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南城旧事完本[gl百合]—— by:雁栖苍梧
雁栖苍梧  发于:2016年12月21日

关灯
护眼

“娘子,太爷的话,信得过吗?”王行恩问道。
“信得过如何,信不过又如何,至少,这算是个希望!”

第二十二章
钦差大人到来之后,盐官县每日大戏不断。先是鲍二爷被问罪,然后县丞鲍多宝怂恿百姓状告县太爷常仁志渎职懈怠,以致东市罢市而使整个盐官县陷入瘫痪。再然后,县太爷将捉拿归案的闹事乞丐头子及一系列人证物证呈堂,反告鲍多宝数项大罪。
龙争虎斗,热闹非凡,钦差将两方人员全部扣押,派亲信查访。这一番查访,把鲍家的老底全给揭了,那一项项罪行,让得百姓瞠目结舌,许多罪行百姓是知晓的,但还有很多却不是普通百姓所能涉及的,案情逐渐明朗,百姓对鲍家的仇恨日益加深,特别是受到鲍多宝蒙骗的百姓,再次集结于县衙门口,但这次他们声讨的,却是鲍多宝。
常仁志随同钦差查抄鲍家,下发补偿银子,东市即日开业。鲍多宝被革职,压回临安府定罪,所属党羽一概免职收监,鲍二爷被判斩首,于午时三刻在菜市口行刑,百姓奔走相告,无一不拍手称快。
这一仗,常仁志大获全胜,名利双收。
“婶婶,咱们不去观刑吗?”王行恩问道。
“血淋淋的,有什么好看的。”林芷岚忙碌地收拾铺子,明日他们便要再次开张了。
鲍二爷,林芷岚的大仇人,毁容之恨何其深,王行恩不知林芷岚为何会这般淡定。
林芷岚自然没有王行恩所想的淡定,常仁志已经派人传话过来了,王子墨的案子钦差不想插手,所以翻案无望,林芷岚此时根本不是淡定,而是浓浓的失望。不可否认,林芷岚这一次愿意帮忙最大的原因是为了斗垮鲍多宝,王子墨的案子她也知道很难,可是当人有了希望,就会向着好的方面去想,就会期盼,而当不能如愿之时,不可避免会感到失望。
林芷岚一直在回想,王子墨这冤枉官司到底是怎么摊上的。
绍兴三年,秋。这是林芷岚来到这个世上最美好的一段记忆。
“岚儿,起床了。”王子墨宠溺地说道。
“不要嘛,人家还困着呢!”林芷岚一如既往地赖床,自打有了身孕,她越发的懒散了。
“再不起,天都要黑了。”王子墨说道。
林芷岚把脑袋伸出薄被,睡眼朦胧地看向窗外,发现太阳正高高挂在天上,人在屋里都能感觉刺眼,不由撒娇埋怨道:“你骗人!”
“我饭都做好了,你起来陪我用午饭好吗?”王子墨装可怜。
林芷岚什么都不怕,只见不得王子墨这副可怜样子,她磨蹭着起身,发现王子墨嘴角微微上扬,突然觉得这个孩子是真被自己带坏了,她居然也学会玩心眼了!
秋日的正午,还是有些燥热,林芷岚收拾妥当到外屋,见到桌子上的菜,不由食指大动。一条清蒸鱼,一碗霉干菜扣肉,一个蒜炒青菜,还有一碗飘着蛋花的丝瓜汤,既爽口开胃,又有营养,王子墨这是用了心的。
“辛苦了,你过来。”
林芷岚笑眯眯地向王子墨勾勾手指,王子墨端着饭碗傻愣愣地过去,“吧唧”,一个大大的吻,落在王子墨的脸上,林芷岚那粉嫩的胳膊还挂在王子墨的脖子上,看着王子墨小麦色的脸蛋瞬间染成红色,不由揶揄道:“怎么,不喜欢?”
“咳~喜。。。喜欢。”王子墨僵硬着身子,结巴地说道。
“吧唧!”
又一个吻印在了脸的另一边,林芷岚松开手,娇嗔道:“喜欢的真艰难啊~”
这纯粹就是恶作剧,林芷岚可是报起床之仇啊,人家娇娇女一向有起床气,只不过发泄的方式异于常人罢了。
羞涩,尴尬,手足无措,大白天的,这也太奔放了!王子墨不仅脸红的似滴血,连脖子都发红了,端着饭吃也不是,张开口说也不是,眼睛又不敢看林芷岚,虽然知道自己被林芷岚调戏了,可是她没胆子调戏回来!
