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东北1970完本[重生种田]—— by:本座无忧
本座无忧  发于:2016年12月21日

关灯
护眼

闫宝书笑道:“这几天忙,也忘了告诉我妈帮我把以前的衣服找出来了。”
“你这孩子,一忙起来什么都忘了。”说着,佟建华从兜里拿出一个纸包递到了闫宝书面前,“这是你要的,我都给你准备好了。”
闫宝书想起来了,忙道谢,“谢谢团长,我会尽快还上的。”
佟建华笑道:“嗯,你自己有考量就好。”说完,佟建华朝门外看了一眼,“春暖花要开,这次迎新过后就是开江了,到时候别忘了去看。”
“嗯。”
“大灶上开饭了,赶紧去吃吧。”
闫宝书从自己的柜子里拿了搪瓷缸,随后和佟建华道别便出了文工团。说来也奇怪了,闫宝书到文工团工作这么久了,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平平,似乎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其实他自身不想这样的,多个朋友多条路,这往后说不定都能用的上,可问题是,同事们大都是忙乎自己的,要不就是有了“小团体”,所以没时间也没那个心思和闫宝书交朋友吧。
闫宝书捧着搪瓷缸往大灶方向走,才走了没多远,突然间一双手遮挡住了他的视线,“猜猜我是谁。”
陆向北含着下巴说话的,所以声音上有些低沉发粗。尽管如此,闫宝书还是听了出来,笑道,“陆向北,你闭关修炼这么久,终于得以出关了啊。”
陆向北笑着撒开手,“我以为我装的很好呢,这都让你猜出来了。”
闫宝书转过身,看到陆向北和顾军,“咱们有半个多月没见了吧。”
陆向北叹气,“谁让你是大忙人,我们不来找你,你都不待找我们的。”
“胡说八道。”闫宝书笑道:“我最近忙死了,回到家累的倒头就睡,不过我想你们是真的。”
顾军听了这话笑道:“宝书,你别跟陆向北一般见识,他明明知道你很忙的。”
“要你多嘴。”陆向北来到闫宝书身边,攀住他的肩膀说:“咋地,要去吃饭啊。”
“嗯,大灶上开饭了,你们吃了吗?”
“别去大灶了,走,兄弟带你下馆子去。”
闫宝书大笑,“这一来就给我改善伙食啊?”
“可不,谁让兄弟惦记你呢。”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更新不稳定是有原因的,我好像上火了,左耳一碰就疼,昨天是最严重的,张嘴吃饭都疼,连带着脑瓜子嗡嗡响……我怀疑我中耳炎了,要不就是洗完澡耳朵里有水没弄干净。
我吧,常年不锻炼了,前段时间被人逼着去打羽毛球。我一想也行啊,毕竟我上学时候羽毛球和乒乓球打的是最好的,可结果呢……才打了十分钟,我就开始眼冒金星,双腿发软,一点都不扒瞎啊,我当时就感叹说:“时间不饶人,老子也老了啊,哈哈哈哈”
其实归根究底,还是我太懒了,没有保持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运动习惯,小病不断,最可气的是,我前段时间吃煮鸡蛋被咯掉了半颗大牙,你们敢信吗……我自己都哭笑不得了。
额,絮叨了这么半天,咱来说说今天这章,以前的大白兔真好吃,后来我们东北有了小淘气糖,我也爱吃。什么抻糖之类的。
男生的玩具有piaji,冰尜,铁皮青蛙,弹弓之类的。
女生就是口袋皮筋儿(咳咳……我会跳,咋招吧)
红虾酥我个人是真讨厌吃啊,无论什么时候,这种糖都无法享受,哈哈哈。
但在小说里,宝书和向北爱吃就好,他们觉着甜才是王道啊。
明晚见喽……么么哒。
☆、第九十四章
陆向北腿伤痊愈,尽管大腿上落下了狰狞疤痕,可用他的话来说,这样更显男人魅力了。而闫宝书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的反应,明显是强忍着笑意的,他很想告诉陆向北,除了我估计不会再有人想他看大腿上的疤了。
陆向北这会儿是能蹦能跳能说能闹了,性格比受伤之前更为活跃,由此可见他养伤的这段期间是被无聊的生活憋的够呛。陆向北跟家里头闷了这么久,终于能够从屋里走出来活动活动筋骨,为此压在陆建军这个当父亲心里的一颗石头也算是落下去了。陆建军是最心疼这个小儿子的,偏心眼在所难免,但他在平日里如何处理父子几人之间的关键拿捏的还是非常到位的,也正是因他做的到位,这才让陆向北的几个哥哥没有心生妒忌,相反的也非常疼爱这个最小的弟弟。
同样都是当爸的,陆建军和闫永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陆建军出来玩之前,陆建军特意把他叫了过去,顺兜里掏出几块钱排在了桌子上。陆建军还是非常了解这个儿子的,憋了这么久是该出去疯一疯了。除了陆建军给了钱之外,陆向东、陆向西、陆向南这三个当哥哥的,也都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了陆向北点钱,换句话说,现在的陆向北有钱着呢,下馆子搓一顿完全不成问题。
“咱们吃啥去啊?”
