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路有你完本[穿越]—— by:王大姑娘
王大姑娘  发于:2016年12月23日

关灯
护眼

沈若琳啪的一下扣了电话,陈良平听着对方嘟嘟的盲音,诧异,这个时候,她不是应该给自己吵的么,怎么挂电话了?
那边沈若琳挂了电话,气的她拿着沙发的抱枕,砸的茶几啪啪响,眼泪哗哗的掉,陈良平,你不乐意娶我,当初别娶啊,娶了我,又这个熊样的,到底能不能行?
哭着哭着,忽然想起宏景的话来,“嫂子,我看你天天在家闷着都能闷出病来,不行你来华溪吧,带着大宝玩玩,他天天黏我,我都没有时间画图纸了。”
去华溪?
呃,长这么大貌似还没有去过华溪,好像是个不错的主意呢。她顺手扯了几张面巾纸,擦擦鼻涕眼泪,收拾东西去了,大宝那么可爱,给他带点什么东西好呢,上次她刚买了一只熊宝宝的沙发椅,貌似给他带这个不错,这么大怎么带呢?哈,让司机送。不行,这一次不能让陈良平这厮知道了。
沈若琳一夜好睡,第二天一大早,搬了沙发,背了行李,打了车直奔华溪。
江宏景看着站在门外,一脸兴奋的表嫂,直接傻眼了,这说来就来了?也没有吱一声?
“哎吆,嫂子来了,快进来,您应该说一声,让肖宇去接你。”
☆、第339章 番外:回家吧(二)
江宏景跨出门去给她拿行李,只听客厅里,呼啦一声,她利落的转身,一声怒吼:“大宝,你又在干嘛?“
大宝站在茶几旁边,两只手抱着婴儿吸管杯,一脸无辜的看着她,他把杯子用一只手摁在怀里,另一只手指着茶几上的紫砂茶盘:“嗯,嗯!”
江宏景无奈的抚抚额:“大宝,你又把你爷爷的茶盘给砸了。”
大宝无辜的站在一边:“妈妈。”
她的火气顿时没有了,熊孩子嘴甜的很,喊一声妈,她就什么火气都没有了。
冯嫂帮着沈若琳把东西都搬进来。
“大宝,看看伯娘给你带什么来了?”沈若琳抱着大熊宝宝的沙发问道。
大宝看见大熊宝宝,把杯子往茶几上一放,迈着小短腿朝着沈若琳就冲过去了:“*娘%娘。”
谁知道喊的什么。
沈若琳一把抱起大宝,吧唧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一颗心都快融化了,“宏景,你欢迎我的吧。”
“当然欢迎了。”
“我这次打算长住,你别告诉陈良平哈。”
江宏景无奈,她这个表嫂比她大不少,偏偏小孩脾气,家里人从小又娇惯她,脾气早就宠坏了,她打趣道:“住多长时间我都愿意,但是你不怕表哥着急?”
沈若琳撇撇嘴:“他要是着急,恐怕太阳就能从西边出来。”
其实让她来华溪不是她的主意,是大舅妈的主意,眼看着大宝都一岁了,她自己亲孙子连个毛都看不见,着急啊,这不让宏景出面,邀请儿媳妇去她那住住,看看他们两口子是怎么生活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下他们,说不定就能好了。
江宏景接了如此重要的任务,自然要好好完成,他们陈家的后代的重任都压在她肩膀上了,怎么也得坚持着完成。
第二天一大早,她把大宝往肖宇怀里一放就起床了。
肖宇搂着大宝:“要不还是让冯嫂做算了,你再多睡会。”
“那怎么行,你睡吧,甭管了。”她给他们拉拉被子。
沈若琳一大早就被叮叮咣咣的动静给吵醒了,她掀开被子刚想发火,随即又冷静下来,她这是在别人家呢。反正也睡不着了,起来吧。她惺忪着睡眼顺着声音过去,是厨房的动静。
门开着,宏景系着围裙在里面忙碌,她吃惊的问道:“宏景,你做饭?冯嫂呢?”
她麻利的把面包切片放进烤箱:“带孩子很累的,早饭一般都是我做,再说肖宇爱吃我做的早饭,做饭也是一种乐趣。来帮我给打个米糊。”
沈若琳尴尬,做饭是个什么鬼,她只会吃好不好?
