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南城旧事完本[gl百合]—— by:雁栖苍梧
雁栖苍梧  发于: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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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那我去做早饭。”林芷岚自从清醒过来,就经常欺负王子墨,王子墨对林芷岚有着本能的畏惧。
“我做好了,你洗了脸先去吃,我洗完衣服就过来。”
王子墨洗了脸,把粥盛好,坐在一边等林芷岚。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天上仙女突然下凡尘体验生活,好有违和感。洗衣服,做饭,屋子也收拾过了,王子墨挠挠头,不明白林芷岚为何变得如此勤快。
“怎么不吃,嫌我做的不好?”林芷岚见不得王子墨那傻样,眼睛都粘在自己身上,真别扭。
“我等你一起吃,快坐,真好吃!”
口是心非,这粥是糊的!
林芷岚嫌弃自己做的粥,但王子墨一天没吃东西了,早饿得不行,她也不是讲究人,能吃饱,毒不死就成了。
林芷岚看着狼吞虎咽的王子墨,越发的心疼,也不装样子凶她了,柔声说道:“王子墨,这是你家,但你收留了我,所以我也把这里当成是我的家,你就是我的亲人。以后凡事别一个人扛着,让我与你一起分担,好吗?”
这样的话,王子墨从来没有听过,她生来就是被人抛弃的,爹不认她,娘不要她,村里人也嫌弃她,把她当成野种看待。突然之间,有这么一个人,告诉她,我们是亲人,我们一起分担生活的艰辛,这看似平淡的话,却触动了王子墨的心。
王子墨是一个性子很软的人,她不计较别人怎么说她,那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法让别人对自己改观,这是她爹娘种下的因,所以她必须尝这个果。可是,她真的不计较吗?她自然计较,心里对这事耿耿于怀,没有哪个人会贱到别人说自己是野种而无动于衷。她也想被别人认可、接纳,她愿意付出,她更想得到收获。
看着林芷岚漂亮的脸,那脸上满是关怀与心疼,王子墨重重点头,低头含糊地说道:“谢谢!”
两人之间,一下子感觉近了。一个再也不把对方当成大户人家的小娘子,好吃好喝供着,另一个则暗自决定,不能事事都依赖对方。
“我吃饱了,去田里了。”
“去吧,碗放着我来洗。”
多么平常平静平淡的话,可这样才算是个家啊。
孩子的心很纯净,给她一块糖就能甜到心里。王子墨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了,腰背直了,头抬起来了,走路都变得松快不少,棉布包着血爪子,插秧的速度还挺快的。
“你回来啦,我做好饭了,洗脸水放在院子里,快点哦,我饿死了。”林芷岚相当有成就感地看向务农归来的王子墨,邀功似的,不过对于林芷岚来说,做饭真的,很难。
王子墨闻言,快速抹了把脸,上桌用饭,年轻人饿不起啊。
可是。。。。。。
“这是什么?”
“豆芽。”
“这个呢?”
“韭菜。”
“这个呢?”
“红枣粥!”
“你给我切个西瓜吧。”
“王子墨,你吃不吃!”林芷岚忍无可忍,又恢复了彪悍的样子。
“吃,我吃!”王子墨倒底是性子软啊,得瑟才没一会儿的功夫,又变回去了。
吵吵闹闹,相亲相爱,跟着陈家一起打稻脱壳,王子墨家里也有余粮了。
星星点点,两人熄了灯,在床上夜话。
“岚儿,明日我去县城卖米,你想要些什么?”王子墨讨好地问道。
“家里油盐酱醋都快没了。还有,眼看着天要凉了,你扯些布吧。最好切块猪肉,还有糕点,栗子糕啊,松花糕啊,哦,对了,还有白糖糕!要不咱们养几只鸡、吧,时不时吃个鸡蛋补补,你还是长身子的时候。。。。。。”
“好,都好,你再想想,别漏了。”林芷岚所有的要求,王子墨都接受。
“其实,我想和你一起去。日日在家里,闷死了。”林芷岚见王子墨今日特别好说话,扯着她的胳膊撒娇。
“明日怕是不行,我和树哥一块儿去的,下次吧。”王子墨为难道。
“你这算不算草屋藏娇。”林芷岚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为难王子墨,并不计较。
“委屈你了,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应该在金屋里才适合。”这几日王子墨下地着实累垮了,家里的事都是林芷岚做的,王子墨觉得让林芷岚这样漂亮的女人做家务,实在是太委屈她了。
“你觉得我漂亮?”林芷岚抬起头,闪着大眼睛问道。
“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子。”王子墨认真地看着林芷岚,点头说道。
黑夜之中,王子墨就着月光,明亮的双眼看着林芷岚,她发现在这种朦胧的环境里,穿着露胳膊露腿的林芷岚,居然有着一股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妖冶,魅惑,双眼根本移不开,似乎自己的魂,都被林芷岚勾走了。
林芷岚发现王子墨的眼神变了,不似以往那般纯净,清澈,心想这孩子难道开窍了?