大中午头子的,顾军因为穿的比较多热出了一身汗,“随便吧,老子快热死了。”
闫宝书穿着毛线衣,外套搭在手臂上,而后低头看了眼他的棉鞋,鞋边儿上沾了不少的泥,而脚趾头跟鞋克朗里曲动了一下,瞬间感觉到湿粘的感觉,“我好像是鞋漏了。”
陆向北低头看了一眼,自打认识闫宝书他就穿着这双鞋,恐怕在此之前也穿了许久了吧,“那咱们随便找个地方吃吧。”
“我看行,整瓶啤酒喝去。”顾军一旁拍手叫好。
于是,三个人沿着路边儿找寻了好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家符合眼缘儿的饭馆。这个时期的饭馆大部分都是国有的,极少部分是街道办的集体性质的小饭店。民以食为天,无论哪个年代,人都是要吃饭的,所以闫宝书迟迟没有大的动作也是想等动荡的年代渐渐过去,等到个体户经济上线,他在放手大干。不过,闫宝书对于个体户经济上线的到来还是存在一些考虑的,他想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必须要抓住机会的,时间把握上要做到恰到好处,不能当了那个出头鸟,更不能落他人马后一步。
所以说,闫宝书对于进军饮食业也是势在必行,毕竟餐饮行业做的好,可是一本万利。当然,他的野心没这小,一口吃不成胖子,凡事都要深思熟虑才能够进行。对于未来的成功闫宝书是如何做打算的呢?他有自己的想法,脑子里早就有了一个系列的套路,而后的十几年里,国内的人才会越来越多,只要他的生意阵仗拉的够大够宽,请一些人才到自己的公司里帮忙,再给予一些丰厚的薪水,这都不是什么问题的。
金融行业闫宝书不懂,以前所受到的教育中也没有和金融有关的内容,对于外行人来说,要做金融投资等等相关行业是具有非常大的风险的,一个合格的商人是非常懂得如何规避风险的,闫宝书心知肚明,于是很自觉的放弃了这一块儿。几经深思打算过后,闫宝书决定,餐饮和服装行业他可以胜任,这两块儿不必做到独霸一方,能够正常运营即可,这些都是可以当做救命稻草来以备不时之需而存在的。
那么,闫宝书真正想要做大拉宽的行业是什么呢?
他想要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地产霸主以及娱乐霸主,这两块他都想做大。换句话说,闫宝书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房地产公司,以及一家能够称霸天下的娱乐公司。都说贪心不足蛇吞象,闫宝书很理解这其中的道理,要想做大做好,还得一步一个脚印的把基础打好,但这并不影响他拥有一个野心勃勃的梦想。有人说梦想大的没有边际了,那就等同于是幻想。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说闫宝书还在原来的现代社会,他会毫不犹豫的放弃这样的“梦想”,而另立别的梦想。但眼下存在的这个年代,是一切行业刚刚兴起的年代,所以这充满了野心的梦想是有机会可以实现的。
“我说宝书,你小子一进门就发愣,想什么呢?”顾军笑嘻嘻的摆手从闫宝书的眼前晃过。
闫宝书回过神,笑了笑说:“文工团的事情比较多,我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哎……毕竟这是我头一回参加幕后工作啊。”
陆向北啧了一声,“吃饭就吃饭,工作就工作,不要三心二用好吗。”
闫宝书笑了,“你批评的对,我接受批评。”
“吃啥,赶紧点了。”陆向北把小饭馆的菜单递到了闫宝书面前。
闫宝书接过菜单看了一遍,别说,这种小餐馆的饭菜也不算便宜啊,更何况没有粮票还不让吃呢。闫宝书跟炒菜区域看了几眼,想了想说:“来个辣椒闷子咋样?”