王子墨只敢在深夜里,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壮着胆子轻薄一下,当然,也只是一下下而已。
“呆子,吃饭啊,傻愣着做什么!”林芷岚叫魂似的把王子墨从小媳妇的角色里喊回来。
林芷岚虽然莫名怀孕,但她运气很好,没有孕吐反应,人也因为睡得饱而精神十足,王子墨又按着林芷岚的口味做饭,所以她吃得很多,满满一碗饭很快就见底了。
“今日太阳有些大,你还跟我出去么?”王子墨洗过碗,问道。
“去吧,你不在家,我一个人怪闷的。”林芷岚回屋,把外出的行头收拾出来。
王子墨先行动身,从家至田头一路走去,发现庄民们已经收工回家吃午饭了,这才转回家去接林芷岚。
王子墨在家,林芷岚笑笑闹闹还算开朗,但若是王子墨外出,林芷岚一个人在家里总是会很闷,继而影响心情,这是王子墨不愿见到的。所以,王子墨一直在想办法带林芷岚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清晨是不用想了,林芷岚打死都不愿早起,那只有午后与夜晚两个时段。
庄民下地干活,一般都在早上,午后用了午饭就睡午觉了,这个时候庄里极静,偶尔也只有几个精力过盛的孩子跑去河里抓鱼玩水。晚上自不用说,庄稼人没有夜生活,用了晚饭就洗洗睡了,那时,王子墨会领着林芷岚去河边吹风,但林芷岚总有些害怕,去的反而没有午后多。
换上透气的细麻裙,头上带着斗笠,脸上蒙了一块丝巾,只露出两只眼睛,林芷岚因为又到了每日“放风”的时间,那露在外头的杏眼弯弯的像新月,让王子墨打从心里愿意陪林芷岚冒险。
午后的太阳很毒,王子墨撑着伞,将林芷岚带到田边的阴凉处,铺上麻布,扶林芷岚坐在麻布上,又把凉好的开水,井里冰过的梨子,擦汗的帕子,一一放在林芷岚身边,又细瞧了一遍,见一切妥当,这才拿了农具下地干活。
从河上吹来的微风,带着丝丝凉意,将燥热一一吹散,田里的青蛙,树上的蝉儿,比赛似的欢叫,一眼望去,是绿油油的稻秧,迎着风,如浪花一般层层叠叠,空气中有着泥土的味道,夹杂着路边野花小草的清香,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林芷岚舒服地迷起了眼。
大着胆子,摘下斗笠与面巾,深吸一口自由的空气,让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幻想自己是天空的小鸟,是水里的小鱼,是石头缝里的蟋蟀,是树上飘荡的柳条,自由畅快,无拘无束,伴着蓝天白云,伴着田间认真劳作的王子墨,林芷岚知道,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日头渐渐西斜,王子墨估算着时辰,觉得庄里人快要出来放水浇田,便收了农具,朝林芷岚喊道:“岚儿,我去河边洗一下,然后咱们就回去。”
林芷岚闻声,转过头去,伸手朝王子墨挥挥手,青春洋溢,笑靥如花,整一副美人树下乘凉图嘛,不过,呆傻王子墨眼下热得满脸通红,衣服全汗湿了贴在身上,而且一身的杂草泥巴,她根本没接收到林芷岚的信号。
“这个呆子,真是让人家白费心机,什么时候她能开窍啊~”林芷岚很怨念,王子墨一门心思只是让自己吃好穿好过好日子,咋就没点精神追求呢!
好吧,这年头确实吃穿比较重要,看到王子墨脸被晒得通红,林芷岚又是一阵心疼,若非要陪自己,王子墨都是早上下地的,也不可能晒得那么厉害。
衣袖与裤管都卷起了,衣服湿哒哒地贴在身上,露出看似瘦弱但实则蕴含力量的身体轮廓,脸上挂着河水,水顺着脸颊滑落,滴在下巴处,汇聚成晶莹水滴,一颗颗慢慢地落在焦干的土地上,俯下身,拿起水壶仰头猛灌,喝得急了,水从嘴角溢出,顺着脖子往下流入衣中。
林芷岚看到这一幕,莫名脸红,脑中突然冒出了一个词——性感!
