲弄出什么事儿来。
“是吗,也给我来一件……”
“妈,那是年轻姑娘们穿的。”
“你是说你妈我老了?”
……………………
林安宁收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晚了,捂脸哭着跑回了家,对着林少阳就是一阵撒泼,林少阳经常忙于公司的事情,这看到自家女儿这副样子还是头一回,狠狠的训斥了林安宁一顿,又给她重新请了个礼仪老师。
明筝把公司关于设计大赛的后续事宜以及一系列的关于林明两家解除婚约引发的事情处理完已经是设计大赛第二天的傍晚了。
他一直没抽出时间去看陶静,给陶静打电话对方也不接,他这几天都没怎么和陶静说说话,心里有些痒痒的,于是决定现在去学校看看。
拿着方秘书弄来的具体地点,明筝站在女生宿舍楼下,优雅的行为举止,浑身上下散发着的迷人光芒,引得来往的女生频频回头驻足。
明筝随手唤住一名要进宿舍楼的女生:“不好意思,打扰一下,你可以帮我去二楼的211寝室帮我叫一下里面的陶静吗?”
李璐愣了一下,反问道:“你找陶静干什么?”
“你是认识小静?那正好,麻烦你帮我叫她下来一下。”明筝感受到了自己人品的强大,这样也能逮住一个认识陶静的人。
“她不在寝室里,昨天她参加比赛回来接了个电话,好像是她妈妈病情加重了,就直接买了票急急忙忙的回家了。”
“谢谢你。”明筝边走边给方秘书打电话:“马上给我订一张去陶静老家的机票,你可别说你不知道地址。”
“知道知道,总裁放一百个心,保准让您满意。”
郭晓晓揽着李璐的胳膊,神色恍惚:“你说那个是什么人啊?”
“大概是陶静的男朋友吧,快走罢,韩秀秀还等着我们带的饭呢。”李璐对于那个小插曲不怎么在意,倒是郭晓晓心中泛起一丝涟漪。
宜华把一大早熬好的粥放在柜子,用小碗盛了一些,扶了陶母起来,小口小口的喂着。陶母看着女儿的模样,伸手摸了摸那齐肩的短发:“你那头长发,你一直都宝贝得不得了,怎么想起来剪了?昨天你回来的时候,我差点认不出你了。”
“太长了,麻烦的很,有一天出去刚好看见理发店就剪了,妈,好看吗?”宜华又盛了些粥,微微扬了扬头。
陶母以前就觉得陶静的那一头长发不好看,现在的模样可比以前好多了,笑着喝了一口粥:“好看,比以前精神多了,对了,小静,妈觉得好多了,今天咱们就回家吧。”
“妈,我知道你担心医药费的事情,你就放心吧,现在我也能挣钱了,你就好好治病,别操这份心了。”
女儿从小就懂事得让人心疼,陶母皱着眉直叹气,宜华见陶母心情不怎么好,把碗洗了就推着陶母出去走走。这个医院还是挺大的,宜华推着陶母一路上走走停停和别的病人说说话,倒是让陶母的心情变得好了一点。
宜华坐在旁边的石凳上看着陶母聊天。张锋一出住院楼就看见亭子里的陶静和旁边的陶母,“陶阿姨,小静。”
张锋住在陶家楼上,比陶静大上几岁,小时候陶静就是跟着这个大哥哥一起上下学,两家关系不错。
“小锋啊,今天忙哦?”陶母怪喜欢张锋,没办法,这个小子从小就照顾他们小静,懂事能干的不行,年纪轻轻就是主治医生了。
“还行,今天没手术,不怎么忙,陶阿姨感觉怎么样?”张锋不是陶母的主治医生,但是他倒是有听说陶母的病状不怎么好,难免有些担心。
“好多了。”陶母常常受到他们家的照顾,两家关系十分亲厚。
☆、第五章 陶静的人生(五)
陶静和张锋感情很好,对着张锋是直接叫哥的,说来,当年张锋高中的时候追女朋友,还是刚上初中的陶静帮他给他现在的老婆递的情书,张家的都把陶静当媒人来看,尤其是张家两老对于陶静更是喜欢的不得了,如果张家再有个儿子,他们说不定就把两人凑一块儿了。
陶母坐在床上看电视,宜华瞧了瞧钟,已经十一点了,午饭时间快到了:“妈,我回去做饭来,你中午想吃点什么?”
