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南城旧事完本[gl百合]—— by:雁栖苍梧
雁栖苍梧  发于: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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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林芷岚是大户人家的小娘子,陈旺树也不否认,就那气质,那脾气,庄稼户养不出这种闺女。可她不是流落到这里么,她不是甘愿跟着王子墨过穷日子么,既然不再是富家千金了,凭什么不能像普通人家的妇人一般受苦,凭什么还摆着千金架子。
俗话说的好,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林芷岚做这些是应该的,陈旺树就不明白,王子墨为何要如珠如宝地待她,还读书人呢,连点夫妻纲常都不懂,现下不明不白弄出了孩子,偷偷摸摸地过日子,嘚瑟个什么劲。
陈旺树哪里能想到,王子墨也是女子,身为女子的她,更加明白女子的不易,这个世道,对女子太过不公。比方说王启年与柳氏,虽然柳氏存有攀附之心,但总归是王启年醉酒强了她,可是庄里人,却只说柳氏不好,在王家不承认柳氏与王子墨的身份后,居然没有人指责王启年寡情薄意,反而觉得柳氏罪有应得。
又比方说王子墨与林芷岚,陈旺树对两人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他认为王子墨是被林芷岚诱惑了,一时把持不住,人品还是好的,可是林芷岚,却是水性杨花品行不端的女人。
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让得女子地位更加低贱,王子墨正是因为明白这些,才一力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才会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林芷岚打算,因为她也是女子,她感同身受。
话已经说僵了,三人都不再多言,草草吃过了饭,陈旺树就告辞了。
林芷岚很体贴,特意烧了热水让王子墨烫脚,自己在一旁收拾王子墨买来的东西,认真地说道:“王子墨,我既然认定了你,就不会在乎别人的看法,只要你愿意和我过,我定然不会有他想。鞋子是不是合脚,只有穿的人知道,往后,你不必在外人面前替我说话,我不想看到你为了我受委屈。”
王子墨张了张嘴,终是没有吭声,林芷岚的思维很简单,关起门来过小日子,碍不到旁人,但王子墨却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又是王启年与柳氏的私生女,她更清楚人言可畏。
如此三五日,两人慢慢又亲密起来,到底是有情人,抵不过一心为对方考虑,林芷岚反省自己对王子墨的态度,而王子墨则是思考着两人往后的出路。
这一日,里正带着衙门书吏来到庄里收皇粮,三祖公召集庄里人,拿着黄页一个个点人头,庄里一下子热闹起来。推粮车的,搬米包的,扛着秤吆喝的,妇人聚在一起嚼舌根的,小孩子疯玩疯跑的,又忙又乱,自然,哪家的地多,哪家的收成好,还是众人话中的主题。
王子墨一个人静静地待在角落里,她从来不参与这种谈话,听见三祖公喊到自己的名字,她才出现在众人眼前,从腰上解下钱袋,将六百个铜子放在案上。
“喂,你们快看,王小二居然交铜子!”
“都是成色顶好的铜子,这王小二可真有钱,瞧瞧她那身长衫,穿得真好看。”
“人家拿笔的,和咱们拿锄头的能一样嘛。”
“拿笔的又怎么样,还不是爹不疼娘不爱的野种。”
“这话忒难听,她夏季里还帮咱们庄卖米呢,大伙儿都得了好处,邻村的可羡慕咱们了。”
“呸,她难道没得好处,咱们每家可都给她钱了。”
难听的话,并不遮掩,王子墨听得一清二楚,她面无表情地交完税,又静静消失在众人眼中,只是她心里,却是突然觉得林芷岚前几日的话有些道理,这些人的观念,怕不是自己几句话就能转过来的。
还是回家抄书吧,多赚些钱才能给林芷岚买更好的燕窝。王子墨匆匆赶回家,谁想在自己家里看到了胭儿。
“哥!”
胭儿见到王子墨回来了,小脸上局促不安,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大哥居然在家里藏了一个女人!
王子墨看向林芷岚,林芷岚给了她一个无奈的表情,小女孩突然来到家里,她也很意外,要不是她极力留下胭儿,这会子胭儿怕是吓得跑回家把事情嚷嚷开了。
相比林芷岚的淡定,胭儿可是吓坏了,多大的事啊,自己软绵绵的大哥居然敢这么做,那个漂亮的姐姐,还挺着大肚子呢,自己大哥什么时候这么荒唐了。
“胭儿,你怎么来了?”王子墨想扯开话题,便问道,一般柳氏不来,胭儿也不会独自前来。
不过胭儿还没消化这件事,愣愣地问道:“哥,她说她是你媳妇,这是真的吗?”

