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南城旧事完本[gl百合]—— by:雁栖苍梧
雁栖苍梧  发于:2016年12月21日

关灯
护眼

“干!”
“今日大家且开怀畅饮,明日我等便要起程,到时困难重重,不亚于逃出兴元府,还请诸位莫要掉以轻心,累人累己。”蒋尚培见王子墨有些忘形,不由提醒道。
“大哥,别啰嗦了,高兴些,喝酒!”王子墨可不想蒋尚培扫兴,拿起蒋尚培的酒杯往他手里塞。
蒋尚培苦笑,但他保住命却也高兴,见众人都在兴头上,只得闭上了自己的嘴。
这一夜,除了蒋尚培,还有另一个人没有醉,那便是桃花。
理所当然的,桃花被众人当成了王子墨的女人,王子墨烂醉,蒋尚培便让桃花照顾她。
桃花看着躺在床上闭眼熟睡的王子墨,心中五味俱全,手心依然残留着软软的触觉,这让得桃花极想亲眼证实自己的猜想。
桃花犹豫着,将手缓缓伸向王子墨腰间,轻轻扯开王子墨的腰带,刚想撩开前襟,那原本烂醉的王子墨居然一手狠狠抓住了她的手,抬起头瞪着她。
“啊~”桃花被吓得惊叫出声。
“桃花,你要做什么?”王子墨的醉眼中闪过一丝光亮。
“替你更衣。”桃花急中生智道。
王子墨放开桃花,随手扯了被子盖在自己身上,醉晕晕地说道:“你出去,我不用人服侍。”
“我。。。你。。。”桃花很想问问王子墨究竟是怎么回事,却发现王子墨已经打起了微鼾。
如今再想查证,已是不能,王子墨侧卧,又将被子裹得紧紧的,就算王子墨熟睡,也会被一番折腾吵醒。
桃花在床上站了很久,久到夜露深重,整个身子都冰冷了,才回到自己房内。
第二日一早,众人并未按行程动身,因为底下人打探到兴元城陷落,金兵正全力收集舟船,打算顺江而下与建康的金兵汇合,预意绞杀宋朝皇帝。
这个消息,无异于断了王子墨等人的归去之路。原本,他们的计划便是自渡口乘船,沿长江行至大运河,再由大运河入临安府。这一条水路,由西向东,由北向南,顺风顺水,对于人多物多的他们来说,最是便利不过,但如今,却是不能了。
“小爷,老朽从村里寻了一个猎户,一个采药人,咱们先听听他们怎么说吧。”张掌柜说道。
“也好,水路是不通了,咱们只得走旱路,这里多山林,没人带路可不成。”王子墨赞同道。
猎户与采药人得了王子墨的厚礼馈赠,又知他们也是大宋的人,便为他们指了两条路,一条是山路,道路艰难,易遇山贼,但能避开金兵,那猎户还表明愿意为他们做向导,另一条是官道,路况甚好,只是目前形势不乐观,金兵途经的机率不小。
王子墨让小良带了那两人先出去,转而问在座的众人:“你们怎么看?”

第七十一章
趋利避害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下雨了,蚂蚁会搬家,地震了,蛇鼠会疯跑,就连山中之王,也会选择在清晨动物最疲弱之时出来觅食。而人类,随着身体机能的退化使得这种本能变弱,但大脑的进化,智慧的增长,让人类在面临危害之际,有着强大的克服困难的能力。
京西南路,汉水而过,连通兴元府与襄阳,在这条并不平坦的官道上,不少人拖家带口,顶着烈日,向东而进。这条官道并不安全,但身后的兴元府,官道一侧的汉水,北面的山林,更是死地。
战争,刀枪,猛兽,绝非一般百姓所能抗衡,而他们的心中,只有一处才是安身所在——那便是襄阳,因为襄阳城中,有岳飞将军,有岳家军。
千山万水,缺衣少食,但官道上的难民们,依然凭借着这一点点希望,向东,再向东。
“驾!闪开!”
马鞭凌空,一声暴喝,官道上的百姓惊慌失措地避让一旁,然后,看到二十多几骑,护卫着中间的四辆马车,飞驰而过。
“好大的威风!”
“要不是避让及时,撞上非要了命不可。”
“青天白日的,凭什么这么嚣张!”