“还是吃粥吧,别太麻烦了啊!”
医院离家不是特别远,宜华出了门就看见下班的张锋,笑着打了声招呼:“哥,下班啦。”
张锋应了一声:“现在回家?”
“先去菜市场买菜。”
张锋指了指手机:“你嫂子刚说叫我把菜买回去,一起吧。”宜华自然应下。
两人提着菜往家里走,一路上说说笑笑,尤其是说到帮张锋追女朋友时的一些糗事时,两人更是笑出声,在外人看来感情不是一般的好。明筝黑着张脸站在楼下看着迎面走来的两人,陶静明显很高兴,和在他面前的略微冷淡完全不同,明筝感觉心里怪不舒服的,这么明显的差别对待真的好吗?
宜华惊讶于明筝的出现:“明先生,你怎么在这儿?”
“我怎么就不能在这儿了?”
“不是,我只是有些惊讶,明先生在哪儿与我并没有什么关系。”张锋把菜递给宜华,打了声招呼就先上去了。
明筝摸了摸自己的脸,他难道变丑了,为什么陶静从来就不给点反应呢?
宜华站在楼梯口,对着正在不知道脑补什么的明筝翻了个白眼:“你要不要上来坐坐?”
“啊,要,当然要。”
陶家住的地方是陶静外婆留下来,房子不大,但胜在温馨,宜华在饮水机那里接了半杯水放在桌子上。明筝打量完房子站在宜华面前,他不懂为什么这个女人总是对他这么冷淡:“你很讨厌我吗?”
“没有啊”宜华完全不知道这个人究竟在发着哪门子的疯,转身准备进厨房收拾菜。
明筝作为家中独子,从小是被惯着长大的,还好他性子坚定否则肯定会是帝都一大纨绔子弟,可以说作为服装界说一不二的家族的唯一继承人,所以几乎没有人会逆着他来,可是对面的那个人从第一面起对着他就看不见一个笑脸,神色冷淡,语言冷淡,简直是够了。
好不容易有个喜欢的女人,他用得着忍吗?明筝忍无可忍的顺手把宜华拉进怀里,鼻尖对着鼻尖,两个人的呼吸相绕:“有感觉吗?”
宜华红着脸推了推抱着自己的人,偏了偏头:“什么感觉?”
“我有感觉,你呢?”明筝拉着宜华的手放在心脏的地方,对方心跳的很快,宜华不自觉的抬眸对上男人的视线,那一向漫不经心带着一丝痞气的双眼正直直的看着她,有些慌乱的移开目光看着阳台上的仙人掌。
明筝松开手捧着宜华的脸强迫性的让两人对视:“我们试试看吧,怎么样?”
宜华眨了眨眼,一味地冷淡拒绝可不好,抿着嘴微微低头,声音虽小,但是明筝能够很清楚的听见那个字——‘好’。
刚刚晋升为男朋友的某人兴奋的跟在宜华身边,宜华停下切肉的手:“今天中午只有瘦肉粥,不知道你吃不吃。”
“吃,怎么不吃?对了小静刚刚和你一起的那个……那个……是?”明筝对于张锋多多少少有些介怀:“他也住在儿啊?”
宜华熬着粥神色中带着怀念,将火关的小了些:“对我很好的一个哥哥,他老婆还是我帮着才追到手的呢!”明筝一听已经结婚了,心里舒了一口气,结婚了就好,结婚了就好。
宜华还要去医院给陶母送饭,两人草草喝了粥准备着出门,明筝抓着宜华的双肩,神色郑重:“我今年28岁,职业是hca的总裁,家里还有双亲。咱们现在算是见女方家长把?”