江宏景仿佛没有意识到她的尴尬:“米糊最有营养了,早上喝一杯,一上午肠胃都舒服。”
她诧异的走过去,“是吗?”
“当然了,不信你试试。这米糊最适合上班族,尤其是像肖宇和表哥这样坐着一上午不动的人,肖宇每天早上都得喝,一上午都舒坦。”
她看着她把各式各样的米,放进机器里,添上水,按开开关,机器飞快的运转起来,厨房里很快就飘出了香味。
☆、第340章 番外:回家吧(三)
就在这时微波炉发出叮的一声响,只见江宏景拿出来,拿出来,三下两下,将面包片切成各式各样的形状,摆在盘子里,可爱极了。
“宏景,你要是忙不过来,再请个保姆算了。”
江宏景看了她一眼:“给自己爱的人做早餐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幸福?”
“当然呀,不仅是自己幸福,而且对方也幸福。”
沈若琳张了张嘴,将信将疑,吃个饭就幸福了?
就在这会,外面响起肖宇的声音:“老婆,饭好了没有?”
江宏景高喊一声:“快了,你洗漱好就行了。”
“好来。”
“嫂子,你也洗漱吧,等会吃饭。”她一边说着,一边把米糊倒出来,一一盛好,麻利的把火腿煎蛋放进盘子里。
沈若琳默默的退出厨房,去洗脸刷牙。
肖宇洗漱完进来,小声的问道:“怎么样,怎么样?”
“这才第一天呢,快把饭摆上,趁着大宝不醒赶紧吃。”
肖宇端着饭出去:“老婆今天的早餐好香啊,一定很好吃。”
这厮,太夸张了吧,适可而止就行了。
连着几天肖宇着实过了几天被江宏景伺候的日子,早上起来爱心早餐。下班回来适时的端上清茶,临睡前给他热杯牛奶,三不五时的还去公司给他送水果,这日子舒服的。
他这日子舒服了,江宏景都要累死了,大宝不省心,她还要顾着公司,还得伺候这个祖宗的吃喝拉撒,晚上,肖宇给她揉肩捏背的得揉大半个小时。
不过,表嫂别的进步没有,至少能懂事的要学着做饭了,从最开始的煤气都不会开,现在都能独立做三明治了,只不过,这么多天了,从未见她和表哥通过电话,这着实很气人。
“你给陈良平打个电话,这嫂子都在待这么长时间了,他倒是放心,连个电话都没有。”
“他早知道在这呢,正因为在这所以才放心。”
江宏景无奈,这样下去可怎么好,大舅妈给的任务什么时候才能完成。她绞尽脑汁想了个办法。忙完了就带着大宝和表嫂去采购做饼干用的东西。
沈若琳不停的搅拌着鸡蛋,还有点小兴奋:“你说咱们能烤成吗?”
“必须行。”这些都是前世常干的事情,只不过今生都忘了,再这么拿起来,还挺好玩,她把花生瓜子之类的都磨碎,这些最后要洒在饼干上面的。
“给我弄点大杏仁,我喜欢吃。”
“好。”
两个人忙活了大半晌才烤出来一堆饼干,卖相虽然不好,但是味道好极了。
沈若琳拿着一大块杏仁饼干,满足的咬了一口:“太好吃了,没有想到我沈若琳还是个天才,干什么什么行。”
江宏景拿了一个小铁盒装了一盒瓜子的:“肖宇喜欢吃瓜子的,等会我去趟他公司,给他送过去,你在家给我看着大宝?”大宝睡着了。
沈若琳一顿:“你说这饼干装在盒子里,明天会不会坏?”
“坏?不会啊,这是烤干的,只要还是酥的就能吃呀。”
☆、第341章 番外:回家吧(四)
沈若琳犹豫了半晌:“你说,我给你表哥寄点行吗?”
江宏景眼皮跳了一下:“好啊,我去肖宇那里,让他在他们公司寄,明天一早一准到北京。”顿了一下,她又道:“你给表哥寄什么口味的呢?”