林芷岚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个词,可是这样的王子墨,让林芷岚觉得除了这个词,再也不能形容准确,特别是王子墨水润的红唇,仰头喝水时滚动的喉骨,都让她看得口干舌燥,原本被凉风熨贴的身子,也随之燥热起来。
“脸怎么红红的,很热吗?”王子墨关心地问道,那明亮的眼睛里,满是宠溺,这样的眼神,王子墨只给林芷岚。
“没。。。没有,一身是汗,臭死了,咱们回去吧。”林芷岚罕见的羞涩,转头避开王子墨的视线,她怕自己再看下去,会忍不住在外头亲她,其实王子墨劳作之后的汗味混杂着体香与清草的味道,对林芷岚有着深深的吸引力。
不过,呆蠢的王子墨没有发现林芷岚的异样,一路上还特意让自己离林芷岚远些,怕自己身上的臭味熏到了佳人,无意间的动作,又让林芷岚感到无力。
到了家,王子墨急忙要用井水洗澡,林芷岚看了,赶紧阻止道:“女孩子,用冷水洗澡可不好,烧热水去!”
“哦~”
灰溜溜地躲进厨房,烧水,王子墨就不明白,前一刻还好好的,怎么现下又这般凶,自己也是女子,为什么她就不明白林芷岚的心思呢?
洗刷干净,王子墨有些累了,毕竟是女子,早起一直干活,又在田里晒了一个多时辰,眼下她有些犯困,恹恹地坐在床上犯迷糊。林芷岚却是拿着一块白棉布,在王子墨身上比划。
“岚儿,你做什么?”
“我想给你做件衣服,就是像我前些日子穿的那种样子,两只胳膊露出来,这样下地就没这么热了。”林芷岚一边说,一边专心地量着王子墨的尺寸。
“什么!”王子墨闻言,瞌睡虫一下子就被吓跑了。

第二十三章
如果说王子墨用了很长时间最终接受了林芷岚的t恤和小热裤的话,那最大的原因便是林芷岚只在家里穿这样的衣服,现下林芷岚让自己也穿这样的衣服,还要出门下地,王子墨简直不敢想象。
其实庄里人下地,不少男子也穿短褂,有时热得不行,光着上身也是常有的事,可是,王子墨是女子啊,她出门从来都是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实在热狠了,卷起袖子已经是极限了。
再说,短褂和t恤根本不是同一款式,那t恤的样式,王子墨就是在县城的成衣店里也没见过,庄里人要是看到了,还不得把她当异类,虽然她已经是异类了。
“岚儿,你怀着孩子,多休息才是正理,做衣服多费眼睛。”王子墨委婉地劝道。
“我白天做不就好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林芷岚起身从柜子里拿了王子墨的一件旧衣服铺在床上量尺寸,娇嗔道:“这几日见你下地,一身是汗,背上都捂出痱子了,你也不嫌热。”
“我习惯了,没觉得热。”林芷岚关心自己,王子墨很受用,可是,她真不想穿那身衣服啊。
“半夜都在抓背,还不热!”林芷岚横了一眼,让王子墨起身。
王子墨有种很无力的感觉,她不想让林芷岚失望,或者说她其实很期待穿上林芷岚亲手为她做的衣服,但是如果能换个样式,那就太好了。
背上是那素手丈量的轻触,转过身,便能看到林芷岚认真的脸庞。长长密密的睫毛像把小扇子,随着眼睛的眨动,一扇一扇的,挠得人心痒痒,微张的红唇,水润光泽,那柔软饱满的触感让人回味,白里透红的脸庞,没有一丝瑕疵,如上好的丝绸一般,在阳光的映照下,泛着白玉似的莹光。
王子墨机械地抬手挺腰,轻轻咽着口水。
“王子墨,床上那衣服是什么时候做的?”林芷岚抬眼问道。
“去年。”王子墨避开林芷岚探究的目光,有些心虚。
“长个了,而且还长肉了呢!那衣服你穿着感觉小吗?”林芷岚问道。
“还好。”
“不应该啊,胸围这里感觉大了很多。”林芷岚疑惑地问道。
王子墨闻言,不由愣了,眼神瞟向床上的旧衣,脑中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林芷岚看到王子墨脸上可疑的神情,不由越发纳闷,又见王子墨偷偷瞄自己的胸口,她突然灵光一闪,恍然大悟道:“你月事几时来的?”