宜华失笑“想太多了吧你,我们才刚刚开始交往,只是试试看而已。不过说起来,原来你已经这么大岁数了。”
什么叫这么大岁数,明筝黑着一张脸:“我不过才28岁,怎么就岁数大了?”
宜华手指比了个八:“我今年20岁,你整整比我大了八岁,可不是八天!”明筝一把握住比划着的手,两人手拉着手出了门。
两人一道去了医院,陶母知道这是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时高兴的不得了,拉着明筝一口一个阿筝,在陶静面前受尽冷遇的某人简直受宠若惊。弄得一旁的宜华一脸黑线。
明筝过来的时候没带衣服,兴致颇好的拉着新上任的女朋友挑挑拣拣,作为一名服装设计师,宜华的眼光自然很好,拎了一件蓝色的衬衫在明筝身前比了比:“尽管柔和的蓝色根本不能完全掩盖住你内里的痞气,但好歹看上去挺正派优雅。”
“哎,我可是名副其实的绅士!”
“不,在我看来,你只是一个披着优雅外皮的伪绅士。”宜华毫不客气回道,明筝微微眯了眯眼,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儿。小女朋友果然很聪明啊!
“对了,你住在哪个酒店?”
“我可没订什么酒店,方秘书怕是直接忘了这件事,该扣工资让他长长记性了。我觉得你家那边就不错啊。”方秘书如果听见这话一准儿会哭的,他明明订好了的好吧。
宜华也不拆穿他,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是很好培养感情,本来对她就有利,她干嘛拒绝呢?
宜华请了四天假,但是临近期末,很多课程都已经结束了,在学校也就主要是复习。这一算将近有半个月的空闲,陶母的病情的基本上稳定了,但是宜华还是坚持让她住院,每次宜华和明筝一起去医院的时候,陶母少不了背着和明筝说她的事情。
两人都是服装领域的人,不愁没有共同话题,有时候无聊了,宜华就用家里角落摆着的老旧钢琴弹上一弹,每天一起买菜一起做饭,早晨起来跑跑步,晚上出去消消食,这段时间两人感情绝对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
明筝没谈过恋爱,宜华是他除了明母和从小一起长大的林安宁外唯一一个最亲近的人,日常的抱抱亲亲是绝对免不了,前面说过明筝本质上就是个不要脸的痞子,住在陶家的这段时间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点’,为自己讨得各种福利。
明天就是假期的最后一天,两人都该回帝都了,明筝在浴室洗澡,宜华在房间收拾要带走的东西,时不时看了看挂着的钟,心想那人应该快来了。果然还没过五分钟,门铃就响了,宜华眼中闪着冷光,来的正好。
门外站着一个西装革履带着黑框眼镜留着寸头的男人,宜华疑惑的看着对方,男人伸手递出名片:“你好,你是陶小姐吧,我是林氏企业的总裁秘书,我姓张,这是我的名片。”
张平。宜华垂下眼睑遮住眼中的冷意,把名片还了回去,不准备让他进屋:“张先生有什么事情吗?就在这里说吧。”浴室的门已经开了。
张平递给宜华手中的文件袋:“这是陶小姐和林氏总裁林先生的dna比对,你是林先生的亲生女儿。”宜华打开随便看了看,脸上依旧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张平接着说道:“陶小姐,听说令堂得了重病,我想你并没有能力支付起高额的医疗费用,现在,林氏可以出这笔钱给你母亲请最好的医生。”
“所以呢,你究竟想要干什么呢?”宜华靠在门上,听着慢慢走近的脚步声。
张平推了推眼镜:“林氏要求你答应一个条件。”
嗤笑一声,挑了挑眉:“那你倒是说说看,究竟是什么样的条件呢?”
“联姻,和帝都张家独子联姻,这对于你来说并不吃亏。难道你要眼睁睁的看着你母亲一直这样下去吗?”
宜华简直想要伸手就给张平一巴掌,什么叫不吃亏?感情她还占便宜了?张军不是喜欢男人吗,她倒是觉得张平和张军挺配的,连姓都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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