呃,他喜欢什么口味的。
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了,她不知道。
这下连沈若琳都鄙视自己了,口口声声说爱他,连他喜欢什么味道的都不知道。
“要不每样的都带上点,看他说哪样好吃?”江宏景试探道。
沈若琳打起精神:“好,那就每样都拿上点。”
看着她装完,她提醒到:“嫂子,你要不要写个卡片留个言什么的?”
沈若琳点点头:“这个可以有。”拿了纸笔,却又不知道写什么,犹豫了半天,写了一行字:哪种好吃,吃完告诉我。
江宏景拿了卡片乐了半天,“嫂子,最起码你得说,这是我亲手做的,虽然相隔千里但是我仍然想念着你之类的,或者天气要热了,要多注意身体,吃好喝好之类的吧。”
她红了脸,夺过卡片,三下两下的折起来,塞进盒子离去:“就这样就好了,谁乐意先给他写?”
江宏景提了饼干去肖宇公司,终于有点变化了,可真是累死她了。贤惠是那么好当的吗?早起晚睡,脑子里还时长有跟弦绷着,工厂催着她要图纸,回家大宝特别黏人,还有祖宗肖宇这个祖宗,表嫂简直就是个小孩子脾气,有时候也很不省心。现在终于知道学着关心人了,要是再没有变化,她真得想办法把她弄回去了。
其实呢,表哥未必是讨厌表嫂,如果他真的讨厌那么当初必然不会娶她的。他那么强势的人说不娶,他能听谁的?
闻着饼干传来的香味,陈良平眼皮跳了跳,听说是自己烤的,她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会烤饼干,开什么玩笑?想着他低下头,拿了笔开始签文件。
签了一会,他又不淡定了,尝尝就尝尝吧,闻着还挺香。
不一会,沈若琳收到了短信:大杏仁的不错。她看着手机简直就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大杏仁的不错,陈良平发的?开天辟地第一回给自己发信息哪。
天哪,简直就是不敢相信了。
她抱着手机躺在沙发上打滚。
江宏景去阳台上收衣服,看见沈若琳在打滚瞬间不淡定了..。。嫂子您今年都快三十了,快三十了好吧。
“嫂子,嫂子,怎么了?”她实在看不下去了。
沈若琳一个鲤鱼翻身起来,把手机递到她跟前:“你看你表哥给我发的。”
她扫了一眼,诧异的看着她,就这么几个字,至于么?不过表哥终于知道给回个信息,看来还不是无药可救,终于要开始了,心里小小的舒了一口气。
人家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变化就好。
这一个短信给了沈若琳莫大的鼓舞,有时候竟然还主动拖地,洗碗,更别说做吃的了。怎么着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虽然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是智商没有问题呢,真像宏景说的那样,做饭是一种享受,更何况是做给自己心爱的人?
自此陈良平的快递几乎每天都被光顾了。
各式各样的小点心,披萨,烤饼干,烤蛋糕,手工蒸的奶香花卷,装在保温壶里的热米糊,放在冷冻箱的冷饮,甚至是水果沙拉,天天不重样,卡片上的留言也越来越多了起来。
最近天变热了,特意煮了酸梅汤给你,放在办公室里,热了喝上一杯,既解渴,又解暑,对了连大宝都很喜欢喝哦。
早上喝一杯热米糊,一上午的肠胃都很舒服,不信你试试?
披萨你喜欢吃吗?这是第二十六次的试验,宏景试吃的都要吐了,不过这一个味道好极了。

看着送来的东西,有时候他怀疑她根本还在北京,但是表弟告诉她,她确实是在华溪。肖宇也确实给了他们的快递开了方便之门,只要有他们的快递,他都亲自给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他吃的东西越来越多,卡片积累的也越来越厚,终于有一天她寄来的不是吃的,而是一个手工缝制的米黄色的靠背。
卡片上的字是:每天久坐的人大概腰椎都不好,宏景给肖宇制了一个靠背,我也给你缝了一个,我的手艺当然比不过她了,但是里面的丝绵我可是放的足足的吆,希望你每天都不会疲惫,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我想你了。右下角还付了一个一颗用红色的水笔画的爱心。
看着靠背上歪歪扭扭的针脚,看着靠背的一角用蓝色的丝线绣的不太好看的四个字:平安喜乐,他终于忍不住了,好些日子不见大宝了,还真挺想他的,也该去看看大宝了。
在那个傍晚,他按响了表弟家的门铃,冯嫂给开的门。
她带着米黄色的维尼熊的围裙,利落的挽着长发,两只手端着一个瓷盆,只听她头也不抬的道:“表弟回来了?宏景做的海米冬瓜煲,可香了。”
陈良平只觉得心跳一瞬间的在加速,他力争心情平静:“不知道有没有准备我的饭?”