“谁让人家是官府呢,咱死了也是白死。”
众人看着尘灰掩住了马队的身影,这才敢抱怨一下,其中有个似读书人模样的中年男子,捋着稀疏的胡子说道:“人家马车上挂着西北转运衙门的官牌,在这京西南路,遇关卡不检,不税,不停,你们懂什么。兴元府数十万百姓,如今没死的都在往襄阳赶,到时咱们能不能进城还两说,莫要废话,赶路要紧。”
众人听得中年男子指点,也顾不上再多抱怨,紧了紧单薄的包袱,继续赶路。
临到正午,飞驰的马队寻了一个阴凉地歇息,一个清秀的小厮下了马车,酸软的腿趔趄了几下,便奔到马队前方,将一个年轻人小心扶下马。
“小爷,您站稳了。”小厮发现年轻人下马后,两腿打着摆子,不由心疼道。
“少废话,快扶我过去。”
年轻人被扶到了树荫下,大口大口灌了半袋水,这才算缓过来。小厮是个极机灵的人,拿了靠枕给年轻人垫着腰,又捧着冰凉的棉布给年轻人擦脸。
“小爷,午后坐马车罢,这都两日了,您身子吃不住的。”
“不坐。”年轻人固执地说道。
“小爷,小的与您换,小的骑马。”
“就你的骑术,得了吧,别拖累大伙儿了。”年轻人并不领情,她眼下只有行程快慢,这点苦,算不得什么。
“贤弟,你这是和自己较劲呢。”
年轻人见了来人,不由笑道:“大哥,你也不差嘛,有本事别让人扶着。”
来人闻言讪笑,学着年轻人的样子毫无形象地半躺在树荫底下,也是累得不清。
整整两日赶路,整个马队都累得很,而要说最吃不消的,便是树荫底下的王子墨与蒋尚培。
在小杨村,众人权衡利弊之后,坚定地选择了官道,他们最大的依仗,便是西北转运衙门的官牌路引,以及王子墨手中刑荣给岳飞的亲笔书信。
山路崎岖,猛兽出没,又有山匪,这些都不是他们所能抗衡的,而走官道,则是相对安全,只要他们速度够快,只要不被金兵追上。
王子墨与蒋尚培盘算过,兴元城虽然陷落,但城中亦有不少宋兵,金兵少说也得三五日才能控制兴元府,而吴阶吴大帅不日便会带援兵至此,到时金兵是否有时间调兵沿汉水南下,未可知也。
当然,缓慢的水路是不敢走的,他们所想的,便是趁着金兵在兴元府烧杀抢掠的这段时间,疯狂赶路,及早到达襄阳地界。
为了赶路,很多物资都被抛弃在小杨村,二十多匹马则全带上了,另有四辆马车,两辆载人,两辆存放必需物资。他们一行人,有彩盛庄的心腹,有王家与蒋派家来的家仆,还有吸纳的护卫。这些人中,也就那十几个护卫连同郑大明王子墨蒋尚培骑术还好些,其他人只能坐马车,这生生又使得速度减慢不少。
“贤弟,此去襄阳,少则半月,多则一月,你我如此赶路,怕是不到襄阳便会力竭而死。明日起,你我轮流坐马车,料想也耽误不到哪里去。”蒋尚培提议道。
王子墨抻了抻酸胀的双腿,无奈地点头。她也觉得这样不行,至少,她的大腿内侧的湿露,让她知道不能再硬撑了。
看着众人升火做饭,王子墨迷糊着便睡了过去。
“王管事,用饭了,您醒醒。”
王子墨睡得很是香甜,五月的正午,阳光猛烈,但在树荫下,却是很温和,两日风餐露宿,骑马奔驰,把一个好好的少女折磨得倒地就睡,也算是一种人生修练。
王子墨被摇醒了,很不开心,瞪着眼睛想骂人,却发现是桃花,正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知道了。”王子墨瓮声瓮气地应着,软绵绵地撑起身子。
桃花见状,赶忙扶着王子墨起身靠着,拿了湿棉布给她擦了脸,这才将备好的酒菜端过来,让王子墨与蒋尚培用,自己则默默退到一边,一个人缩在角落里啃夹馍。
“贤弟啊,有福不会享的人不长命,知道么!”蒋尚培丢了一块肉到嘴里,又喝了一大口酒,脖子伸了伸,肉就下去了,天可怜见,这苦日子把一个举止端方的读书人生生逼成了山大王。
“为何?”王子墨也饿了,往嘴着倒酒肉的速度并不比蒋尚培慢多少。
“暴殄天物,遭雷劈!”