“啊?”王子墨似被撞破糗事,闻言身子都颤了一下。
“初葵,几时到的?”林芷岚肯定地问道。
哎哟我滴祖宗,为什么看上去娇滴滴的林芷岚总是这么彪悍,她怎么就不知害羞为何物呢!这么私密的问题,让自己怎么答啊!
王子墨吱吱唔唔不说话,林芷岚的脸色却是严肃了起来,在林芷岚“如狼似虎”般的眼神逼视之下,王子墨无奈地低声说道:“今年年初。”
林芷岚不是好奇,也不是八卦,而是她想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她拉着王子墨坐在床上,眼神罕见的认真,问道:“子墨,你可有想过,你以后还能恢复身份吗?”
恢复身份?就算思维简单的王子墨,自然也会思考这个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自己来月事之后,王子墨一直都被这个问题困扰。
她的家在王家庄,她的根在这里,她爹娘也在这里,她从小到大就在这里长大,这里所有的人,都已经认可了自己的男儿身。知道内情的柳氏,决不会戳穿这个秘密,甚至还会帮她掩饰,因为,柳氏得罪不起王家,虽然王家在明面上不认自己,但自己姓王,而且随了王家起名的辈份,这说明王家其实是肯定自己的身份的,只不过不想说穿伤了王家体面。
王子墨的真实身份,在王家庄是决不能揭开的。王启年醉酒与柳氏苟合,可以算作是风韵之事,但王家倘若子嗣出了问题,这可不仅仅是关乎脸面,更是关乎传承的大事。王启年这房,独子王子砚从小体弱多病,看着就不长寿,而且成婚多年膝下无子,倘若王子砚早逝且无后,那王启年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从侄子里过继一人,另一个便是让王子墨认祖归宗。
亲儿子总比养子好,王启年到时极有可能会认回王子墨。如果让王启年知道,他心中一直当成备胎的儿子成了闺女,这仇可就结大了。本来王老爷子就不待见柳氏与王子墨,王启年一直念着亲生血脉暗地里护着,如今儿子没了,王启年不得把断子绝孙的仇算到柳氏和王子墨头上。
既然在王家庄是不成的,那么王子墨只能到外头才能以真面目示人,可是她年纪尚轻,又没见过世面,她哪有这个胆子。而且,如今形势又变了,她不再是孤身一人,她需要保护林芷岚与孩子,恢复身份是不能够了,如果她恢复女儿身,那她便不能与林芷岚在一起。
王子墨长长叹了口气,拉着林芷岚的小手,郑重地说道:“岚儿,我不想恢复身份,我只想与你在一起。”
林芷岚在王子墨的眼中,看到了无奈与坚持,不需要太多的话,林芷岚便理解了王子墨心中的想法,她抱住王子墨,说道:“只要你不赶我走,我就留下。”
林芷岚是飘零的浮萍,她将根扎在王子墨这颗并不茁壮的小树上,这就是缘分。
“只怕你的家人寻来,你便会离开我。”王子墨担忧地说道,就这些日子的相处,她早就看出林芷岚不是普通人家的闺女。
“我不走,你是我孩子的爹。”林芷岚搂紧王子墨,信誓旦旦地说道。
身份如果不想主动揭露,那便要好生掩饰,王子墨月事已来,身子自然要发育,如果任其发展,不出一两年,瞎子都能瞧出究竟。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便是束胸,林芷岚做事雷厉风行,用剪子“唰唰”几下把好端端的白棉布裁成了条状,让王子墨脱衣服试验。
“咱们晚上再试,现下热着呢。”
“就试一下嘛。”
“大白天的,衣衫不整可不好。”
“快脱,墨迹!”
在林芷岚的淫威之下,王子墨苦着脸像个被“逼良为娼”的小媳妇,瑟瑟索索脱着衣服,外衣,中衣,肚兜,上半身就这么光着了,她双手环胸,在林芷岚的注视下,突然感觉到了冷意。
“你这样我怎么裹,把手放开!”林芷岚见不得王子墨的窝囊样,不就裹个胸么,自己都让王子墨帮着洗过澡的好不好!
王子墨觉得林芷岚真是太凶悍了,好看的脸上尽是狰狞的坏笑,废话,要不是王子墨自己总是小气不让林芷岚看身子,林芷岚怎么会逮着机会就不放呢!
王子墨放开手的时候,那架势真是视死如归,比那青楼里头一次开、苞的雏儿都要壮烈。在期待中,林芷岚终于看到了王子墨的真容。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