林芷岚来到这里,头一个见到的就是王子墨,而且再也没有见过其他人,她不记得自己以前的那些事,但她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想再找一个像王子墨这样待自己这么好的人,怕是不能的,而以前,也是没有的。
王子墨陪着林芷岚,度过了林芷岚最迷茫的日子,王子墨用着自己最大的努力,让林芷岚过得平静幸福,人这一生,能得这样一个人陪着自己,便是最大的幸运。这些天,看到王子墨为了她们的生计累到脱力,林芷岚心里也起了很大的变化。
在为她挑血水泡之时,在给她洗脸之时,有那么一刹那,林芷岚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将这个孩子放在心里,不再是以前所想的搭伙过日子。只是,她们同为女子,为世俗不容,王子墨又纯的像一杯白开水,也许对这样的感情会有排斥,也许只是把自己当成姐姐看待。
可是现下,王子墨看着自己,居然再也不是单纯的欣赏,眼里多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这让林芷岚心中被压抑的念头,又莫明地升起了。
“真的漂亮?”
慢慢靠近,双手搂着王子墨的脖子,与她对视,因紧张而有些沙哑的声音极具诱惑。
“漂亮。”王子墨觉得自己嗓子很干,身子不自觉得僵硬。
“喜欢吗?”再次拉近,对方的鼻息已经扑在自己的脸上,很灼热。
“喜欢。”王子墨觉得头有些晕,像是被催眠似的,只是这种奇怪的感觉,让她有些期待。
“想亲我一下吗?”林芷岚将身子紧紧贴着王子墨,柔软温热的感觉传过来,让自己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王子墨感觉身子已经不受大脑控制了,双手自发搂着林芷岚纤细的腰肢,那柔软富有弹性的触感令她不自觉的轻轻揉捏,换来林芷岚越发急促的呼吸。王子墨紧张地咽着口水,只是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声音大得如打雷一般。
“想不想亲我?”林芷岚手抚上王子墨的脸,将两人的额头抵在一起,两人之间,已经没有缝隙了。
湿湿软软的触觉,让得林芷岚舒服地闭上了眼,全心体会这种心动的滋味。王子墨的唇,极柔软,能软到人心里去,但吻很生涩,盖上就不动了。其实林芷岚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只觉得这样的举动,似乎还不够,还不够贴近,她想要靠近一些,再近一些。
遗憾的是,王子墨傻愣愣地撤退了,还好奇地看着林芷岚的红唇,她不明白,为什么当两人贴在一块儿的时候,身子里有一股奇怪的气流,冲上大脑,让得她晕眩,无法思考,所有的感观都集中在嘴上。
空气有些凝固,夹杂着两人微促的呼吸,林芷岚趴在王子墨身上,想说些什么,可是又觉得害羞,她耐心等待王子墨打破这个尴尬的僵局,说话也好,再尝亦可,可是王子墨只是傻愣愣地看着自己,像是与自己耗上了一般。
林芷岚等着等着,就不开心了,心里别扭死了。亲亲是自己提出的,够不要脸了,可王子墨占了便宜,也不发表一下对亲亲的感想,也不和自己说些好听的话,让自己明白她心里的想法,到底是喜欢呢,还是不喜欢,可林芷岚别扭着,打死她都不会开口提问。
一而再,再而三,难不成自己欠了王子墨么!