王子墨顺着蒋尚培的眼光望去,看到显得有些孤单的桃花,嘴角露出了一抹苦笑。
原本,王子墨是打算让人送桃花回成都府的,可是桃花当年是因为被继父强、暴而杀人,如今有家不能回。王子墨只和桃花商量了一句,桃花的眼泪便哗啦啦地奔出来,还说王子墨当时何苦救她,让她死在牢城营里才算干净。
没救也算了,既然救了,总不能将桃花扔在小杨村,到时金兵出城打草谷,桃花祸福难测,可是她没有释放文书,对于王子墨这一行人来说,着实不敢带着她回盐官县。
还是蒋尚培出了力,帮着写了一份释放文书,又伪造了官营官印,若不仔细检验,当能以假乱真。
“大哥,我可被你害苦了,带桃花回去,岚儿指不定要误会。”王子墨眼珠子转了转,说道:“要不,大哥将桃花带回蒋家?”
“拉倒吧,又不是我的婆姨。”
“可也不是我的啊~”
两人说笑了一番,张不才与王福来用了饭过来了,陪着两人吃酒,外加商量行程。
王福来看着地图,说道:“小二少爷,今晚咱们还得露宿。兴元府与金州之间,只有两个驿站,咱们明儿赶赶路,入夜可到第一个驿站。”
王子墨拿了地图仔细看了一会儿,点头道:“也好,这两日苦些,到了驿站好好休息一晚。”
蒋尚培也点头同意,无意地问道:“咱们这两日行来,官道上只见流民不少,却并未碰到官府富商的马队,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不应该当啊。”
张不才闻言,愣了一下,说道:“比咱们早离城的,怕是走水路了,咱们是破城后的第一拨,可是在小杨村耽误了一日,按理说这一路总得遇上三五个大户,难不成后头都没逃出来?”
“不应当啊。”王福来也纳闷了。
小民小户的,没银没门路没能力,死在城中很正常,大户人家,多的是家资,又有护卫,趁乱离城还是有可能的,更不要说吴胜全受了王子墨的蛊惑,大开城门,城中大户,逃不出十成,但也能逃出五六成吧。
“别多想了,咱们只管赶路,回头遇上流民,问问便知。”
王子墨不想费脑子,别人的死活她管不了,她只知道自己有多远跑多远,官府皇帝都不管民众的死活,他们又何必吃力不讨好。
用了午饭,稍事休息,一行人又上路了。
第一辆马车里,坐满了彩盛庄的掌柜,第三辆马车上,除了一些吃喝的物资,也坐着蒋家与王家的家仆,第四辆马车上,装满了值钱的货物,只有中间那辆马车,只坐了一人——桃花。
桃花被马车颠簸地有些难受,她揭开帘布透气,看到骑在前面的那道瘦弱背影,一时有些迷茫。
真的跟她回盐官县么?回她的家乡?
听说,那里山清水秀,和风细雨,满地铺锦,那里的人都如王子墨与蒋尚培那般的知礼温和,男俊女俏,想必她的娘子,也是一位端庄温婉的丽人吧。
情爱这东西,很玄妙,来无影去无踪,身处其中,得之此生无憾,失之痛不欲生。
桃花没有得到过这东西,她曾经以为有,但事实上王子墨从未给过她。桃花不恨王子墨,不管她是男是女,桃花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理由去恨她,她没有撩拨自己,而是自己一厢情愿。
桃花知道,这条命是王子墨救的,不管她有心也好,无意也罢,总归在牢城营的这一年,桃花受到了王子墨的庇护,在城破之时,王子墨又将她带了出来,而且还要带她回家乡。
但是,桃花也无法感激王子墨,有的时候,桃花甚至觉得王子墨的善心是多余的,至少让她死了,也不会如现下这般左右踟蹰,无力不甘,但又舍不得放下。
郑大明在王子墨边上护卫,他骑得很稳,仿佛两日的疾驰并不存在,他那强壮高大的身躯,像山一般厚重,相比之下,王子墨骑得有些晃悠,那细细的腰杆,似乎无法支撑起本就单薄的身子。
但是在桃花眼里,王子墨依然是高大的,可望而不可及的。王子墨的身子很瘦弱,可内心极其强大,身边那么多强壮的护卫,睿智的掌柜,都愿意听她的一切安排,甚至于,丢掉自己的性命。
看着王子墨高低起伏的瘦弱身躯,桃花不知为何,眼眶渐渐湿了。
马队掀起尘土,绝尘而去,隐约之间,可以看到马车的车轮上,密密裹覆着厚厚的稻草,还有那外面不知几何的贵重丝绸。

第七十二章
终于又熬过了一日,当王子墨被小良扶下马时,两条腿已经站不住了。
“小爷,您的腿流血了!”