陆向北连声附和,“我看行啊,我也好久没吃过了,顾军你说呢。”
“行啊,下酒。”
没有谁下馆子只点一个菜的,闫宝书这头点了个辣椒闷子,陆向北则是要了个溜肉段,顾军更是不客气,大手一挥就是一盘酱肉。
闫宝书看着顾军笑道:“你也真是够狠的,不打算给向北留点钱啊。”
“这也没多少钱啊,你说是吧。”
陆向北笑道:“是是是,你可劲儿点,反正我的钱不够了有你填补。”说完,陆向北转过头和闫宝书说:“宝书,我想吃蒜茄子,来一根咋样?”
“行啊。”闫宝书表现的特别兴奋,主要是蒜茄子他爱吃啊,打小就喜欢吃,记忆中他总是把蒜茄子撕成一条一条的,然后用大白馒头夹着吃,味道美极了。
加上蒜茄子,勉强算是四个菜了,而闫宝书和陆向北都不怎么爱?3 忍溃谑撬牟艘惶赖乃捣ㄔ谡饫锞筒怀闪⒘恕2说阃炅耍鋈擞忠艘慌贪酌媛罚形绶拐獠耪浇肓丝越锥巍?br /> 要说他们能吃那是真能吃啊,一顿饭下来馒头一个不剩,盘子里的菜更是连油星都不见了,全都用馒头给抹了吃进了肚子里。最终,三个人肚皮鼓鼓的往椅子上一靠,“我的妈呀,我要撑死了。”
“我也是。”
闫宝书摸着肚皮,“我是不行了,太撑了。”
顾军吃的最多,撑的直打饱嗝,“我强烈建议,让陆向北在放血一回,请咱们喝个格瓦斯咋样。”
“格瓦斯吗?”这种啤酒味汽水在中国可是有百年历史了,尤其在东北,这种汽水的味道几乎每个人都记得住,“我看还是算了吧,三毛钱一瓶呢,太贵了。”
顾军想了想说:“向北,结完账你还剩多少钱。”
陆向北把兜里的钱都掏出来扔到桌子上,“就这些了,粮票和钱都跟这儿了。”
顾军嘶了一声,“得了吧,还是兄弟我请客吧。”顾军向来把钱把的仔细,他身上揣着的钱全都藏在裤衩里了。他背着人伸手从裤=裆里掏了好半天,终于拽出来两块钱,“你们谁去买啊,我实在走不动路了。”
“让你吃那么多。”陆向北拿钱起身,“宝书,你跟我去买?”
闫宝书摇了摇头,“我也不行了,哈哈哈哈。”
“你们啊……”陆向北笑着出了小饭店。
陆向北前脚刚走,后脚顾军就笑吟吟的对闫宝书说:“换了平时,你肯定跟着向北一起了,怎么着,故意留下来是不是……”顾军贱兮兮的挑眉说道。
闫宝书叹了口气,“你还真是聪明啊。”说完,闫宝书从兜里把从佟团长那儿拿到的钱递给了顾军,“这里一共三十块钱,钱和粮票都算上了,你收好,这段时间我可能要忙,你就辛苦点,让你那些兄弟回村里去打探一下消息,看谁家还有粮食,等我不忙了,咱们找个时间回去都收回来。”
顾军情绪高昂道:“宝书,我啥也不说了,你这兄弟我交定了。”
“先别忙着发表感想,我问你,你那些兄弟都知道这事儿?”
顾军说:“哪能啊,知道就平常跟我挺好的两三个,他们有一个算一个都穷的叮当烂响,不跟着我混啊,迟早得要饭去。”
“嗯,你有把握就好,不过你也转告他们,咱们都是有情有义的人,不会亏待他们的。”
“那是。”顾军笑了片刻后脸色慢慢沉了下来,“这事儿要是让向北知道了可咋办?毕竟他看你看的那么严。”说着,顾军抱起肩膀,开玩笑的说:“有时候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把你当大姑娘了,看的这么紧你也乐意。”
闫宝书笑了笑说:“你别放在心上,我会想办法的。”
“我……”顾军坐在对着门的位置,看到陆向北回来了连忙干咳了一声,小声道:“向北回来了,别说了。”
陆向北拎着三瓶格瓦斯回来了,一进门直奔闫宝书这边来了,“买回来了,咱仨一人一瓶啊。”说完,陆向北竟然用牙咬开了瓶盖,随后递给了闫宝书,“喝吧。”
闫宝书笑着接了过来,“辛苦了。”
顾军左右看了两眼,就是觉着怪怪的,可要让他说哪里怪,他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拿出了几样东北的招牌美食,不知道看官们吃过没有。
辣椒闷子,这东西我小时候真不喜欢吃,长大以后就觉着不错了,可能孩子都很讨厌吃青椒的缘故?