第三十八章
什么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什么叫纸包不住火,继陈旺树之后,林芷岚再次被人发现,王子墨听到胭儿很执着地问自己,她实在是无言以对。
胭儿的眼睛与王子墨很相似,继承了柳氏的细长明亮,装可怜的时候特别楚楚动人,即使是质问,也没有太多的杀伤力,反而会让人觉得可爱。可是王子墨此时并不觉得胭儿可爱,当然林芷岚则上升为可恶之列,因为她竟然在这么紧要的关头,揶揄地瞥着自己,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王子墨头疼地关紧院门,拉着别扭的胭儿进屋,对着胭儿说道:“叫嫂子。”
“哥!”
胭儿不愿意,王子墨与林芷岚分明是名不正言不顺,她怎么叫得出口。虽然,这个姐姐长得很好看,从外貌上来讲她大哥算是高攀了,如果是明媒正娶,胭儿会非常愿意接受这个嫂子,可关键她们这是苟合啊!
“胭儿,哥与你嫂子之间的事很复杂,回头我再与你细说,不过你必须认下这个嫂子,而且不能把这件事说给别人听,就是娘也不许。”王子墨对胭儿硬气地说道,别人她或许没这个魄力,但对一向乖巧的妹妹,王子墨还是显示出了大哥的风范。
胭儿对王子墨很尊敬,也很同情,她们俩从小就亲,她很少见到王子墨这么严肃对自己说话,显然,自己的态度让她生气了。一旁的林芷岚,淡笑地看两姐妹闹别扭,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态,虽然她不记得以前的事,但以她的眼光来看,胭儿这么温顺的人,半点威胁都没有,如果今日来的是柳氏,那才是一场好戏。
胭儿终是敌不过王子墨的坚持,低声叫道:“嫂子。”
王子墨闻言,脸上瞬间洋溢着欣慰的笑容,能得到家人的认同,即使是家里最没话语权的胭儿,她也觉得很开心。而林芷岚,很有大嫂的作派,面露微笑,拉着胭儿的手,说道:“你大哥常与我说起你,乖巧,懂事,心地善良,十里八村的小伙子都想娶你回家,当时我还说她王婆卖瓜呢。今日一见,我才知道你大哥所言非旦不虚,反倒是谦虚了,瞧这水灵样,我要是男子,也会心动。”
“岚儿,我没骗你吧,我妹妹比我长得好看。”王子墨很有眼色,配合着林芷岚唱双簧。
“好看,你们都好看,就我歪瓜裂枣,委屈你了。”林芷岚白了嘚瑟的王子墨一眼,对着胭儿说道:“一大早赶来,胭儿妹妹怕是饿了吧,今日妹妹可要留下来用午饭,你大哥前些日子去城里时,买了些腊肉回来,可香了。”
“嫂子,不必麻烦了。”胭儿被夸得很不安,觉得这个嫂子似乎太过热情。
“自家人,哪有什么麻烦的,你陪陪你大哥,我去做饭了。”林芷岚拍拍胭儿的手,便径自去了厨房,留给姐妹俩说话的空间,她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看不出来,胭儿今日来家里是有事要与王子墨说呢。
王子墨也看出来了,给胭儿倒了杯热水,又拿了好些糕点出来,轻声问道:“胭儿,可是家里出事了?”
胭儿闻言,不由眼眶就红了,委屈地说道:“我爹把人打了。”
“什么?好好的,你爹打人做什么?”