沈若琳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在地上,是他的声音,不会是她幻听了吧。她猛然抬起头,他正含笑看着她,一张俊脸愈发显得好看,她的心不争气的狂跳了几下,干巴巴的说道:“你来了?”
两个月不见,她圆润了不少,估计在表弟家的日子过得很舒坦。身上的气质也柔和了不少,原来像一只小刺猬,现在么,倒是和她围裙上的小动物--维尼熊很像,喏,这样不错。
沈若琳端着菜盆都不知道怎么放到餐桌旁的,也不知道怎么放下的,“良平。”这个称呼出来她自己都吓了一跳,脸不自觉的红了,下面的话却说不出来了。
陈良平走到她身边,弯起嘴角:“你在表弟家待的时间也太长了,该回家了。”
☆、第342章 番外:谁是前世埋葬你的人
认识她的时候我才十五岁,但是到如今认识,已经有十年了。
有没有数过人生有几个十年?假设活到八十岁,一共才有八个十年。这十年中间我常常想起她来,其实我是不应该想起她来的,我应该对她有怨恨,但是我偏偏恨不起来。
我常常想起她来,最初认识的她的时候,她的听话懂事,还有那双清灵的眼睛,最多的时候我想的还是最后她看我时,一直冰冷的眼神,每次想起她来我都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一个人说变就变了。
近来报纸上、新闻上常常有她的消息,她是青年企业家、是慈善机构的坐上宾、是一个优秀的设计师,她的照片永远都是微笑淡然,带着对世事的看透,带着对众人的怜悯,带着一切掌握在手中的自信。
同学中间,常常有人问我,秦书豪,她不曾是你的女朋友吗?她这么成功你们还联系吗?
同学中间,她从未联系过谁,所以大家都不知道,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这是陈波告诉我的,他的父亲和她关系很好,现在他们的企业常有往来,她的工厂做不了的订单经常给陈波家的。据说陈波家的工厂发展的这么好,全依赖她的指点。
他能听的出,陈波提起她的时候,打心眼里都是佩服。这个真不容易,原来的时候陈波是最看不起她的,他一直都说,你找这个玩玩乐呵乐呵就是了,一个村姑,也值当的你喜欢。
可是大家都没有想到结局,都没有想到乐呵乐呵的人是她,这让所有的人都跌破了眼镜。
谁能想到从农村走出来的小女孩,能成为今天的青年企业家呢?
陈波到底追上了于笑,作为他的好兄弟我真为他高兴,他追了她六年,终于追上了,我是真心为他高兴。
作为他的好兄弟,他的婚礼,我必须得去参加。
但是我却有点忐忑,有点退缩,因为今天她也去,而且还是贵宾席。但是我不能不去,十年了,大概她已经忘了我吧。
陈波结婚的酒店是全江北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门口铺了大片的红毯。我到的时候,陈波已经打了油亮的发蜡,穿着崭新的西装,站在门口迎客。
“快,快总算来了,”陈波一把拉住我,“你给我陪我一号桌的客人,端茶倒水勤快点,我爹去陪我老丈人去了。”
我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这点事还能干不好?”我们家从小就灌输这种理论,办这种事必须妥妥的,“典礼几点开始?”
“十一点。”
“这么晚?没办法,人家大师说了,这个点办婚礼,一准能生个大胖小子。”
我上去给了他一拳,“都这个时候了还贫?”
陈波苦着脸捂了胸口,“兄弟,我都紧张的不行了,你快替我招呼着去吧,快去,快去。”
如果早知道她在一号桌,说什么我也不会去的,陈波交给我的任务太重了,一号桌的人全是大人物,有两个我认识的叔叔,是江北市政的,连我爸这样的处长级的职称,见了他们都得点头哈腰,更别说我了。不过,这都好说,拍马屁伺候人的活谁不会,但是偏偏他们也在一号桌。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