见王子墨还在发呆,林芷岚羞愤的一个翻身,背对着王子墨躺下,用力将薄被盖在自己身上蒙着头,鸵鸟似的自欺欺人,就让她忘了刚才的事吧。
也不知过了多久,王子墨才回过神来,看着林芷岚一动不动的背影,厚着脸皮挨过去扯被子,可是林芷岚把被子捂得严严实实,王子墨根本拉不出来。
难道林芷岚不喜欢和自己亲亲吗?可是既然不喜欢,又为何愿意呢?
这一夜,王子墨在回味那个震憾人心的浅吻以及猜测林芷岚心中的想法中,失眠了。
天微微亮时,王子墨顶着混沌的脑袋起身,轻手轻脚不敢吵到林芷岚,为她焖上一锅粥,拌了酸甜可口的黄瓜,一个人有些落寞地向陈家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君总是喜欢不经意间给大家一些惊喜,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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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第十一章
盐官县,城北京杭大运河穿过,在东北角有个极大的码头,每日船只往来,人流攒动,极其热闹。南边挨着码头的,便是小小的杂市。杂市里没有铺面,多是一些小吃摊子,以供码头上搬货的苦力、跑船的船家、走生意的杂役管事吃喝,有些身份的,一般不会在这里用饭。
在杂市南面不远一些的地方,是盐官县两大集市之一——东市。
因靠近码头,东市主要经营米面油盐,枣子花生山核桃,青竹笋啊生猪档,夹杂着一些小饭庄,小布庄,一句话,农贸市场,日常吃的用的零零种种,都能在这里找到。而西市,多是书画文房,古玩家具,茶楼酒家,青楼书院,经营面向中上层人家。东市相比西市,档次不知低了多少,但东市卖的是日常物什,大到显贵之家,小到普通百姓,都离不开,故而东市反倒比西市繁荣。
王子墨与陈旺树推着车子,进城之后便直奔东市而去。这次他们俩是给村里人打头阵,摸摸城里的米价行情,陈家的米没运来,只运了王子墨的米。对于王子墨来说,她就一亩地,再加上陈家给的地租,加起来也就一亩半,留了半亩粮食等着秋季交税,剩下的米看着价钱差不多就卖了,也差不了几个铜子。
王子墨在王家做小厮的时候,有月钱,吃穿在府里,她大哥时不时的还赏她一些,所以她在王家之时就攒了不少。后来被赶出王家,丰氏为了做足面子,不但给了王子墨三亩地,还给了十两银子。
王子墨回到柳家,柳家二老相继过世,办过白事之后,她一直一个人过活。吃的是地里的,穿着也不讲究,平时给城里书局抄写些书,赚的铜子就能打发生活。故而,与王家庄的农户相比,王子墨算是生活3 宽裕的。
所以农户看得比命还金贵的稻米,到了王子墨这里,也就是卖了换些布给胭儿做新衣服,买些肉给柳氏打打牙祭。
今日王子墨换了一身天青色长衫,看起来十分清秀,因农忙晒出的小麦色皮肤让人觉得很精神,一扫在庄里谨小慎微的窝囊样,游走在各粮铺之间,自信,从容。
今年年成不错,算是大丰之年,将东市所有的粮铺转了个遍,一石稻米一贯钱左右。王子墨见还没到晌午,便领了陈旺树去杂市。
南方粮多,北方缺粮,特别是金兵常年进攻之地,百姓不能安稳种地,产粮就更少了。像盐官县这样的产粮大县,不少粮食会由粮商卖到北面,也有北面的粮商来这里购粮。王家有几百亩地,粮食一向是往北面卖,王子墨在王家学账之时就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与其卖给本地粮商,还不如直接卖给北方的粮商,他们出的价要高些,本地粮商多数也是收了粮再转卖给北方粮商的。
杂市有脚力行,帮人搬运货物,认识不少外地客商,王子墨就寻了个脚力行的帮闲,让他带自己去见北方粮商。
“钱掌柜,这位小哥儿想与您谈谈生意。”帮闲的不出卖苦力,专门撮合生意赚点跑腿钱,并没有因为王子墨带来的米少而嫌弃,他们知道做大笔生意的人是不会拉着几车的米跑来跑去的。