“就是咱们村里那个赵三,一直与我爹不对付,我们家那片竹林最近发了许多冬笋,那赵三每天夜里都来偷,好好的新笋,才长个尖,就被他挖走了。我爹气不过,前天晚上躲在林子里,那赵三果然又来了,我爹摸黑打了他几锄头,就把他的头打破了。”胭儿又是心疼竹笋,又是担心她爹,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沈家村的赵三,年轻时与胭儿她爹沈良一样声名狼藉,也是个破落户,成日里偷鸡摸狗,除了好事什么事都干。俗话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就算是破落户,也要争个头名,沈良与赵三居然神奇的没有聚在一起,反而选择了单干,而且还干得热火朝天,都想把对方挤下去,这梁子就这么莫名其妙地结下了。
后来,王家为了打发柳氏,在沈良与赵三之间权衡后,选择了更为不堪的沈良,这无疑又刺激了赵三。柳氏虽然名声不好,可是模样确实俊俏,而且当年王家为免柳氏把事情闹大,给了不少银子掩口,柳家二老又心疼柳氏,大部分银子都给柳氏做了嫁妆,对于破落户的赵三来说,这样的柳氏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媳妇,沈良这货是被天上的馅饼砸中了。
沈良与赵三的梁子,在沈良成亲之后,算是彻底结下了,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赵三能做出偷笋的事,王子墨并不感到意外,她只是疑惑,既然赵三偷笋在先,沈良并没有错,胭儿为何如此激动,还巴巴地来找自己。
“胭儿,那赵三伤得可严重?”王子墨问道。
“请了大夫,说是要在床上躺好些日子,马上就要徭役了,赵三肯定去不了。”胭儿抹着泪,抱怨道:“我爹也真是的,居然不等他偷笋就把他给打了,捉贼拿赃,可是赵三那时手里没有笋,他说他晚上睡不着跑去林子里瞎逛,还狮子大开口,要讹我爹。”
“你们村里就没人帮你爹说话?他们难道不知道赵三的为人?”王子墨问道。
“哥!”
王子墨的话,戳到了胭儿的痛处,赵三是什么为人,谁不知道,可是沈良又能好到哪里去,村里人见赵三手里没笋,哪里会帮着沈良说话。如今要是不答应赵三的要求,误了徭役,沈良很有可能会被官府关押,这对于沈家来说,简直不敢想象。
王子墨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不由尴尬地问道:“赵三要多少钱才愿意罢手?”
“昨日先是说五贯钱,娘不肯,跑去赵家闹,两家人狠吵了一架,后来定下了三贯钱,但必须在徭役前给他们,不然,他们家不会出人手顶赵三,可是我爹,哪里拿得出那么多钱!”胭儿着急地说道。
三贯钱,真不少了,庄稼户一年才攒几个钱,况且还是沈良那样有钱就花的主,要不然柳氏带去的嫁妆也不会被他挥霍一空,逼得柳氏不时向自己伸手。
但王子墨知道,柳氏有体己钱,自打五年前柳氏生了小儿子后,她便意识到,再随沈良大手大脚花销,这个家很快就会一贫如洗,所以王子墨给她的铜子她从来不告诉沈良,而且还打算把胭儿送进王家,好给小儿子挣下一份家业,到时娶媳妇置地,自己后半生也算是有个着落。
柳氏有钱,却不愿给沈良补窟窿,反而是让胭儿来,这让王子墨很不舒服,小儿子是亲生的,她难道不是亲生的,这心也太偏了。
“胭儿,上回我与娘说的话,你也听到了。如今你嫂子有了身孕,家里花销也大了,我又刚交完税,手里没几个子了,眼看着再过一月就要过年,我总不能让你嫂子。。。”
“哥,我知道你也难,你别说了。”胭儿愧疚地打断了王子墨的话,向厨房瞟了一眼,才压低声音说道:“娘让我来,本是问你借钱的,但你若不借,娘也不会勉强你。娘真正的想法,是让你帮我爹去城里卖米。”
胭儿说半句,瞒半句,其实柳氏真想让王子墨帮着补窟窿,但上回王子墨把话说死了,她也知道借钱这事很难办成,只能退而求其次,让王子墨帮着卖米,若王子墨不答应,她就与王子墨断绝关系。
这话要是被林芷岚知道了,准会乐不可支,谁丢了一个大包袱不开心的,这柳氏还真敢说,感情她是真不想从王子墨手里榨出钱来着。
王子墨一听不是要钱,心里也宽了不少,说实话,如果柳氏亲自来说,她无论如何都会帮上一些,可是这样,林芷岚铁定会给自己脸色看,说不定两人还会吵上一架。
常言道,娶了媳妇忘了娘,有时,夹在中间的人,真的很为难,特别媳妇聪明彪悍,娘又蛮不讲理。在王子墨的眼里,林芷岚虽然行为与常人有异,但心地还是善良的,比起庄里的妇人,算是大气的,端看她如何对待胭儿便很清楚,只是柳氏的为人,着实让林芷岚讨厌,这婆媳间的梁子,早已无形中结下了。
“今年北面战事紧,很缺粮,前几日我去城里卖米,一石米能卖一千两百五十钱,你爹若是中意这个价,那咱们明日就去。”王子墨说道。
“哥,谢谢你,那我先回去了。”胭儿感激地说道,在她心里,自己大哥虽然懦弱了一些,但做事还是很有担当的。
“事虽急,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你嫂子已经在做饭了,吃了中饭再回去。”
“那我去帮她。”
那样的父母,居然能养出这么善良的姐妹,也是一个奇迹。
胭儿觉得自家的事又给王子墨添麻烦了,而且还累着大肚子的嫂子做饭招待,心里很过意不去,去了厨房,她坚持让林芷岚坐着烧火,自己在灶前掌厨。
林芷岚觉得胭儿这提议简直是天籁之音,她那厨艺,也就王子墨会昧着良心说好吃,她哪里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水平。她做的饭菜,吃不死人,但绝对不可口,她也不想在王子墨的妹妹面前出丑。
“嫂子,你怎么备了这么多菜?”