“美伢吼,你怎么又做青椒啊。”
“小新,不许挑食,把青椒给我吃掉。”
“美伢,你不乖哟。”
“Duang……”
溜肉段就不必说了,和锅包肉都是东北招牌菜了,都不陌生。
蒜茄子,这是咸菜,和糖蒜芥菜樱子都是东北人爱吃的。
最后只得一说的就是格瓦斯,老毛子的饮料,那时候是几毛钱我问我妈了,但是我妈说她也不记得了,而且那时候穷,真心喝不起。到了我这代呢,格瓦斯长到了5毛,但慢慢的就被哈尔滨生产的一种叫做小香槟的饮料给取代了。哪怕是到了现在,小香槟鸿源小蝌蚪之类的饮料都没怎么过时。
现在都涨价了,一块五毛钱一瓶,虽然有回忆,但值得一说的就是,味道变难喝了,小时候能喝上一瓶,感觉幸福死了。每次想喝都跟我妈伸手要五毛钱,然后疯狂的往小卖铺跑,就为了一瓶饮料,哈哈
☆、第九十五章
三个人是最后是蹲在马路牙子上喝的格瓦斯,这个时间段大都是午休过后赶往厂子里上班的行人,自行车作为当代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更是称霸了整条街道。由于闫宝书有了工作,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和陆向北还有顾军四处鬼混了,为此,陆向北也深刻的发表了自己的感想。
人都是有攀比心的,陆向北也不能够例外,闫宝书的工作如此之好,甚至在陆向北的眼中,闫宝书是前所未有的满足,文工团的工作如果年限上来了,闫宝书的未来前途将一片光明。于是,一种矛盾的心里在陆向北的心中越发滋生壮大迅猛生长,他一方面为了闫宝书而感到高兴,可就是这样一个鲜明的对比,让他越来越觉着自己太无所事处,身为一个五尺高的汉子,他的理想他的追求又该从哪里入手呢?
陆向北脚伤痊愈之后,多数时间都是在反复琢磨自己的未来,他想要去当兵,可他每每和家里人提起这件事,家里人似乎都不当一回事儿似得。其实陆向北知道,家里人舍不得太离家太远,可他就是想出去闯荡闯荡,经历磨练方能成长。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后面怎么说的来着?陆向北记不清了,不过意思他还是记住了。陆向北蹲在马路上把心里的想法告诉了闫宝书和顾军,毫无隐瞒的。闫宝书听了以后唯一的感觉就是,分别的时刻终于要来临了。
顾军虽然舍不得好兄弟,但在前途面前,他选择支持陆向北的决定,除此之外他还包藏了那么一丁点的小私心,也就是陆向北离开以后,他大可以和闫宝书放开手毫无顾忌的把营生干下去。
“妈-=的。”陆向北把格瓦斯的瓶子朝身后的一个破箩筐里一扔,紧接着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我得回家好好和我爸妈谈谈了,我都十八了,在这么混下去咋行。”
闫宝书心里不是滋味,终归是说不出什么的。
下午,闫宝书回到了厂矿大院的文工团,来到后台时已经有不少演员上妆准备进行彩排了。佟团长以及另外几位领导坐在台下审核纠错。闫宝书这回没有节目,只是担纲了一个幕后工作者的角色,于是他便悄无声息的猫到了角落里,等待他工作时刻的到来。
厂矿大院的迎新文艺汇演持续进行着,而另外一边则是更为忙碌不堪,前来报名的人那叫一个海了去了,几乎是在厂矿大院里拉起了长龙。闫宝书在演员们下台之后收了道具进了仓库,差不多到了下班时间,闫宝书一个人拎着挎包出了门,拿在手里的外套已经搭在了挎包上。闫宝书慢步前行,经过前来报名的长龙队伍时,他竟然在队伍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