“这位小哥,如何称呼?”钱掌柜精明的眼睛扫着王子墨。
“小子姓王,钱掌柜有礼。”王子墨无视钱掌柜打量的眼神,拱手见礼。
一身长衫,面相清秀,是江南读书人的标准模样,年纪尚轻,自己出来卖米,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子弟。钱掌柜走南闯北,眼毒,几下里就把王子墨看了个七八分。
“王小哥,你这是要卖米?”钱掌柜问道。
“正是,不知钱掌柜这里,今日米价几何?”王子墨顺着钱掌柜的引见进茶棚坐下,慢悠悠喝着茶问道。
“今年粮多,价格是赶不上往年了。”钱掌柜欺王子墨年幼,含蓄地压价。
“钱掌柜您看,我这里是上好的稻米,颗粒饱满,颜泽发亮,煮过之后,香气四溢,钱掌柜您在这里收粮,想是见过不少,可曾见过比我更好的米么?”王子墨不接钱掌柜的话,让陈旺树拿了些米过来,放在桌上让钱掌柜好好看看。
钱掌柜抓了一把米,在手里慢慢摩挲,又闻了闻,最后含了几颗米进嘴里,闭上眼品了一会儿,才说道:“确实不错,只不过我还是那句话,今年粮多,这价格嘛。。。。。。”
“钱掌柜,这样的好米运到北方,想是一石最低不下两贯钱吧。”
“王小哥年纪轻轻,倒是对粮价颇为熟悉。”钱掌柜点点头,心想这人看起来虽然像个孩子,对这行的门道倒是摸得清楚。
“若卖两贯五百钱,刨去这一路的运费,钱掌柜这生意倒是红火的很。”王子墨微笑道。
“南来北往讨生活,苦啊,咱不过是为主家跑跑腿罢了。”生意人,惯会哭穷。
“我有上千石这样的米,钱掌柜若是价钱合适,我那些米都卖给钱掌柜,若您还有其他打算,那我也只能去寻其他的粮商了。”王子墨淡淡地说道。
“以小哥的意思呢?”钱掌柜一听有上千石米,眼睛登时发亮了。
“一石米,一千两百钱。”王子墨按着东市的粮价,一路斟酌而来,这个价钱在见钱掌柜之前就定下了。
“太贵了,小哥,你这是要割我的肉呢,你可得好好想想,这些米我还得运到北方去呢!这一路的运费开销,可不是小数目。”钱掌柜抖着脸上的肉,极为心痛地说道。
“钱掌柜,您老可得想清楚了,咱们盐官县本地的米就这些,除了有本地粮商收着,也有与您一起从北面来的客商在收,您为了这一两个铜子,晚些收不到米,到时您只能到本地粮商那里去要米,想想,到时他们会给您什么价。”王子墨可不管钱掌柜假惺惺的表演,悠悠地说道。
“小哥,我知道你在这行当不是生手,我也不会因你年轻特意压价,可是你给的价,我实在受不起。我只是给主家干活的,若是米收贵了,我如何向主家交待!”钱掌柜这些话,倒是有几分真心。
王子墨喝着茶,沉默了良久,才说道:“钱掌柜,在商言商,我也退一步,每石一千一百八十钱,不能再少了。”
“一千一百钱,如何?”
王子墨不说话,只是坚定地摇头。
“一千一百三十钱,不能再多了!”钱掌柜咬牙道。
“既然如此,买卖不成仁义在,我等就此别过,小子祝您生意兴隆。”王子墨起身,示意陈旺树一起离开。
钱掌柜见王子墨走得从容,没有一丝留恋,人很快出棚子了,叹气地喊道:“一千一百六十钱,真的不能再多了!”
“成交!”王子墨面上微微笑着,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心想自己这算是出师了吧,没丢师父的脸。
既然有了交易议向,钱掌柜便领了王子墨去了东市的一个茶庄,与王子墨商议生意的细节。北方粮商来此,很有些竞争,他们谈的又是一笔大生意,钱掌柜可不敢把这消息漏给其他粮商知道,那样保准会出岔子。
王子墨也没想让北方商粮争斗,见势坐地起价,欣然随钱掌柜去了茶庄。钱掌柜答应明日亲自去王家庄收米,但要求由王家庄的农户将米送到码头上,这一点王子墨无法作主,但陈旺树可以保证,所以生意就这么商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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