随着小良的惊呼,大伙儿都围了过来,只见王子墨两条大腿内侧有血渍渗出。
“哎哟,我的少爷啊,您怎能如此逞强,您怎就不吱应一声呢!”
到底是王家人,王福来见王子墨居然骑马磨破了皮,又是心疼又是担心,二房就这么一根独苗,磨破了大腿事小,可别把命根子给弄伤了,二房全指着王子墨传继香火呢。
“小二少爷,老奴就算这把老骨头散了,也不能看您受这份罪,明儿老奴骑马!”
“小爷,明儿小的骑马!”小良急急抢着说道。
“奴才骑!”
“小的骑!”
王家的家仆一时间你争我抢,活似抢金子似的。
“好了,别再争了,快扶贤弟上马车治伤!这大热天的,伤口耽误了可是大事!”蒋尚培见王子墨精神有些萎靡,赶紧打断王家人表忠心。
好在临行前准备周虑,药物带了不少,伤药自然是有的,王子墨被扶上第二辆马车后,张不才便将外敷的伤药给了桃花,小良殷勤地打水要帮着伺候。
王子墨见一众人眼巴巴围在自己马车旁,眼中尽是担心,只得开口说道:“你们都围着看我作甚,不就擦破点皮么!王管事,让人升火做饭,郑兄,调派人手搭帐篷,夜里意外难料,还请布置好守夜防护,张掌柜,今晚别让大伙儿喝酒了,明儿到了驿站再喝不迟。”
众人领了差事,各自去忙,蒋尚培也去了马车里休息,王子墨见众人回归正常,这才松了口气,一头躺在马车上不愿动弹。
腿上的裤子被血浸染了一小片,衬着白色的布料看着有些吓人,不过王子墨疼久了很麻木,只是感到有些微痒,有些刺痛,这些都是可以忍受的。
刚闭上眼,王子墨就感觉到腰间的触碰,睁眼一瞧,见桃花微抖着手在给她解腰带。
“桃花,你出去吧,我休息一会儿自己上药。”王子墨挥开桃花的手,转身背对着她。
桃花没有出去,攥紧了拳头死死盯着王子墨的背,被人拒之千里之外的感觉并不好,特别是这个人明明虚弱不堪,却偏要如此倔强。
王子墨太累了,累到无所谓桃花在不在马车里,只要桃花不碰自己就可以了。可是睡得像头死猪的王子墨,没预料到桃花的大胆。
桃花静静地盯着王子墨,等到她熟睡了,果断地解开王子墨的腰带。这一次,桃花并非是想知道王子墨是男是女,而是单纯地为她治伤。
奔骑了一日,灰头土脸,一身的汗粘在身上,还有腿间血渍的腥味,若不及时处理伤口,很容易溃烂。如今已是五月中旬,炎热的天气并不是养伤的好时机,在外的奔波也会使得伤口难以快速愈合,趁着目前并不严重,好生养上三五日,当无大碍。
褪去王子墨的裤子,王子墨毫无察觉,依然睡得很香甜。桃花壮着胆子,拿了干净的湿棉布擦洗伤口,然后小心敷上药粉,再用透气的丝绸包好。
治伤的桃花,心无旁骛,但包扎好了伤口,王子墨那两条白嫩嫩的大腿却是晃得桃花脸红。大腿修长匀称,皮肤光滑嫩白,看起来决不是男子会有的腿。
桃花看得心里呯呯直跳,缩头缩脑见王子墨没有醒来的迹象,便壮着胆子去脱王子墨的上衣。一方面,那汗津津脏兮兮的衣服穿着不舒服,另一方面,桃花想证实自己的猜测。
桃花不知道证实过后的结果是否会让自己更加痛不欲生,她如今只想脱光王子墨,就这样。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