胭儿看到灶台上菜已经配好了,有腊肉,草鱼,鸡蛋,韭菜,苦瓜,粉丝等等,看样子是四菜一汤,两荤三素,觉得三个人吃很是奢侈,她家里不是过年过节,从来不会这么丰盛。
“你哥能吃,你也是长身子的时候,吃再多也不嫌多。”林芷岚觉得胭儿很顺眼,自然不想亏待了她。
“嫂子,要不少做两个菜吧,我吃得不多。”胭儿不好意思地问道。
“到了自己大哥家里,有什么好客气的,难不成你觉得我这个做嫂子的是个刻薄的人。”林芷岚调笑道。
“没有,嫂子不是那样的人。”胭儿急急反驳道。
“既然不是,那你就安心,你哥一向疼你,我也瞧着你亲,咱们是自家人,知道吗?”林芷岚温和地说道。
胭儿不住点头,虽然心里还有些别扭,但人家笑脸相对,真诚相待,她也做不到冷脸相迎,而且自己大哥一向孤苦,能得这么一个漂亮又温柔的姐姐,也是一件好事。
王子墨要知道胭儿觉得林芷岚温柔,估计会郁闷死,哪家媳妇会像林芷岚这么彪悍。
胭儿手巧,从小又勤快,做饭速度很快,而且色香味俱全,一家三口吃得很开心。用饭期间,林芷岚发现胭儿头发有些枯黄,身板也很瘦弱,看不出有十三岁的样子,料想她在家里吃的肯定不好,不由心疼,时不时给她夹肉。
林芷岚的热情与亲近,让胭儿很感动,虽然她比起王子墨来说,有爹有娘,但因为她是闺女,不受家里重视,所以在家里的待遇很低,真要算起来,她过的日子还不如王子墨呢。
王子墨见林芷岚与妹妹相处的很好,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主意,在她看来,这个主意很体现她的智慧。
胭儿用过饭,帮着洗了碗才离开。王子墨将胭儿送到庄头,又嘱咐了些宽心的话才回来,这时,林芷岚已经给她泡好了茶,铺好了纸,磨好了墨,因为每天下午是王子墨抄书的时间。
“真是黑心肝的婆娘,也不让我歇一歇。”王子墨也学会了林芷岚的黑色幽默,打趣道。
“谁让你既要养媳妇孩子,又要养娘亲妹妹,连带着还要管后爹家里的事呢,你要是不卖力赚钱,我和孩子以后怕是连粥都喝不上了。”林芷岚也不气,笑眯眯地说着风凉话。
“这回不是来要钱,只是让我帮着卖米,你放宽心,我又不是傻子。”王子墨怕林芷岚心里膈应,解释道。
“那是你的事,我管不着!”林芷岚白了王子墨一眼,巴巴地解释,好像她有多小气似的。
“好,这事你不管,不过我有个主意,与你有关,你要不要听?”王子墨慢悠悠捋着毛笔,问道。

第三十九章
林芷岚觉14 得王子墨此时自信的样子很迷人,虽然她想吊自己胃口的样子也很欠扁,但林芷岚还是配合着王子墨的小心思,露出妩媚的笑容,扭着不再苗条的身材,风情地一步步走到王子墨身边,素净的小手轻轻抽去王子墨手中的毛笔,很满意她脸上有些呆滞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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